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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成暴君后悔录 完结+番外 (城前)


  应该是不像会做好事的孩子吧?
  但卢德申这么坚持,韩时卿也不好无凭无据就说江煜是在演戏博取人同情,只得将人恭恭敬敬地请进门,末了,还得咬牙切齿地让下人们准备热水和换洗的干衣,送江煜去沐浴更衣。
  毕竟师命不可违,既然卢德申这么护着江煜,他只得对那人好言声色,有气也得憋进肚子里。
  客房里,江煜把自己整个身子浸到浴桶里,享受着被热水包裹的温暖,等待寒气从骨头缝里排出去。
  他伸出手掌按了按肋骨的位置,那块皮肤青紫相见,显然受了不轻的伤。
  “嘶……咳咳咳咳、咳咳……”因为触碰,他倒吸了口气,却不小心着热水呛了嗓子,引得本就伤风没好的喉咙疼的厉害,剧烈咳嗽起来。
  好半天才平复咳嗽,江煜喘着气,有些狼狈地笑了笑。
  这一世他为了接近韩时卿可是没少糟蹋自己这副身体,右耳聋了,肋骨险些被不知轻重的小乞丐们踢断,一张脸更是连翻两次破相,任谁看都觉得惨。
  说起来这次机会还是韩时卿给他制造的。
  毕竟前世的韩时卿可没说要参加科举,更别提请先生来家里教他学习了。
  将军府小少爷的名头在永安城远近闻名,他那么野的人突然说要参加科举,自然很快就传遍大街小巷,江煜也是两日前听说的。
  后来又听说了韩靖宇请了卢德申这个人给韩时卿当老师,卢德申他认识,天生一副软心肠,是个清官也是个好老师,这种人最好下手。
  只需用些小手段,必定能让卢德申对他生起怜悯之心。
  年龄小是他当前最好的伪装,也是最好的优势,不用白不用。
  小乞丐那里更简单,给二两银子就能让他们美得找不着北,省心省力。
  将胳膊搭在木桶上,江煜缓缓吐出口浊气,望着头顶那结构复杂的褐色屋顶,眉头舒展,惬意地闭上了眼。
  韩时卿是甩不掉他的。
  活着甩不掉,死了也甩不掉。


第22章 谎话连篇
  江煜换上一身干净爽利的衣服,又将半长的头发用布带扎成简单的马尾,推开房门,由下人引着去到先生讲课的书房。
  毕竟前世和韩时卿在这里生活了八年,镇北将军府的格局他早就了熟于心,如今沿着回廊一路向东,进入花园,穿过花园入眼的是那个种有大槐树的书房,而再穿过书房的拱门便是韩时卿住的地方,一个坐北朝南的小院。
  小院子里有用栅栏圈起来的花圃,里面都是韩时卿自己种的花花草草,泥土底下埋着一具鸳鸯眼大白猫的尸体。
  韩时卿是个极重感情的人。
  那只大白猫是他五岁的时候在街上屠夫肉铺的旁边捡来的,叫下人洗干净了之后喜欢得不得了,自己吃什么都想喂给大白猫,睡觉的时候也不叫奶娘和丫头陪着了,就抱着大白猫睡觉。
  大白猫特别喜欢去花园扒拉那些花花草草,扑扑蝴蝶蜜蜂,所以它死了之后,韩时卿就让韩山给他找来花草种子,特意在自己的小院里捣鼓出了一个小花圃,亲自动手给大白猫种了这些植物。
  这些都是前世他与韩时卿闲聊的时候问出来的。
  就像给江煜亲手织的那条薄毯一样,韩时卿对待喜欢的人或物,是真的会掏心掏肺地好,即使性子再野,他也会为那些人改变自己。
  这样至情至性的人,没有人会不喜欢。
  江煜也是一样。
  他承认自己一开始是带着目的接近的韩时卿,但八年相处下去,他被韩时卿感动了不是一次两次,在彻底了解这个人之后,他便当真舍不得了。
  镇北将军府上下,他只要韩时卿。
  他人生死与自己无关,他只要韩时卿活着。
  可他忽略了一点。
  这样至情至性的人,最难忍受的就是被欺骗和背叛。
  韩时卿有多重视家人,就有多憎恨江煜,他当初有多信任江煜,在得知真相之后就有多厌恶自己。
  而这一点恰恰是江煜到现在都不能明白的。
  因为他自幼就没有被任何人疼爱过,生存在冷冰冰的皇宫里,家人对他的态度比外人对他还恶劣。
  再加上他母亲给他灌输的争权夺位思想深种于脑海,又在临死前给他真真切切地上了一课。
  那个女人对皇位的执念和对死亡的不甘早就透过那双眼睛深深烙印在了江煜的心里,在很长一段时间成为令小江煜无法入睡的噩梦。
  所以前世的时候,直到死他都觉得自己没有错。
  他认为韩时卿若是真心喜欢自己,将自己当成家人,他就应当原谅自己。
  只在乎他一个,难道不好吗?
  江煜是这样想的。
  雨势渐弱,打在伞上发出“滴答滴答”细碎的声响。
  “到了,你进去吧。”下人把江煜带到书房门口,神色古怪地看着眼前露出沉思表情的小小少年,总觉得他的气质与当前的年龄完全不符,但那张脸又确实稚嫩,透着股怪异感。
  “知道了。”江煜眨眼间恢复纯真的目光,对身旁的人歪头笑了笑,笑容有些生涩,却也真挚,“谢谢漂亮姐姐带路。”
  那姑娘愣了下,被江煜的变脸震惊,一时间还以为之前江煜的表情都是她的错觉。
  “不、不用谢。”
  江煜垂头轻笑,兀自敲了两下门,听到屋中传来卢德申的声音,恭敬地回了声,便推门进去,端端正正地对卢德申行了个礼。
  “大人,小人虽然没做过书童,但会努力学习,您若是现在有用得上小人的地方,尽管吩咐便是。”
  少年着一件褐色连身短袍,外披靛蓝短袖交叉襟上衣,腰系同色系腰带,长裤塞进小黑靴子里,头扎高马尾,面上虽有伤口,五官却清秀干净,整个人显得十分利落,比之方才在雨里的狼狈模样可要好看多了。
  韩时卿微愣,脸色白了白。
  在前世,韩时卿是看着江煜长大的,见证着他从一根小烂葱长成挺拔俊俏的少年郎,再变成一个六亲不认的狗男人,这段过程俩人共同经历的种种喜怒哀乐,哪是那么好忘得?如今看着这样的江煜,不禁让韩时卿的心肝脾胃肾都跟着揪的难受。
  都让他滚了,结果这混蛋竟然滚了一圈,又他娘的滚回来了,当真有病。
  “哼。”韩时卿冷笑,用书卷遮住下半张脸,小声嘀咕,“这小人倒是叫的顺溜,毕竟本来就是个‘小人’…”
  “在我面前不用自称小人,只需称呼‘我’便好了。”卢德申越看江煜,越觉得顺眼,便说道:“而且我也不是什么大人,只是个普通的教书先生,你与时卿一起喊我先生就行。”
  “哼。”韩时卿翻了个白眼。
  “你叫韩煜是吧,竟是与时卿一样的姓氏,当真巧合。”卢德申捋了捋自己的小胡子,招呼江煜过来,问道:“我见你有几分机灵,谈吐也像知晓些礼数的,为何会做了街边乞儿,还被那帮混小子这般欺负?”
  听了这话,韩时卿从鼻孔里出气,瞪着江煜小声磨牙,“堂堂九皇子能不机灵吗?”
  他声音小,另外两人都听不到,但那露骨的敌意,江煜倒是感受的非常真切。
  他抿了抿唇,神色转为凄苦,对卢德申说道:“不瞒先生说,我是一年前才流浪到永安城的,我家住在永安城外的万和村,家父身子骨弱,前年才考中了秀才便患了痨病,一病不起,家里的积蓄全部用来给爹爹看病,却也没能将他救回来,娘亲与爹爹伉俪情深,在去年悬梁自尽追随爹爹而去。我人小,在家也没有人帮衬,便想着跟商队来永安城讨个生路,没成想刚到永安城便被商队拿走了所有的盘缠当路费,将我一个人扔在了这里,我只得以乞讨为生,流落至今……”
  江煜说着,鼻头一酸,一双眼睛竟是又红了起来。
  卢德申听得认真,一时万分心疼眼前的小小少年,他拍拍江煜的肩膀,“现在好了,你跟着我吧,不用再去街上讨饭了。”
  韩时卿在旁边目瞪口呆地听着江煜毫无羞耻心地把这么大串谎话声情并茂地讲出来,惊得浑身的汗毛都竖起来了。
  就看卢德申这反应,韩时卿突然确信不是自己当初傻,是这小子演的太好,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再加上那张脸,试问谁能不被骗?
  沉淀了沉淀情绪,卢德申想起个事,心中好奇,便问,“之前那几个混小子非说你手上有银子,可是真的?”
  “是真的……”江煜抬眼看向卢德申旁边的韩时卿,神色犹豫,牙齿咬了咬下唇,才说:“大约七日前,我……我被这位少爷给打了。”
  “嗯?”卢德申狐疑地看向韩时卿,问道:“时卿,你还干过这等混事?”
  韩时卿一脸懵,“我……”
  “不是的,不是的,先生不要误会。”江煜“惊慌”地摆手,手指搅在一起,忐忑地说:“那天雨大,应当是少爷将我当成了别的什么人,将我打了一顿,后来少爷也对我道歉了,还给了我一袋银钱才让我离开。”
  “可是,我刚出将军府没多久,银钱就被人抢了去,后来就被那帮人堵住了,非要让我交出银钱,我这几日被他们又打又骂,实在没办法才向大人求救,给大人添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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