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换了其他人,怎么也得吓一跳,但季默只表现出一点惊讶,顺手就捡了起来,放掌心上一瞧,是一只玉质的扳指。
之后季默没再逗留,爬出窗子时,还敷衍地将掉下的封条按了回去。原路返回不过一分钟,他再度出现在洗手间门口,迎面碰到正要进来寻他的闫厉。
闫厉看了眼他身后,问道:“你怎么从那边过来?”
“哦,我走错方向了。”季默淡淡说,手指摩挲着裤袋里的玉扳指。
闫厉虽有点奇怪,但也没多问,说道:“我和Layla说清楚了。”
“说什么?”
“我们两的事。”
季默:“……”
季默:“你就在这跟她说的?”
“嗯,正好有空,就说了。”
季默沉默了。他这会非常同情这妹子,别人家分手好歹还在一个像样的地方,但这是哪?洗手间旁边!
“她人呢?”
“跑开了,我让小刘跟着她。”
季默诡异地瞅他,半响道:“你妈是怕你单身一辈子,才包办婚姻的吧?亲妈啊。”
第22章
季默其实是名穿越人士,而且这不是他第一次穿越,而是第二次。
他有记忆的第一世是名自由职业者,除了性向有别于大多数人,其他都很普通。然后有一天,他无聊打开了一份报纸,上面刊登了一则新闻。
某年某月某地,一富豪的别墅忽起大火,富豪在外谈生意逃过一劫,富豪的妻子却被当场烧死,三岁的小儿子得到消防人员的及时营救,保住了性命,但之后人变得痴痴傻傻,医生怀疑是受到过度惊吓所致。
季默当时看了一眼,没往心里去,毕竟这样的社会新闻每天都在发生。
然而,几天后他出了车祸,一根钢筋从他的心口扎了进去。再睁眼,他就变成了一个叫林宇的三岁小娃娃,刚死了妈,父亲名为林保田,是一个富有的矿商。
觉得便宜父亲的名字有点熟悉的季默立刻从记忆库里调出来源,正是前些天他在那则起火的新闻上读到过的富豪的名字!他现在成了火场里幸存下来的那个小孩。
意识自己穿越了,季默心想着能白捡一条命也不错,原来那小孩估计一场惊吓把魂都给吓没了,于是他便以林宇的身份活了下来。结果这小孩是个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在药罐子里泡到十八岁,还是没能熬到做心脏移植手术就挂了。
两辈子加起来活的还没人家一辈子长,幸运的是,季默再一次穿越了!
这次他穿的小孩叫季小毛——这对父母给儿子取名实在太随意了。而时间线则往前推了65年,他穿回到了过去!
高考前他给自个改了名,就是现在的名字季默,因为他的第一世,名字里也带一个“默”字。大学毕业后,他应聘到B&L集团,认识了闫厉,以为就是个和自己一样的菜鸟同事,谁料这小子的身份曝光,竟然是集团的继承人!
这个时候季默才恍然回忆起,约莫在他上辈子死于心脏病的前一个月,家里购入了一批新书——他不能做剧烈运动,最适合的消遣就是看书。其中有一本纪传,讲诉商业巨擎闫氏家族的发家史,闫厉作为其中一代家族领导者的名字频频出现在书页上。
在闫厉主事期间,闫氏集团逐步向互联网领域渗透,同时向一些国家大力倾销商品,参股别国的银行和金融企业,掠夺了大量的资本,最严重的后果是造成一个国家的经济崩溃。总而言之,这是一个精明而残酷的资本家。
不知幸还是不幸,闫厉掌权的时期不长,他尚来不及开拓更大的商业帝国,便因过度劳累猝死于书房中。据他亲近的人所讲,他生前每天至多只睡4个小时。继任者是闫厉的堂侄,此人远不及堂叔父的魄力和拼劲,能够勉强守住基业已是不易,倒是再下一任的家主有几分闫厉的风范,被媒体誉为新一代的商业奇才。
这本书季默当初很随意地翻阅了一遍,并没有留下深刻的印象,时间一久就淡忘了,要不是闫厉这个大活人的存在不断刺激他的记忆,他也不会慢慢回想起来。
季默看了眼闫厉伏案工作的背影,掏出玉扳指端详。
上两次穿越之前,他都拿到了“提示”,第一次是报纸,第二次是纪传,其后没多久,他就因不同的原因死亡。倘若这是定律,那么这一次,他还剩多少时间?
方才他已经上网查询过历史上黎家的资料,搜索到的记录不多。黎家算是地方上的望族,族中子弟大多是读书人,最大的荣耀是曾出过一个状元,但年代久远,更加详细的史料,大概只能在地方志里查找到。
闫厉远程处理完一些邮件,转身看到季默拿着一只扳指发呆。
“这是什么?”
季默实话实说:“我也不知道。”
“哪来的?看起来很旧,是古董吗?”
“算吧,毕竟900多年了。”季默说着将玉扳指小心收了起来。
身底下的床传来震动,是闫厉上来了。
“你有点不对劲。”闫厉肯定地说。
季默没承认,也没否认。
他想到纪传里闫厉的结局。创造了极大的事业,却在作为男人四十几岁的正当年英年早逝,没有亲人朋友,死的时候也只有孤独一个人,尸体是第二天打扫卫生的佣人发现的。无论怎么看来都挺悲惨。
“我说你,别这么拼了,很容易秃顶和早泄的,工作那种事情应付一下就好了,钱是赚不完的。” 季默看他的眼神不禁带了怜爱,语重心长道。
闫厉却以为季默是在对他刚才只顾工作的举动表达不满,当下认真解释了邮件的紧急性,说他不得不立即回复,并保证旅游结束前绝不再沾公事。
闫厉说起什么都是一本正经的模样,无论地点是在严肃的办公室,还是充满暗示意味的双人大床,季默对他这副样子已习以为常,多看之后还觉得有几分可爱,把人按倒后,低头在他颈侧啃了一口。
闫厉的眼眸暗了暗,环抱住季默的背部,顺从地打开身体。
翌日的行程是游览桦山。
爬山对一群亚健康的办公室人士来说简直是要了老命,缆车只能乘坐到山腰,剩下的路还是要靠双腿走上去,登时一片呜呼哀哉。但也有少数人兴致勃勃,比如季默。
“你别上去了,在这等吧。”季默对闫厉说道。
闫厉却坚持要一起。昨天只做了一次,身体还可以承受,除了那里略有点不适之外,并不觉得很疲累,因此他不想放弃和季默相处的时间。
季默了解这个人的固执,便随他去了。
桦山以奇险闻名,可以想象其陡峭。基本上每一段路都有人掉队,最后只剩下寥寥几个人还在坚持。
留意到闫厉的脸色有些泛白,季默提议到一旁休息一会。这回闫厉没有逞强,点点头,他确实感到两腿酸软,提起步子越来越吃力了。
两人倚栏远眺,山林苍翠,雾霭缈缈,宛如仙境,令人身处其中忘却了尘世烦恼。
季默问起:“他们两个没来?”
“嗯,Layla的心情还没有平复,我让小刘陪着她。”
“林蕾,刘尧尧,林蕾,刘尧尧……”季默不断咀嚼这两个名字,只觉这组合仿佛在哪听过,莫名地耳熟。
半晌后,他忽然毫无防备地大笑起来,弯着腰肩膀不停地抖动,差点没笑倒在地上。
闫厉只能茫然地看着,完全不明所以。
好一阵,季默才艰难地止了笑,湿润的眼眸瞧着闫厉,说:“你无意中做了件大好事啊!”说话时,唇边眼角仍含着未消退的笑意,整个人光彩而明亮。
闫厉听不明白,一味怔怔地与他对视,眼里只剩下这一个身影,周围的风光全失了色,心中禁不住生出丝丝惶惑:这样的人,真的可以被他拥有吗?
“休息够了?继续吧!”季默此刻的心情很好,察觉不到闫厉患得患失的心思,只想一鼓作气攀上峰顶,俯瞰山脚下的风景。
石阶蜿蜒向上望不到头,季默走在前,闫厉稍落后一步,两人的脚步声重叠在一起。当一步步接近山顶时,季默脑海里回想着第一回 听到那两个名字同时出现的场景。
那时他还是林宇,常年居住国外与他素未谋面的祖父母先后去世,参加完丧礼回来的林保田情不自禁地在他面前回忆起二老。
他隐约还记得,林保田提到过祖父母的名讳,祖父为“林磊”,祖母为“刘瑶瑶”。他当时理所当然的以为,他跟祖父同姓,然而真相是,他家是从母姓的!
搞半天,“林磊”其实是“林蕾”,“刘瑶瑶”其实是“刘尧尧”!正是想通了这一点,他才忍不住大笑起来。
缘分,亦或是因果?难以辨明。距离他第一世出生的日期还有不到十天,显而易见,同一个时空不会允许存在两个同样的灵魂,所以他无疑活不到那一刻。
他能感到,死神的镰刀已经架在脖子上了,凉飕飕的。
总之,还是珍惜时间,享受当下吧。哎,这石阶有点长了啊,怎么还没爬完?季默暗暗吐着槽,拉了身后速度变慢的闫厉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