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那丧尸片,被人刷了是一遍又一遍,每当心情失落的时候,看看都会变好。
她们第一次合作的那部悬疑电影,后来有人翻拍。抱着怀旧的心,他们去看了。最终变得沉默,他们收回当初那句,如果没有温念笙,这部电影会更完美的话。
实际上,很少有演员,能够将那个角色,演的像温念笙那样精髓了。
那部丧尸片,也翻拍了。
导演吸取当初,网友喷温念笙演的丧尸太漂亮的缺点,主演就变成了一个外形并不干净,也不爱漂亮,不臭美的形象。
播放出来的时候,网友看到人类主角,对丧尸主角露出充满爱意的样子,差点呕了。
他们错了,这只丧尸得漂亮,得臭美才行。
明显,这片子扑街了。
所有人这个时候才发现,那只穿花裙子的丧尸,漂亮,臭美,傲娇,才是这部丧尸片感情线的精髓。没有这些,这不过是一部普普通通的丧尸片,而不是可以称之为有爱情的丧尸片。
网友们:他们突然有些想念那个,嚣张,有几个臭钱就要不完,除了长得好看点,总是跟剧情抢戏的温念笙了。那个女人,现在应该不知道在哪个国家,抱着她老婆笑眯眯的吧。
嫉妒!
“阿莘,你快看看这些黑粉,真的一点都没有职业守则,怎么说转粉就转粉了呢?”
温念笙靠在阿莘的身上,翻着手机,用小号关注的那些跳的最凶的黑粉,居然把以前黑她的微博删除的干干净净,还加入了她的粉丝后援会,那个显眼的温念笙粉丝的认证,真的是亮瞎了她的眼。更可怕的是,某个黑粉头子,居然成了她的后援会粉丝的管理员,这真的是太可怕了。
温念笙嘴里嘀咕着,“太不敬业了!”
第111章救赎者(1)
“馨月,上一个任务刚刚完成三天,我认为你其实可以休息半个月。”
云绍是一位jc,自从入这一行来,他就没有见过季馨月这样的人。明明她家境不错,可以过优越的大小姐生活,年仅十九岁的她,这个时候应该在校园里面上学。和校园里的那些充满青春活力的女孩一样,穿着好看的裙子,涂指甲油,带着漂亮的耳钉,手串,身后还有一群爱慕她的帅气男生。
他现在都还记得,他们第一次认识的时候。
那年她十六岁,出现在他的面前,穿着非常土气的衣裳,脸上因为长时间,没有涂抹任何护肤品,被寒风刮的冻伤了。双手也裂出了一些可怕的口子,甚至起浓了。后来在他将她送到医院,医生还小声的告诉他,她满身都是脓包,看起来特别可怕。
他问怎么回事,是不是生了什么病,医生说,这不是病,而是因为服用了某一种药物,才导致她的皮肤上会生那些可怕的脓包,看起来恶心又丑陋,甚至还会发出难闻的味道。不过,只要停止服用那种药物,再好好的恢复过来,就没有问题了。
那个时候的季馨月,和眼前的明媚漂亮的她不一样,那个时候的她不像是一个城里人,倒是像一个饱经风霜和压迫的山村少女。
当时他接到的一个任务是寻找几个失踪的少女,查访了差不多十来天,没有任何消息。就在这个时候,季馨月满是狼狈的出现在他的面前,和他说,“你是警官吗?我现在需要你的帮助。”
云绍从来都没有想过,她说的帮助,竟然是带着他去,将一群同样狼狈的少女救出来。那些少女的身上,多多少少都有伤,有些比她还要狼狈。人数有八个,每一个都在十六岁到二十岁的样子。在看到他们的到来,所有人灰蒙蒙的眸子,一下子出现了光采,他瞥见了站在一边,依旧很狼狈的季馨月,笑的特别开心。
“她们都是被骗到小山村里的,天天都哭唧唧的,我听着特别烦,就把她们都给偷出来了,交给你们警官来管管,你最好吼一吼,吓一吓她们,不准她们再哭了。”这是季馨月当时对他说的话,“警官先生,你可得好好和她们讲讲,别动不动就哭,行不行?”
云绍想起,那次季馨月说这话的时候,那些少女都用可怜巴巴的眼神望着她,使得她摆了摆手,转身就走,嘴里还嘀咕了一句,“总是遇到哭包,真讨厌。”
“哭包,最讨厌了。”
眼前的女孩今年十九岁,他们认识三年。
在这三年中,她几乎不停息的,永远在做一件事。那便是,装扮懵懂的学生,或者刚出社会不知人心险恶的小姑娘,亦或者村出来,急于找工作的女孩。这样的女孩,最吸引人贩子了。
云绍不知道她怎么做到的,每一次都能够成功的将那些刚被骗进山村里的小姑娘救出来。她的身手很好,他亲眼看到几个大男人,被她打的嗷嗷叫。甚至木门,都会被她一脚给踢出一个洞来。
三年来,被她解救的小姑娘,已经接近百人,被捣毁的人贩子团伙,也有许多。有些是她中途就将人救了,中途没有办法,或者是听说山村里还有刚被卖进去的,她只好摸进山村里,将里面愿意走的小姑娘偷偷的带走。
不管是山路,还是水路,就没有她不会走的路。
云绍很好奇,所以专门去了解了她的过去。
原来在他们相识的那年,她并不是专门去救那些小姑娘。真相为,她也是被拐卖的其中一员。
和其他小姑娘脑子单纯,被人骗了不一样,她是被继母偷偷卖给人贩子的。那几个小姑娘,正是她所在的那个村里。当时新来的人,都被关在同一个地方,因为不听话,想逃跑,每天都会被饿肚子,挨毒打。
据后来那些小姑娘所说,她从一开始,就非常的淡定,好像知道前面有什么在等着她一样。被困在里面没有多久,她身体上就长了许多恶心的脓包,每天不吵不闹,缩在角落里睡觉。
其他的小姑娘,则是抱在一起,每天哭,说想回家,想爸爸妈妈。
终于有一天晚上,她非常烦操的吼了声,“别哭了,改天带你们出去。”
所有人都以为她在开玩笑,没有想到后来真的出来了。
她身上有许多疑点,云绍已经没有兴趣去追踪这些,他只知道,眼前这个女孩,拯救了许多人。她是个天使,是那些被拐卖女孩的救赎者。
“你的身体撑得住吗?”云绍看着十分消瘦的她,劝道,“休息个十天半个月,也影响不了什么,这样的事情,在世界上有无数,你一个人管不来的,你已经做的很好了。”
“我知道我做的挺好。”季馨月搅动着面前的咖啡,抬起头来,模样十足的傲然,对着眼前的男人摇了摇头,“但我不想停下来,一刻都不想。”停下来了,她容易胡思乱想。这辈子,因为那几个哭包天天晚上又哭又闹,使得她不得不改变流落小山村的命运,过的不怎么惨,阿莘怕是不会来了。
季馨月狠狠的搅动着咖啡杯,因为这件事,她恨上了这个世界上的人贩子。阿莘可能不会来了,她又不是会自杀人。家境是优越,继母不可能是她的对手,其实一辈子混吃等死也是可以的。
但是,想念一个人,又无法见到对方的日子,实在是太难熬了。
千金大小姐她已经当过很多次了,创业,开公司,成为一个富豪,这些对她来说,都很简单。因为太简单,总会有空余的时间,去想那个可能不会来的人。
最终,她选择了一条非常特别的道路,和人贩子作对。
哪里有人贩子,哪里有就她季馨月。
但混进被拐卖少女里面,并不是那么容易,没多久就会变得很丑。她是最爱美的人了,因为这个世界没有阿莘,她认为偶尔不爱美一下,也是可以的。反正她老婆又不在,偶尔丑一下,没有关系。
“好吧,我劝说不了你,那你注意安全,要是威胁到你的人身安全,一定要马上退出。”
季馨月身份很特殊,也很重要。她的行为,已经是被上面默认的了。
“我知道。”
见季馨月漫不经心的样子,云绍就知道对方一定没有将这个话听进去。他视线一直都没有从她的脸上挪开过,突然问,“馨月,你想过未来吗?打算一辈子都这样?”
“你问这个话是什么意思?”季馨月眉头一挑,笑盈盈道,“我为什么不可以一辈子都这样?我觉得这样挺好的,忙忙碌碌,每天都过的特别充实,每一次的冒险,也都特别有意思。”
云绍深呼吸一口气,说道,“你就没有考虑过未来,比如,将来结婚生子的事?”
“结婚生子?噗——”季馨月先是笑一声,随后笑容收起,“考虑过结婚,没有考虑过生子。但我认为,我这辈子都不可能结婚了。”
“为什么?”云绍追问。
“因为,这里没有我喜欢的人,结婚什么的还是免了吧。要她出现,我一定马上就结婚。”
她看到云绍失落的样子,一口将咖啡喝完,拿着包站起来,“我走了,有消息再通知你。云绍,不要试图从我这里得到什么,我不是你等的那个人,我们永远都不可能。”
“为什么不可能?”
季馨月唇角勾了勾,“因为,我心里早就有人了,即便她不来,我也不会喜欢上其他的人。为了你的身心健康,我认为你换一个目标比较好。要是你敢死缠烂打,你是知道的会有什么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