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这批粟成熟后要全部留着做种,要不然他真想尝尝小米粥了。
程扬如今还喝不到小米粥,虽然觉得有一点点遗憾,可一想到等再过几年,部落里差不多真的又万亩良田了,心里那一点点的念想很快就放下。
现在还不到享受的时候,还是赶紧抓紧时间搞发展。
真等他们有了足够的种子后,到时候直接冲进农耕时代,反正鳍鲮连铜矿都找到了,以后还怕没有金属工具吗?
想到以后还有一场迎战要打,程扬心里一点也不敢松懈,现在可不是享乐的时候。
倒是猛想要放松放松了。
程扬先前给他抓的三只兔子,其中的两只母兔子已经成功的产崽,各自生了一窝兔子,春草肥美,如今都长得毛光水滑,猛爱不释手,每天怀里都要抱一只。
像猛这么大年纪,也是要与到部落里的劳动中,而舍不得丢下兔子的猛,竟然惨绝人寰用麻绳拴在了兔子的脖子上,真的是走到哪里都要随手带一只,也不管被他拴住的兔子心里是如何挣扎的。
不过随着这兔子越长越肥美,程扬觉得猛盯着兔子的眼神开始不对劲,瞧着不像是看爱宠的目光啊,有点冒绿光啊。
“成羊,这兔子是不是也可以用来吃?”
猛摸着怀疑毛发顺滑的兔子,双眼期待地看向程扬,其实他开口想问这是走一个过场,像是一个信号,提醒程扬可以将兔子杀了做成吃的。
毕竟去年猛就自己在密林里挖了陷阱,抓了一只兔子回来,程扬记得当时还是他们两人一起吃的呢,当时程扬做的煎兔片可是馋坏了不少的人。
程扬看着抱着兔子的猛,心里突然多了一丢丢怀疑,也许猛不是他想的那样憨傻,人家一开始就奔着养兔子来吃的?
程扬试探地开口,“猛,当初你为什么想要养那只狼崽?”
“因为我看你养了很多野兽啊,你有好多只山羊,还有不少的鸡崽,我就想一只狼崽……”
程扬觉得有些不对了,他养山羊和鸡崽可完全是准备发展养殖业的,到时候都是要杀了吃肉的,难道猛也是这么打算的?
“要不然呢?”猛理所当然地说道,“我就是想将狼崽养大了吃肉啊……”
程扬无话可说,当初他射杀那种狼崽,还以为猛是将其当伙伴了,担心等狼崽长大了再杀,猛心里会产生感情。
没想到人家就是奔这狼崽的肉去的,是他想多了,他差点将狼崽当成后世的狗子了,可惜猛却不是后世的爱狗人士。
如今听到他馋兔肉,程扬看了他怀里的那只能兔子,感觉还不是很大。
“这是幼崽吧,如今杀有点可惜……”
这兔子还可以再养上一段时间,等长得再大些杀的话,明显会更划算。
猛眼睛一亮,“我可以抓一只大兔子来!”
他说的是那两只已经产过崽的母兔子,这两只都算是大兔子,相当肥硕,一看就知道有不少膘油。
程扬有一瞬沉默,其实他现在还不想杀这些兔子,他还打算到时候弄一个养兔场,自然是兔子越多越好,尤其是开始阶段,那母兔子产量惊人,而且一年可以多次产崽,现在正是扩大兔子数量的时候,等基数大了,到时候再杀也不迟啊。
可看着猛那口水都快滴到兔毛上了,算了,还是现在杀吧,要不然他真担心猛会因为太馋,一时忍不住背着他将那些兔子全杀了。
就杀猛怀里这只兔崽!程扬目露凶光。
猛微微失望,他还想换只大一点的呢。
程扬火速提了猛怀里的兔子就走,找石刀动手,不给他后悔的机会。
大兔子怎么可以现在杀,那是要留着生崽的好不好?
作者有话要说:最近几章算是过渡,程扬马上就要长大了!(跳到几年后了)
第71章
初夏的风充满了暖意, 吹在脸上没有丝毫不适, 几个少年在草原上快速地奔跑,他们头上的长发被高高束起, 发尾在空中飘荡, 肆意洒脱。
“可恶,又让它们给跑了!”一个壮硕的少年脸上露出气恼之色,眼里带着不甘, 看向消失在前方草群中的黑影。
那些黑影跑得极快,很快便成了一个极小的黑点, 消失在视野中。
“意料之中的事情, 有什么好气的。”
在他身旁的另一个少年, 身材修长,全然不像之前那个气愤的少年身上充满了肌肉,相对消瘦的身影不显丝毫弱气, 反而结实有力,充满了力量。
“成羊,也不怪猛这般生气, 咱们都盯了它们好长一段时间了,总是让它们给跑了!”
“就是, 简直可恨!它们吃的这些草可是咱们弄出来的……”
听着身边这些人的抱怨, 成羊脸上露出很浅的笑容,显得心情不错,不见丝毫烦躁。
“只要咱们这草场还在,它们总归还会再来, 到时候咱们还有机会。”程扬看了看,虽然夏日白日较长,但现在日头西垂,时间不早了。
“咱们快点回去吧,要不然首领他们该着急了。”
这些少年抬头望了望天,只得叹口气,如今他们什么也没抓到,自然是该回去,要不然也只是白费功夫而已。
程扬现在最满意的地方,就是这三年来,随着他年龄的增长,拥有了越来越多的自由,比如现在,他可以带着这些和自己一起长大的少年来追这群野马。
三年前,北部众多大大小小的部落进行了合并,因为九黎占据主动权,最后部落里只是多了很多的氏族,连部落名字都未变动,仍然是九黎,而且也只有那么两位首领,炎和叟公。
虽然如此,但是这三年里来,九黎的变化不可谓不大。
程扬先前便要种粟米,经过三年的培育,如今有了足够的良种,而北部大多数是密林,可没有那么多的土地适合当做良田,最后他还是选择了刀耕火种,圈出了一部分的密林,将那里的树木砍伐焚烧。
这种开发方式其实是非常地粗暴,一点也不符合后世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但凡有其他办法,程扬也不会选择这条路,可现在根本没有其他的出路,甚至历史上人类最开始的开发方式便是如此。
在生产力极低下的时候,刀耕火种不仅可以让他们快速获得一大块土地,经过焚烧后的土地会变得松软,甚至可以用地表草木灰当做肥料,播种后都不要在施肥。
但是这种办法非常地损耗地力,一般种一年后易地而种,程扬特地多准备了几块土地,就是为了来年易地时,将之前损耗过大的土地养回来,只是他没想到,竟会有了意外之喜。
虽然刀耕火种很伤地力,可是如今的人类发展程度极低,在大自然面前,人类的力量还是相当地渺小,程扬选了选了好几块土地,进行轮年易地播种,却没想到这些土地的恢复力这么快,那些被闲置下来的土地上很快便出现了新的绿植,当时因为年份初浅,几乎都是草丛。
这对九黎来说,可是个惊喜,因为他们部落之前便圈养了不少山羊,每次都要特地给它们寻找草料,其实还挺麻烦的,至少每次都要耗费一些时间,可是如今他们部落相当于是突然之间多出了几个草场,便捷了不少。
程扬后来为了驯养那批山羊,还将那些新出生的山羊用麻绳栓了几只,牵到草场上去放牧,几次下来效果明显,那些一直被圈养的山羊,初次出去后,几乎都没想过逃跑,当然它们也逃不掉。
这样一来,九黎部落的压力变缩小了很多,只是程扬没想到,这草场还引来了一群野马。
最初还是来一个来放牧的少年发现了它们,看到这样雄壮之物居然也是靠吃草为生,能不惊奇吗,回到部落里便传来了。
北部这边很少能见到野马,可能是因为密林的原因,马类想要吃的草植并不是很多,所以能认出它们的人还真不多。
一开始九黎部落还有人想要将它们给狩猎回来,但是很快他们便打消了这念头,这玩意跑得比山羊还快,是他们能撵得上的吗?
便是狩猎狼群都比这个简单,至少狼群不会见了他们就跑。
但是程扬没有放弃,甚至一有时间便来蹲守,即便抓不住它们,多了解一下它们的习性也是好的。
他可是知道马有多重要,在如今交通全靠脚力的情况下,要是能驯养一匹马,那就相当于是有了一辆跑车啊,想要去远方的话,时间上立刻就缩短了很多,多方便啊。
他们多次在这里蹲守,连马尾巴都没有摸到,这也是猛等人气愤的原因,花了这么长时间,却没有抓着它们,心里自然恼火。
可程扬心情却不错,他觉得他们如今也不算是完全没有收获,至少那些野马如今像是已经适应了他们的存在,之前他们一露人影,这些野马就会掉头就跑,可如今它们却是等他们走到了跟前,才慢悠悠地跑开。
就它们跑走的那速度,程扬敢肯定如今这群野马已经逐渐对他们放下了戒心。
听程扬这么一说,猛心里没有觉得丝毫好受,反而多了一丝羞恼。
“这群野马是不是觉得咱们不可能追的上它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