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男生小说女生小说纯爱耽美

当前位置:趣书网 > 纯爱耽美 > 全文免费阅读

你的报应就是我[快穿] (夜幕下的卡多雷)


  “上面有个黑色的东西,好吃,”阿水说,“这个就火烫火烫的,不好吃但能吃。”
  这时候的人,只要能吃那都能搜集起来,而且在阿水的认知里,火烫火烫的东西,冬季到来的时候是可以吃的。
  采集的人遇到没见过的东西或者是之前没吃过的东西是可以先尝尝的,当然也可以自己不吃,回到部落找大巫鉴定食物到底怎么吃,但是大部分人都会先尝试一下,反正吃完了真的不好也可以让跟随的兽人马上把人送回去找大巫医治。所以阿水尝试过了野姜浑身上下的所有部分的,只有根茎部分又粗大又烫嘴,不知道该怎么吃,还是找大巫问问的好。
  而大巫宝宁看着这块姜,眼睛都绿了。
  他问:“这东西在山林里还有吗?”
  阿水回答:“还有几颗,不多,但也还有。”他想了想,又说,“我把能挖的都挖了,上面长得那个黑色的东西好吃,这个烫嘴,但冬季好吃。”
  宝宁赞赏地看了他一眼,说:“把其他的都拿来,我们放到一起,等我们从耕帐回来之后就在部落里找个地方种下去。”
  阿水不懂“种下去”的含义,只觉得是存储的意思,顿时就高兴了起来。
  “你做得很好,阿水。”宝宁把这两天用橡子粉做的粉皮也拿了出来放到带个凹槽的小石碗里,往里面倒了点热水软化了一下又撒了点盐,递给了阿水,“拿去吧,奖励你的。这是野姜,是非常重要的东西。”
  野姜不仅能调味,还能当药材,真的是非常重要的东西,这个阿水的运气真的好爆了!
  橡子粉皮是刚做出来的,味道好不好,宝宁还不清楚,但正因为新鲜,阿水得到了无数人羡慕的眼神,他自己也是高兴得嘴都咧到了耳根子:“大巫,您真好!”
  当然好。
  宝宁点点头,明天就该去耕帐了,他今天得指挥人收拾好东西,包括这些烫一下就能吃的粉皮——橡子豆腐可以教给耕帐人去做来换取种子跟种植技术,但是粉皮却不一样。


第20章 兽人雌巫(7)
  森林里的橡子多得没法说,但总的说来,部落里所有人加起来也不到一百个人,产粮上不去是个要命的议题,所以宝宁根本就没打算第一年就让这些东西成为普及货物,他甚至准备从耕帐带回种子与种植技术之后再把货物推广成其他加工产品,毕竟他也不是全知全能,很多东西他知道有,但是如何去做还是需要尝试的,这橡子豆腐跟粉皮他会做也是因为碰巧罢了,但人生不会遍地碰巧,他也只能尽量达成自己能想起来的“碰巧”而已。
  在这个这个兽人世界里,人是要到三十五岁才算成年,而原主今年三十七岁,在他三十五岁的那年春天就接替了原来的大巫成为了新的大巫,也是在那一年的秋天,族长大莽因为部落里实在是人手不足,才拿着两头羊换来了两个奴隶。
  血河部落在草原上不算大但也绝对不是个小部落,只是勉强糊口还行,但是发展不起来,宝宁想的,是如何能跟耕帐那边示好,从奔牛兽人那边得到帮助。
  说起来都是看《动物世界》长大的,谁能不知道非洲野牛的厉害呢?即使不是肉食动物,但一群野牛,就算是四个雄狮要去动手也要掂量半天,不是对准小牛就是瞅准衰弱的老牛,就这,还怕牛群报复呢。
  走出了血河部落,两辆板车上放着大约一千斤盐,还有五百斤的橡子淀粉,一百斤的橡子粉皮,还有几个放满了橡子豆腐的陶罐,最后,宝宁找了一辆车爬了上去,带着他的两个随从,在车上安安稳稳的等着启程。
  “这一路上一定要保护好大巫。”大莽族长跟长老交代事情,“从这里到耕帐会路过甜水部落,他们跟我们一向交好,也许能一起走。”最主要的是,大莽族长的儿子在去年的发情期里被甜水部落的雌性给勾走了,虽然心里有点不爽,但是血河部落的雌性也勾来了好几个甜水部落的兽人,所以大莽族长也就只能这样了,而由于今年血河部落内部发生了阿鬣的事情,兽人们的发情期就没能过完,甜水部落那边都来问过两次呢。
  “这个我明白。”长老之前也觉得今年是受了诅咒的一年,直到大巫那天因为赶走阿鬣而向祖先祈祷之后才有了转机。
  盐在草原上是奢侈品,部落里其实兽人们靠着喝动物的血就能补充部分盐分,之后才是真正的使用大渔部落提供的盐,但是盐需要很多的皮毛跟兽骨来换,兽骨还必须是能做成武器的兽骨……这可真的是太难了。
  没有部落不缺兽皮,没有部落不缺武器。
  这回他们有了被命名为红花盐的新盐,就算是不能争夺海盐的地位,也能稍稍缓解下周边兄弟部落的压力了,而且,那些苦涩的果实磨出来的粉末还能弄出那么多好吃的东西来,说真的,要是能保存到冬季,就算天冷,他们能吃饱就能抗寒啊!
  长老这边想着,部落的队伍已经开拔,一路奔着中部的耕帐飞奔而去。
  耕帐之所以叫“帐”而不是“部落”,就是因为它不是像其他部落那样属于是很多种族的兽人加上雌性组成的,反而他们只有一个种族那就是奔牛兽人,而且这些牛非常的团结,也特别擅长劳作,最要紧的是,即使他们种族都是牛,但是他们战斗力强悍,又是素食性的兽人,所以在草原上他们本身就具有超然的地位。
  地位超然,人口又多,战斗力强,又不喜欢与外族争斗。
  于是,奔牛族的部落发展得就足够大,大到成为了草原上的交易中心的地步。
  说政治中心太扯,说权力中心又太假,反而是大型交易展销会,在耕帐举行就显得要轻松许多,部落与部落之间建立起联系,彼此之间不会因为交易不公平而争斗起来,而奔牛族则能通过这些交易来取得首先交易的特权——他们又不贪婪,不会独吞交易物品,所以不仅是草原上的兽人愿意去耕帐做交易,连密林里的兽人们也喜欢与他们交往。
  宝宁笑眯眯地看向耕帐的方向。
  真是个令人喜欢的种族啊!
  如果不是屁股下面的这辆破车特别颠簸的话,他都要开始唱山歌了。
  虽然唱歌跑调,但第一句他还是能坚持住不跑调的,至于后面的……那就随缘了,反正这个世界也没有正经八百的歌,比如说美丽的草原我的家,这歌的第一句他唱得就非常好嘛!
  哼着歌,旁边长老也听得很高兴,血河部落的战士们走得更快了,前面拉车的是部落里跑得最稳当的狼形兽人,宝宁大约是觉得既然有雪橇犬,雪橇犬又是由狼驯化而来的,也就自然而然的让狼人们试试,结果的确非常好用。
  走了一天,晚上休息的时候队伍吃的是粉皮跟战士们去打来的野猪,一夜无话,第二天一大早他们就到了甜水部落。
  不得不说,甜水部落要比血河部落小清新太多。
  甜水部落的巡逻战士显然是认识血河部落的人的,他们老远就变成兽形跑了过来,与拉车的两头狼蹭了蹭头,一转身就嗷嗷叫了起来。
  跟车的战士里也有人化成兽形,与那两个战士一起滚了两圈。
  这就是兽人们表示亲昵的意思了。
  这些兽人不是以种族聚集在一起的,反而是以雌性为基础,兽人们跟着雌性跑,以达到部落与部落之间的完美互通,不用打仗也能避免近亲繁殖,绝对是这个世界天道的神来之笔了。这也是为什么部落里会有原始的“三权分立”,而且这三个人还都不是世袭的,巫不能有孩子;族长的孩子会被别的部落的雌性勾搭走,而雌性孩子不能做族长;长老的孩子也是一样。这也是为什么距离相近的部落之间关系会很亲密的缘故。
  不是不想融合,是为了后代而不能融合。
  宝宁也考虑过这些,因为雌性是看不出原来父母的血缘的,再加上这个世界里死人很容易,所以以雌性为基础来交换兽人非常合情合理。而在原主本该有的世界线里,他是把部落变成了部落联合体来改变这个现状的——部落之间彼此靠近,用田地跟猎场隔开一定距离,等到了兽人发情期的时候再把人们聚在一起,按照部落来区分来历,然后雄性兽人跟着雌性走就好,这里再把族内自己消化的成双成对的小伴侣区别开,当然这种自我消化的伴侣则要看父母的来历,父母不在的就不能这么办了,大家还是要多多劝说的。
  所以说啊,改变了一个节点的问题之后,后续的所有问题都会出现。
  那个狂草部落真的是造孽了。
  但宝宁也觉得自己在这个世界里还是等不到最后部落联合的——他毕竟只要解决掉阿鬣,以及类似阿鬣的兽人,等到天道判断不会再有类似问题了就可以离开这个世界,把身体还给原主了。
  至于原主之后的事情,那真的就要靠他自己了。
  就像是上个世界里的宁向红,她回来之后其实是有所有记忆的,但在斩仙台上,宝宁还是看见她做了原本世界线里做的那些事,甚至由于有记忆,所以成就更上一层楼。

首页推荐热门排行随便看看 阅读历史

同类新增文章

相似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