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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特殊洗白技巧[快穿] 完结+番外 (核桃果果)


  耳畔充斥着的是几近疯狂的嘶吼喧嚣,红了眼的人们为了一块肉大打出手,鲜血在地上蜿蜒的弥漫,血腥味充斥在整片区域。
  至始至终,白朗都只是死死的盯着不远处青年的脸,像是想将他的模样一辈子刻在记忆里,一辈子刻在灵魂中,以至于如果真有来世,他也定会扑上去,从他身上撕下一块肉来。
  他要杀了他,一定会杀了他,一定会杀了这个人!!!】
  医院中,车祸昏迷近一个月的白朗,忽的睁开了那双赤红如血,满浸仇恨与压抑的双眼。
  白知非!!!
  那张脸,他一辈子也不会忘记,那是白知非的脸!
  上辈子他将小非推进了丧尸群,这辈子再次抢了小非的身份,白知非,白知非,白知非!!!
  白朗从来没有如此憎恨厌恶过一个人,恨不得吃他的肉,喝他的血,将这个害了他弟弟两辈子的人挫骨扬灰。
  但是他记得孟子骞告诉他,白知非手术失败,死了。
  想到这里,他脸上的神情忽的扭曲又狰狞。
  孟子骞,原来你也掺和了一脚,你早就重生了,你从一开始就知道白知非是假的,你从一开始就打着丧尸皇晶核的主意,可是……
  剧烈起伏的胸膛,那双充血的眼睛,似藏着一头择人而噬的野兽,凶狠,残暴。
  为什么你要骗我,四年了,我被你骗了整整四年,我的小非在这个世界的某个角落不安了整整四年。
  白知非,孟子骞,如果我弟弟有任何意外,我白朗这辈子一定跟你们俩人不死不休!
  顾不得这会大脑一抽一抽的疼,病床上的白朗起身,直接扯掉了手上的输液管,扶着脑袋就往外走。
  他要去找孟子骞,只有找到孟子骞才能找到白知非,只有找到白知非他才能知道他的弟弟到底在哪里。
  然而有关重生前后的记忆相融,那种无孔不入的疼痛,似蔓延至全身每寸皮肤上,令白朗脚下踉踉跄跄。
  忽的门打开,一个护士走进来看到这幕,立刻惊叫道:“你在做什么,你快躺回去,你重度脑震荡不注意会有后遗症。”说着就想伸手去扶人。
  白朗这会哪会听她的话,一把拂开人的手捂着头道:“我要出院,现在,立刻,我要出院。”只是话才完,脚下一个不稳,整个人都朝地上摔去。
  “哎哎哎,”一把将差点摔倒的人扶住,护士冲着门外大喊道:“医生,邱医生快点来。”
  被医生护士按在病床上,迷迷糊糊的白朗不停的挣扎,“我要出院,没时间了,我要出院……”
  我要去找孟子骞,他不会让白知非死的,末世还没来呢,他还没拿到丧尸皇的晶核呢,他不会让白知非就这么死了的,我要去找白知非问清楚,他把我弟弟怎么了……
  医生见到他一直挣扎着不配合,最后没办法,只能给人来了针镇定剂。
  “我要……出院……”话没说完,先抵不住药效睡了过去。
  ……
  “OK,搞定。”
  随着设计师的话落,坐在镜前的楚忻泽终于缓缓的睁开了颤抖的眼睫。
  理发镜中倒映出的精致的小脸,再也不见曾经的女装大佬模样,才出炉层次分明的清爽短发,看上去光彩照人。
  孟子骞就站在人身后不远处,静静的看着镜中那张眼底尽是满足与开心的人。
  虽然不能用手指再给人梳理那头柔顺的长发很可惜,但是看到镜中那双眼底那种毫不作伪的满足,那丝可惜似乎也并不重要了。
  以前他让人留着长发扮女装,一是为了试探,二是为了掩饰,三是他喜欢给人顺毛的触感。
  但是他已经相信少年,明天就要带着他去Z市,在他心里少年已经不再是可以陪伴的宠物,而是他最重要的珍宝。
  似乎是觉察到了自己注视的的目光,那人眼睛忽的一亮,紧接着立刻转过了身,看着他,抿唇露出一个羞怯的笑。
  那双眼睛,像是一汪剔透的清泉,安静美好,每每在看到他的身影时,会忽的像阳光满照般,泛着粼粼波光,那里面像有着全世界最亮的光彩。
  唇角不自觉露出抹温柔的笑,孟子骞上前,丝毫不在意周围人的眼光,牵起小脸泛红人的小手,走了出去。
  带着人走进自己经常光顾的男装店,相熟的导购立刻上前,礼貌却不失热情的将俩人迎到沙发边坐下,又倒了两杯水后才拿着新出的版型册过来道:“孟先生,您今天想看些什么款式的衣服?”
  知道身边人丢失了十五年的记忆,这四年来又几乎被关在家里,长期不与外人打交道,性格很是敏感。
  不动声色的用眼神示意导购退开些后,孟子骞才将面前的茶水端过去,温声道:“逛了这么久,小泽一定口渴了吧,喝口水。”
  楚忻泽对人腼腆的一笑,端起杯子喝了口,有了其它动作介入,他原本还有些紧崩的神经松缓了两分。
  觉察到他放松的肌肉,孟子骞这才接过导购手中的版型册道:“小泽看看,有没有什么喜欢的。”
  翻完手上的一本,楚忻泽又翻另一本,可是直到将手边的几本全部翻完,也没有定下一套。
  “不喜欢?”
  面对人温柔的目光,楚忻泽耳尖有些泛红,小声道:“没有跟哥哥一样的,我想穿跟哥哥一样的衣服。”
  听懂人话中意思的孟子骞先是一愣,脑海里最先冒出的三个字是——情侣装。
  只是随后反应过来,对方想的肯定不是情侣装,大概只是单纯的想跟他穿同一款式的衣服,可是哪怕这样,他还是忍不住低笑出了声。
  听到耳畔的笑声,楚忻泽耳尖更红了,有些慌乱又有些不好意思的道:“不……不行吗?”
  亲呢的刮了下人的鼻尖,他的嗓音温柔极了,“当然可以,以后小泽都跟哥哥穿一样的,”情侣装。
  孟子骞就见他话落,身边人漂亮的手指头都缩了起来,就像他的主人一样。
  于是很快的,楚忻泽换上了身跟孟子骞同款的衣服出了店门,加上俩人旁若无人的手牵着手,举止亲密,颜值又高,很快就惹得不少人兴奋的一个劲偷瞄。
  他就见在这种围观式的偷瞄下,身边人跟只被踩了尾巴的猫似的,全身毛都炸了起来。
  偏偏这是只胆小的猫,不敢跳,不敢叫,只能炸着毛,紧绷着肌肉,亦步亦趋的跟着他的脚步走。
  对于这人过于敏感自卑的性子,孟子骞是看在眼里,疼在心里,他的少年是这世界上最美的珍宝,哪里需要这般小心翼翼的战战兢兢。
  伸手一把将几乎想缩回龟壳的人揽在怀中,以一种极为保护的姿势半拥着护好,孟子骞抬眼。
  在楚忻泽面前的温柔瞬间褪去,那双眼睛里像盛放着一捧化不开的冰棱,刺的人皮肤生疼。
  不少正偷瞄的人看到这幕,立刻都缩着脖子讪讪的收回视线,不敢再打扰人家小俩口的约会。
  护着人走了一路,抬头看到不远处一个冰淇淋屋,感受到怀中人紧绷的身体,忽的记起一次无意,看到人对着狗血肥皂剧里面的冰淇淋,脸上那种好奇与垂涎的表情。
  心口莫名的又酸又涩,温柔低头轻声开口道:“小泽想吃冰淇淋吗?”
  楚忻泽眼睛一亮,抿了下唇,见到这幕,两辈子来的第一次,孟子骞买了一份冰淇淋。
  “嘶,好凉。”
  见身边人分明嘶嘶的说凉,却停不下来的动作,孟子骞眼底一片柔软,“慢点吃,以后哥哥再给你买。”
  忽的,楚忻泽似想到了什么,将冰淇淋举到人面前,双眼亮晶晶的道:“哥哥,你也吃,很甜的。”
  孟子骞一怔,还没反应过来,就见对面人忽的捂住了自己的嘴,一脸说错话的忐忑表情。
  “嗯?”不解挑眉。
  楚忻泽踌躇半天,才别别扭扭的道:“电视上说,男人被人知道爱吃甜的,会被笑话,”说完解释似的道:“可是我也爱吃甜的,所以,我才不会笑话哥哥。”
  “小泽怎么知道哥哥爱吃甜的?”
  孟子骞这会是真的不明白了,因为他也是最近几个月才发现自己原来嗜甜,而正是眼前人让他发现的。
  楚忻泽似乎觉得他问这个问题很奇怪,一脸天真的道:“因为哥哥每次吃甜味的菜的时候,脸上的笑最好看。”
  说完掰着手指头道:“我观察过了,哥哥最喜欢吃的菜,如果做成甜味儿的,哥哥每次都会多吃三口,如果不是甜的,哥哥只吃几筷子,所以哥哥肯定是爱吃甜的。”
  孟子骞只觉这刻,心脏整个一软,这种在你生活细节处处,有一个人默默观察着你的点点滴滴,将最完美合适的一切,献祭般的捧到你的眼前的这种感觉,两辈子以来这是第一次。
  分明有些堵,分明有些涩,分明有些酸,他却觉得他的心口很暖。
  顾不得此时大街上的人来人往,俯身,他将一个吻落在人的唇上。
  这是个极为单纯的吻,没有掺杂任何欲.念。
  整个脑门充血到临近爆炸的楚忻泽,瞪着双水汪汪的眼睛,看着对面这个竟然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亲他的男人,心跳快到差点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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