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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我曾是个大人物[快穿] 完结+番外 (兰陵笑笑梦)



夜晚狄美斯躺在床上,他慵懒地伸展自己矫健有力的身躯,他放松手掌,看指甲上佩戴的深绿宝石指环,这枚指环还是十八岁成年礼那年,云桑送他的礼物,本来他是嫌弃的,可对方说上面深绿色的宝石像极了他的眼睛,碍于颜面,他戴到了现在。

想起这一茬回忆,狄美斯无意识转动了几下指环,正如他一整晚翻来覆去没想明白,他明明对云桑毫无感觉的,怎么就突然答应了呢。

完全想不明白,就像突然鬼迷心窍了一样。

更甚者,他闭上眼睛,脑子里一直盘旋着云桑白天叫他的声音,“狄美斯”,这王国内就几个人能直呼他的姓名,可把这名字在口腔里像含着冰,又带着一些浓浓亲昵喊出的,也只有对方一人。

“我要睡觉了,你别喊了!”满脑子都是这个声音,狄美斯有些气愤地摘下指环,想把它丢了,税利似刃的视线扫射寝殿一圈后,但突然不知道丢哪儿,只好又戴回去。

最后实在睡不着,他挥退了侍卫,自己在月光下走了走。

同在王宫,可因为两人还没成婚,云桑还住在自己的寝殿里,与王的寝殿相隔甚远,狄美斯不用怕大半夜在后宫里乱走,被云桑逮到趁机劝诫一番。这是对方很不解风情又常常扫人兴致的一个地方,可现如今狄美斯又不肯定了,心想云桑看到他,会不会说,“为什么大晚上要在后宫乱走,王你如果有什么心事可以跟我说。”

狄美斯皱起了眉头,心想为什么他明明不喜欢云桑,今天却老想起他,而且他也没有什么心事要跟对方分享。

他逛了一圈后,就准备回去了,毕竟白日熙熙攘攘的黎述王城很热闹很美,连那总在泛滥的多玛河,在太阳照耀下永远清澈见底、闪闪发光。可深夜这两样景物也睡了,就显得没意思多了。

这时候在月下,他突然看到了一抹金发的倩影,是一名穿白色长袍的少女,她正脱了绑带凉鞋,俏皮地将玉足放入水中浸泡,她的侧颜柔美,双手偶尔挥出一道道水珠,她看上去像是乐在其中,都没有发现有人走近,哪怕少年王者的脚步是那般稳健,并不如何轻盈。

紫色莲花盛开在静静流淌的水内,淡淡的香气萦绕而上。

狄美斯混乱了一晚上的脑袋,突然想起了,顾美稚确实是被他安排住在后宫一角。他不知不觉,竟走到这里来了。

他顿了顿想要离开,身为整个国家的王,他可以随心所欲,当然不畏惧孤男寡女的流言蜚语,但并不喜欢第二天云桑因此来找他,想起那双淡淡又好似在意的目光,狄美斯宁愿当场避一下嫌。

可少女却先一步注意到了他,“狄美斯!”那声音充满了偶遇的惊喜,注意到对方眼神的落寞,狄美斯便留下了。

“我晚上睡不着,因为我很想念我的家乡,那是一个极美的地方……没想到两千年前的月亮,也如此圣洁明媚……我们本是来沙漠旅游的,可离开时,突发了一场意外,我的父亲家人都出了事,我成了孤儿,我真的好想念他们……”少女解释了一下为何自己晚上夜游后,眼眶里就蓄满了动人的泪水,看上去楚楚可怜。

这是她能在狄美斯面前开启的,为数不多的话题,那就是思念家乡,这样可以卖惨博取少年的同情。

狄美斯还是那句话:“回不去就留下吧,多玛河带你来到黎述,一定有它的指引。”

其实少年王者从小顺风顺水的长大,他与上任君王父慈子孝,没有兄弟跟他竞争王位,他性格骄纵蛮横,可父王母后、王公大臣乃至身边的侍卫宫女都宠着他,唯一感到不快乐的事情,那八成就是跟云桑的婚事。

现在云桑提出了试婚,还有一种半个月后如果两人培养不出感情就结束的意思,那唯一这件不快乐的事情也将不存在了。所以狄美斯很少经历逆境,怜惜顾美稚归怜惜,可大部分情感上并不能感同身受。

狄美斯又在挽留她。顾美稚窃喜,心头涌现一丝甜蜜,面上却在擦拭眼泪:“谢谢你狄美斯,黎述很好,你也很好,遇见你真的是我一生最幸福的事……不说我的事情了,你跟神官的事情解决了吗?”

她没注意到,月光下狄美斯脸上闪过一丝不自然。

听到试婚,顾美稚表情一僵,有点被吓到了,这不就是后世常说的“婚前同居”、“恋爱契约”,看看彼此感情是否契合,看来她完全低估了古人的保守程度,婚约这种东西原来也是能说试就试的。

不过那个叫云桑的神官还真是不死心,狄美斯都拒绝他了,还想方设法就继续纠缠,难道不知道强扭的瓜不甜吗?顾美稚脸色阴沉,心里骂骂咧咧,但想了想又觉得对方纯属自找没脸,一对二十年都没有产生过喜欢的青梅竹马,半个月时间能发生什么不可预料的事情吗?

自古竹马不敌天降。

顾美稚是准备来改变历史的,所以心中对云桑充满了怜悯。

可为了以防万一,她知道了这个为期半个月的试婚后,她也不想坐以待毙。

清晨第一缕金色阳光照进宫殿,顾美稚还想睡懒觉,身为现代人,她很少起那么早过,可从侍女嘴里听说神官一大早邀请狄美斯去巡视陵墓,她立刻连懒觉都不睡了,立刻从孔雀绒大床起身。

因为从她的角度看,这名义上是公事,实际上不就是打着公事的幌子约会吗?太卑鄙了,这神官简直是不放过任何机会,都想对狄美斯死缠烂打!

顾美稚吩咐侍女为她更衣洁面,侍女们立刻就捧来陶盆,为她梳洗编发,把她那一头长长的金发,变成漂亮精致的麻花辫。编发的侍女还夸道:“美稚小姐一定是从多玛河泡沫内诞生的神女,瞧瞧这头发,简直比黄金还美丽耀眼。”

在黎述,黄金非常珍贵,可做首饰,也可做货币,没有人不喜欢,所以这是极高的赞誉。顾美稚虽然急着出门,但每次别人赞美她,她还是心安理得地接受了,这时候侍女又为她拢了拢发辫,然后注意到,嗯?美稚小姐的头上怎么会有一根黑发。

难不成是她眼花?金色头发里怎么会掺杂着黑色头发呢?

没等编发侍女凑近,想看仔细,顾美稚就又急急忙忙地喊其他侍女为她更衣,要求拿来能衬托她雪白肤色的华美长裙,和能衬托她气质的珠宝首饰,侍女们立刻就捧来一件亚麻色白色长裙,为她束腰,还在她耳边佩戴黄宝石耳环,从头到脚,身上无一处不精贵。

而这些珠宝首饰,都没有她那一头亮丽金发和手腕上那别具象征的黄金镯子耀眼。

顾美稚自信又笑容满面走出去,一路上侍卫们都看呆了,一瞬不瞬地看着她,看她娇美的容颜,看她独一无二的金发,顾美稚很满意自己制造出来的效果。

她直奔着陵墓方向而去,她为什么盛装打扮,还不是为了给那个神官下马威,你是侍奉神明的官吏又如何,她在黎述人嘴里可是多玛河的神女。孰高孰低,从称呼上就可以一辩高下。

她知道神官很美,可她也不差,她是奔着想去给云桑一个下马威。

可没想到,云桑见到她第一句,就让她下不来台。

“这手镯是先王后的遗物,先王后不在,它便属于狄美斯,我不管你从何而来,请问美稚小姐你何时愿意归还?”

兴冲冲而来的顾美稚登时脸色一僵。

第76章 少年暴君vs貌美神官4

第四章

这黄金手镯顾美稚最初不知道含义, 可在棺椁里见到第一眼她就下意识心生喜欢并占为己有,所以她很理所当然地从男尸上取下来,往自己手上套, 她根本没想过要还!

在知道这个手镯的含义后,她更没想过要还,她来自后世两千年后, 她的存在如此特殊,这个黄金镯子又将她带来了两千年前,本该属于她的不对吗?

没想到竟会在众目睽睽之下, 被神官要求归还, 顾美稚当然很不情愿, 可黄金手镯是先王后的遗物,更是历代王后的象征,除非她现在就暴露自己想嫁给狄美斯的野心,否则她确实要还给狄美斯。

在云桑的点明下, 顾美稚僵着脸,她心中不情不愿, 面上却楚楚可怜地还给了狄美斯,“对不起狄美斯,我每次看这个镯子都感觉很亲切,它带我来到黎述,仿佛我身体里天生的一部分,我竟忘记了它还是你母亲的遗物。”

“无事。”狄美斯怔怔道, 看到这个镯子,他就回忆起母后要求他与云桑和睦相处的事, 直到对方红颜早逝, 都希望看到这两人举办婚礼, 一股淡淡的思念顿时涌上心头。

可惜感情这种东西无法勉强。

在狄美斯心目中,云桑当然长得极好,这是客观事实,他无法昧着良心贬低对方不好,可他一直以来对这张漂亮面孔毫无感觉也是真的。

虽然……他们刚刚在谈公事,空气里有一种跟往常不同的燥热感,令狄美斯感到不自然。

他看向云桑,高高扬起下巴,还是那么一个居高临下的傲慢态度,他态度回归了平时,他不想让云桑自作多情,觉得他妥协了半个月的试婚期,就是他态度软化的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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