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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被读心后,疯批狼王劝我冷静 (胡言.)


  一桌好酒小菜,四盏酒杯。
  窗外透着万家灯火,是无尽男女老少贴近家人,和睦相依的美满。
  只是在坐的四个人,都还离家很远。
  明棠率先举杯,也不知该说什么,最后找了个理由。
  “冬至啊,冬至佳节,咱们在一起度过今天,往后便是家人了,自家兄弟姐妹,喝!”
  凌寒寻端起酒杯,什么话都没说,凉薄的眸色下,藏着无尽复杂汹涌的情感。
  阮云华同样举杯:“说的好,天下之大,有缘聚在一起就是自家兄弟姐妹。”
  沈乐安没有说话,只是举杯跟他们碰在一起的时候,手指挨着阮云华的手。
  这简单的碰触,是触到了心头好,眼底暗藏欢喜。
  侯爷喝酒了,场景很像三年前的那一天,他从廊下走过,惊鸿一瞥。
  没想过有朝一日,能跟那酒桌上最出众的男子,同座饮酒。
  他一点点靠近了自己的天上月,月光如他想象的一般柔和动人。
  再没有比这更好的时刻了。
  ……
  四个人也没说太多话,目的是喝酒,那便是在喝酒的间隙里,随意闲聊。
  大多数都是明棠和阮云华在说话,凌寒寻则是偶尔被问到什么时,轻浅搭上几句。
  沈乐安喝了三四杯,脸颊已经红了。
  他怕自己酒醉出丑,就适当的少喝些,控制在神智清明以内,只默默的看着一袭华丽蓝衫的人。
  就连这人头上的暖玉祥云发冠,都被他认真的看过许多遍。
  明棠则是有意想灌醉身边人,可还没把人家灌醉,他说话就已经口齿不清了。
  “凌姐姐,你,你这酒量,真不错啊,一壶酒下肚,我都迷糊了,你脸都不红一下……”
  “是么。”凌寒寻浅笑,“这里的酒似乎并不烈,改日你尝尝狼族火喉咙,三碗睡一天。”
  他也只是看起来脸不红,神智清醒,但说话比平时放开了些。
  明棠手脚发软,头也沉重起来,他自认酒量还行,但今晚喝的太猛了,凉风一吹,酒劲儿上的很快。
  阮云华已经是敞开了喝的状态,比桌上任何一个人喝的都多。
  毕竟一想到去世的老侍卫秋山,就想到他爹老侯爷,再想到他阮家兄弟孤苦无依长大,他一个人这些年经受的苦难煎熬。
  心底的难受是铺天盖地,酒水像茶水一样倒进肚子里。
  沈乐安拦了几次拦不住,也就不管了,反正喝多了他也会把人照料好。
  ——
  最后。
  “乱世当头,什么好坏之分,哪儿有好坏之分,胜者为王败者寇,谁争得天下,能让百姓过好日子,谁就是好的,对不对?”
  “对。”凌寒寻把醉醺醺的人拽起来,“我们先走了,他不能再喝了,沈公子,你照顾阮侯也回房歇息吧,明日不必早起。”
  沈乐安点点头,站起身:“恭送世子。”
  话音刚落,胳膊就被一边的阮云华攥住了。
  “不许走,还没说完……后来那个,那个苟掌柜,还是得乖乖把吞下的货给我送回来,我,我那时候才十五岁,不服众又如何,欺负我……谁,谁敢欺负我阮云华……”
  沈乐安往门边看,那两人的身影已经消失在走廊里了。
  他弯腰把说醉话的人搀扶起来,也往门外走去。


第255章 外袍厚重,穿着睡觉是不舒服的
  ——
  “侯爷,慢着些,你靠在我身上,别摔了。”
  沈乐安把人搀扶好,往外面走的过程里,眼里是含着泪光的。
  在他的认知里,阮云华三个字代表的含义有很多。
  ’安禄侯‘、’天之骄子‘、’锦衣玉食‘、’富可敌国‘、乃至’光芒万丈‘。
  可方才与他如此相近的同桌而坐时,听着醉酒的阮云华,断断续续的跟世子说话。
  说他十几岁没了父亲,阮家在世人眼里沦为鱼肉,人人都想分走一杯羹。
  说他当时年少,被压榨被欺辱,不得还手,处处限制。
  说他白日里在外应对老奸巨猾的人,回家要洗去疲惫,照顾时不时就发病哭闹不休的弟弟。
  说有一年中秋佳节,他抱着弟弟坐在空荡荡的后院廊下,望月痛哭。
  ……
  除去一身功名利禄,阮云华这个人此刻明明白白的摊在他面前。
  这是个十几岁就自强自立,坚韧固守家业,迎着无尽艰辛险阻,带着弟弟拼出一条商海血路的人。
  沈乐安之前还偶尔会感到失望,认为阮云华的名声一向是彬彬有礼,八面玲珑。
  为何他接近后,看到的却不是外人口中的斯文模样。
  而今晚的一顿酒,让他彻底想通了。
  阮云华即便再天之骄子,也只是个普通人,有喜怒哀乐,有情绪起伏。
  平日里在外面都是紧绷着神经的,一出门就变成那个处事不惊的阮侯爷。
  只有在自己亲友面前时,才能短暂随心的出言无状,肆意显露情绪。
  沈乐安一想到那些年,阮云华一路经受的磨难和孤寂,他心底就一阵阵的疼。
  除去能为外人道的虚名后,阮云华只是个幼年丧母,少年丧父,一路拉扯弟弟长大的可怜人。
  自大,嘴毒,防备心强,怀疑出现在自己身边的每一个人,这些看起来是他的错处。
  却是这些年混迹不见血肉的吃人场中,必备的自保底线。
  沈乐安意识到这些,心底是愧疚的。
  他不该因为被质疑过真心,和被反复质问是不是真心喜欢,就心底怪侯爷言语紧逼,不如虚名那般温和得体。
  因为站在侯爷的立场上,只有一遍遍的质问和探究,才能防止有心接近的人,突然对他出手加害。
  这是这些年混迹官场的经验使然,也是下意识的防备,步步谨小慎微,才能保全阮家到今日。
  阮云华不轻易相信任何人,因为这是自保的本能。
  对于一个突然蹦出来说爱慕他三年的人,他第一反应不是得意自满。
  而是要探究因何爱慕,怎样的爱慕,爱慕得目的是什么。
  探究清楚这些,他才能知道该如何应对这种爱慕。
  但这个探究过程需要时间,便正是沈乐安感到难过的这段日子。
  这些天以来。
  沈乐安觉得自己满心欢喜接近爱慕的人,却时不时被质疑,被忽视,心头无尽失落。
  直到此刻才明白,阮云华没有针对他,没有厌恶他,只是在习惯性探究他得目的,是否为真心。
  而这些都需要时间认证。
  ……
  厢房的大门敞开着,沈乐安一路把人扶到床上。
  “侯爷,慢点儿,你先躺下。”
  阮云华已经神志不清了,目光呆滞的半眯着眼,不时看看床边走动的身影。
  “沈……沈乐安?”
  “是我,我在。”
  沈乐安刚把门关好,从门边端了一盆水来,里面泡着干净的帕子。
  他得帮人擦擦手和脸,这样能睡的舒服些。
  阮云华似乎有片刻清醒,他抬头揉了揉眉心,说:“唔,你怎么还不去睡觉,不用管我。”
  “给侯爷擦擦脸,我就走了。”
  沈乐安看着躺着的人无意识踢脚的动作,才发现他忘了给人脱鞋。
  于是走到床脚,很自然的弯腰帮人拽下靴子。
  鞋靴都是吃饭之前沐浴的时候新换的,鞋底干净无泥。
  阮云华即便是喝多了,也能察觉到这样有些失礼,他支着胳膊撑起上半身,看床尾的人。
  “不,你不必管我,去休息吧,喊个小厮过来就行了。”
  “……”
  沈乐安有些尴尬。
  是啊,这些事都可以喊小厮来做,可他却像是得了个理由,趁人醉酒了,就想留下亲力亲为,亲手照顾。
  阮云华支起胳膊没多久,就又躺了下去,脑子昏昏沉沉的,也管不了那么多了。
  他说:“……随你吧,我要睡了。”
  沈乐安松了口气,又回来床头位置,只坐了一点点床沿,伸手拧了帕子,开始给人擦脸。
  平日里都只敢偷偷看着的一张脸,现在就在他掌下。
  眉眼俊秀,气宇轩昂,剑眉下是紧闭着的眼睛,睫毛黑长直,服帖的垂在眼睑下。
  挺拔的鼻,饱满的唇,就连下颌的线条弧度都极尽优美。
  这是他喜欢了三年的人,看着真人比画作生动多了。
  沈乐安拿着帕子,仔仔细细把一张脸擦干净,动作轻柔至极,生怕打扰了睡梦中的人。
  擦完了脸,他犹豫一瞬才放下帕子,伸手帮人解开腰间的衣带。
  外袍厚重,穿着睡觉是不舒服的。
  沈乐安脸颊微红,像是偷香窃玉的小贼,手脚动作都很轻,站在床边往人腰间摸索。
  很快一条腰带就扯了下来。
  紧跟着,他又把外袍从两只胳膊上褪出来,只是到了这一步,有些小坎坷。
  因为阮云华是平躺着,要把背后压着的外袍拽出来,沈乐安不敢用力。
  如果用猛力,势必会把人惊醒,但力气小些,又拽不动。
  阮云华身材并不纤瘦,甚至是有些高壮的,骨架也大,体重不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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