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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密[GL] 完结+番外 (若花辞树)


  可现在,已经过完年了。
  过去的一桩桩事都像是有了生命,分分秒秒地浮现出来,把沈眷伤痕累累的心浸泡在盐水里,一遍又一遍地折磨。沈眷把羽毛笔从盒子里拿了出来,收进了行李箱中。
  粥炖了三个小时,季管家的手艺很高明,粥被炖得软糯可口,鲜香浓郁,沈眷咽了一口,胃不知怎么了,吃什么都排斥,季管家在一边,和她说着顾树歌小时候的事,沈眷强忍了反胃的感觉,吞下了整整一碗。
  季管家欣慰,端着空碗走了。
  他一走,沈眷又一次把胃吐得干干净净的。
  她不知道是为什么,也许是上回的符水伤到了胃,又或许是她潜意识里已经觉得活着没什么意义,所以身体排斥食物。不过她也不怎么在意。
  下午的飞机,旅途漫长,到英国已经是第二天了。
  沈眷不是独身来的,带了很多办案的人员,英方已经协调好了,费了很大的代价,但沈眷不在乎。下了飞机,她直接去了顾树歌的公寓。
  公寓在她所在的大学不远处,是买下来的。沈眷打开门,空气混浊,好几月没通风了。
  她走进去,开了窗,新鲜的空气流动进来,浊气逐渐散去。
  沈眷站在里面,她从来没有来过这里,却觉得每一件家具的摆放,每一处装饰的风格都那样熟悉,处处都透着小歌的味道。
  她想象顾树歌在这里四年的生活,想象她周末穿着宽松的家居服,拖着拖鞋,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想象她躺在沙发上,想象她抱着电脑写报告,想象她伸着懒腰,端一杯水,从客厅走过。
  沈眷忍不住笑了一下,眼泪就流了下来。她缓缓走在客厅里,目光温柔地轻抚每一件物品。
  她看到墙上的照片,有好几幅,看起来是各处景点拍的,拍摄方式显然就是顾树歌的摄影风格。沈眷一张一张地看下来,试图穿过时光,从照片上看到镜头后的那个人。
  看到最后一张照片时,她停留得久了一些。
  照片上拍的是一棵大树,但不是整棵树的远景图,也不是选取某个独特的角度拍树冠或枝干,而是直直地将镜头对准了树根,拍下来。
  这种拍摄方式,不是顾树歌一贯的风格。沈眷抬手把相框从墙上摘了下来。
  这是小歌拍的吗?她想。
  她打开相框,看到照片的背面写了两个字和一个日期。两个字是“暂存”,日期是小歌回国的前一天。
  是不是树根底下埋了什么东西,这张照片是个记号?沈眷想着,仔细地看照片上的景物,很快她就看出了边上有个路标。
  她根据路标找到了那个地方。是距公寓不远的一个公园。
  沈眷去了那个公园,她已经一天一夜没有合过眼了,可她竟然不觉得累。她来到那个公园,公园里景色宜人,采光也好,许多附近的居民,在公园里晒太阳,喂鸽子。
  小歌经常来这里吗?她也会喂这里的鸽子吗?沈眷出神地想。
  她的思维,她的举动,都迟缓了起来,仿佛灵魂提前几十年步入了老年期,接近油尽灯枯的年龄。她不知看了多久,直到鸽子大片大片地振翅而飞,保镖上来提醒了一句:“时间不早了。”
  沈眷才像突然惊醒,去找照片里的那棵大树。
  那棵大树很醒目,就在公园的正中。她找到了,于是弯身挖了起来。保镖想要帮她,被她拒绝了。
  如果这里有小歌埋的东西,她希望是她亲手挖出来的。毕竟她能做的,与小歌相关的事,已经越来越少了。
  沈眷挖了好久,底下出现了一只盒子,盒子是金属的,沈眷把它挖来,打开,里面是厚厚的好几本风格不一的本子。
  有的幼稚一些,是粉红色的,有的成熟一些,是牛皮封面的,还有的则是活页本。
  沈眷就在大树下,坐在草坪上,她擦干净手,取出最底下那本,翻开,看到了顾树歌稚气犹存的字迹。
  本子第一页上,少年时期的顾树歌用她的笔写着:“我喜欢上沈眷了,不知什么时候开始的。那就姑且当做从此刻起的吧。”
  在下面,她用稍大些的字体,认真端正地写:“喜欢沈眷的第一年。”
  沈眷捂住嘴,眼泪掉落不止。她一本一本地翻下来,最后一本上,写着,喜欢沈眷的第七年,我想喜欢沈眷这件事不会有尽头了。
  作者有话要说:!
  我写得不够快,但是发现日记本,能不能算一个转折?
  算的吧,顾有为藏了多年的粉色小秘密被发现了,是不是也挺甜的?


第六十九章
  七本日记本。
  从青涩稚气的十五岁到初初长成,在实验室里独当一面的二十二岁,七年时光,两千多个日夜,每一天的日记里都会出现沈眷两个字。
  “等我长大,一定要娶她!”这是十五岁的顾树歌,字迹张牙舞爪。
  沈眷看得不由自主地笑,字里行间都是琐琐碎碎的校园生活,时不时就会加一句姐姐喜欢,姐姐不喜欢,姐姐知道了会怎么样之类的话语。
  “姐姐在书房忙到好晚,她趴在办公桌上睡着了。她在灯下真好看,我差点偷亲了她。我想拥有她。”这是十六岁的顾树歌。
  怎么小歌那时候这么霸道。沈眷笑意越来越深,像是返回到了那一年,那一年风很轻,夜很美,少年的小歌朝气蓬勃,她的目光始终清澈而专注。
  沈眷笑着,眼泪却落得更加厉害。
  天黑了,她抱着日记,回到了公寓,她坐在书桌后,开着台灯,一个字一个字地往下读。
  日记一本比一本厚,长大一些的小歌,话语也多了,有时显得还有些啰嗦,却啰嗦得很可爱,她试图描绘她看到的云,试图形容春天校园里泥土掺杂着树叶的香味,试图把她对她的感觉比喻成春天的雨,夏天的风,秋天的晚霞和冬天的阳光下,放在窗台上的一杯热牛奶。
  青春期孩子的浪漫在她身上表现得淋漓尽致。
  “我才十七岁,可是每次看到沈眷,听到她的声音,感受到她的温暖,我都担心余生太短,不够我好好爱她。我要抓紧时间了,在沈眷的名字前面加上,我的!”
  沈眷仿佛能看到顾树歌在写这句话时,小忧郁后的振奋地挥舞着小拳头。
  “我的沈眷。”她不由自主地念了一遍,这四个字如果是从小歌口中说出,一定很让人沉沦吧。
  这样开心而充满希望的日子一直到了十八岁的秋天,一行行的句子触目惊心。
  “我打算明天和沈眷告白,她一定会很惊喜。”
  “我偷听到了哥哥向沈眷求婚。她不是我的了。”
  “我只能离开,我没有别的选择。可是沈眷会伤心的吧,她对我这么好,我对她产生了非分之想,到头来还要用她的好来伤害她。我真讨厌我自己。”
  日记上有泪痕,字迹洇开又干了,几个字化成了一团,辨不出来,只能从上下文推测是什么字。
  沈眷想不到竟然是这样,她把那段日子的日记又看了一遍,把日期一一对起来。那段时间,顾树歌骤然的冷漠疏远格外清晰起来。
  沈眷自虐一般地反复回忆,顾树歌的容颜在她记忆中活了过来。
  她坐在她对面,眼睛不看她,只是浑身都像格外疏离。那时她以为是她偷吻被小歌发现了,她不能接受,所以远离。现在想起,小歌极少几次与她目光触上的时候,她眼睛里的情绪分明是满满的委屈。
  可是她却没有发现。
  迟到的发现,带来的仅有悔恨,她什么都弥补不了。沈眷肝肠寸断。
  这天晚上,她在梦见顾树歌,就不是她年少时的样子了。
  她变成了车祸后的模样,脸都撞烂了,血肉模糊的看不清容貌,可她的眼睛还是那么清澈,她含着眼泪,委屈地说:“现在你知道了吧,我一直都喜欢你。我们错过了四年。”
  她变成面目全非的样子,却还是乖得让人心疼,委屈都不敢大声。
  沈眷惊醒过来,心痛成了深入骨髓的懊悔。
  懊悔是世界上最无奈最无解的事,它让人痛彻心扉,却无能为力,像藤蔓越缠越紧,像是烈火把她余生所有的快乐都烧成了漫天的灰烬。
  如果没有这四年错过,她们现在会是什么样?沈眷忍不住去想,越想千疮百孔的心就越是痛到麻木。
  她就这么坐了一夜,她的目光落在剩下的日记上,她想,等事情全部结束后再看吧,那时候,她就没有牵挂了,就可以慢慢地了解小歌这四年是怎么过的。
  到天明,她的眼睛里全是红色的血丝,可是沈眷竟然还是感觉不到累,感觉不到困,身体像是被屏蔽了所有的感觉,变成了一具无知无痛的躯壳。
  沈眷收拾起顾树歌的东西。
  这些东西现在有了一个新的统称,叫做遗物。
  沈眷把顾树歌的遗物分类,一件一件地安置到箱子里。她收拾得很仔细,一双袜子,一个杯子,一块毛巾,一支钢笔都没有遗漏,全部归置地整整齐齐。
  虽然顾树歌喜欢简单,在添置家具和一些生活用品上很漫不经心,但四年的生活下来,公寓里依然积攒了不少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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