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日里几分钟的路程,今天走得比往常都要久些。快到自家山洞口时,丘倦反而顿了顿步子,他没做过什么出格的事情,一直都挺坦荡,昨天实在是有些发疯上脑,居然在公证以前就住到了雄性的山洞里,现在有些没脸面对母亲。
孟盛似是看穿了他的心思,忽然握住了他的手:“有我在,没事。就算洛姨想骂,也是骂我。”
他手心紧了紧:“那你可别乱说话。”
“我有分寸,你这个傻小子。”
雄性宠溺的揉了揉亚雌的头发。
“你们两人还要在外头待多久,不冷啊?”
沧桑而带着些许埋怨的声音从山洞口传来,洛这会儿正站在洞口望着雪地上的两个人。
丘倦不敢直视母亲的眼睛,有点慌的扫了孟盛一眼。
孟盛脸上带着笑,拉着人往雌性走去:“洛姨起这么早!”
“都什么时辰了,还早。”
“母亲。”丘倦语气明显有些弱的喊了一声。
洛说不生气是假的,但还是极力维持着脸色,见着自家儿子跟个小媳妇儿一样躲在雄性身旁,搬算着一晚上没回来肯定没好事儿。
“你们两个是怎么回事晚上都不兴回家的?”
孟盛把丘倦往自己身后带了带:“洛姨别生气,昨天盛会举行的有些晚。”
“晚到要第二天早上才能回来了?”
“当然不是,是我昨天留丘倦在山洞里,我们讨论了一下什么时候结成终身伴侣,好找酋长公证,一说就说的太晚了,丘倦是要回来的,可昨天晚上风大雪也大,我怕他半夜回来出事。”孟盛有声有色的解释。
雌性一听到是关于公证的事情,脸色倒是好了几分:“那你们俩讨论好了什么时候去公证了吗?”
“讨论好了。”孟盛望着身旁的亚雌,笑的分外温和:“就今天!”
“今天?”洛迟疑的复述了一遍,带着惊讶又带着明显的喜悦:“你们想好了?”
“讨论了一晚上,当然想好了。”孟盛牵着亚雌的手:“现在就是来问洛姨是不是同意把宝贝儿子交给我照顾了。”
洛转怒为喜,这简直是她近来听到最好的消息,她也不掩饰,连连说了两声好:“你们总算是想明白了,那就别愣着了,快去找酋长公证吧,这事儿早些定下来,我心里也早点踏实。”
丘倦走任由雄性攥着手,踏在还不曾被人踩坏过的雪上,走向酋长的山洞,他声音有点闷:“本担心母亲会很生气,没想到三言两语却被你哄住了,巴不得我赶紧去你山洞一样。”
“你这还是气上了吗?”孟盛不得不告诉他:“其实洛姨早就希望我们结成终身伴侣了,在许久以前就跟我谈过,我们有名有份的在一起,不单是我们两个人的事情,也当是完成了长辈的一桩心愿。”
“而且,早点去我山洞有什么不好?”
丘倦没了话,他也不过是一点小性子而已,喜大过郁闷,不论怎么说今天都是个好日子,而且于他而言还是个十分重要的日子。
他回扣住孟盛的手,应承了一声。
有积雪的日子,酋长一家都没有外出,两人简明的说了来意,虽然知道伴侣间最好的结果就是公证,但是着实有些意外两人会在今天来,惊讶之余更多的都是祝福。
其实来酋长这儿结成终身伴侣,不仅为的是公证给部落里的所有土著,还有就是酋长会用两人的一缕头发合在一起绑好存着。
部落里很讲究第一任伴侣这个名分,在意和讲究的主要是亚雌和雌性,很多强大的雄性一生中可能并不止一个伴侣,但是最初和他结为伴侣的那个才能享终身伴侣的称号,此后的伴侣即使雄性再喜欢,也不能享受这一殊荣了,哪怕之后雄性已经厌倦了第一任伴侣。
但是很多雄性都会带着第一任伴侣来举行这个仪式,毕竟是自己第一个喜欢的人,应当给予对方的承诺。
浓黑的一缕头发和细软带着点褐色的发丝被紧紧绑在一起时,丘倦眼睛里注满了笑,他悬着的心也总算是放下了。
当初孔甲也曾承诺要和他走到这一步,但很可惜非但没有完成诺言,反倒是让两人的感情彻底崩裂,他忍不住想,若是他性子没有那么硬,真的屈居委身,那么孔甲到底会带汤瞳来完成这个仪式,还是带着他来完成这个仪式。
不过说来也庆幸,他拒绝了孔甲,没再让自己难堪的事情发生,甚至还幸运的拥有了更好的雄性。
他从答应和孟盛在一起后,几乎每一天都可以感受到自己被别人放在心上,被爱着,孟盛的爱慕不像一般雄性那么自私,他送给自己最好的捕猎工具,让他接触部落里的人,把自己积攒荣誉的机会交给他,使他活的更有意义,没有一个雌性或者是亚雌可以抵御住这种好。
以前他诚惶诚恐,生怕有一天这些让他沉迷的好会突然消失,不敢去回应孟盛的好,但仔细想想,一切还尚在的时候就去想失去,难道不是错失了很多美好的东西吗?
就算有一天孟盛变心了,有一天他把别的雌性带回山洞了,但至少他曾全心全意的对他好过,与其患得患失,不如珍惜当前,把握住爱慕的人。
“你在想什么呢?那么出神?”孟盛和酋长交谈了好一会儿,见着身边的亚雌一动不动,俯在他耳边轻声道:“不会就后悔了吧?”
“没有,我只是觉得........”
“能遇见你真好。”
当然,也特别期待往后的生活,我们往后的生活........
第40章
结成终身伴侣的程序结束后,两人的事情就算彻底成了,要向部落里的人公证还得在集会的时候才行,两人倒是不急这事儿,反正部落里的人都已经知道了他们俩在一起了。
兴致冲冲,两人就那么跑了一个上午,回到山洞后,孟盛烧了热水,两人一起烫了烫脚。
“阿倦,现在我们已经结成伴侣了,要住在一起的,我这边的山洞只有一个休憩的小山洞,还得花点时间瓦一个,到时候就把洛姨接过来。”
丘倦很惊喜:“真的可以让母亲也一起过来?”
部落里可还没有亚雌的父母能跟着儿子一起搬到雄性居住山洞的先例。
孟盛握住亚雌的手背:“当然,我本来就是一个人住,把洛姨接过来也热闹些,再说了,你过来以后,洛姨就一个人在山洞里,你肯定不放心,她年纪大了,不能一个人。”
亚雌所担心的,全被雄性安排好,他心里说不出的感激:“那太好了,我们就尽快把山洞挖好吧。”
“好!”
“那我先回去把咱们已经结成终身伴侣的事情告诉母亲,然后再告诉她搬过来。”丘倦说着就站了起来,风风火火就要走。
孟盛连忙拉住了他:“你也别那么急,我跟你过去。”
“不用。”丘倦把他推了回去:“我还要回去收拾东西,先母亲搬过来,估计得好久,你在那边干等着还不如先挖山洞。”
孟盛轻笑了一声:“好,依你。”
反正人今天就要过来了,他也不是一时半刻都离不得人。
丘倦回去后,他也没闲着,说干就开始干,这么个缺衣少穿的地方,他也不能把山洞布置的像样些,但现在两人的关系已经彻底确定下来了,他不能再像以前一样懒懒散散,得把能搞出来的东西陆续弄出来。
且不说为了能够顺利当上部落里的祭司,也是为了和丘倦生活在一起安逸些。
用石器抛了会儿山洞后,他背心发热,把上身裹着的兽皮给脱了下来,随手甩到了火堆旁,砰的一声锐器与石头碰撞的声响响起,虽然不大点儿声音,但是和兽皮落在地上的沉闷声音完全不同,他放下手里的石器,又重新把兽皮捞了起来。
地上躺着两块碎片,他连忙捡了起来,亮晶晶的石块儿是丘倦在盛会的时候送给他的,握着手里凉冰冰的小石头,他光顾着和丘倦的事儿,竟然把这块小东西给忘了!
当时拿到石块儿的时候他就十分惊奇,这金黄色的小石头倒不是什么值钱的金子,但却是铜矿的一种,若是多些矿石,就有可能炼制出青铜工具,青铜的器具可比石器要先进的多,劳作工具要锋利的多,生活器具也轻便。
握着碎裂的小矿石,他越想越激动。
“你在看什么?”
丘倦已经拿着自己的东西过来了。
孟盛连忙收起东西,过去帮着亚雌把背篓接下来,里头装着些兽皮,鸟毛,杂七杂八的东西,估计是把自己休憩的山洞里的东西都带来了,孟盛很满意。
“母亲很高兴能过来跟我们一起住。”
“那就好。”孟盛摸了摸少年的头,把铜矿石给人看:“我不小心把你给的石头摔碎了。”
丘倦看着雄性的手心:“本来就不是什么很好的东西,那天我没好意思把花尾狐给你,可你又提前要了,我没有别的给,正好身上有这个小石头。”
“你从哪里找到的?”
“找岩石的时候发现的,你要是喜欢,等天晴雪化开了,我再去给你找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