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熹微,暖黄的光线洒在竹林中,和一片翠绿相交辉映,林间偶尔传来几声鸟鸣,空气中还藏着一丝露水的气息,泛着点点凉意。
长灯还未起,院子里空空荡荡,隐隐透着寂寥。
说起来这个院子姜鹤也住了近十年,屋子的间数和摆设,甚至连竹林的每一根竹子,他都熟悉无比,就算闭上眼,他也能清晰地回忆起这里的点点滴滴。
而今日,他就要离开这竹林小院前往落日森林了。
姜鹤微微抬眼,突地瞥见了远处那竹林小径上的一抹小小的人影。
那是个身形修长的男人,黑袍加身,乌黑的发丝在晨间的微风中翻飞,纵使相隔很远,也依旧能窥见那不俗的俊美容颜。
他宛如在自家后花园散步似的,闲庭信步缓缓而来,浑身都透着矜贵之味,却也带着无法忽视的疏离,就好似他并不属于这世间,而是另外一个常人所触碰不到的世界。
只这一眼,便叫人明白,原来所谓眉目如画,当真不是一句空谈。
姜鹤不由得看得痴了,待男人走到跟前,唤了他好几声,他才突地回过神来。
顾行歌眉眼带笑,“小师叔看什么呢,竟是看呆了,我叫了半天也回不过神来。”
姜鹤看什么,顾行歌能不知道么?
他元神强大,早在走上竹林小径时就察觉到了姜鹤的目光,一路走来,姜鹤的目光就未曾从他身上挪开过,明显是看痴了。
顾行歌早就知晓自己容貌过于艳丽,不论是男是女,总会被他的脸吸引,以往他只觉着这张脸碍事,也觉着那些以貌取人的人极其肤浅。
只是如今当盯着他看的人变成姜鹤,他倒认为有一张好看的脸也许并非坏事。
姜鹤被顾行歌戳破,面上隐隐带了些红,但他向来口是心非,决计不会当着顾行歌的面承认心中所想,“看风景,我以前未发觉,原来我这竹林小院的早晨竟是这样美。”
顾行歌心下好笑,但也并未当场否认下姜鹤的面子,只是转身望着竹林,顺着他的话道,“我也觉着这边早晨的风景甚是好看,不过可惜,我们即将下山,这般美丽的风景,再要看到恐怕也是半年之后了。”
姜鹤望望竹林,又回头望着自己住的屋子,半响才扬起个笑,“自古有云,男儿志在四方,我虽是喜欢这竹林小院,但也不愿意一生偏安于这一隅,这世界之大,我总要去见识闯荡一番,叫天下人听听我姜鹤的名号,方不虚来这世界走一遭。”
叫天下人听听我姜鹤的名号。
这是何其狂妄且自大的话,就连当初的顾行歌,也未曾在下山前说出过这种话,当然此后他凭借着自己的实力做到了这一点,叫整个修真界都知晓了他顾行歌的名字。
可那也已是近三十岁之际了。
眼下的姜鹤才多大?
十五,半年之后十六。
这个年纪的他甚至都算不上一个男人,只能用少年二字来形容,偏偏就是这样的少年,拥有着男人都不一定会有的胆量和魄力。
这世上有多少人,敢像姜鹤这般自信?
上辈子他从不曾了解过姜鹤,这辈子和他相处越久,他越能体会到为什么姜鹤会被誉为天才,就算撇去喜欢这一层情愫而言,姜鹤也是一个值得叫人刮目相看的存在。
也正是这样,顾行歌了解他越多,越觉得他耀眼。
这样耀眼的人,只能是他的。
姜鹤那句话说得好,只有拥有足够的实力,才能守护自己想守护的人。
他要加快修炼速度,将自己的实力提升到和上辈子一样,只有这样,他才能护得住姜鹤,才能叫那些个敢觊觎姜鹤的人都收起腌臜心思。
“小师叔,先用早膳吧,用完我们就该去和二长老集合了。”顾行歌提起手中的食盒,笑得很是温柔。
姜鹤这才发现顾行歌手上还提了东西,他说他为什么起这般早,原是去了饭堂买早饭。
两人用过早膳,姜鹤还特意洗了个澡,将行李稍稍收拾一番,这才和顾行歌一起走出竹林小院,去宗门外和秋艳君会和。
倒不是姜鹤不想去明月峰找秋艳君,只是一想到云可儿也在明月峰,他们出发时很可能会被云可儿见到,姜鹤就打消了这个想法,和秋艳君约了于宗门门口集合。
他去落日森林一方面是为了历练,另一方面,便是想躲避云可儿。
他还记得在梦里,云可儿好像一开始就知道所有的事,所以她在最开始就接近顾行歌,对顾行歌千般万般好,替他出头,如此这般成了顾行歌身边最亲近的人。
而照现在的情形来看,云可儿摆明了对顾行歌没安好心,她接近顾行歌,肯定是知道顾行歌天选之子的身份,不然无法解释她为什么要对顾行歌处处关照。
什么同病相怜,这种借口只有傻子才会信。
这世上所有的爱恨情仇,最后都可以用两个字来总结——利益。
这是古剑告诉他的道理,也是他一直相信着的真理。
所以为了不让梦境重现,他必须减少云可儿和顾行歌见面的机会,只要没了云可儿这一环,那日后顾行歌屠戮无极剑宗这件事的概率便大大减少。
退一万步说,如果这件事真因各种机缘巧合无法避免,姜鹤也已尽了全力。
他之所以带顾行歌去见秋艳君,就是希望秋艳君在顾行歌心里留下一个好人的影子,叫他日后不会对秋艳君下无情杀手。
如果可以,他希望能和顾行歌成为亲密无间的友人,而不是刀剑相向的敌人。
【作者有话说:小顾:亲密无间的爱人,不是友人。
姜鹤:哦。】
第30章 我可以和顾行歌住一个屋
落日森林位于东方,就算是御剑而行,离无极剑宗也有一日多的路程。
三人于傍晚到达落日镇,落日镇是离落日森林最近的城镇,去往落日森林的修士,大多都在这个地方歇脚。
姜鹤一行人奔波一天,决定在此落脚,歇息一碗,明日一早前往落日森林。
秋艳君不是第一次到落日镇来,她亡夫的坟墓在另一个方向,她一般也是第一日在此落脚,第二日再循着和落日森林相反的方向而去。
一行人进城时已是入夜,太阳的余晖都消散了个干净,清冷月光映照大地,本是有些凄凉的光线,却因城内人类生活的气息而变了味。
城内房屋影影幢幢,街道两边挂满了红灯笼,也摆着不少摊子,食物的香气和酒气混在一起,飘荡在每一寸空气中。
除此之外,小贩的叫卖声和孩童们的嬉笑玩闹此起彼伏,热闹至极。
姜鹤是第一次下山,从未见过这副场景,一时之间所有的心神都被吸引了过去,他一时看看左边卖灯笼的摊子,一时又望望右边卖糖葫芦的小贩,眼中充满了新奇。
顾行歌见他这样嘴角微勾,心情也很不错。
不论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他见过的姜鹤都是一副老气横秋的模样,明明还是个十五岁的少年,却偏偏要像七老八十岁的老人一般端着架子。
直到这一刻,他终于是从姜鹤身上看到了属于十五岁少年该有的心性。
不过顾行歌确实没想到,只是这样简简单单的一番俗世景象,就能叫这个高高在上嚣张跋扈的小师叔露出这般新奇不止的模样。
不过想来是从小如此的缘故,尽管那眼里都快发光了,姜鹤仍旧是未露出半点失礼的仪态。
其实若不是秋艳君在跟前,说不定姜鹤已经东跑跑西走走,人影都看不见了。
说到底也不怪姜鹤这么兴奋,他从出生开始就一直生活在无极剑宗,从未踏出过宗门一步,这种人世间极为平常的场景,对他而言却是人生头一遭。
试问生活在山间,夜晚时分不是修炼就是睡觉的人,在人间突然发现原来夜晚除了修炼和睡觉,还能有这样的风景,还能有另外一种多彩迷人的生活方式,这怎能叫姜鹤不稀奇?
秋艳君带着两人到了一家客栈门口,那肩膀上搭着白布的伙计很快便迎了出来,“几位客官是想打尖儿还是住店呢?”
姜鹤头一回,不懂打尖儿和住店的意思,更不懂两者有什么区别,只是把目光投向了秋艳君。
秋艳君对着伙计昂昂头,“住店。”
“诶!好嘞,客官您几位里边请!”伙计把白布从肩上拿下来,在腿上拍了下,伸出手做出了个欢迎进门的动作,还不忘对着里面喊,“三位客,住店!”
等姜鹤一行人走到了一楼掌柜那儿,他还踮着脚往里面望了望,“这三位长得可真是好看,尤其是最后面那位公子,怕不就是说书人口中的那人中龙凤!”
“好看,真是好看!”伙计砸着嘴又肯定地说了两句,把白布往肩上一搭再次迎客去了。
柜台后的掌柜是个胖子,身材臃肿,脖子上堆着层层叠叠的肉,脸上的肥肉都快把眼睛给挤没了,见秋艳君三人过来,便嬉笑着问道,“客官是要住店哇?”
秋艳君点头,“三间上房。”
胖掌柜低头拿出本册子翻了翻,几息后抬头道,“不好意思,本店的上房只剩两间了,要不您后面那两位公子同住一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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