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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门之敛财天师[穿书] 完结+番外 (婻书)


  钱是一次到账的,对于他爸来说,五十多万赔一个老婆,他赚了,当年要不是穷,他怎么可能娶一个哑巴,一条腿还有点跛的女人,这女人给他累死累活的做了一辈子,临到死了还给他挣了一笔钱,可不是他赚大发了,钱还没到手,他就开始整天呼朋引伴的吃吃喝喝起来。
  那时候他在一旁冷眼看着父亲仿佛走大运一样的快活,直到这笔钱打到了他父亲的账上的那一天,他拿起锤头,将醉死过去的父亲敲断了腿。
  银行没有预约,是没办法一次性取出这么多钱的,但好在他父亲的那张是卡,而不是存折,密码他也知道。一天之中,他跑了不知道多少个柜机,将卡里的钱全都取了出来,一分没剩,揣着一包的钱,留下那个断了腿的男人,他第一次离开了那个海边小城市。
  可是大城市并不好混,尤其是他甚至连个初中毕业的文凭都没拿到。要不是他长得高壮,十四岁就有了一米七的个头,他恐怕连工地都混不进去。那五十几万说多不多,说少其实也不算少,最初他只是想要拿走这笔钱,这笔算是买了他妈命的钱,他哪怕全都扔了,也不给那个男人拿去花天酒地,可来到大城市后,看着眼前的繁华,他心里顿时有了一股莫名的野望,但他没怎么读书,眼界也就那么点,心里那股蠢蠢欲动,始终找不到宣泄口。
  直到他在这个陌生的城市,再次遇到了楼顶上的那个小孩。那一年他十六岁,那小孩才十岁,带着一口小地方的口音,在大城市的小学里被人欺负。
  那之后他也算是在这个陌生的城市找到了一个可以说话的人,据说他走了之后,他爸报警了,但他们那个地方本来就小,谁家不知道谁家事,报警有用的话,他妈当初也不会被打的那么惨了,警察来了也只是例行询问就走了,他爸手里没钱,连治腿的钱都没有,好在家里还有不少吃的,不至于饿死。
  那小孩说:“周叔可惨了,自己找板子把腿给绑着,之前跟他一起吃吃喝喝的朋友全都不见了,他连借钱都找不到人。”
  “他后来不知道哪里来的钱,断了一条腿还去跟人赌,输光了想赖账,结果被打了一顿,那腿是彻底好不了了。”
  “他逢人就骂你,骂你是小畜生,是小偷,偷了他的钱,但没人搭理,还在背后说他活该,活该他这种人烂死在家里没人给养老。”
  小孩说着还抬头看他:“所以你不会回去给他养老了是吗?”
  他笑了笑:“我能养活自己就不错了,给谁养老啊。”
  因为有他这么个校外的哥哥罩着,那小孩在学校里日子好过多了,没再被欺负,据说那小孩的爸爸接了个什么工程,终于有钱了,这才搬到大城市来,就为了能让小孩上好一点的学校,一个土里土气的小孩,开始学着城里人打扮,以前那劣质的硬糖再也不吃了,出手就是进口巧克力。
  可他知道,那小孩的父母虽然有点钱,但所有的钱都用在了小孩的身上,他的学费,他的衣食住行,为了不被人看不起,哪怕节衣缩食,也要给小孩买好衣服。
  再后来,小孩上初中了,他也开始跟人合伙做工地的工程,从一个连身份证都不敢拿出来的童工搬砖,到包工头。结果一场意外事故,他们工地死了一个人,他妈那笔买命钱全赔进去了,工程自然也黄了。
  再次一无所有的他坐在毛坯楼上,看着远处的灯火通明,一度找不到活着的意义。那小孩知道了他的事,每天从家里带一碗饭给他吃,据说是就当谢他这些年照着他,让他一乡下小孩来到这大城市没怎么被人欺负。
  那段日子挺难熬的,他身无分文,晚上就睡在空无一人的毛坯楼里,一天就靠着小孩接济的那一碗饭混日子。
  直到有一天,小孩带着饭来说,以后可能再也来不了了,因为他爸的事业被人抢了,如果情况糟糕,他们可能就要回到那个小海城去了。可小孩不想走,还满脸茫然又不解的问他:“这么大个城市,为什么就没有一个我们容身的地方呢。”
  这问题他回答不出来,只能沉默的吃着饭。
  他听着小孩说,他们家的那些亲戚很早以前对他们家不屑一顾,后来他们家发达了,那些亲戚一个个都蹭上来了,追捧巴结,笑容要多灿烂有多灿烂,当他爸的事业被人截胡,很可能也要一无所有的时候,前些日子还笑着来拜过年的亲戚们,瞬间就翻脸了。
  小孩说,他总有一天,要让所有瞧不起他们家的人全都好看,到时候他一定穿金戴银吃香喝辣,将那些恨不得把他们踩进泥里的人,一个一个的踩回去!
  还朝他道:“你也要努力,你爸已经烂在了那个小海城里,你不能混的比他更差,我们一起加油,你看远处那些灯,早晚有一天,其中一盏会有我们的!”
  那天之后,小孩果然没有再来,而他也不再混日子,通过以前的熟人介绍,再次换了一个工地,只要肯卖力气,工地的工资其实也算不错,虽然工作在外人眼里可能不怎么体面,比不上那些坐办公楼的白领们,但他们工资未必比白领低。有时候结了一笔工资,他会特意换一套干净的衣服,去小孩的学校门口等着。
  他太知道这些城里人的偏见了,为了不让小孩在学校里被人瞧不起,觉得有个工地搬砖的朋友很丢人,他每次都会特别注意。小孩的父母还是努力的在这个城市留下来了,虽然日子比以前过得苦,毕竟高中到大学的学费不便宜,他们要努力攒钱,所以没办法给小孩更好的物质生活。
  反正他孤家寡人的,每天工地吃喝没什么开销,就当是谢谢那一饭之恩的,每个月他都会带小孩去好好吃一顿,看到对方吃的开心,他突然就觉得在这个城市里,好像有了不一样的奔头。
  他赚的钱不敢乱花,他始终记得,小孩想要在这座城市里点亮一盏灯,即便现在他拥有的距离这个目标有着十万八千里远,但没关系,他还年轻,还有时间。可是慢慢的他发现,他距离小孩越来越远了,小孩身边有了更多优秀的朋友,他们说的话题,去的地方,全都是他不懂的,更甚至那一次,他在小孩家楼下看到,一辆他甚至叫不出牌子的豪车将小孩载了回来。
  那天晚上小孩对他说:“你别再来找我了,我想要的,你给不了,我不需要抱团取暖,我要的是锦衣玉食。”
  他看着小孩上楼,他在后面忍不住喊了一声:“严严...”
  可惜被他喊的人并没有停留,也没有回头。
  那之后他没日没夜的干,再次将所有的积蓄全都投了进去跟人合包工程,这一次很顺利,辛苦两年,他赚到了人生中的第一个一百万,他相信这是个好的开始,有了第一个,一定就会有第二个,锦衣玉食,他也一样给得起。
  但命运就是这么无常,一把水果刀,就让他的人生归了零。最后看着小孩家楼下他无数次等待过的路灯,闭上眼的瞬间,他想的不是他阻碍了谁的路,谁杀了他,而是他好不容易赚到的钱,还没给到他的严严手里。
  他很想对严严说,不用违心的去陪在那些他不喜欢的人身边,只用每天开开心心,你想要的锦衣玉食,我来拼就好。


第257章
  严青醒来的时候, 有一瞬间分不清自己是严青还是周蒙。随着这场梦境,许多被他刻意去遗忘和封存的东西,不受控制的涌现了出来。他是喜欢周蒙的, 这份喜欢或许比他以为的还要多,因为周蒙可以说是他整个青春。
  一个乡下小孩初初来到这座繁华又陌生的城市, 哪怕他长得好, 每天把自己洗的白白净净的,可是破旧的衣服, 短时间内扭转不过来的口音,都好像成了他被排挤,被鄙夷, 甚至被孤立的原罪。
  没有人跟他玩,课堂实践也没人跟他一个小组,上课回答问题, 他一开口就全班哄堂大笑,这对于一个才十岁的小孩来说, 真的是记忆里无法磨灭的黑暗, 哪怕他现在穿的再光鲜,也掩盖不了这份过去造就的骨子里的自卑。更不用说, 被堵在巷子里威胁,拿走他每天少得可怜的午餐钱,饿到浑身发软肚子抽痛。
  结束这一切的是周蒙, 他就像个从天而降的英雄, 打走了那些坏蛋,保护他上下学,明明是个比他大不了多少的小孩,却已经可以像一个成年人一样去处理事情, 就好像已经去到了他渴望却又暂时无法去往的世界,这让他充满了兴趣和崇拜。
  有一段时间严青甚至想着,要如果他的家里平平顺顺,爸爸没有被朋友算计丢了工作,妈妈也没有因为生病而掏空整个家底,没有那些亲戚的捧高踩低,没有那些所谓朋友的奚落嘲讽,就像这个城市里其他那些普通人一样,普普通通的上下班,普普通通的生活,周蒙第一次做的项目没有出现意外,或许赚不到什么大钱,但有能力一点一点的积攒,他的人生是不是就会完全不一样。
  可惜这世上没有如果。
  那天晚上,他放学回来,看到周蒙经常等他的那个路灯下有好多好多血迹,小区里围满了保安和警察,据说有命案发生,但尸体已经被抬走了,那一瞬间他只觉得心突然空了一下,有种想哭却又哭不出来的茫然无措。直到第二天,学校里好多人都在谈论这件发生在他们这座城市,甚至他们身边的凶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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