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风南对他儿子的态度,盛鹤臣多少见过一些,他知道林风南将当年与梅幽宫圣女的旧情当做是他一生中最大的污点,因而他对那段旧情留下的与邪道女人所生的儿子,自然也不会太好。
“我师弟心软,他见不得木一川如此受他林老前辈苛责,也无法接受林老前辈一直看不起这个孩子。”张问雪叹了口气,“他以为让木一川来参加论剑之试拿了好名次,便可以让林老前辈多喜欢他一些。”
盛鹤臣:“……”
是,盛鹤臣也知道。
林风南一直不许自己的孩子离开他隐居之处,但是那孩子的剑术是林风南亲自传授的,盛鹤臣小时候还与他有过一些交集,他记得那孩子天赋极高,若不是因为林风南不喜欢他,不愿他步入江湖,那他应该也是这江湖上的青年翘楚了。
盛鹤臣再皱眉认真看向比武场上的木一川,或许是因为有了张问雪所说的话在前,如今他看木一川的脸,莫名便觉得……嗯,木一川好像的确似乎有些……与他记忆中师父的儿子外貌相像。
再说了,林,木,这不就是化名吗!对上了,全都对上了!这就是他师父的孩子!
一旦确定了木一川的身份,盛鹤臣顿时就觉得这件事简单了起来。
灵犀山尚未地动震出「不胜天」前,武林盟内便早有数次探讨,谋划将魔教手中的那两把钥匙夺回来的计策,这东西放在谢则厉手中毕竟是个祸害,那时他们也觉得此事需要一个卧底,林风南又不知从何处听说了这件事,还特意修书给盛鹤臣,提及自己的儿子或许是绝佳用于卧底的人选。
此刻盛鹤臣看着木一川,心中再度重燃了希望。
看看,这到底是什么绝佳适用于卧底的人选啊!
出身正道,母亲却是邪道门派的圣女,因而正道中有不少人不喜欢甚至是想要欺辱于他,这就是个完美反水投靠魔教的借口,而江湖上谁都知道,谢则厉和梅幽宫宫主楼鄢的关系很不错,他是绝对不会为难梅幽宫圣女的儿子的。
这简直就是比江肃还要好的卧底人才,只不过不久之前盛鹤臣还以为师父的孩子武功不佳,加之卧底之事还不迫切,他便回信婉拒,到如今事发之时,他竟然完全没有想起还有这么一件事。
如今他见木一川能一招就把方远洛打伤,这么好的武功,就算去了魔教,也一定能够自保!
盛鹤臣心情激动,转头便握住了张问雪的手,将自己所了解到的情况与心中所想全都同张问雪说了一遍,见张问雪还有些迟疑犹豫,他不由又拍了拍张问雪的手,耐心安抚,道:“张掌门,你莫要慌张,一切待我们同木一川谈过再说,若他不愿意,我也绝不会去逼迫他的。”
张问雪蹙眉:“可是……”
“没有那么多可是。”盛鹤臣道,“待论剑之试结束,我们便一同去问问他。”
……
木一川从比武场下走下来,看着周遭众人近乎震惊一般的眼神,听着那震天响的欢呼喝彩,一时之间,满心茫然。
不对,这件事不该是这样。
他压根就没怎么碰到方远洛,两个人不过是刚刚打了个照面罢了,方远洛猛地便飞了出去,还受了那么重的伤,这怎么想也不可能是他干的啊?
难道说……方远洛早就受伤了?
不可能,早些时候方远洛还生龙活虎押着一帮丐帮弟子去洗澡呢,这才多久没见,他怎么可能突然就受这么重的伤?这十有八九是方远洛在故意放水,好达成他最初那个一定让木一川成功赢得论剑之试的承诺。
木一川多少有些不开心,他最不喜欢别人这样暗中操作,可方远洛已经被人抬远了,他只能憋气下场,走到江肃身边,愤愤说:“他放水。”
江肃看出来了。
这何止是放水啊?方远洛演得这么夸张,这简直就是在放海了。
江肃叹了口气,再度将目光转向方才张问雪和盛盟主离开的方向,方才他见二人上了七星楼,或许是有要事商谈,只可惜此处距七星楼太远,从他的角度,也只能勉强看见两个人影聚集,而此刻……
嗯?
盛鹤臣主动握住了师兄的手?还往上摸了摸?师兄竟然也没反抗??
江肃迅速转身,盯紧了远方正在的这一幕。
不简单,他觉得师兄和盛盟主的关系……越来越不简单了!
……
早上的比试收场结束,身受“重伤”的方远洛捂着胸口一瘸一拐走过来,要与赢了他的青年翘楚说话。
他趁着周遭无人注意,特意凑上前一步,嬉皮笑脸地同他们笑,低声问:“逼真吧?”
木一川:“……”
木一川不想理他。
江肃倒是有些疑惑,既然方远洛未曾受伤,他又怎么会吐血?他对这技巧颇为好奇,不由开口询问,道:“方副帮主,你方才吐的血……”
“有意思吧?拿酱汁调的。”方远洛咧嘴一笑,“我来武林盟路上,瞅着一名弟子用这玩意搁大街上碰瓷呢,我就把这玩意给没收了,教训了他一顿,这不赶巧就用上了吗?”
江肃:“……”
“江少侠,我是来问第二步计划的。”方远洛将声音压得更低,却难以压住声调之中的兴奋,道,“今儿个傅神医可冲我笑了啊!他还夸我做得好,江少侠果真厉害,不知道江少侠还有啥妙计吗?”
江肃:“嗯……”
方远洛满是憧憬。
江肃本来并想好下一步应该怎么应对,可今日他知晓傅闻霄早就看破方远洛的小心思后,反倒是觉得他们不需要这么多的计策,这种时候,直球就好了吧!
只不过恋爱金玉良言说得好,要先反差萌,再亲亲抱抱举高高,这玩意说的总不会错,他们最好还是按照步骤一步一步来。
江肃咳嗽一声,问方远洛:“今晨傅神医看到你时,有什么反应?”
方远洛尴尬道:“他没认出来我是谁。”
江肃点头:“好啊,这反差太好了!”
方远洛:“什么?反差?”
“方副帮主,你知道吧,人,是一种喜新厌旧的生物。”江肃丢出自己的理解,“我有那么多剑,可当我看到新的剑时,还是忍不住想要去买下它。”
方远洛觉得江肃说得很有道理。
“而已经到手的剑,你已经看惯并且熟悉了它的模样,此时若是猛然发觉这柄剑还有什么你不知道的小秘密,是不是觉得格外新奇?”江肃低声感叹,“还想多看它几眼,再多看几眼,简直恨不得抱在怀里,日夜把玩。”
方远洛不住点头。
江肃这才将话题一转,问道:“你与傅神医已经认识很久了吧?”
方远洛恍然大悟。
哦!原来是这么一回事!
他与傅闻霄相识多年,早已过去了双方互有新鲜感的时候,而傅闻霄也早就习惯了他的性格外貌,这时候他若是有些改变,做出些与往日不同的反差,那傅闻霄保不齐就要多看他几眼,越看越喜欢,越看越喜欢!
方远洛有些忍不住脸上的傻笑,他觉得自己好似已看见了自己与傅神医携手相伴的美好明天,只是这改变要从何处下手……他还没有什么好主意。
“你已经剃了胡子了。”江肃上下打量他,“能换身没有这么多破袋子的衣服吗?”
方远洛不住摇头:“不行不行,就算我剃胡子了,我也还是丐帮中人啊,这是我们的象征!”
江肃想了想自己认识的丐帮中人的模样,好像确实如此,他总不能逼方远洛为了追媳妇就退出丐帮,除了衣服外,他还得再想个其他办法。
他认真打量方远洛许久,心中渐渐有了主意。
外貌上改变不了,他们可以从性格习惯上来啊!
方远洛好酒,行事豪迈,不拘小节,大大咧咧得有些憨,而傅闻霄恰好相反,傅闻霄滴酒不沾,每日早睡早起,生活作风极好,只差没有枸杞泡红枣,而他生性喜静,除了外出就诊之外,并不怎么喜欢与人交际,他还颇爱干净,总喜欢将所有东西都摆放得整整齐齐。
在这些特性之中,最容易下手改变的,应当还是让方远洛戒酒,并且学一学傅闻霄爱干净又讲究的性格,将自己的日常生活打点妥当,而至于这改变要如何让傅闻霄发现——
江肃摸了摸自己的下巴,道:“离下午论剑还有些时候,我们一道去聚福楼内吃个饭吧。”
方远洛一怔:“可我和傅神医之事——”
“叫上傅神医。”江肃道,“我请你们两一道吃个饭。”
……
方远洛很紧张。
他认识傅闻霄这么久,还是第一次与傅闻霄私下里一道吃饭。
虽说这饭桌上还有江肃与木一川两个人,可他们两人是红娘,红娘嘛……那又不是外人,四舍五入,就当做是他在与傅闻霄二人一道用餐,这绝对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
来此之前,江肃已和他说好了他需要表现出的反差要点,无非就是打死不喝酒,举手投足爱干净,若是上菜时能主动将碗碟对齐摆好,那就再好不过,傅闻霄一定会更喜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