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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报应就是我[快穿] (夜幕下的卡多雷)


  但眼下,他总算是稍微厘清了点自己的处境。
  傍晚收工的时候,宝宁也是没给记上几个公分的,他用力刨了一下午的钢筋,最后也没刨出几寸长来,晚上回到宿舍又是大通铺,他也不好意思跟那些姑娘们挤的,何况因为这个身体实在是太好看了,女生们也挺排斥他的,回到宿舍里也没有一个人跟他搭话,甚至连晚饭也是给他留的最差的,所以他晚上吃了一个窝窝头就了一碗凉水之后就只能缩在炕尾窝着。
  说起来,这窝窝头也是真难下咽。
  宝宁揉着胃,心里莫名其妙的就多了许多委屈。
  隐隐约约的,他就瞧见了这个身体宁向红的一生——
  这个宁向红是真的好看,也是真的倒霉。她被身边的人追求,其实大多数人也是正常人,没有太多过激的行为,但是坏就坏在她下乡的地方有个地痞二流子卜耀林,这人没别的能耐,但是吹牛喝酒调戏妇女可是特别厉害,见了宁向红就黏上了,不管宁向红怎么拒绝都不行,最后甚至差点在玉米地里强了宁向红,也因为宁向红拼死反抗,引来了众人,才把这二流子卜耀林给抓了进去。
  这年头对流氓还特别狠呢,卜耀林一下子就给判了十年。但是卜耀林的叔叔卜由新是村支书啊,平日里倒是对卜耀林没啥好的,可真的把卜耀林送进去了,卜由新却是怒发冲冠的,就在给知青回城体检的时候做了手脚,让还是黄花大闺女才只有十七岁的宁向红体检单子上写了“怀孕”的字样,把她留在了农村。
  又过了几年,卜耀林挖门盗洞的就找人出来了。


第4章 我要回城(2)
  卜耀林从监牢里出来的时候正好又是恢复高考的那一年,宁向红本打算靠着自己考出去,谁知道最后通知书却给卜耀林截住了,转手,他就把这张通知书卖了二十块钱,让别人顶替宁向红读大学去了,而真正考上大学的宁向红根本就不知道。
  毕竟,宁向红是这个村子里人人皆知的“破鞋”了,又把人送进大牢过,显然就不是什么好女人,再加上她容貌美丽,在许多妇女看来她就是妖妖娆娆的狐狸精,在许多男人看来,她又不肯给他们睡又不肯找个人嫁,那必然就不是正经女人了,肯定是勾搭上哪个汉子了,只是他们不知道而已。
  所以宁向红一个好好的大美人,平日里其实男的追求不得也只是最多说她心高气傲给她穿小鞋,女的也顶多是嫉妒她貌美不带她玩,却因为那么个地痞流氓,变成男的只想要睡她,女的只想要骂她,虽说这其中也有社会大环境的问题,也有人性的问题,但是若没有诱因,这个情况根本就不会出现,更不用说卜耀林后来因为那二十块钱发家,做起了倒爷,没多久又说是捡到了一块好木材,得了好几千万成了富翁,最后还娶了宁向红的表外甥女。
  可倒霉的宁向红却死得极惨——卜耀林找了他叔叔他们把无依无靠的宁向红卖到更远的山里去,卖之前,他们还要一个个的“先尝尝这大美人的滋味”才行,屈辱到无以复加的宁向红也因此选择同归于尽,可毕竟她力气不够,还是没能真的同归于尽,只是给这几个男人留了几道疤罢了。
  至于宁向红如果没遇到这些情况的话,她应该的发展是什么样的,在这些记忆里并没有给宝宁一个答案。但宝宁却看得出来,能让那个卜耀林早早从监狱出来还能做起倒爷的,竟然也是一个奇怪的金手指。这个金手指其实比起杨伟的来要简单得多了,因为这就是一个竹制的印章,拿着这个印章印到什么东西上,这东西就会变成“真东西”,但是这玩意其实就只能使用四次,卜耀林到死也才用了三次。
  第一次,卜耀林用这个印章戳了一幅画给自己换来了减刑;第二次,卜耀林用这个印章戳了一个瓷器瓶子并且用这个瓶子把自己做倒爷的事儿给摘了出来;第三次,卜耀林用这个印章戳了一棵树且把这棵树分割开来当成了上等的檀香木卖了出去,用以传流后代。而他剩下的最后一次是为了保障后代福荫的。可以说,他这么个人竟然能得到这个印章,也算是奇遇了,如果不是宝宁知道这些东西都是小世界来引诱人犯罪的东西,他也会怀疑卜耀林肯定是老天爷的亲儿子啊!
  闭着眼睛,他把这些信息整合了一下,再算算日子,发现卜耀林正好是在一个月后发现被落单的宁向红,这才把她拖到玉米地里欲行不轨,谁料那日半夜的时候正赶上好几个人凑一起喝多了就去玉米地里放水,这才救了宁向红,可也奠定了宁向红的悲剧。
  而一个月的时间……宝宁觉得自己其实还能抢救一下呢,不过此时最要紧的却是要找个稍微人少点的地方居住,他跟原来的宁向红不一样,宁向红是个女人倒是没什么了,他虽然现在顶着宁向红的身体,可是芯子却是个男人啊,这样确实不适合跟这些女知青住在一起。
  但要是真正单独居住的话,她就真危险了,这个村子里无论是村民还是知青,在宁向红的记忆里好像也没有几个男人是真正的不为美色所动的,虽然确实有不少人看起来像是家庭和睦的,可在宁向红的记忆里,白天看起来和和气气的老实好人,晚上偷偷扒她墙头的可不少,要不是她说死不愿意,还真不一定怎么回事儿呢,总归她太好看了,再怎么丧心病狂的男人也会心生怜惜,卜耀林则是报复加邪念才出了这么一档子事儿。
  所以宝宁觉得,他目前应该先找一条狗再说。这年头吃狗的不少,养狗的也只是养个看门狗,所以抓个狗崽子回来倒是不难,难的是怎么养。现在食物没那么多,养人还未必能养活呢,一个脸盆,洗脸洗脚洗苹果还带和面的,东西是真的缺啊!
  翻来覆去的,宝宁就觉得真是过不下去了,不由得坐了起来,呆呆地看着窗户。
  窗户还是糊的纸,月色透过那模模糊糊的纸,洒到屋子里的只有能让人分辨出人影的光线,而这个时候,外面星月明亮,虽然比不得点灯,但也能看的见人脸。
  这可真的是个物资匮乏的时代啊。
  宝宁长出一口气,决定明天刨完钢筋再出去转转。
  宁向红下乡的地方虽然说不是特别偏僻的小地方,但是相较于全国来说,确实算是比较偏远的地方了,再往北走就直接进了大草甸子,所以说这边过去绺子也多,她被下放到这边的时候那个在城里觊觎她的领导就直说了,这地方人野蛮,她要害怕就点头答应跟了他就行——可以说,这对于一个沿海城市的小姑娘来说,真得是屈辱得要命,尤其是在脑袋里还满满的都是奉献青春的时候,她是宁可下乡插队也不肯留城里给人做“姨太太”的。
  但这对于宝宁来说没有半点融入感。他顶替宁向红虽然不是全然自愿,但对于宁向红的悲剧,他自己也有自己的一套理论,总的来说,他觉得她就是太好看又太软弱了,一个女人好看可以,但软弱就容易被人盯上了,就算不好看,一个女人软弱也还是容易被人盯上,这是他阅读了无数个剧本之后的来的结论。即使他不理解那些普通长相的男人的心理,他也知道他们长得不好看的人总是想要得到好看的人的,这点他自己倒是深有体会。
  深有体会的宝宁咬了咬牙,决定一定要替原主宁向红讨个公道。
  第二天一大清早,宝宁起来直接用凉水刷牙洗脸,从鼻孔里洗出来黑油油的烟灰让他不由得打了个寒战。这时候,他才稍微的了解了一点这个时代的艰难,但好在,他觉得自己身上精神力器都好了许多,仿佛昨天那虚弱的模样根本不是他。
  捯饬好了,宝宁转身去了临时搭的食堂。他知道真的来这边吃饭的人并不多,至少这小半年来是不多的,等到过了年之后跑到食堂来吃饭的人才多了起来。所以他早早的到了食堂就打到了一碗清汤寡水的大白菜汤,又拿了两个窝头。
  这窝头也不是精良细作的,玉米面非常粗拉,还有好多玉米皮子跟磨碎的玉米棒子,嚼碎了咽下去的时候也剌嗓子得很。不过宝宁眼下不在乎这些,他吃了手里的两个窝头之后又揣了两个,顺带的喝了两碗菜汤,这才算是稍稍恢复了点体力,转身拿着镐头去刨钢筋。
  点长给原主分配这个活就是为了逼原主跟他搞对象,为了不惹麻烦,宝宁还是决定走原主的倔强女孩路线——头发一甩,谁也不爱。
  谁也不爱的宝宁刨了一上午,发现比昨天的进度快了一点,力气也还要大一些,也不知是吃饭吃饱了还是因为灵魂安稳了些人就强壮了……是他魂穿过来了之后真的就把原来的体力带了来,总之这速度也还算可以,只不过他心里也清楚,这刨钢筋的活儿本来就不是知青的活,可以算是点长特地给原主找的麻烦了。
  所以说,美貌有时候也是负担啊!
  心里把点长骂了一百遍,宝宁把这两天刨出来的三根钢筋用力拖着丢到了点长的脚边,问:“这两根能记上几个公分?”
  这时候有专门收废品的,钢铁铜都一直算是硬通货,即使这年头的钢筋大都不是那么的合乎规格,两三根一夲长的钢筋块八角的总归是有的,这也就差不多是一个妇女两天的工分了,所以宝宁才敢这样直接对上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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