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漫画里风靡万千的我[快穿] 完结+番外 (兰陵笑笑梦)
- 类型:穿越重生
- 作者:兰陵笑笑梦
- 入库:04.10
他悔得肠子都青了,什么李阁老的“吾资质愚钝,唯勤而已”,传出去收获诸多美名,大家都夸对方位高权重、名望过人,年老了还有一颗谦逊善学之心云云,就他什么都没捞着。
如果魏紫延那混账小子早说是要印在信笺上的,他肯定好好发言了!
殷凤渊把芳华坊的科举书翻开,发现里面的印刷术已是顶尖,扉页上的人头像一个比一个端庄,他都不知道自家臣子私底下还有这样的一面。一群美髯公中间插了一个笑得眉开眼笑的青葱少年,居然也不突兀。
书页处还有小地方的留白,很多学子都好奇那留白处是干什么的,有的人说是为了方便他们做标注总结才留的白,这便是典型的举子思维。
芳华坊可是一个书坊,他背后的主人再如何年幼,那身份也是一个商人,懂的人都懂。
殷凤渊笑了一下,把书重新合上,发现凤帝流落在外的私生子,比他想象中还有意思。
作者有话要说:以后更新时间改为24:00前吧,省得我天天请假
哭哭
第67章 作为暴君之子的我作威作福6
天子寝宫
月上枝头, 正值夜凉如水,昏惑的烛火寂静燃烧,影影绰绰盘踞在高耸屋檐, 有鬼影幢幢恶虎狰狞之感, 宫殿角落点着沁人心脾的龙涎香。明黄色的纱帐内,尊贵的天子已然阖上双目, 随伺之人恭敬退下, 皆安分守在殿外不敢惊扰。
谁料随着天边一道惊雷乍现,雷雨声阵阵难平,本安然熟睡的天子,竟遇上了一缕神魂出窍,再次无端端化为了原形,出现在了荒郊野外。
没了灵泉滋养, 离开灵泉愈久,他的灵力越虚弱。外面瓢泼大雨,它冷冷地躲在洞穴内,就这样睡了一夜。直到有人的脚步声, 踩着咔嚓作响的枝叶, 出现在洞穴外。
“找到了, 一只纯种白狐, 毛发胜雪三分白。”
“剥了它的皮,一定能卖个好价钱。”
洞外兴奋贪婪的讨论声,令他眼神渐渐变了。
翌日大早,雨过天晴, 空气中微微湿润,正好适合一大伙人出郊踏青围猎。包括魏小侯爷和盛小世子在内,全京城有名有姓的贵权贵子弟都来了, 骑马拉弓有说有笑,引来路边无数小娘子的目光。
“秦骁怎么来了?”魏小侯爷压低了声音,从喉中发出不满的怒吼。
“我邀请的他,他就答应了。”卫小王爷有些尴尬,纨绔派不学无术,名门子弟派作风清正,两方人马都有些互看不顺眼,他这个人比较尴尬,介于两派之间,常常有吃力不讨好的事情。
他们昨天还吹了牛逼,说自己可以射箭百步穿杨呢,说等回来自己身上要挂一群大雁、兔子和鹿,炫耀自己丰硕的战果。现在遇到真的神箭手,怕是得丢脸了。
“唉……”盛宝筝长长地叹了口气,学院的武术课上,无论是射箭还是骑术,原主基本都翘课去了。导致他现如今骑着一匹性格温顺的小母马,拿着一个华而不实的金弓,想到昨天吹的牛逼,一时间颇有些骑虎难下。
不过他还是很淡定,面子工程谁不会啊,他小手挥挥,招来了自己那武艺高强的随身侍卫,嘴巴凑了过去,叽叽咕咕交代了几句。
大意是如此,到时候看见猎物了,为了该死的胜负欲,大家都会奋起直追,你就趁机浑水摸鱼,打晕一只兔子,往上边插上我的箭。我在这里拉弓引弦,假装是我射中的。
总而言之就是要作弊。
那侍卫是跟随盛国公浴血奋战、上阵杀敌退下来的,曾经也是个汉子,现如今陪在盛宝筝身边,就只能做这些小打小闹的事了,真令人唏嘘。
好在他帮助原主也不是一次两次了。
一听这话,高冷的侍卫眼角眉梢都毫无波澜,拱手抱拳一番,拿了盛宝筝箭筒里几根金灿灿的箭矢,就悄无声息地退下了,潜伏于树梢之上。
他的动静没有惊扰任何人,但是秦骁骑着白马,跨着银鞍,敏锐地感受到了风变了。
好在很快树丛中传来窸窸窣窣的声响,不知是小动物的声音,还是猎猎作响的风声,一个富家子弟指着丛林高声道:“那里有动静。”吸引了众人的注意力,大家立马策马狂奔。
盛宝筝慢吞吞地扯起缰绳,拿着小金弓,缀在最后边。
重在参与,重在参与。
“是一只稀有的白狐!”眺望之后,众人惊喜地发现,“跑得还挺快。”
“太好了,我只好缺了件暖和的围脖,这只白狐我势在必行,谁也别和我抢啊!”
“李长乡,你口气挺大啊,凭什么让你啊,秦小将军还没出手呢,你技不如人就乖乖认输。”秦骁的追随者一听就不爽了,表示你算个鸟啊。
秦骁果然从背后掏出一只箭,他的气质凌然,无形之中透出对这只猎物的占有之心。瞄准目标后,他射出了一箭。
盛宝筝也假模假样地射了一箭,两支箭同样没入了树丛中。卫小王爷一个点头,自有下人们去刨丛林。
有人高声道:“恭喜盛世子猎得白狐一只。”那下人抱着一只奄奄一息的白狐走了过来,白狐身上的毛发沾着泥,早已动弹不得,但他身上的金箭确实代表是盛宝筝的手笔。
众人哗然,一时间很是羡慕,唏嘘不已:
“盛世子真厉害,不仅卖书强,连狩猎都有一手。”
没想到自己失手了,秦小将军眉头皱得像是能夹死一只苍蝇,他不服输,非要倔强地进去查看情况。他身下的马蹄在泥土上来回踩了几下,马驹如此,似乎显示出了主人的焦躁。
盛宝筝也受宠若惊,有些没反应过来,他眼神瞥向自家侍卫,却得到了一个摇头,意思不是他的手笔,是盛宝筝真的走狗屎运,射箭射中了。
少年的眼睛登时像月亮一样弯了起来,忍不住道:“哇它好可爱,快点抱过来,让本世子瞧瞧。呀,它的伤口还在流血……”
魏紫延劝他:“阿筝你别抱,那狐狸好脏的,真想抱着玩,等下人洗干净你再抱。”
“没事,我不嫌脏。”盛宝筝不以为意地道,从仆子手中接过了那只瘦弱的小狐狸,看它毛发纯净,心中更加喜爱不胜。
经过一夜的潜逃,他失血过多,不再剩余多少奔跑的力气。在奋力躲过致命一箭后,他早已精疲力尽,没想到随后赶来还有一支金箭,那金箭来势柔软,却像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般,他无力躲避了。
在意识还没彻底昏迷之前,他发现自己落入了一个温暖的小少年怀抱。
那是一张精致可爱、极为讨喜的眉眼,一笑起来脸颊两边还有一对生动的酒窝,昨日他才在画像上看过。
小狐狸慢慢地闭上了眼。
因为旗开得胜,盛宝筝心满意足了,他拱手道:“这次猎中白狐纯属侥幸,感谢各位同窗承让。”
秦骁淡淡瞥了一眼,目中满是不服输的冷色。他已经勘察过现场了,确实是盛宝筝那软趴趴的一箭射中了,他那箭气势很凌厉,却偏移了一小寸,射进了树干中。
这对秦骁来说,已经算是巨大失误了。
盛宝筝却道:“秦小将军莫要挂怀,论箭术超群和气拔山兮我不如你,诸位且看这箭矢,秦小将军的箭杆入树三分,唯有箭羽在外,诸位可曾想到了什么?古有李广射石,箭没入石棱中的典故,今有秦小将军箭法超人、入树三分的神话,小将军的神勇无敌,不逊昔日李广啊!”
大家凑过去一看,发现还真是这么一回事。
秦骁的箭深深地陷入了树干之中,唯有漂亮的羽镞露在外边,有人试着去拔哪根箭,使出了吃奶的力气,却无法拔出,足以证明秦骁这一箭力气有多大。如果这一箭射中的是人,而不是树干,那岂不是身体直接给贯穿了。
众人当即佩服不已。
就算没射中,但秦小将军也证明了自己是多么的强悍。
盛宝筝的赞美,让名门阵营的子弟都与有荣焉,纨绔派则下意识缩了缩脑袋,没想到秦骁这厮约莫十六七,竟有这样的神威,顿时不敢再惹这煞神,万一把对方惹恼了,给他们脑门来上一箭怎么办。
那贯穿头颅时,岂不是如切瓜迸肉一般干脆利落。
唯有秦骁知道。
昔日李广射出那一箭,没入石棱中的事迹,属于人体潜能的超常发挥,唯有那么一次。其后无数次李广故技重施,却再也难以复制当时的奇迹。
李广如此,他也是如此。
但听到小少年对他的吹捧真心实意,他本还冷若冰霜的面孔,神色渐渐缓和,最后被吹得没法,面上竟有些脸红羞恼了。
第68章 作为暴君之子的我作威作福7
郊外狩猎结束, 天色不早了,纨绔子弟们各有收获,纷纷散了, 各回各家, 各找各妈。
盛宝筝抱着漂亮的小狐狸,高高兴兴地跑回府, 他花高价找来京城医术最好的兽医给狐狸治伤, 大夫经验丰富,拔了狐狸尾椎上的金箭后,便给伤口上药。
一切动作都完成后,狐狸也清醒了, 伤药的味道刺激了他灵敏的嗅觉。面对盛宝筝伸来想抚摸的手,他警惕地竖起了瞳孔, 毫不客气地咬上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