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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给龙傲天 (张源起)


  就是进货麻烦了点。
  莫恙心想,以后得找个稳定的供茶渠道,让铺子能一直经营下去。
  今日开张第一天,莫恙给兔族和阿苏默勒各发了一颗灵珠做奖励,城内以金银交换的普通妖族不少,这笔零花够他们出去逛一逛。
  “你们要出去玩吗?”莫恙看着外面的夕阳,“离晚饭还有一会儿。”
  但兔子们都是老实兔,初来陶都的惶恐还没有散去,它们不愿意走出这方安全温馨的小家,所以都没有想要玩。
  阿苏默勒也把自己的灵珠交给兔族存好了。
  晚饭是他们最期待的事,双马尾兔子得了叶秋水给的菜谱,做的很香,他们吃的饱饱的,这才结束了一天的劳作,回房洗澡、烤毛毛、和舔毛毛交流感情。
  一层茶铺空间有限,所以兔子是轮换工作,不过待在房间里的兔子也没有闲着,一直在做简单的编织和缝补活计,可以卖得一笔小钱。现在一天,角落的编织物已经叠成了小小的山。
  互帮互助,它们会过得越来越好。
  阿苏默勒添了柴,让壁炉更暖一点,然后靠着壁炉,躺在地毯上盖着被子,和族人一起享受安静暖和的时光。
  曾经的风雪凛冽,似乎都渐渐离他远去了。
  而此时,三层的房间里,西霄六人却聚拢一起,商议该如何混入王宫。
  燕凌云的方法非常简单,即他们先发制人,在恺西萨入住王宫前先行潜入,摸清楚王宫内议政厅、茶室、静室,这些他有可能与下属商议事务的地方,再藏入莫恙家园,观察外界。
  进了家园后,莫恙是可以看到外面的状况的,有时还能收到声音,但就算收不到,他也可以看唇语。
  简单往往有效,这个办法,于西霄而言,比贸然接触恺西萨要更好。
  之前在草原,太阳王之所以还能在莫恙躲进家园后发现他,是因为亲眼看到他消失在原地。这次如果莫恙占据先手,他再想察觉,就没那么容易了。
  当然,潜入王宫危险不小,恺西萨不可能只待在一个地方,他们也不能确保他就在一个地方商议政事,必然要出家园,适时移动监视他。
  那时受到的限制就大了。
  所以这次,潜入王宫的人只有莫恙和燕凌云。
  “如果发生意外,我还能传送回来。”莫恙想了想,“但人多了,就不行了。”
  系统传送能力有限,家园顶多带一个外来人员。
  月蛟和金乌不算,它们已经是系统的一部分。
  叶秋水看向他:“那你们一定要小心,我们会提前收拾好东西,如果情况有变,届时立刻离开。”
  “好。”莫恙点点头。
  接下来几天,他们都在铺子卖茶叶,卖吃食,表现得和其他妖族一样。
  莫恙上辈子吃过的新奇东西很多,比如蛋挞、蛋糕、奶茶,在修真界都是独一份,他教给兔族,在铺子前支了个摊,人气渐渐打出来,很快又多了个稳定进项。
  奶制品相当受欢迎,妖族都爱喝奶,而且嗜甜。
  而到晚上,西霄就会例行开会,996已经把陶都的地图全扫描了出来,包括王宫,他们对照路线,做了详尽周密的计划。
  三天后,莫恙对阿苏默勒和兔族说了这件事,他和“大哥”搭上了一个大人物的线,要出门一段时间,跑一跑新线。
  燕凌云难得开口:“去一趟,报酬丰厚。”然后又把一把崭新的标枪放在桌上,对阿苏默勒道:“你看家。”
  阿苏默勒握起标枪,道了声:“好。”
  做戏做全套,秦开特意去寄存马车的地方牵了两匹追风马回来,兔子们很舍不得“狼大哥”“狼六哥”,用自己的银子买了米面,做了一袋子饼叼给了莫恙。
  莫恙珍惜的收下了。
  兔子就舔他的手。
  两人踩着破晓晨光,很快消失在长街尽头。
  *
  一进陶都,盘下房产,就会得到通行证,凭借此证,进出都会方便许多。
  莫恙和燕凌云很快出了城,放出神识扫荡方圆百里,确认无人,便进了家园。
  一进去,月蛟便长长吟唱了一声,朝莫恙飞来。
  而金乌像个小光球,已经能稳稳站在扶桑树梢,微弱的照亮这一方山顶。
  湖水粼粼,倒映着暗淡的光,整个家园,都像处在日出前最后朦胧的昏暗里,只待下一刻,就有日光穿透千万里云层,红日当空升起。
  看到两人,金乌也长嘶一声,扑了扑翅膀。
  喂过一蛟一鸟血珠,莫恙又给扫把打了个全新的蝴蝶结,嘱咐它及时把这月月例送给白猿和小猴,便和燕凌云除尽衣物,泡进了木屋旁边的温泉池中。
  山顶木屋已成为他们定居的屋子,燕凌云在边沿挖了一个小小池子,搭上花藤,池底镶嵌火灵晶,和灵湖相通,只是水是温热的。
  月蛟和金乌时不时也会来泡泡澡,因为灵脉的缘故,家园灵流成风、水汽交流,池子里的水永远干净,它们都很喜欢。
  莫恙泡进去不久,就和燕凌云一起,吞服下了化妖丹。
  他们要重新变形。
  这次要变的是妖域以美艳著称的浮屠一族,浮屠是一种长翅膀的人鱼,天生会唱歌,性情又温顺,是做炉鼎和情人的最好选择。
  太阳王即将驾临,陶都城主搜罗了无数貌美的少年少女,莫恙不必跟着去选拔,但偷渡进入王宫后,为行走方便,伪装是必要的。
  他们也不可能拿狼族的脸去冒险,这个身份是干净的。
  莫恙全身都在疼,藏在燕凌云怀里忍耐,想象自己是一条漂亮的浮屠。
  终于,他长出来了,小腿被星点浅淡的蓝色鳞片覆盖,像花一般,在他腿、背上蔓延。他的身形也恢复了原状,线条柔润、丰美,手肘上长出了鱼鳍,像纱一样浮动,背后却有一对小翅膀。
  黑色长发散开,面容变得更加美艳,莫恙这时,已经和浮屠少年差不多了。
  但他看清燕凌云时,面颊却渐渐红了。
  “哇。”莫恙搂着他的脖子,看得目不转睛。
  燕凌云一头白发,散在水中,随意抱着他。
  他原本精壮的身躯也缩小一圈,变成了少年模样,看上去约莫十七八岁,薄薄肌肉蒸腾出精悍的力量,手臂横在水池,侧头看他。
  他的面容改变,神态也变得冷淡高贵,很符合身份。
  莫恙差点以为他是另一个人。
  他现在发现了,大家个个都是奥斯卡,cosplay起来猛得雅痞。
  莫恙忍不住摸了摸燕凌云的脸,燕凌云眸中闪过一丝极淡的笑意,吻了吻他的嘴唇。
  两人接了一会儿吻。
  “出去了。”
  “嗯。”莫恙和他蹭了蹭面颊。
  燕凌云将人打横抱起,跨步上岸,莫恙双腿滴着水,头发也黏在身上,真像一条丰腴漂亮的鱼。即便青年给他穿好里衣,也总有种难言的情态。
  燕凌云看了会儿,忽而眉头微皱。
  “怎么了?”莫恙被他放在床上,擦拭水珠,身体热气腾腾,又暖又烫。
  “没什么。”
  莫恙懵懵懂懂的,也没有追问。
  燕凌云又吻了吻他,拥着他,很温柔,莫恙很快就放下了心,很喜欢他抱他,眼睛里映出他的影子。
  不过亲昵终究是短暂的,穿戴整齐后,莫恙出了家园。根据之前定位的地点,996开始读条传送。
  十秒过后,他出现在了王宫的议政厅,所谓天阶防御大阵,在996作弊一样的传送下,没有发挥任何作用。
  当今世上能限制996的,只有半仙器、仙尊。
  莫恙四面观察一阵,一跃而上,跳上了大殿横梁。大殿装潢豪奢至极,横梁层层叠得,他站的这一条,头顶离穹顶还有很长一段距离。
  却已经够了。
  海蓝色帘幔高高垂覆,穹顶绘着神鬼图,因为没有人,大殿没有一点光源,显得格外阴森。莫恙看了会儿,在下个瞬间,又藏回了家园。
  此后,一连在家园待了半个月,五月下旬,太阳王终于驾临陶都。
  全城沸腾。


第141章 太阳王
  太阳王恺西萨, 草原上尊贵无匹的金鹏,如初升太阳,照耀荒北, 当他吞吐雷光时, 可开天辟地;当他展开双翼时,可遮蔽太阳。
  这是草原对他的赞歌。
  恺西萨不过五百二十岁, 修为已至分神后期, 二十多年前独入王庭,将旧王阿赛提的头颅砍下,挂在王庭大旗,以血彻底整合了荒北十三部,给燕北世族造成了极大的威胁。
  他的统治残酷,手下凶残禽鸟征战草原, 将败者统统打为奴隶, 占据了草原绝大部分财富, 挥霍无度、从不节制,却也为荒北抢夺来了大量燕北的资源。
  所以在极度崇尚强者为尊的妖域, 他的名声依旧如日中天, 引来百族膜拜。
  他的车架甫一到达陶都, 万众欢呼,恺西萨站在车头,张开双臂, 接受臣民呼喊跪拜。
  不少人在地上一路追着他的车驾,直到车驾飞入王宫领域, 消失不见。
  “赞颂我王!”
  “赞颂我王!”
  王宫建在陶都外延, 一半在戈壁巨山之上, 一半在平原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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