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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后有田有店有夫郎 (曲终欢)


  拨开几株腰深的野草,一大丛灰白的菇类出现的眼前,丁老头笑道:“阿远呐,来拾鹅子了。”
  这是一种肉厚的菇,当地人叫它作鹅子,算是很常见的东西,一般人都认不错,季仲远的记忆中也吃过这种菇,味道还算鲜美。
  他弯腰伸手将那一大丛鹅子全部摘下放进背后的竹篓中,又往前走,便看到一截木头上长满了木耳,丁老头说道:“采些回去晒着吧,这东西得晒干了泡了才能吃,这会儿不能吃的。”
  季仲远便又采了许多木耳,再往前走寻到了一种黄色蘑菇,却是没有更多收获了。
  老丁抬头看天,对季仲远说:“你记着,日头在这个位置的时候就得回去了,再晚天就要黑了。”
  季仲远应下,两人往回走,顺手在石屋边的皂角树上采了半筐荚果,这棵树是丁老头移栽过来的,至今己有二十多年,树干粗壮,枝叶茂盛,结的荚果也多,采了荚果回去煮了水就可以洗衣服洗澡洗头,能洗得很干净。


第5章
  捕猎和宰杀是两件事,要想把猎物宰杀地干净漂亮也是项技术活,要么古代庖丁解牛那么神奇呢。
  季仲远是不会宰杀的,丁老头告诉他可以去找屠户,一般分些肉和排骨之类的,屠户都会愿意给宰杀,还能分得干干净净利利索索,专业人干专业活。
  丁老头自己会分解猎物,把那头野山羊拖去河边处理了,再回来时就抱着一大盆羊肉羊排了。
  大铁锅已经被季仲远洗得干干净净,他抱来足够多的柴禾,点着了火,等老猎户回来,锅里已经倒满了清水,丁老头捡了半盆子羊肉羊排扔进了锅里,剩下的四条整羊腿拿去抹上盐腌着。
  野山羊虽然不大,但这个季节都在努力进食贴秋膘,以备度过漫长寒冷的冬天,所以肉还是挺肥的,锅里水烧开,羊肉也焯好了,咕嘟咕嘟随着气泡冒出羊肉特有的膻味来。
  大块的羊肉捞出来,再把一锅血沫子水换掉,洗好一口干净大锅,就可以炖羊肉了。
  老猎户还是很舍得放油,大块猪油扔进锅里,很快就化成液体,冒着滋滋的小气泡,早就准备好的葱姜蒜扔进锅里,因为还带着水滴,惹得锅底油炸开,细小的油花四溅,好在锅够大够深,不然就要溅出来烫到人。
  锅内调味料的香味逐渐出来了,老猎户把大盆羊肉直接到了进去翻炒,待到羊肉染上丝丝金黄,又舀了一大勺酱油倒进去翻了两下,才倒了水进去炖。
  季仲远一边烧火一边说:“这羊肉可够膻的。”
  老猎户一拍脑门:“哎呀,忘了放酒了。”
  他从厨房的架子上抱下来一个小坛子来,取了勺子舀出一勺微微发黄的老酒加到了锅里,又想起什么似的,抱来了另一个小点的罐子,说:“之前存了些蜜在这,加点进去也能解腥。”
  又说了些他寻蜜的故事,边说边笑,惹得整个小屋的气氛都变得欢快起来。
  晚饭一锅羊肉,炒了一盘菌子,再热两个饼子,就足够两人痛快饱腹了,就是没有酒,丁老头说晚上要机警着点,不能饮酒的,两人便只吃着肉吹着牛,倒也算是有趣。
  季仲远第一次吃肉吃到饱,感叹道:“难怪人都说猎户好,能顿顿吃肉,可不是好么!”
  丁老头嘿嘿笑道:“也不是每次都有肉吃的,这山上野味多,但是熬上十天半个月的,人也受不了。”
  季仲远竖起大拇指:“我是佩服您的,要是我,估计两三天就受不住,得跑下山去。”
  丁老头笑道:“为了养家,这点苦算什么,我看你这身板硬实,要是能耐住寂寞,倒是可以当个真正的猎户。”
  “为了吃肉,值得。”
  两人边说边笑,天黑了山里伸手不见五指,比村里还要黑,冷风刮过吹动树林呜咽着,闹鬼似的,坐在锅灶前不觉得什么,一旦洗漱躺下,就觉得有些不舒服了。
  两人挤在一张床上,老猎户早就习惯了山里的生活,很快就呼呼大睡,鼾声震天,季仲远被吵得睡不着,翻来覆去,直到天快亮才沉沉睡去。
  早起又是炒菌子,季仲远献出了他的四个鸡蛋,樊雨花给他带的是熟鸡蛋,这会儿剥了就能吃,丁老头带了一小袋米,两人煮了大米粥吃,这还是季仲远来这里第一次吃到大米。
  真香啊,这是今年的新米,老猎户已经吃上了,他们家还舍不得吃,要存着过冬,这就是差距。
  人比人,穷死人。
  不过丁老头却说,他家也不好成天这么吃,谁也吃不起,他家里没有青壮,家里的地每年都得雇人种,因此粮食也是很金贵的,也就是上山的日子里会吃些精细的粮食,因为打猎消耗大,必须吃些好的才有力气。
  季仲远看着壮实,这是先天基因决定的,后天他没有好好保养,现在看不出来什么,但是再过些年就能看出来亏了,老猎户语重心长,告诉他不要再喝酒,要多吃些好的,趁着年轻底子好,把身子亏得养回来。
  季仲远都记在心里,这些道理他都懂,但是听老猎户这样说,还是很感动的。
  远方的太阳已经驱散薄雾,不冷不热地挂在空中,山林经历了一晚上的暗流涌动之后,在鸟鸣声中恢复了勃勃生机,那些夜间的厮杀争抢血腥被晨风荡开,林子里一片岁月安好的青葱模样。
  丁老头眯着眼睛看看天,说道:“我带你去下几个兔子套,今天早点走,去镇上把兔子卖了。”
  季仲远应了一声,又道:“我准备挖点菌子回去给家里人尝尝鲜。”
  丁老头笑道:“昨天不是挖了不少,你拿就是。”
  季仲远随口道:“那是丁伯你的,我自己挖些去。”
  他边说边整理工具,没有注意到丁老头的目光变得耐人寻味起来。
  丁老头捏着胡子,说:“哪里用那么客气,后屋那些个兔子鸡,你看中了拿回去吃便是。”
  季仲远把一圈麻绳放进背篓,转过头认真地说:“那不成,我是来跟你学本事的,又不是来蹭你吃喝的,你打到的东西我不能拿,等我去下了兔子套,自己捉了兔子再拿回去给家里人吃。”
  丁老头笑嘻嘻,不再说话,两人带着工具往山里走,遇到野菜菌子就挖一挖,一路上老头给季仲远讲究哪里下兔子套,哪里下野鸡套,又告诉他下次来准备些硬硬的黄泥丸子,要教他打兔子和野鸡。
  一路下了不少套,俩人忙活着,快到中午时分,两人才推着板车,拉着一车山货下山去,一路上丁老头问了季仲远许多次是否要拿些肉回去,季仲远都给拒绝了,他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但是丁老头却不这么觉得。
  在这个年代,人们因为物质匮乏,脸皮可没有那么薄,丁老头带过那么多村人,每次下山他都会让村人拿些东西回去,从来都没有人拒绝过,都是拿了就走,好点的道个谢,许多人连个谢字都没有。
  也因此他带人就只教个兔子扣之类的就完事了,老猎户在山间拼过命,对道义一词十分在意,万万不想把一身本事随便教给那个后生,到时候知不知道感恩不说,教会徒弟饿死师傅的事情也不是没有发生过。
  因此季仲远这般举动,在老猎户看来完全是一朵奇葩——也是当徒弟的好料子,至少收这样的人做徒弟,不用担心自己老来饿死,丁猎户没有儿子,对养老一事分外上心。
  不知不觉走到山下,季仲远帮着丁猎户把小车推到家,把自己的筐拿下来就要告辞,这时候老猎户叫住他,笑道:“你出来一趟,哪能叫你空手回去。”
  他喊来自家老伴,让把柴房半篮子鸡蛋拿来,对季仲远说:“这些鸡蛋你拿回去吃。”
  又从车上扯了条腌制的羊腿下来,丢到季仲远背后的筐里,说:“带回去给家里人尝尝,不用加盐巴了。”
  季仲远哪里肯,但是老猎户却执意让他拿走,说:“跟着师父好好学,以后不缺这些个。”
  季仲远感激不尽,咧嘴笑道:“好嘞,谢师父,我先回去了。”
  说完便出了院子,往自家走去,老猎户在后面看了他背影许久,啐了一口:“小崽子,拜师怎么不磕头。”
  惹得老伴在后面直笑他。
  季仲远欢欢喜喜满载而归——对他来说确实堪称丰收了,背后的筐子里有大半筐压得结结实实的木槿叶子,一大包灰扑扑的鹅子菌,还有一条腌羊腿,手中的篮子里是用布盖着的半篮子鸡蛋,他大略看了看,估摸有二十多个,这对他们家来说是一笔巨大的财富了,估计樊雨花不舍得吃,会卖掉,还得想办法劝她给家里人吃掉才行。
  他欢欢喜喜没,刚走到门口就听见樊雨花在骂人,他脚下一顿,赶紧跑回家,只见常小惠捏着衣角站在院子里,眼眶红红的,樊雨花指着她大喊大叫。
  “阿娘,这是怎么了?”季仲远大喊道。
  樊雨花一愣,转眼看见他来了,两只吊起来的丹凤眼立刻弯成了一双月牙,语气一百八十度大转弯:“阿远回来了,可太好了,快让娘看看!”
  季仲远便走过去,让她左右端详,瞧见常小惠委委屈屈站在一边,连忙问:“阿娘怎的生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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