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子跑得太慢,所以它们还是呆在马车里,其他人骑追风马,在草原上呼啸着追逐,速度极快。
马蹄溅起草叶,朝天嘶鸣一声。
巨日从天尽头升起,莫恙畅快的跑在最前,小金乌揣在怀里,吐纳吸收日精,燕凌云和他并行,背着弓箭,轻易就能射下一只飞鸟。
莫恙侧头看他,露出笑。
燕凌云弯起了唇。
叶秋水就在后面捡货,随后一丢在板车上:“晚上加餐!”
一场暴风过后,荒北似乎在渐渐回暖。
枯草尖端沾染了清新的水汽,传遍全境,荒土一夕之间变得柔软,静静等待着草种破土而出。
因为他们是绕路,伪装从北去往陶都,所以路程加长,时间就更紧张,中午基本不会停下,也不吃东西。
兔子们正在养身体,眼看要养得好一点,又要饥一顿饱一顿,莫恙忍不住投喂了一袋红萝卜。
马车里的兔子吱儿吱儿小声叫,一双双红色的眼睛看着他,扒在车壁,接从窗口掉下来的萝卜。
然后吃得很香。
双马尾兔子耳朵竖起来,莫恙伸手从窗口探进去,还能摸到它软软的兔耳朵,兔耳朵也在他手里一晃一晃的。
桌子上铺了被褥,还有新的布匹,不会弄脏。一袋红萝卜被吃的一干二净,渣渣也不剩,它们还会洗脸,所以虽然干瘦,身上却很干净。
沐浴着阳光,互相舔舐。
……
喂完兔子,莫恙心满意足离去。
阿苏默勒却握着缰绳,寒冰般的双眸看着他背影,眼中闪过一丝什么东西。
燕凌云回过头,似随意,和他对上了视线。
第136章 陶都
四月, 荒北彻底入春,太阳变得金黄灼热,一望无尽的绿草拂地, 铺向光辉灿烂的远方。
夜晚寒气渐渐退去, 转而整夜整夜的下雨,雨丝缠在风中, 像起了一场大雾。
这是荒北难得的好时节, 绿芽嫩草刚从地里冒出来,掐一把能冒出水来,兔子们四散着在草地上啃,啃得很兴奋。
最艰难的时候总算过去,整片大地都在复苏。
妖族也渐渐从洞窟里走出,巡逻属地, 赶走不速之客, 守卫自己的草场。
西霄一路往陶都赶去, 路上遇到的妖族越来越多,有的冷冷警戒, 有的二话不说直接一箭射来, 大声驱赶他们。路上很多游商, 基本成群结队,每支商队光护卫就有上百,越发衬得他们单薄。
不过他们的人设本来就是乡下来的、没见过世面的土狼。
人多也带来了消息, 那就是太阳王的受伤程度,比他们想象的还严重。
妖族内部等级森严, 太阳王即位之后, 规定天空是他的领域, 不归顺他、没有通行证的人不能随意飞行, 每日监视着茫茫草原,哪个妖族不服从,便会调动鹰族,追杀到天涯海角。
但现在,妖都发了禁空令,除非他的亲卫,所有人都不准御空,违者格杀勿论。
这说明他短时间内无法恢复对荒北的监视,只能以这种方法,延缓他们的速度。
这是一段相当宝贵的时间,996又测算完毕,让他们不必跟着地裂的高危区走,妖族很难找到他们。
等到陶都,以他们现在这幅模样,混在妖精堆里,那就更不可能了。
为此,一到晚上,莫恙就会屏蔽阿苏默勒那辆马车的感知,由燕凌云撕裂空间,加快他们的旅程。
他们都是普通妖族,没有发现任何问题。
这样的日夜兼程,终于再有一月,西霄就会到达目的地。
越靠近陶都,他们路上碰见的车队规模也越来越大。其中最夸张的,是一支三万人的妖族车队,最中心的马车华丽无比,坐着一个病弱清秀的妖族少年,远远看见他们,指了指,打了个哈欠。
然后立刻就有护卫冲来,围住了西霄全队。
燕凌云拉了拉马,巍然不动。
“这是怎么了,草原这么大,我们也没挡他路啊。”叶秋水传音。
“不知道。”莫恙也愣住了。
这样的车队,说明主人起码也是中等部落王子级的贵族,最好不要和他们发生冲突。
阿苏默勒也骑在马上,平静如初。
两方对峙,几百人护卫如摩西分海,全身覆盖战甲的护卫长走近,拿着一卷轴画像。
莫恙心里一跳。
这个小护卫长修为不过四阶,金丹后期,姿态却傲慢极了,仔细打量几人,冷冷轻哼一声。
“把武器放下,抬高脸。”他打开了卷轴,一一比对。
莫恙心说难道是太阳王发了画像来抓他们吗,可他是不是拿错了剧本,这是仙侠世界又不是武侠,修士改变样貌是分分钟的事情,他们甚至拿了法宝,连灵魂波动都改了。
不过在神识扫到画像的时候,莫恙思维一停,又面目扭曲地松了一口气。
画像上的人不是他们,而是一个极为俊美的妖族男子,长得风流多情,唇角眉梢似笑非笑,还是全身画,长长的尾羽说明他是一只青孔雀。
不过莫恙越看,越觉得有点诡异的熟悉。
燕凌云也多看了两眼。
“见过他吗?”小护卫长冷冷问。
“没有,大人。”莫恙摇头。
“料你们也不知道,”小护卫长便露出不耐烦的神色,“你等长得太丑了,少主命你们停在原地,日落后才可以继续走,不然进了少主神识的感知范围,脏了他的眼睛,格杀勿论。”
“低贱的下等妖。”小护卫长啐了一口,马蹄重重撅起沙尘扑了最丑的秦开一脸,随即带人扬长而去。
莫恙:“……”
秦开额间青筋直跳,却按捺住了,只是狼头有些狰狞。
叶秋水忍不住想笑。
“那个,”徐饶眉头狠狠皱了下,最后找到了一个形容词,“那个妖族,是他的男宠吗。”
妖族果然奔放,画像上的男子虽然俊美异常,但……穿的很不正经。
好吧,莫恙心想,是根本没穿。
也不是很刺激。
没有他见过的好。
莫恙正胡思乱想的时候,听到燕凌云轻轻一笑,看了看他。
他顿时脑袋一懵,头顶都冒烟了。
*
为不生事端,几人当真没继续往前走,而是停在这片山坡,打算休整休整,猎些新鲜肉食,享受一下春光。
莫恙陪燕凌云去打猎,走远了后,他就抱到了燕凌云的背上,燕凌云反拿着长弓,背手将他背稳了。
莫恙脑袋贴着他的侧脸,心里很开心。
燕凌云侧过头,吻了吻他的鼻尖。
两人虽然不说话,莫恙却觉得安心,想一直和他抱着。
燕凌云亦是。
新婚燕尔,焉能分离,只是他们有太多的事情需要去做。
春天草原上的动物都要繁衍交配,这片地虽然是无主的,燕凌云打猎也十分有节制,打了几只便停下了。
剩下的时间,他将莫恙抱到草地上,在青葱纤细的胡木下,半蹲着,和他接吻。
莫恙搂着他的脖子,背靠着树,和他亲了好久。
他摸到了他的弓箭,还有他的肩,也被吻遍摸遍了全身,发带都散乱了。
等到黄昏,两人才结束。燕凌云握着他的脚踝,给他穿好布鞋,把他横抱了起来。
不过靠近山坡时,莫恙就要下来了,继续喊他“阿兄”。
双马尾兔子和其他几个兔族化了人形,早就把篝火点燃,怯怯的接过食材,做好了野菜炖兽肉,还有骨头萝卜汤。
她们还做了烧烤。
众人饱足的吃了一顿,难得闲适的在星空下休息。
兔子们挤在了阿苏默勒身边,攀着他的腿。青年看着他们,从怀里掏出一支手掌长的短笛,轻轻吹响。
调子悠长轻盈,像一缕风,散在草原的余温里。
叶秋水坐在旁边,听了会儿,问道:“这是什么曲子?”
“故人归,”阿苏默勒道,“游商教给我的。”
“这曲子不错。”叶秋水淡淡赞赏。
就是不像荒北妖族的风格。
阿苏默勒露出一点奇异的神色:“这是游商教我的,燕北的曲子,他说来自一首诗。”
“你读的懂?”
“可以。”
莫恙也侧过头:“你喜欢燕北吗?”
“喜欢。”
阿苏默勒看着莫恙道:“燕北有流不完的河流,吃不完的粮食,我很喜欢。”
从前他最喜欢的事情,便是在兔族的山坡,看着往来的行商,带来的诗和远方的消息。
他向往燕北,如果能够拥有那样富饶广袤的土地,他的族人就不用再为一点点食物,而付出生命的代价。
兔族的草场狭小、贫瘠、偏僻,养不活所有的兔子,他们很少能够吃饱。但就算是这样贫瘠偏僻的草场,也要被夺走,也要被驱逐。
兔族原有几百人,走到这里,只剩下十几个了。
阿苏默勒继续吹笛,看着漫天繁星,抚摸剩下的族人。
它们是一群笨兔子,连化形都不太会,只会啃草根,捡到了他,就一直养着他。他是兔群里唯一一只狼,最开始时,兔族甚至分不清他的种族,他越长越大,它们就将兔子窝越刨越大,在最残酷的冬天,用身体为他取暖,舔舐他的脑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