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谢飞阔的表情,程执就知道自己猜对了,对于这种靠药物提高成绩的行为,他一向不耻,所以他决定再给对方一记重锤,“我和你这种人注定不同,我并不需要吃药。你既然是练体育的,你知不知道咱们市青少年的百米纪录是多少?”
谢飞阔一愣:“11秒88,怎么了?”
“那是我初三体测随便跑出来的成绩。”程执说的云淡风轻,而在谢飞阔眼中是□□/裸的炫耀。程执无意愿多做停留,说完转身直接离开,根本没看谢飞阔的表情。其实不用看,他猜都能猜得出对方脸上的震惊和不可置信。
当年,初中毕业前的体测,程执轻松跑完的当场就惊呆了在场的体育老师,甚至有体校专门来邀请他入队,不过都被他一一拒绝。他用了一个让别人无法辩驳的理由——志不在此。身为嘉星的继承人,他比任何人都有资格说这句话。
程执的胜利,大大的提高了二班同学战斗的欲望,每个人都在各自的比赛中超水平发挥。
童越即将参加三千米的比赛,三班的冯令同样报了名。在他眼中,童越就是个眼中钉肉中刺,恨不得马上拔出。
此时,两班的积分逐渐缩小,二班已经逐渐排到了第四名,和三班只差五分。这次运动,二班人的目标从不坐倒数第一,变成了干掉三班。时间所剩无几,还没进行的比赛,只剩下三千米和接力赛。童越身上寄托着全班的希望,只有拿了第一,才有反败为胜的可能。
平日里一向不管事的老王,也察觉到了班上同学的变化,嘴角浮出骄傲的笑容,比起成绩,班级的团结才是他更看重的,这才是他想要的重在参与,也是他希望同学们拥有的宝贵回忆。
高中三年,并不长但也不短,可以创造很多独一无二的美好瞬间。老王希望他的学生可以拥有一个值得纪念的校园生活,因为一旦进入大学,这样的同窗情谊恐再难拥有。
起跑线上,童越收到了冯令的死亡凝视,他瞬间决定换一个策略,让对方输得心服口服。比赛一开始,童越就冲在了最前面开始领跑,冯令则跟在后面,这情形完全和一千米的时候反了过来,班级的同学面色凝重纷纷替童越捏着一把汗,生怕童越最后没力气,只有程执一个人笑着看着操场上奔跑的少年,和记忆中的人渐渐重合。
无论童越是十几岁,还是二十几岁,又或者四十几岁,他身上不服输的劲一直都在,从没消失过。
童越似乎找到了感觉,逐渐提速,一圈比一圈快,冯令显然感觉到吃力,但仍咬紧牙努力跟在后面,确保不被对方拉开,他决定要在最后两百米和童越决出胜负。
可是他没想到,童越居然在最后一圈的提示铃响起的时候直接加速,一下子将他拉开几十米,他努力想追,却不如他愿。他眼里的童越,似乎有种飞起来的错觉,每一步都很轻快。
比赛没有结束,但是胜负已定,童越毫无以为的摘下三千米的冠军,二班的人全部站了起来,奔向童越,将其抱起抛了起来。
而同时程执已经和其他三人在检录处,准备参加最后一项是4乘100米的接力赛。程执率领二班对上了谢飞阔的三班,大战一触即发。
操场上已经没人坐着,所有人站着准备观看最激动人心的接力比赛。程执和谢飞阔同被安排在第四棒,这个棒次的使命是冲刺,所以也被公认是跑的最快的人。
两人第三次交手,谢飞阔不容自己再有失败。
一年一次的运动会,最后一枪在全场安静的期待中响了,尖叫声呐喊声瞬间席卷全场。
十几秒的时间,第一棒和第二棒纷纷完成交接,三班压着二班跑在第一位。一直到第三棒,三班依旧保持着领先优势。
稳了,谢飞阔觉得自己赢定了。
终于在众人欢呼中,第四棒的人接过了接力棒,开始全力冲刺,谢飞阔和程执之间大约有五米的距离。
就在所有人以为三班必赢的时候,程执如同起飞一样,速度惊人,距离终点还有四十米的时候就完成了反超,逆转比赛取得胜利。
三战三胜,程执用实力狠狠得打了谢飞阔的脸。因为接力的积分要比个人赛高,二班的总成绩成功的超过了三班,取得高一年级的第三名。
运动会结束时,大会通报了比赛成绩,并颁发了奖状和锦旗。二班的人开心的表情洋溢在脸上,而三班则各个死气沉沉。
谢飞阔看着前方不远处的程执,心里暗暗记下了这笔账,他日一定要还回去。
程执和童越两人在学校吃过饭后回了家,一进家门没等童越换好鞋,程执就将其抱了起来抵在墙上,厚颜无耻的索要礼物:“宝贝儿,奖励是什么?”
童越双脚离地悬空着,心有一丝紧张:“谁是你宝贝儿,恶不恶心,你放我下来。”
程执并没照做,“先说奖励,不然不放你下来。你自己说的等我赢了再说,现在我赢了。”
童越拿程执没办法,犹豫了一下,双手捧起程执的脸,轻轻吻了一下额头。
程执对这个奖励并不满意:“我可是赢了三次,你这就想打发我,那可不行。”说完撅起嘴,“嗯!”
厚脸皮。
童越笑了,倏然间心里有了新的想法,配合着程执吻住了嘴唇。
“再来一次。”程执欲/求/不满,继续撅着。
童越脸上露出坏笑,一手封住了程执的嘴,用力让程执的头向后仰,露出漂亮的脖子。
还没分化的程执,喉结还没有特别明显,但依然可见。童越低下头,对着脖子上的突起,咬了下去。
程执瞬间睁开眼,瞳孔放大。
童越松开嘴说:“这是对你上次咬我的报复。”
洗手间内,程执对着镜子看着自己脖子上的一圈牙印,不觉用手摸了摸。没想到童越咬得还挺狠,都留下印记了,也不知道周一上学会不会消。
忽然间,程执有了别的念头儿,希望这牙印一直存在。
周一当天,班上好几个人都留意到程执脖子上有一块每一块的红印,关心道:“程执,你脖子没事吧?怎么搞的?”
童越在一旁,脸一下就红了,连忙别过脸假装没看见,心里骂着程执不遮挡。
只见程执笑笑:“没事,我家乐乐咬的。”
童越的心突然漏掉一拍,这个熟悉的名字,是他的小名,可是他从没告诉过程执,是巧合吗?
“猫吗?还是狗?他每天都这样对你吗?”同学好奇的问道。
“是我的宝贝儿,我不介意他每天咬我。”程执眼里饱含浓烈的爱意。
下一秒,程执感受到自己的手被童越偷偷握住,对方在他的手心写下了三个字:你等着。
作者有话要说: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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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喜欢。
第68章 番外之重生(十三)
“上课了,运动会也结束了,该收收心准备期末考试了。”老王人没进教室,声音先到。
老王如往常一样拿着他的教材和三角尺进了教室,“都坐好了,上课前说件重要的事,下学期文理分班,大家结合自己的成绩和个人意愿综合考虑,想学文的到我这来领意愿申请表。”
底下的几个同学站起来走到讲台上,从老王手中拿到了表格。
一中常年能经久不衰的一大原因,就是它文理并行,没有偏颇,老师们也不会强行要求或者说服学生选理。而一般的高校通常都是只注重一个,要么文要么理,大部分的学校都是以理科为主。例如,实验中学就是一个注重理科的学校,文科则相对薄弱不少。
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很多学生一开始选择一中而放弃其他重点高中,很多人起初不确定选文选理,甚至都不知道文理的意味着什么,所以保险起见选择一中。这样做即便是日后分科也不会后悔,更不用担心老师不好。
老王的话一石激起千层浪,许多同学开始躁动不安,高中生涯里最重要的一次选择。程执看了眼童越,正好看到童越同样望着他,两人比了口型,都是理科,相互笑了。
“大家不用不安,可以回家和父母商量一下,结合一下自己的成绩考虑,文理都一样,都有好大学。”
有人突然提出:“老师不是都说学好数理化走遍全天下吗?”
老王反问:“那语文英语考零蛋,你看有没有人要?还天下?家里蹲吧!大家不要用这样的眼光看问题。无论文科还是理科都有厉害的人物,都有能走遍天下的人,关键在于你自己适合什么。不要别人说什么好就选什么,你的人生是你自己要过的,你们要问问自己你们想怎么过?”
一席话让很多惶惶不安的人变得沉静,十七八岁的少男少女,没几个人真正考虑过未来要怎么过,要做什么样的人,大部分都是按照父母安排好的一步步前进。
日历一页页翻过,转眼就到了期末考,这次考试事关最后的分班,排名决定学生进入的是重点班还是普通班。
事实证明,在这样紧迫的压力下,依然能不受影响的人,心理素质可谓十分的强大。童越和程执两人在这次考试中依然占据了一中考试的前两名,落第三名二十多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