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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自梳(十四)
“……为什么她一坑蒙拐骗的比你还凶。”
“侍靓行凶吧。”
“对你特别凶。”
“嗯。”
程凌云就是明荣的眼中钉。程家和司马家长久以来的宿怨让两人天生就水火不容, 虽然程家早已入世, 程凌云对南北之争早没兴趣, 但多年之前被程家逼至南方一隅的司马家可不是这么想的。
灵山被程家入股的旅游开发公司侵占,是当年楚巫南北之争失败后,最大的耻辱。
“要不去聊聊吧。”
钟沁说:“前些日子因为应付唐玲,无意间就想起来当年唐玄宗的一些事情。后来我仔细一想, 明荣那个旧书店的名字也取得挺有意思的, 七月七日书店, 不正应和着《长恨歌》里那句“七月七日长生殿”吗?说不定明荣心里有什么感情创伤, 需要人去关心。”
程凌云说:“这你都能看出来?”
钟沁说:“不,直觉告诉我, 明荣特别缺爱。你觉得她会缺钱吗?见了她这么多次, 我就没看过她穿同一件衣服背同一个包, 她还这么贪钱,难道不奇怪吗?”
程凌云摇摇头:“人的**, 是你不能想象的。”
钟沁说:“我只是觉得对付这种坑货,得换个策略。你多和她聊聊感情生活,说不定我们就能合作了。”
钟沁又说:“因为你好像对恋爱特别在行。”
“……”
她们相识不太久, 程凌云话也不算多,却从只言片语里知道她不仅有个前女友,还有个前前女友, 这在她们这群人里,确实谈得上恋爱经验丰富。
程凌云说:“我去试试,你也去找唐玲问问, 如果能有可靠的消息,我们及时碰头。”
程凌云为了拿这块地,决定再去见一次明荣。另一方面,钟沁的话勾起了她的好奇心。
过去明荣在她眼里无非是贪财,利益至上,长得漂亮身材棒,有野心,做事毫无底线。标签一贴上,对她整个人的印象也就定下来。这是个程凌云不会去主动接触的人,除非是有商业利益,除非,是一个不会惹上麻烦的艳遇。
明荣显然不是不惹麻烦的人,她本身就是个大麻烦。
又或许,在这个大麻烦背后,又有些别的不为人知的事情。
钟沁最后提醒她:“其实如果她想交男朋友,可以把佟秋明介绍给她,佟秋明这人心思都在二次元美少女身上,他们可以来一场柏拉图之恋,既不会耽误了她拜天道的大事业,寂寞的时候还有人陪。”
这就是钟沁在回来的路上思考出的怀柔政策,用俗话来书就是多一个敌人不如多一个朋友,用理论来说,就是统一战线。
第二天下午,程凌云推了一个会,独自开车去了七月七日书局。
七月七日书局外,一地的槐花早已变成了一地的树荫,也就两个月不见,这几棵槐树的树冠好像生得更大了些,几位老人家正坐在槐树下纳凉,树下挂了一个风铃,随着带了些许热度的微风,轻轻晃动着。
“来买书的吗?”
大爷的蒲扇晃了晃,裂开嘴笑道:“老板今天没开门咧。”
“没事,她应该在家。”
程凌云抬起手,正准备敲门,却突然顿住。
她察觉到到今天有七月七日书局一丝不一样的气息。里面有人,应该还不止一个人。
一股怪异的香味自门缝里传来,初时闻起来香甜馥郁,仔细一品,却满是腥气。
这女人又在做些什么勾当?
程凌云皱起眉。这种腥气不是普通的腥味,像是什么肉类浸泡在液体中鼓胀后的味道。
明荣是c市地下有名的阴器卖家,贝拉手里的项链以及以血养鬼的法子都是她这里流出去的。程凌云担心出事故,心下一定。转头示意门外的大爷不要出声,从地上捡起一颗石子弹向槐树的树冠之中,一时之间,树上叽叽喳喳一阵叫唤,几只鸟扑腾着翅膀从树冠里飞了出来,程凌云趁机推开门,蹑手蹑脚的走进书店。
玄关和走廊轻易的隐蔽了程凌云的身体,然而因为视野问题,她也看不清书店里面到底在发生什么事。明荣和那几个人的声音都压得极低,就算是听力极好的程凌云,也只模模糊糊听清楚了几个字。
“我这也是期货……价格涨了……不要就算了……”
程凌云想听得更清楚一些,便探头瞧了瞧。入目之处却是一只微微翘起的玉足,脚尖勾着一只缎子布拖鞋,随着主人说话的节奏轻轻敲打着圆润的脚后跟。
这时,另外几个男人也出声了,他们操着外地口音,语气有些凶狠,连刻意压低的声音都不能掩饰。
“见风使舵……厉害……”
回答他们的,只有明荣的一声轻笑。
明荣之所以是麻烦,也不是没道理的。除了贪财以外,太过骄傲也是原因之一。
难道她不知道,这些无意的动作,在别人眼里有多么勾引人?她以为,自己的本事能够让这些男人无视她本身的魅力。
直觉告诉程凌云,明荣会有麻烦,她还来不及敲一下门,告诉明荣有客到来时。书店大厅里突然传来意思尖叫,接着是明荣的怒骂。
“你什么意思?”
“问我什么意思?我还想问明荣小姐,你是什么意思。”
男人的声音已经不怀好意:“既然生意谈不成,不如来谈点别的?”
“你也真是不怕死。”
都到了这种时候,除了刚刚的失态,明荣没有任何畏惧的表现,程凌云却按捺不住,大步走向书店的大厅。
当她的手敲响厅门右手边第一个黑胡桃木书柜时,刚刚还剑拔弩张的大厅,顿时安静了下来。
大厅里除了明荣,还有三个男人,看起来衣冠楚楚,身体却有些羸弱,上次喝茶的案几上放着一个小指高的玻璃瓶子,瓶子里装了大半油状金黄色的物体,底部沉着一些纤维,那股腥甜的香味,正是从这个瓶子里传出来的。
三个男人看到程凌云这个不速之客,齐齐警觉起来。常在黑市里走动,他们自然能察觉到来自程凌云身上,符箓的震慑力。
明荣笑了一声,手指随意朝程凌云一指,好似知道她会来一样。
“看到没,我都说了,敢找我的麻烦,你们还真是不怕死。”
程凌云的脸色蓦然一阴。
明荣站了起来,长裙遮住了纤细的脚踝,侧面开叉处隐隐露出莹白的大腿来。
她走到案几前,拿起那个瓶子,盖上木塞后放回桌上:“我说的价格不变,你们想要就实诚点,不想要就给我滚。”
这话开始开始还是带着些写女人特有的娇柔的音色,到了末尾,确实语调一转,生出些凌厉狠辣的味道。
那三个男人愣了一下,随即骂骂咧咧的走了。
“你也可以滚了。”
利用完程凌云的威慑力,明荣毫不留情的开始赶客。程凌云却不为所动,反而在明荣刚刚起身的软椅上坐了下来。
“明荣小姐,商人讲究钱货两讫,借了我的威风,你这是准备不付钱?”
明荣对程凌云可没那么好脾气:“程凌云,我记得上次给你说过,有事别来求我。”
“难道你不是算准了我会来吗?”程凌云拿过矮几上的小玻璃瓶,打开一闻,眼里闪过一丝惊异的神色,“棺液?”
“棺液?”明荣嘲讽地摊开手,示意程凌云把瓶子还给她,“就棺液这种挖个棺材就能弄到的东西,你觉得我会稀罕。”
“这到底是什么东西?”
那几丝纤维随着程凌云的动作浮浮沉沉,让程凌云突然有些不好的直觉。
“这里面泡着的是人体纤维?”
“这是蜜人。”
古时阿拉伯国家有泡蜜人的传统,行将旧木的老者在临死之前不吃不喝,以蜂蜜为食,死后亦将尸体处理后,泡至蜂蜜里,称为蜜人。这是种极为稀有的东西,程凌云也是以前旅行时,在以色列听说过有这种蜜人。这在当地是一种让人又害怕又奢求的东西,传说中能医百病,去百毒。
然而此物极阴,流传到欧洲后连吉普赛女巫,都避之不及。
程凌云没有把瓶子交还给明荣,反而是重重搁在了桌上:“又是阴物。你到底知不知道,捣弄这种阴物,就算是你奉了天道,也是要遭报应的!”
“我谢谢你的关心了。”
明荣豪不畏惧:“报应?对不起,我的报应早就来了,从出生起我就天天被逼着听你的名字,听你们家在灵山干得那些好事,被逼着奉了天道,被逼着和朋友断绝了关系。你不是说报应吗?这就是我的报应。”
程凌云怔了一下。
她从没想到,会在这样一个时刻,听到明荣的心声。
明荣也发现了自己的失态,她有些恼怒,将玻璃瓶一把夺了过来:“你要是来买东西我十万个欢迎,不买就给我滚!我不想看到你!”
“不想看到我?”
程凌云回过神来,她修长的手指划过案几,果然摸到一层薄灰:“不要口是心非了,昨天是不是扶乩了?算到我今天会来,所以在那三个男人面前有恃无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