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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后所有人都开始爱我 番外完结 (一节藕)


  “你还是坚决这样?”宝可梦皱着眉头问道。
  费澜掀起眼帘,笑道,“我也不想的啊。”
  宝可梦装作不知道对方语气里的敷衍,“你想好,这可是一辈子的事情,我知道就算不高考,就算是你连大学也不读了,你还是可以当你的费家小少爷,养尊处优,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但你费澜是这样的人吗?”
  “费澜,我知道你对艾......”
  “我是。”费澜截断了宝可梦的话。
  青年哑然。
  “方老师,我是这样的人,”费澜轻轻笑了一声,“反正我已经这么有钱了,我为什么还要那么辛苦呢?方老师,你看错我了,我费澜就是一个贪图安逸和享乐的人。”
  宝可梦看着费澜离开,叹了口气,他就知道,只要提起艾舒,费澜就会立即防备起来,再用坚硬的外壳密不透风的把自己包裹起来。
  费澜从那边回来,高临浩他们几个正在走廊里聊天,在看见费澜的时候,朝他挥了挥手。
  “澜哥,”陈丰宝叫了他一声,“方可蒙叫你去说什么了?”
  费澜从兜里掏出打火机在指间转着,懒洋洋的,看不出喜怒。
  “害,能有什么,每次都是那么一件事儿,男儿当自强呗。”高临浩说道,他现在可不敢触费澜的霉头,费澜爱听什么,他就捡什么说。
  陈丰宝喝了一口手里的可乐,看向高临浩,“浩子,你也劝劝澜哥啊,申大不能失去澜哥这个人才啊,京大不是在澜哥初中时就看中他了吗?这么下去总不是个事儿......”
  说这些话的时候,费澜缓缓抬起眼睑,看向陈丰宝,淡淡的眼神,高临浩太阳穴猛地跳了一下,他跳起来捂住陈丰宝的嘴,“就你他妈会说话!”
  高临浩边按住挣扎的陈丰宝,边强颜欢笑,“月黑风高,我们来聊点儿开心的话题吧。”
  安静了片刻,费澜竟然接话了,“比如......”
  陈丰宝一张破嘴从高临浩手心底下逃脱出来,“比如你们喜欢什么样的人啊?”
  高临浩本来觉得这个话题也算不上开心,但他忽然想到今天下午的时候叶令蔚也问了自己这个问题,正好趁这个机会得到答案了告诉叶令蔚。
  李敬先回答了,“如果不能找到同我一般灵魂滚烫的女子,这辈子,独身也罢。”
  “罢罢罢,你赶紧罢去吧,罢了去出书。”高临浩语速飞快,这种问题,让李敬回答,答案绝对稀奇古怪。,想都不用想的。
  陈丰宝看向高临浩,“你呢?”
  高临浩愣了一下,“我?我还没想过。”
  “切。”
  高临浩懒得搭理他,他眼巴巴的等着费澜的回答,“澜哥你喜欢什么样的?”
  费澜没有立刻给他答复,他望向教室里边,坐在最后排那个好看扎眼的男生,趴在桌子上,伸手在勾玩着同桌笔盖上吊着的毛绒小球。
  楚然烦死了,他恶狠狠的瞪着叶令蔚,后者抬眼无辜的看着他,他登时就跟被戳破了的气球,气一下子全都给泄没了。
  “你不要玩了,”楚然故作老成,亲自帮叶令蔚打开书,“你该学习了。”
  “漂亮的。”费澜说。
  陈丰宝和高临浩很是赞成的点点头,漂亮嘛,人都喜欢漂亮的,这很正常,还有呢?
  “有点脾气的。”费澜看着教室里的叶令蔚,淡淡道。
  有点脾气?怎样算有点脾气?
  高临浩跟陈丰宝对视了一眼,高临浩小声问,“澜哥,你为什么会喜欢有脾气的啊?”
  不都应该喜欢乖巧可爱的吗?
  几秒钟过去,费澜笑了一声,眼里某种意味丛丛而生,“不容易哭,经弄。”
  不容易哭?
  经弄?
  不容易哭?
  经弄?
  为什么哭?
  弄什么?
  很是迷茫了一会儿,陈丰宝最先反应过来,接着就是高临浩,两个人抱着嗷嗷叫,“澜哥吊,吊还是我们澜哥吊!”
  李敬慢半拍的“哇哦”了一声。
  “......”
  -
  快国庆了,道路两边的香樟树干和路灯灯杆上插了小国旗,晚上的风悄悄的被渗透进了凉意,申城入秋的标志是雨,连着下一个星期的雨,秋天就来了。
  入冬也是同样的仪式。
  叶令蔚住在学校旁边的南玻路,紧挨着一座玻璃建造的花屋,花屋每天营业到晚上十一点,叶令蔚回家经过时,花屋里边亮如白昼,半边天光都被照亮。
  花店老板正在门口侍弄一盆绿萝,手里拿着白色喷壶,看见叶令蔚,微微愣了一下,看见对方身上的校服,礼貌的打了一个招呼,“刚下课?”
  不认识也能打招呼,花店老板是个三十来岁的男人,叶令蔚点点头,说了声晚上好。
  “你等等。”老板叫住他。
  叶令蔚停下脚步,没等两分钟,老板就从里面出来了,怀里抱着一大束进口的宫灯百合,他递给这个漂亮到令满屋的花都黯然失色的少年。
  “我们店每天打烊都会扔掉不少的花,遇见就是缘分,你拿回家吧,插上了还能管差不多一个星期。”
  老板很热情。
  叶令蔚垂眸看着这束鲜艳欲滴的百合,怎么看也不像马上就要扔掉的样子。
  半晌,叶令蔚抬起头,嘴角带着淡淡的,语气骄矜,“别人扔掉的,我也不会要。”
  老板愣住,他还没反应过来,少年转身就离开了。
  他低头望着怀里没能送出去的宫灯百合,喃喃自语,怎么会是要扔掉的呢?
  也是,老板想到刚才不小心瞥到少年书包上的手作玩偶挂件,小小的一个,是国外一个隐居在田园的手作大师亲手制作的,每年就作两个主题,一个主题十个不到,且每个都不一样,重金难求。
  还有,他抬眼望向绿玻路里立着的几栋高楼,能住在这里边的人,怎么可能缺这一束花?
  他很少到绿玻路的花屋,这里只是分店,今天是过来的第三次,他三次都碰见了这个少年,即使对方还身着高中生的校服,三中的校服,申城最优秀的高中学子聚集地,他仍旧一时冲动地冲了上去。
  跟他想的一样,拥有这样一张脸的人,脾气不可能温柔谦良到哪里去,他不应该送对方宫灯百合,他应该送今天早上刚刚空运过来的白色野玫瑰。
  仅此一束的白色野玫瑰,生长于深山里的悬崖上,是迄今为止发现的最为稀少和名贵的野玫瑰品种之一。白如雪薄如蝉翼的花瓣,层层叠叠包裹着花蕊,花期只有一周,绽放的花瓣不能碰,一碰即落,非山泉水不能养活,但它花杆上的刺,却比任何玫瑰的都要尖利,被刺破的地方,会肿胀,奇痒难耐。
  但因为它近纯似妖的美貌,每年依旧有源源不断的人以身涉险深入老林苦寻它。
  这是他花高价竞拍得来的,他非常愿意将它赠与那个少年。
  叶令蔚把这事儿抛在了脑后,打开客厅的灯,弯腰换了鞋,抬眼就看见茶几上的蛋糕。
  蛋糕小小一个,用白色的纸盒转着,外边用银色的带子系了一个大大的蝴蝶结,带子上坠了星星点点的透明的水晶,在吊灯底下熠熠生辉。
  是杏仁的蛋糕,杏仁是原身很喜欢的食物,但这类的干果原身都不能吃太多,没有东西是他可以没有止境的吃的。
  旁边卡片上写了龙飞凤舞的几个大字。
  -叶娇娇收。
  直觉告诉叶令蔚,蛋糕是叶岑送的。
  原身深知他大哥的字迹,直觉绝对是正确的。
  叶令蔚叹了口气,盘腿坐在了柔软的毛毯上,进口的羊毛地毯,十几万一张,不能碰水,只能用专业的洗涤剂手洗。
  解开蝴蝶结,叶岑这是打算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了?
  包装盒完全的舒展开在茶几上,三角的蛋糕显得无比精致华美,薄薄的杏仁片镶嵌在蛋糕的侧面上,在顶上做成花朵的形状,延伸下去,是用薄薄的芒果片卷成的云朵。芒果片薄得几乎能透光,明黄色的芒果与奶白碰撞在一起,异常刺眼。
  叶令蔚愣了一下,随即缓缓笑了。
  蛋糕十分“不小心”地掉落在了地毯上,昂贵的羊毛地毯上,蛋糕被随意的丢弃在上边,杏仁片,奶油,沾上奶油的水晶绑带,还有似乎是始作俑者的芒果,污染了一大块地毯。
  叶令蔚手里把玩着蛋糕自带的叉子,叉子也好看,金色的,在指间很有质感。
  他瞥了一眼地毯上的狼藉,波澜不惊,他不吃黄色的水果,原身也不吃,从小就不吃。
  直到客厅里被奶油的香气填满,叶令蔚才从书包里找出手机,找了一个角度把地毯上的蛋糕拍下,点开叶岑的微信,漫不经心的发了两条微信过去。
  [叶令蔚:图片]
  [叶令蔚:大哥,地毯被我弄脏了怎么办?呜呜呜呜......]


第30章 锈春刀 好腰
  叶岑很少看手机,有什么需要他处理的信息许敏自然会转告他,等他看见叶令蔚发过来的微信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一点了。
  昂贵华美的地毯上沾满了奶油,位于高级会所内的私人甜品师做出来的蛋糕,那样惨兮兮的面朝地毯,叶岑也不是白活这三十多年,他一眼就看出,落在地毯上的蛋糕不是意外,是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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