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越歌的感觉来说,那果子还挺甜呢,酸味儿不多,就这,祝余都挑剔得不愿下口。
血角犀肉质不很嫩,却有嚼劲儿,灵力也足。祝余境界高,吃半头都不会撑,越歌就不同了,半条犀腿就够她消耗。
解决了自己的那一份,越歌摆好坐姿势,迳自调息。这是修者的习惯,当然,现在也是她的习惯了。
不多时,祝余也用餐完毕,她活动活动脚,偏了偏头——这个动作有种帅气的洒脱。
“来,练。”祝余说。
越歌无奈地起身:“我和你打,岂不是毫无还之力?”
祝余不假思索:“压制境界。”
……哪怕压制到同一境界您也还是能瞬杀我啊。
越歌笑容发苦,但她也知祝余是好心与她切磋,在接下来的选拔也能更有把握。
“请吧。”越歌将长发盘起。“……下留情?”
一分钟后。
寒锐的冰锥抵在越歌咽喉。
“我认输。”越歌苦笑。
祝余收:“再来。”
又片刻。
“再来。”
“再来。”
“不错,再来。”
“进益甚大,再来。”
“来吧。”
………
…………………………
越歌不知第几次从地上爬起,狼狈不堪。
因为家庭原因,越歌自小和双胞胎哥哥一起学习格斗术。不说多厉害,徒对付四个成年男子还是没问题的。
可是在以武为尊的玄幻小说世界……
“悟性不错。”祝余停,抱臂站在她面前。“可之前实在过于懈怠。”
“灵技使用生疏,灵力运转尚不如意……练过体术,这点倒不错,却不够圆融,并无大用……族年轻一代竟已如此松懈了么?”
越歌被训得低头称是,原主可能是认真修炼的,大概也没有太刻苦,否则身体反应不会这么生疏……可总比自己好……
祝余微不可察地叹了口气,转身,月白的裙裾如花朵般一旋,映射光影。
“随我来,为你上药。”
第7章 千乘(已修)
玄幻小说女主里的药,都是什么药?
一抹伤口就会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再抹保证就算是深可见骨的伤也不会留疤。若是再厉害点,就能生死人肉白骨,从冥王里抢人,进了鬼门关都能给你拉回来。
越歌的伤并不重,但看着很是惨烈。大片的青紫淤痕,冰锥擦过的狭长血痕——当然,以玄幻世界的逻辑,只要不伤及根本阻碍未来的修炼,哪怕损筋断骨也是不值一提的小事。
这点伤自然不算什么。
可是……嘶,真的很疼啊。
越歌盘腿坐好,看到祝余打开药瓶的塞子,轻咳一声:“还是我自己来吧,多谢。”
“你不方便。”祝余用指尖挑起一团药膏,不容置疑道。“脱。”
越歌脑内自动翻译:我来吧,你自己上药可能不太方便,交给我就好……
来自外冷内热小姐姐的关心也太暖了吧!
……就是这个“脱”……实在有点微妙诶,越歌背对祝余,纠结着褪下外衣。内衫轻薄,阿修罗女特有的繁复纹路隐约可见,金色的纹路与泅湿内衫的鲜红血痕相映衬,有种奇异的色气。
祝余的眼睫微微一动。
越歌毫无所觉地脱去内衫,裸着背。
越歌知道自己的纹路生在背上——毕竟其他部位都找不到,也只能在背上了。可她从来都没有关注过它,自然也就不知道……这些金色的华美纹路从后颈延到蝴蝶骨,又漫过腰际,最后落在尾椎。就如同蜿蜒流淌的熔金,或是白玉上精琢细雕的远古魔——
在血里,绝艳而神圣。
祝余垂着眼,银眸清明,指尖按上一处较深的伤口。
越歌轻轻地嘶了一声。
与疼痛感相比,药膏和祝余指尖的冰凉温度似乎存在更加鲜明。
一处伤口上的药膏被均匀地抹开,又换下一处。
祝余的呼吸半点不乱,越歌倒是乱了……因为疼。
疼归疼,药膏的效果还是不容忽视的。伤口很快开始愈合,结疤,再过一晚,就会只留下浅淡的白痕。天之内,便半点痕迹也不留了。
抹着抹着,越歌开始觉得不自在。
指划过的感觉实在过于鲜明,尤其是按在某些地方的时候……渐渐的,连疼痛都感觉不到了,尽是祝余指腹的触感。
她忍不住动了动。
祝余注意到她的小动作,上不停,平静道:“纹路印记的部位,是比较敏感,忍着。”
越歌:!!!
“你怎么知道……”
越歌察觉不妥,便打住了。
祝余倒不在意,语气平淡:“总会有人说这些,他们不会刻意避着我。”
越歌沉默,祝余在阿修罗族的日子,的确……
“要么是透明人,众修罗皆当她不存在。
要么就是恶童嘲笑欺侮的对象,无人会助她。”
这是小说的原句,不知为什么,越歌记得很清楚。
“但你不是劣等修罗,不是吗?”越歌道。“你可以修炼,你比他们任何人都被好!”
“我知,便是那所谓的天灵修罗。”祝余垂着眼,眸光无波无澜。“但也无甚差别。”
越歌一时语塞。
多可笑。
阿修罗族本族只知有天灵修罗惊才绝艳,却不知其特质,因此视珍珠为鱼目。
反而是与修家老祖宗打过交道的人族,记住了这族类的强大,记住了那领袖的特征,并且代代相传。
然后被伪装身份前来求学的祝余,宿命般的在藏书阁某个积灰的角落翻出……
方才得知自己身份。
“阿修罗族类,有一得天独厚种,谓之天灵。生于灵物,无纹却绝艳,万不可小觑。”
刚知道这点的祝余,会是什么心情?
又或许,还是心静无波罢。
祝余并不在意这个话题,抹药的轻巧平稳。
没过多久,背部的伤口就处理完了,祝余的指移向小腿……越歌轻咳一声,抓住她的:“不用了,接下来我自己来吧,不碍事。”
祝余没说什么,起身道:“记得好好休息,明日继续。”切磋……或者说单方面指导。
越歌:“……好,多谢。”
不过,祝余这么体贴人的么?小说里所谓人设果然不可尽信,看,还给她上药呢!
越歌怀着莫名骄傲的心情,继续给自己抹药。
嘶……疼!
——————
日后,演武场。
演武场上共有演武台四十九座,二十八座为初级演武台,十四座为级演武台,座为高级演武台。以新生的境界,当然只能用得上初级演武台。
于是……前二十八座台上,立着二十八名新生,他们是这一届天赋最佳的二十八人。除此之外的一千八百九十九名新生,尽数在台下仰望他们。
强者为尊。
越歌仍是一袭蓝衣,只不过换成了便于行动的劲装。她笑容轻浅,温婉端丽,秋水明眸漾然生光……这样一个人,赫然站在第一座演武台上,昭示她过人的天资。
而在第二座演武台上,一位身着紫衣的娇艳少女正抱着双臂,自以为不动声色地瞪了越歌一眼,很快地挪开视线,没过一会儿又转过来瞪一眼。
越歌若无其事地微笑:“……”
她当然知道这个姑娘是谁,就算之前不知道,现在也确定了。
就是辣个潜伏在学院获取情报的魔族妹子嘛!
全最傲娇的女性角色,没有之一!
自己的天赋竟然更胜九方渣的红颜知己之一,还真是出乎意料。不过也是,阿修罗族多彪悍啊,若不是从前每次攻打陆地种族都遭人魔兽族围攻,他们早就在陆上占有一席之地了……如此天赋异禀自是情理之。
再看第二演武台上的傲娇妹子。
千乘舞,魔族魔王的……外甥女儿。
为什么不是女儿?魔族公主不是更配主角吗?
作者是这么解释的:魔王的女儿贼多了,人家活了千年,千佳丽给他诞下九十九个女儿,每个女儿地位都不高,不够格。
可千乘舞这个外甥女就不一样了,她是魔王唯一的亲妹妹的唯一的女儿,是她死去的母亲留在世间最后的痕迹——魔王个妹控可不得宠着她么,不是公主胜似公主,生生把这姑娘宠成了刁蛮傲娇大小姐。
这大小姐无意听得魔王与其心腹的密谋,便自作主张隐瞒身份,伪装人族来洞明学院探听情报,誓要让魔王舅舅对她刮目相看。
当然了,看原着就知道,这姑娘不仅没能探听到什么重要情报,反而把自己和自己的众多珍奇宝物都送给了九方渣,最后还帮着九方渣收服了魔族。
……魔王可能确实对她刮目相看了吧,对外甥女儿的胳膊肘往外拐刮目相看。
千乘舞又瞪人了。这次她和越歌的目光撞了个正着,愣了愣,怒哼一声,撇过脸。就这还觉得不够,又转回来扬眉示威。
越歌保持微笑:“……”
行吧,爱看就看咯,你开心就好。
选拔的规矩很简单,先由台下众新生挑战台上的天之骄子,胜了便能占据那人的演武台,等待他人挑战;败了就无话可说,继续在台下待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