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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天赐锦鲤 (南风未止)


  “就那什么,江家的太子、继承人、未来老大,对!就跟着这人,有情况提醒我!”
  话落,丑陋的千纸鹤一号晃晃悠悠地从窗户的缝隙中飞走了,只留下丑陋的千纸鹤二号躺在原地,可怜兮兮。
  “咿,真丑……”
  白锦墨罕见地自我嫌弃了。
  作者有话要说:  喜欢记得收藏~


第3章 黑白配(三)
  在这个世界中小小地使用了一个法术的后果就是——午饭白吃了,他白锦墨又饿了。
  本来就没怎么吃爽,现在好了,雪上加霜,感觉整个胃都在抗议。
  “唉!”
  悠悠发出一声长叹后,嘎吱嘎吱啃苹果的声音再次响起。
  白锦墨决定晚上下班回来,要使劲的买零食,为了犒劳如此辛苦的自己!
  中午靠着几个苹果先扛过去的白锦墨,摸着扁扁的肚子、骑着自己几个星期前新买的红色小摩托,优哉游哉地去向上班的路上。
  今天下午的工作就是四处转悠,看看什么地方有违反交通规则的现象,顺便贴贴罚单、扶一扶过马路的老人、送一送放学回家排着队伍的小学生。
  穿着制服的白锦墨扶了扶歪掉的帽檐,眯着眼睛走在热烈的骄阳之下。
  啧,这个夏天可真热啊!
  鬓角边已经开始冒着汗珠,包裹在制服下的身体尽是湿热的触感,一举一动间都是黏腻,很是考验人的忍耐力。
  在这种天气之下,多数美好的心情会受到影响。
  不过白锦墨例外,他感受着汗流浃背,脑海里倒数着下班的点儿,心里想着各色的零食,薯片、饼干、巧克力……都要都要!
  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他就被这儿的食物征服了。
  多么美好啊!
  就这样按部就班的过了几天,天天就是上班、吃饭、下班、吃零食。
  虽然简单,但无比充实,倒是让白锦墨把原主小区周边的小超市吃了个遍。
  “嗝儿……”一脸满足状态的白锦墨打了个小小的嗝儿,吸吮着手指上的零食残渣,眼里专注地盯着电视中正播放的晚间剧场。
  剧中男女主角深情拥吻,看得单身万年的白锦墨有点春心荡漾,“爱情,真是令人向往啊!”
  插播广告的期间,白锦墨倒了杯水回来,发现那只丑丑的千纸鹤在茶几上蹦迪。
  “蹦迪”这词还是他在这个世界中新学的。
  “诶诶诶!有情况了!”
  白锦墨咕嘟喝完一杯水,用手背抹抹嘴,便快速换上那双有点发黄的白色帆布鞋。
  手中拿着抖动不停的千纸鹤轻轻一抛,那小家伙便煽动翅膀,歪歪扭扭地飞了起来。
  白锦墨一路跟上。
  小跑到街道的尽头,乱七八糟地拐了好几个巷子,终于在白锦墨快要绕晕的时候,千纸鹤停了下来。
  它在空中慢慢燃烧,化为灰烬,融于空气。
  “应该不算污染空气吧?”白锦墨摸着下巴,不确定的反问。
  不过此时并没有人能为他解答这个问题。
  向前走了几步,脚下一个软绵绵的触感提醒了白锦墨今天的正事。
  “差点忘了!”他捶捶自己的脑袋,收回那已经迈出的步子,八字腿蹲下,低头看向那一坨。
  “真是为难那姑娘能在这歪七扭八的地方拯救落难的黑道太子爷了。”默默在心底吐槽一番,白锦墨把地上人翻了过来,左右打量这人的样貌,“还挺帅呢!”
  地上的人虽然紧闭着眼睛,处于昏迷的状态,脸上有着些许污渍,但一点儿不影响他硬朗帅气的五官:剑眉、高鼻、薄唇,脸型轮廓棱角分明,还有股子风流意气。
  “不错不错。”
  感慨一番后的白锦墨,把人扛起来,慢悠悠地按着记忆中的路线,一步一步往回家走。
  不过扛着这么大的一个人儿,还真挺累,幸好有他的小法术支援,不然早就丢人地趴地上了。
  月色撩人,清冷的光洒在他们的背影,平白增添几分柔情。
  只可惜白锦墨的肚子煞风景地开始嚎叫。
  “唉,晚饭又白吃了……”
  一动用法术就肚子饿,真是太不美好了。
  两人消失在街道尽头后,一个身穿藕粉色长裙的姑娘走到刚才的小巷子里,看着空空如也的此地。
  “真是奇怪,怎么会突然想到这里看看?”姑娘摸了摸心口,只觉得有些空落落的,看四周没什么人经过,才跺跺脚,转身离开。
  月光目送着另一个背影离去。
  一段注定的姻缘线,被白锦墨横插了一脚,断了。


第4章 黑白配(四)
  江承最后唯一保持清醒的意识,就是眼前的一双白色帆布鞋,边边角角有些磨损,还泛着年代感的土黄色。
  两个字——穷酸!
  在江家太子爷的高标准交际圈子里,穿这种鞋的人,没见过!
  作为含着金钥匙出生、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江家未来继承人,江承从小到大的生活圈子都是奢华的代名词。在整个市里,可以说江家就是隐形的皇帝,更是把港口的多数贸易握在手里,于黑道是领头人的姿态,权利、金钱、知名度一应俱全,生活的奢侈程度也直线上升。
  江承虽然是被作为继承人培养,学习优秀、体能过关,受到过诸多训练,但生活中却是极致的享受,吃喝玩乐无一不通、无一不晓,身边的狐朋狗友、马屁小弟一大堆、红颜知己在各个会所也从不缺少,因此被人戏称一声“太子”也不算过分。
  他的人生,可以说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
  不过即使他江承头顶光芒万丈、背靠江家无法无天,但总有其他人眼红、记恨,这样的人多了去了,有这种人的存在,自然就会为江承的人生中增添一些不同的经历——伤痛的教训。
  以前这种事情他也遇见过很多,但这次确确实实是他大意了,不然也不会弄得这么狼狈。事发的前一天他玩乐通宵,就没怎么休息过,然后第二天又是各种朋友胡闹玩乐,一堆人在会所搂着公主喝着酒,一不小心就喝高了,整个人摇摇晃晃,分不清前后左右,更别说东南西北了。
  然后就是莫名其妙的想要自己一个人醉醺醺的散步,硬是甩掉了朋友的搀扶,歪歪扭扭地走到一个陌生的小巷子里。
  胡乱走着走着,就被寻仇的人给遇见了,还好那群人只是想给江家太子爷一个教训,虽然下手狠但死不了人。
  于是,醉到动作慢半拍的江承,就这样被人打了。
  在晕死前,白色帆布鞋倒是在眼前昙花一现,让他记了个清楚。
  缓缓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是洁白的天花板,中央还吊着一个明晃晃的灯泡,连个灯罩也没有。
  身下的触感半软半硬,江承撑起身子,偏头扫视一眼,就满脸的嫌弃。那是几年前就已经过时的皮质沙发,颜色还是乍眼的酒红色,上面铺着米色碎花的小垫子,很是土里土气,绝不是他江承能够接受的风格。
  带着嫌弃的目光将整个房子打量完毕,他摸了摸自己还抽疼的嘴角,低骂一声:“妈的!不捂脸还不得被揍毁容了!”
  “这群人,给老子等的!”江承垂头,眼中是深深的阴霾。即使他耽于享受、沉迷吃喝玩乐,更是接受过高等教育,但骨子里还是有着某些不可磨灭的天性,他生于黑帮家族,解决问题的方式,也来源于此,从小耳濡目染的东西在心里扎根了,就很难改变。
  更何况,一直以来江承从未想过要改变。
  变什么变!老子天下第一——这是他年少轻狂时的嚣张喊话,虽然后来慢慢长大并有所收敛,但内里的骄傲狂傲却并未消失,只是蛰伏在了黑暗之中。
  不能否认的是,某些方面,他的确优秀。
  “诶,醒了啊!”白锦墨吃着救人回来时顺路买的章鱼小丸子,觉得整个人终于得到了满足。
  为了救这个能帮助他改命的人,白锦墨用法术把人扛回到家,还叫了楼下住着的老中医上来替人看看伤,既费力又花了钱,但一想到未来的麻烦事要迎刃而解了,他觉得也值了。
  在江承心里想着怎么折磨那群人的时候,一道嗓音打断了他的思路。
  这声音倒是听着清清亮亮,耳感不错。江承抬头一看,一边仔细瞧着对面的人,一边心里暗自点评:
  身高估摸着不到一米八,比自己低一截子;脸和外露的胳膊腿都白白净净的,没什么明显的肌肉,一看就不是练家子,没什么需要警惕的;穿着地摊货的半袖短裤,生活条件着实一般……至于脸,嘿!还挺耐看,第一眼也就是个眉清目秀的样子,但再看第二眼就会觉得有种说不出的顺眼舒心。
  尤其是那双眼睛,灵动十足。这是第一次,隔着一段的距离,江承都觉得那双眼睛里面装着另一个世界。
  不过即使眼前这人的第一印象很好,江承也改不了骨子里的傲气,“你是谁?”
  简单直白,很不客气地直抒心中疑问。
  “周树,大树的树”
  最开始原主的长相和现在是有一些差别的,但自从白锦墨来到这个世界后,使用了原主的身体、延续了原主的生命后,某些白锦墨本人的特质会慢慢显现在这具身体上,他强大的灵魂中承载的是一个上神的力量,因此会日益同化装着灵魂的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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