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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爱温柔乡[快穿] (楼望秋)


  “我还没跟你说完那个剑修。”坐上天轿, 元邬又忍不住同治鸟说话, “听说那个剑修被人追杀进死路,嘴里忽然念着些什么,旋身坠入迷雾海中, 再不见踪影。
  有人说是死了,也有说,那迷雾海中有大能遗府, 原本大门敞开,那人一坠入海中, 门便关闭, 这是得了传承。”
  “哦, 你同我说这些做什么?”他随口一说, 治鸟也就随便一听, 无非也是关于他的八卦而已。
  “提醒你小心些呀,那第一宗不是好相与的, 大门派底子厚实。如今丢了宝器, 夺宝者在你那儿受了庇护, 如今逃出去, 又偶然得了机缘。你说他们要不要恨你?”元邬这话说得实诚, 也的的确确就是这么个道理, 刚才文岳道人丹宴上,有几个闹事的,身上就穿着第一宗的服饰。
  元邬在第一宗里有几个好友,却只是与人交好, 对各大门派内门杂务敬谢不敏。
  东西在治鸟这儿,第一宗肯定不会来拿,不仅不拿,甚至连发封索求的信都不敢。座下弟子们人多口杂,有时候宗门师长也管不了。
  “幸好你不往心上去。”
  治鸟闭着眼睛养神:“我不是不往心里去,只是觉得,如今在丹宴上肝火大动、搬弄是非的,再过上几年,又能活下来几个呢?”没必要罢了。
  两人谁都没在意。
  只不过自从那日在文岳丹宴上闹出那种事后,治鸟就愈发懒得出门了:谁会闲的没事出去招骂?不论是是同人费口舌,还是听人碎嘴闲话,都无聊得很。
  治鸟干脆将温柔乡半隐匿起来,非是诚心之人,不可寻得。
  自那之后过了许久,来了最后一个世界,系统也不出来了。治鸟并不意外,从融合世界出来后,系统就已经不再是无形体,只靠意识沟通了。
  它将自己送来这里,目的太鲜明。
  可是治鸟这次,不想完成任务了。
  毕竟,再过不久,那个剑修就要找上门来,不是为了报恩,是为了杀他。
  谁叫他,撩拨了那人心神,却连人名字都记不下?
  为了心中恨意,就能够屠戮第一宗满宗门的人。
  迷雾海中,凶兽横行。
  或许真是时亭福大命大,为了活命一股脑落入水中,竟意外与遗府产生共鸣。他爬起来,环顾四周,本该是空空荡荡,却在他目光落到其中一个房间时,一切都变了模样。
  他看见房门另一边,坐着个男人,手中握着一柄宝剑。
  男人刚出浴,身上披着素白浴袍,腰间随意系起来,长发上的水渍打湿浴袍,隐约透出底下的肌肤。
  时亭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了。
  他也曾是第一宗弟子,不过遭人嫉妒,才落得此下场。天生灵脉被人看重,本以为平步青云,谁知道那第一宗宗主,竟然是个披着修道者外皮的魔头。他亲儿子,天生灵脉脆弱,收他为徒,不过是为了让他为人作嫁。
  他本想同其他大能者诉说,却求告无门,无论谁都不愿相信他。
  反而被诬陷盗窃宗门宝器。
  实在有趣,那宝器有灵,若不是自己认主,他怎会带出来?
  对第一宗的仇,他无论如何也要报,此恨不除,心魔难消。
  这边是冥冥中注定的因果,时亭误入的遗府主人,一生修无情道,断情绝爱,铁石心肠。那房中景象,便是时亭修至大能,必须除去的心障。
  一为心中所爱,一为心中所恨。
  恨意好除,爱意难消。
  ———
  要说这世上谁进出温柔乡最自由,那必然是元邬了。他每次来,心都诚,或许带着一壶朱果酿,或是带着修真界新出炉的八卦。
  这一回,他两个都带着。
  “第一宗没了。”一进治鸟的寝殿,他就忍不住咋呼起来,“我猜得果然没错,当年那个人,的确是进了大能遗府!”
  “进就进了,跟我有什么关系?”治鸟抢了他的朱果酿,掀开盖子,“你这酒越来越甜了。”
  “你不是嗜甜?这壶是专门为你改良的,尝尝!”
  “那我就不客气了。”治鸟说不客气,那是真不客气,也不去找劳什子酒杯装样子,直接扬起酒壶就往嘴里倒。
  将近半壶下去,面颊染了红,像是凤仙花的汁液,不去染指甲,悄声攀在他脸上:“甜酒最棒了!”说完,高高举起酒壶,就往旁边倒。
  “酒量一般,还敢这么喝。”元邬眼疾手快将人接到怀里,他也不是没有私心的,明明甜料都加了,最容易让人醉的成分,不仅没改,还多添了些。
  怪不得他,谁叫治鸟不醉,他就只能是他的至交好友呢?
  至交好友能搂搂抱抱吗?
  能亲吻面颊吗?
  能顺便再做些…那些事吗?
  不能!
  有时候他都想,有这样一种绝色,那一定是天道给修道者降的罪,看一眼神魂颠倒,抱一抱三魂出窍,若得良宵相伴,便是无穷无尽的桃源地狱轮转。
  随后元邬又想,那能怎么办,谁叫这人不就是做这个的吗?随即又想起来文岳丹宴上的事,那时治鸟说自己是往心里去的,他听完,差点儿没忍住笑出声来世间本空,由而生色。
  元邬能与治鸟结交,从不是无缘无故的。他丹青入道,本就赏遍天下美色,然而多巧,治鸟,正是以色入道。
  空中无色,无受想行识。
  他绘遍世间色,从来不曾想,有人,恰是世间色。
  “其实我今日来,是同你告别的。”
  “告别?”治鸟是有些醉了,却不至于完全不清醒,“哦,我猜猜,你要去东南,对吧?”
  “你怎么知道?”元邬有些诧异,他以为治鸟不爱走动,对外面的事情不怎么了解的。
  治鸟放下酒壶:“我当然知道,之前我小徒弟来过,说第一宗灭宗当日,东南出现一道奇景,紫霞绚烂,弥久不散。辉煌数日,如同融入万物之里。你现在去,或许会看到别具一格的景象。”
  “我正是要去绘制它。”说到这个,元邬也有些激动,“旁人都说那片紫霞不详,色泽异常,不似吉兆。”
  “所以,你就想去看看,如何不是吉兆?”
  “你知道的,我已经困在这个境界上许久了。”他们丹青道者,以画为器,在笔中凝入所悟之道,“若能将其融入我绘卷之中…”下次再有人出口挑衅治鸟,他就能把画一展开,一道驱不散的诅咒直接笼罩过去,多厉害。
  “那确实不是吉兆,漫天杀气祭出来的,自己小心些。”
  “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
  “不,我要留下来。”
  “跟我一起去好不好?”他继续说,似乎成了什么偏执的念想,“我不想你留下来。”
  治鸟注视着元邬:“放弃吧,我不会离开这里的。”
  元邬沉默了,良久才说:“你已经发现了,是不是?”他的宿主这么聪明,一定很快就会发现端倪,就算他把剧本变得多么模糊不清,就算他化作人形,完美融进这个世界,他的宿主也一定会发现。
  “发现什么,这次的委托者,是你?”治鸟笑了笑,放下酒壶,不见方才醉态,“想趁我喝醉了哄着我离开,行不通呢。”
  治鸟凑近了,注视元邬:“你究竟是谁呢?我完全没有印象。”
  分明是他最期待的距离,此时元邬却只想哭出来:“宿主大人,您知道这个世界上,怎样的爱是最凄惨的吗?”
  治鸟摇摇头,他以色入道,本就与爱恨无关,怎么可能会知道呢?
  “是有一天发现自己爱上一个人,而这个人,早在自己出生之前就已经死去了。”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还有比他更惨的吗?
  “所以,你想复活我。”
  元邬点点头。
  他的根基,就在这个世界,只不过,是重建后的这个世界。元邬的确是个丹青入道的修道者,他爱世间一切美好之色,发誓此生要追逐到最美的那一抹。
  是不是听到了他的心声,才会给他降下这样的劫难呢?
  “出师之后,我便四处游走,后来才拜了大能者为师。”他问师父,这时间最美的色,该往何处寻。
  他不该问,不问这句话,他就不会知道,在与天魔大战之前,还存在这样一个,色道宗师。他的师父警告过他,不要去探寻,知道就好,若是见了,那就是永恒的劫难。
  可是元邬好奇了。
  他想找去传说中的温柔乡,去亲眼见一见这人的绝代风华。如此心诚,得偿所愿。
  他见到了,从此沦陷,茶不思,饭不想。
  “你师父说得对,你不该见我。”
  “可我见了。”一见,心魔骤起。
  这也是天意捉弄吗?他发誓追逐的存在,早在他诞生之前,就已经消失不见,只留下一座像,只给他留下一座冷冰冰的像!
  元邬抬起眼,眼圈通红,笑得癫狂:“所以我就想,绝对不能这样,我一定是为你而生的,我毕生的追求就是你,所以我,一定要做些什么。”
  他一个丹青入道的手无缚鸡之力的弱画师,回去后,就转了性子,直接跨科学习,跟着隔壁修习傀儡道的师兄,钻研时空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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