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审视的目光,厉景华自然是不客气地坐在了与秦子墨相对的沙发上,然后也目不转睛地盯视着秦子墨,四目相对,火花四溅,此时的两人就如同对决的雄狮,各自展示着属于自己的气势与魅力。
一个惊世绝色,一个霸气纵横。
从秦子墨这个方位看去,此时的厉景华气势更加的逼人。
一双乌黑深邃的眼眸看似平和,可在平和下却暗藏着凛然如鹰隼般的锐利,浓密的长眉,高挺的鼻,配在一张端正刚强、宛如雕琢般轮廓深邃的英俊脸庞上,更显示出非凡的气势,气势搭配高大的身躯,顿时就让厉景华的气势变得狂野起来,同时给人的感觉就是压迫性。
这是一个危险的男人。
就在秦子墨打量厉景华时,厉景华也在凝视着秦子墨。
绝世的青年安静地坐在有点背光的沙发上,阳光透过窗户把青年笼罩在一层淡淡的光泽里,顿时就让对方那如玉的肌肤细致得如同最精美的细瓷,眉目如画,目若秋波,这是一个略带着孤傲气息的美男子,也是一个超越了男女界限的美人。
真正的美人。
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双方久久的对视着,谁的气势也压服不了谁,哪怕厉景华看起来属于不好惹的那种人,可在双方的气势相撞中,反而是霸道与冷淡相互交融,势均力敌。
就这样,过了好一会,双方都没有开口。
秦子墨是在想从哪开口,厉景华是斟酌着什么能说,于是就变成了相互久久对视。
时间流逝,当光影出现明显变化时,厉景华才骤然回神,问了自己最关心的话题,“秦子墨,你为什么不吃饭?”
“你管那么多干什么,你又不是我爹妈。”
看着多管闲事的人,秦子墨没好气道,本来,他脾气没有这么暴躁的,可不知道为什么,每次见到厉景华,他就感觉没好气,也不知道是多年的恩怨,还是烦对方的粘人,不知不觉中他就养成了犹如大少爷般的脾气。
不过幸好厉景华背景强硬归强硬,却不是那种喜欢用强权压人的纨绔子弟,从而他们也才能恩怨了这么多年,要是换个心术不正的,两人此时绝对不会是如此的相处,这也是秦子墨虽然很烦厉景华的纠缠,却并不阴对方的根本原因。
而此时,厉景华在听到秦子墨那不客气的话后,反而是松了一口气。
对嘛!
这才是他印象中那个人。
熟悉的感觉回来后,他甚至也能张嘴就来,“秦子墨,你别不识好歹,我这可不是关心你,我这是担心你饿晕了我没法把你带回去,起来,我们出去吃饭,明天咱们就归队,我警告你,我跟周宇的假期有限,可不能跟你这么耗着。”
看着理所当然的厉景华,秦子墨深吸一口气,叫道:“厉景华。”
“嗯?”
刚起身把灯打开的厉景华侧身看着难得好语气的秦子墨,不知道对方又要出什么幺蛾子,只是,在温暖的光线下,没有人能看出这个强势男人隐藏在眼底深处的一抹温柔。
面对厉景华满脸的防备,秦子墨闭了闭眼。
再睁眼时,眼里已是一片平静,他想跟厉景华好好谈一谈,自从经历过曹明泽事件,他就明白了,今生恩怨今生了,不要把个人恩怨带入黄泉,其实认真想一想,他跟厉景华好像也没有真正的死仇,更不要说,这么多年来,战友的情谊并不浅。
见秦子墨一副有话要说的样子,厉景华犹豫了一下,也坐了下来。
其实,他也想好好跟秦子墨谈一谈,抛开两人的个人纠缠来说,说实在话,秦子墨是一个技术性军事人才,这样的人如果真的因为个人喜恶的原因而退役,这绝对是国家的损失,也是他们队伍的损失,所以他绝对不允许秦子墨退役。
两人都抛开个人恩怨后,终于可以坐下来好好谈谈。
在谈话前,厉景华掏出手机发了一条信息出去,发完信息才认真注视着秦子墨,脸上严肃的表情犹如在开什么重大的军事会议。
“厉景华,说实在话,你是不是讨厌我?”秦子墨问。
听到问话,厉景华有一瞬间的莫名其妙,“你为什么会这么说?”他有点搞不清楚秦子墨为什么会觉得自己讨厌他。
闻言,秦子墨笑了起来,“从初中开始,咱们就纠缠不清,不管我干什么你都要反对,不反对就要竞争,甚至连我叫朋友都要管,如此看我不顺眼,难道这还不是讨厌?”他对厉景华的心理还真有点搞不懂,就因为两人在初中结下了梁子,然后就死死纠缠了十几年。
要说有恨吧,好像又并不是那么回事。
不管做什么,两人都属于公平竞争,从不玩什么阴谋手段,也就不存在结死仇。
没有死仇,却又死死纠缠,这就让人很厌烦了,所以秦子墨才有了厉景华是不是讨厌自己的结论,其实,他曾经也想过,厉景华是不是喜欢自己,毕竟,他长成这样,除了厉景华处处针对自己,他在外界还是很受欢迎的。
可每一次,当他有这种想法时,厉景华的言行举止就让他死了这条心。
处处针对,处处为难,处处竞争,还要霸道管人,哪有喜欢人是这个样子的,所以想不清楚原因的秦子墨终于在快死前问出了心中的疑惑。
听到问话,厉景华愣了好一会,才斩钉截铁说道:“我并没有讨厌你。”
没有讨厌?
秦子墨把人上下打量了一翻,然后才盯着看不出底细的厉景华说道:“你不会是喜欢我吧!”
“这怎么可能!”
腾的一下,仿若受到莫大惊吓的厉景华瞬间站了起来,甚至,由于速度实在是太快,还搅动了房间里的气流,可见他对秦子墨的话语到底有多震惊。
细细分辨着厉景华脸上的表情,那是一脸的吃惊加严肃。
表情不似作假,看来,对方并不是喜欢自己,那么,不喜欢自己为什么又要纠缠不清,不会真是为了十几年前那无意中的一亲吧,想到这,秦子墨觉得脸都绿了,他隐约记得好似有人说过,有些钢铁般的直男好像接受不了男人与男人之间的恋情,所以就会看不惯某人。
莫非,自己成了厉景华直男路上的障碍不成。
就在秦子墨打算认可厉景华的说法时,无意间,他的视线落在了一处,那是厉景华那厚重的耳垂。
男人的耳垂大而饱满,由于是军人的原因,肤色很自然就偏小麦色,小麦色的皮肤是最不容易看清肤色的改变,也最容易让人忽略某种可能,可现在,他看到了什么,饱满的耳垂泛着一点淡淡的粉红,非常淡,非常淡,如若不认真看,很容易被忽略。
耳垂为什么会发红?
看着一脸端正、眼神正直的厉景华,再看着与那张脸形成鲜明对比的耳垂,秦子墨骤然明白了,狗屁的不喜欢,厉景华明明就对自己有着非分之想,不然,对方的耳垂也不会因自己戳破了谎言而变红,所以说,别看厉景华此时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其实内心是窘迫或者害羞了。
这明明就是喜欢自己而强行做的掩饰,还装成讨厌自己的样子,简直就是太无语。
看透厉景华的面目后,秦子墨只能木着一张脸不发一言。
面对秦子墨那了然的目光,厉景华也是震惊万分,在秦子墨一语道破乾坤后,他也才突然明白,曾经看不到人的焦躁,曾经的针对相对,曾经的竞争,所有的一切手段不过都是为了换取秦子墨落在自己身上的目光,所以说,他是喜欢秦子墨的。
甚至可以说,他爱着秦子墨。
想明白这一切后,厉景华只觉得眼前变得五颜六色起来,那是开心得炸裂的心情。
原来如此。
原来一直追寻着秦子墨的脚步不过是因为喜欢,因为喜欢所以千方百计吸引对方的注意力,哪怕是为敌也在所不惜;因为喜欢而想要融入对方的生活,因为喜欢想要把握住对方的人生,原来,这所有的一切都只是因为喜欢,喜欢一个人就要得到对方全部的注意力。
豁然开朗的人情绪升华了。
就在屋内气氛有点尴尬时,一阵敲门声突然打断了沉闷。
听到门响,厉景华瞬间回过神来,然后神色如常地快步走了过去,看着那还在微微泛红的耳垂,秦子墨真的是不知说什么好,他怎么都没有想到,最终的结果居然真的是因为厉景华喜欢自己,看厉景华的神色,估计对方也才明白过来。
十几年的纠缠,居然是因为一个不会追求人的喜欢。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喜欢你,就要欺负你!
想想厉景华的出生背景,秦子墨好似突然就理解了对方为何会如此对自己,厉景华是天之骄子,从小就锦衣玉食,生在高位的男孩并没有人教过他如何与喜欢的人相处,所以在年少时遇到喜欢的人后,只会笨笨地用自己的方法来吸引喜欢之人的注意力。
却不知,别具一格的竞争虽然吸引了喜欢之人的目光,可喜欢之人也确实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如此。
到了今天,才让人明白,原来这是一个笨男人最纯真的爱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