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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豪门真少爷 [金推] (莲折)


  他的动作惹来了男人的不满,手腕被大手紧紧地握住,宋沅微顿,掰开了男人的手。
  下一秒又被紧紧握住。
  “放手。”宋沅说:“你不放手我就走了。”
  没了意识警惕心却十分重的男人似乎听懂了他的话,慢慢地放开手。
  宋沅很快发现男人的伤口在腰,背脊上、大腿上,血流的太多,已经将衣服染湿。
  他简单的用衣服做了个包扎,出门了。
  李倩把门锁了,他不可能进得去屋子。
  周围唯一的药店距离这里有半个小时的路程,宋沅没有车,也跑不动,只能走快一些。
  如果他回来,男人死了,也怪不得他。
  听天由命。
  *
  半个小时后,宋沅拿着身上最后一点钱买来的药走进了破旧的房子中。
  他还买了根蜡烛和打火机,点亮蜡烛立在了一边。
  男人俊美的脸暴露在摇曳的烛火下,五官深邃,因为失血过多,脸色很白,看着已经快要死了。
  宋沅探了探鼻子,还有呼吸。
  他快速将男人翻过去,脱掉已经破烂被血染红的衣服,没去多想什么,直接将那触目惊心的伤口处理了下。
  一共四道伤口,每一道都深的快要看到骨头,可见下手之人有多心狠手辣。
  上药的时候男人被疼醒了,却一声未吭,忍得满头大汗。
  宋沅见他忍得辛苦,将左手递了过去,放在男人唇边,无声的示意他咬着缓解下疼痛。
  男人看了眼那瘦的好像轻轻一握就能断的手,不禁失笑,摇摇头拒绝了他的好意。
  “我走了。”包扎好后,宋沅起身准备离开。
  男人又没了意识,蜡烛也快烧光了,看着男人惨白的脸色,宋沅脱下自己身上的外套,给男人穿上。
  衣服太小,拉链都合不上,但目前这样也只能将就。
  宋沅回了家,想试一下能不能到翻窗回自己的住处,但李倩明显是不想让他翻窗,将窗户从里面锁死了。
  宋沅转身又回了破旧的房子,坐在石头上,背脊贴着墙,闭上了眼。
  夜里很冷,穿着短袖的他被冻醒三四次,最后一次醒来时,发现了男人不正常的脸色。
  他走过去探了下额头,温度惊人,发烧了。
  他没有钱去买退烧药,也没有衣服被子给男人盖。
  看着男人紧紧蹙起眉头的模样,宋沅拿着男人的破衣服回家。
  水龙头在门外,他将衣服洗干净,又折回来,将湿衣服贴在男人的额头上。
  如此反复到天亮,男人眉头不再紧皱,烧退了下去。
  宋沅将已经破了的门关上,回了家。
  李倩已经在吃饭了,听见他回来一个眼神也没有给。
  “来,张嘴,啊。对,真乖。”李倩手上端着白粥,喂着已经十岁的孩子,见宋沅准备回房,砰的一声将碗放在桌上,怒道:“还知道回来?我准你进房间了吗?给我把地拖了,拖完之后洗碗。”
  宋沅没有说话,只是洗漱干净,穿上外套,然后拿起拖把拖了地,在李倩带着孩子出门上课时,来到厨房准备洗碗。
  锅里还剩下小半碗的白粥。
  宋沅盯着白粥一会儿,将白粥放在塑料袋中,然后藏在裤子口袋里。
  李倩刚好推门进来,发现锅里最后剩的一点白粥没了,双手环胸站在宋沅面前,冷声道:“粥被你吃了?”
  宋沅没说话,李倩端起来桌上的碗把里面的水泼在了宋沅脸上,“我让你吃了吗?啊?你现在还敢偷吃了是吗?刷完了碗给我滚出去,我家没你待的地方。”
  这话李倩说过太多次了,无论是记忆里的还是现在,宋沅都已经习惯了,他在李倩骂骂咧咧下把碗洗好,出了门,从始至终都没露出什么多余的表情,仿佛李倩对他而言就是一团空气。
  李倩气不过,捡起来地上的破拖鞋对着宋沅脑门来了一下。
  “啪”一声,响的李倩愣了下,也没想过会砸的这么准。
  宋沅身体不稳的往前趔趄了下,站稳后没回头,也没停留。
  李倩唯一的一点心虚也没了,破口大骂没人要的赔钱货,“你妈给我的那一点钱早就用光了!现在他们不打钱,人都消失不见了,我看是把你忘记的一干二净。你干脆死了得了,活着浪费空气浪费我家粮食。”
  走出门的宋沅充耳不闻,只是迅速地来到了破房子里,将口袋里的白粥拿出来。
  床上躺着的男人脸色好看了那么点,起码不再是一副快死了的样子,宋沅将粥喂进他的嘴里。
  男人闭紧牙关,死活喂不进去。
  宋沅碰了下他的伤口,男人蹙起眉头,宋沅说:“张嘴。”
  他再次尝试去喂,发现喂不进去的时候干脆坐在一边自己吃了。
  他已经三天没吃饭了,光喝了一些水。
  那水李倩也不让他喝,发现他喝了那么多对着他又是一顿尖锐的叫骂。
  穿进书里后,他碰到不少比李倩还要恶毒之人,已经习惯了,所以每次面对李倩倒也不觉得有什么。
  本就极少的白粥被他吃了两口,更是只剩下一点了。
  宋沅看了眼床上躺着的男人,走过去掐了他一下,“张嘴,如果你不想死的话。”
  兴许是真不想死,男人这次张开了嘴,宋沅喂的很顺利。
  “你醒了就赶紧走吧。”宋沅坐在男人身边,淡声道:“要是醒不了,我也没办法了。”
  他没有给他看病的钱,昨天买药的钱已经花光了他半个月好不容易积攒下来的钱。
  那本来是作为他离开这里的路费。
  男人似乎听见了,长睫轻轻抖动着,几秒钟后睁开了眼。
  他盯着天花板好一会儿,视线才恢复清明,扭头看着宋沅。
  被那样深邃暗沉的双眸盯着,宋沅没有任何不自在,任由他打量。
  “顾应迟。”男人说,盯着宋沅身上过小又破旧的校服外套,转而又盯着他有些湿漉漉的头发:“谢谢。”
  宋沅没说自己的名字,他觉得没必要。
  他坐在男人身侧许久,估摸着中午了,才离开。
  离开前,他背对着男人道:“明天我不会来。如果你没事了,今天就离开吧。”
  他没等男人回答就离开了。
  *
  李倩去街上打牌赢了钱,心情很好,看见宋沅回来什么都没说。
  宋沅自顾自走进厨房,开始择菜、做饭,很快将饭做好端了过去。
  然后他拿着自己的半碗饭,坐在角落里,低头吃着白米饭。
  李倩瞥了他两眼,“今天心情好,赏你一点菜。”
  宋沅像是没听见,李倩冷笑一声,“爱吃不吃。”
  便自顾自吃了起来。
  吃完饭,李倩给了宋沅电动车的钥匙,让宋沅去地里起红薯去卖。
  “敢偷着吃偷拿钱我把你手给你剁了。”临走前,李倩恶声警告道。
  家里距离地里半个多小时车程,路并不好走,大多数都是陡着的,宋沅感觉自己身体都随着电动车一起一伏快要脱离座位。
  等到了他开始起红薯,随后把几大袋红薯放在电动车上,又骑去村中心菜市场去卖。
  昨天买药的三十多块钱,就是他每次卖红薯偷着存下来的。
  他已经卖了十几次了,之前李倩没买电动车,他都是徒步背着红薯来卖,后来李倩嫌送自己孩子上学太麻烦,便买了一辆电动车,又觉得他每次徒步只能卖一袋太慢,便让他骑车来卖了。
  十一月的天已经冷到了穿棉袄的地步,街上都是穿棉袄的人,宋沅这个穿着破旧还不合身校服的人吸引了大部分人的注意。
  有人认出来他是谁,觉得可怜,买了一些红薯回去。
  红薯依然是没卖完的。
  卖不完他不能回去,只能等都卖完了才能回去。
  天黑了,夜里温度更冷,电动车也只够他回去不能跑别处了,宋沅将红薯整理好,缩在菜市场的角落,闭上了眼睛。
  夜里下起了雨,好在菜市场有棚,但温度依旧很冷,冻得人手脚僵硬,宋沅睡不着了,只能睁着眼,看着黑暗发呆。
  他什么都没想,又好像什么都想了,一时间有一种错乱感,好像他不是宋沅,还是那个穿进书里成为豪门少爷男主角的宋沅。
  就这么发呆到了白天,宋沅身体已经没知觉了,他缓了半天,才从湿冷的地上站起来。
  眼睛酸涩疼痛,嘴唇冰冷的毫无知觉,宋沅四处动了动,才让僵硬的身体缓和了些。
  红薯全部卖掉,到达三百块钱,他才能回家。
  还剩下两袋红薯,在天黑的时候,刚好卖完,总共不多不少,三百块钱整。
  宋沅骑着电动车,回去前路过超市,看超市女主人正费力的搬东西,他停下车子,走过去和女主人说:“我来帮你,这些全部搬完,你给我一些钱可以吗?”
  女主人一愣,上下看了他一眼,有些怀疑,“你行吗?”
  “可以。五分钟。”宋沅说。
  女主人同意了,“五分钟你要是能把这些东西都搬进去,我给你五十块钱。”
  二三十箱的饮料,那可不是一般费力,女主人一个人搬一箱来回就累的半死,见宋沅那一刹那觉得他这么瘦根本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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