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里也有一座小院,但他的少年长成了男人,眉目清俊,温柔如初。
“张玉凉……”程澹眷恋地蹭蹭张玉凉的衣领,“我想到院子里坐坐。”
“好。”
张玉凉亲亲他的额头,将他打横抱起,走到院子的秋千椅前坐下。
自觉给自己调整了一个舒适的位置,程澹揪着张玉凉的衣角,晃晃白皙的脚丫,仰头去看自己的恋人。金沙般的日光洒进他瞳仁深处,焕发出璀璨的光彩,犹如某一年二人一起看的银河。
张玉凉抚上他的脸,拇指蹭过他翘起的眼角,笑着问道:“我好看吗?”
“好看。”程澹点头,尾音欣悦地上扬,然后虚弱地坠落,“你是我见过最好看的人。”
张玉凉摩挲着他侧脸的肌肤,玩笑道:“既然好看,那就多看几眼,一直记着,记到下辈子……不,记到三五十年后我去找你。”
程澹认真地望着他,认真地点头:“好,我肯定记着,你也要记得来找我。我希望下一次睁开眼睛时,你就能出现在我面前。”
“强人所难。”捏捏他的鼻尖,张玉凉将泣音压在宠溺之下,温柔地弯起眉眼,“不过我会尽力做到的,若是做不到,等再次见面,我任你处置。”
“一言为定,拉勾——”程澹伸出尾指,脸上满是天真稚气,眼眸亮晶晶的,依稀可见从前那只爱耍坏的狡黠小猫的影子。
张玉凉莞尔,勾住他的指尖摇了两下。
约定达成。
程澹蓦然失去了所有力气,手臂无力地垂落,眼帘也慢慢合上。
枕着张玉凉的肩窝,他强撑最后一丝气力,慢悠悠地说:“好可惜,我没能等到你开新文……没能再翻一次、你的……存稿箱……”
视线模糊,声音远去,天地一片空茫,仿佛回到了最初的混沌。
但恍然间,一束微光指引着程澹的意识往前走去,光的尽头是梦中的小院,少年站在树下,朝他张开双臂——他扑进了少年怀里。
张玉凉握着程澹的手,感受着他的体温在自己指间一点点流失,像沙漏里的细沙,流得不急,却无从阻拦。
他的眼眸平静得如同镜面,清清澈澈倒映出世间万物,仿佛是佛谒里的明镜台,不染尘埃。
然而下一刻,镜面砰然碎裂,化为无数散碎的光点,随着泪水滴落。
张玉凉收紧环抱程澹的手臂,虽是无声落泪,却也撕心裂肺,痛彻心扉。
程澹永远活在张玉凉心里,为了他,张玉凉要长命百岁。
所以,他可能要暂时失约了。
但是没关系,他愿意接受程澹的任何处置。
……
晚上,张玉凉在微博更新了一条动态。
——他走了,我要为他活着。
……
张玉凉封神第五年才再度开了新书,题材依然是仙侠,主要讲轮回的诞生、毁灭与复原。
毫无疑问,这部小说又火了,火得第一卷 还没写完,网络上已经人尽皆知,即使是没看过书的人也在其他人的狂轰滥炸下对几个主要角色的生平如数家珍。
为此,红糖阅读牵手网络小报,对张玉凉进行了一次专访。
坐在镜头前,气质越发出尘的张玉凉面带微笑,每一句回答都是滴水不漏,找不到爆点,也没有口误,令采访者暗暗心焦。
虽说以张玉凉的热度,哪怕这次专访没什么爆点也必能大爆,可这样的机会实在是太难得,他们很想尽力做到最好。
于是采访者一咬牙,脱稿询问道:“张玉凉先生,我曾听你的编辑提过你有一个恋人,能给我们说说有关他的事吗?”
张玉凉一愣,随即礼貌的笑容变得真挚了许多:“程程吗?他啊,他在我心里,一直是个长不大的孩子。”
猝不及防一口狗粮。
采访者泪往心里流,趁热打铁又说:“能不能说得详细一点?”
“好。”张玉凉仿佛提起了兴致,对着镜头滔滔不绝说了起来:“程程个子比我矮,但又讨厌我比他高,所以和我说话的时候经常喜欢踩在我的脚背上,或者拽着我的衣领让我弯腰与他面对面。”
“他爱吃海鲜,尤其喜欢麻辣小龙虾,可是自己不会剥壳,每次都是我坐车跑到市里给他买回小龙虾,然后帮他把壳剥干净,最后还要喂进他嘴里。有一回吃得太多,闹了急性肠胃炎,打完吊针醒来后怕我骂他,便给我写了一封保证书。保证书写得言辞优美结构工整,却没有一句话提到下次不会再犯。”
“他喜欢夏目漱石的诗,喜欢莳弄花草,会插花,会做花束。每年的七夕和情人节,镇上的姑娘小伙想表白、求婚的时候,都会到他打工的花店买一束花,再请他帮忙做成花束。说来也怪,但凡是拿着他做的花束去表白和求婚的人最后都成功了,邻居们都说他是月老,下凡度劫来的。”
“他插花学得很好,可是手工不行。记得我大学那年,他给我织了一条围巾,针脚非常的一言难尽。我一时理解错误,以为他织了条毛巾送我,傻乎乎夸了两句,然后他三天没理我。”
张玉凉一口气说了十多分钟,全都是他与程澹的恋爱故事,在场众人只觉得嘴里塞满了狗粮,纷纷露出谜之微笑。
我们的内心十分崩溃然而我们还不能打死你.jpg好不容易等他自行发起的话题告一段落,采访者总算找到了插嘴的机会,连忙抓紧问道:“既然你们感情这么好,那为什么一直都没有公布恋情呢?”
张玉凉接过工作人员递来的水喝了一口,微笑着道:“他走了,我要为他活着。”
采访者没有第一时间反应过来这句话的含义,还觉得他怎么说得驴唇不对马嘴,可回想起张玉凉微博那条置顶了五年的微博,他的手忽然抖了一下,问题卡掉落在地。
——他走了,我要为他活着。
张玉凉发这条微博的时候《游羽》刚刚完结,男主献祭生命回溯时间之后,世界上唯一记住他的人——女主,看着他的画像说出了这句话。
那时还没有人知道张玉凉已经有恋人了,以为他是被自己写的这段情感打动,所以才置顶这句虐哭无数读者的台词。
却没想到,事实竟是张玉凉和书中女主有相同的遭遇,都失去了心爱的人。
“对不起啊……”采访者讷讷道。
“没关系,我不介意,他也不介意。”张玉凉依然笑着,眉清目朗,看不出一点颓丧和忧伤,“只要我还记着他,他就还活着。为了他,我可是要长命百岁的,当然不会为这种小事难过,伤身。”
采访者看着他的笑容,莫名有些鼻酸。
……
网络小报的专访文章发布之后,一个话题静悄悄在深夜爬上了热搜榜第一。
#为了你,我要长命百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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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番外、他曾来过我的世界
他曾来过我的世界,如今离开了,却依然住在我心里。
……
陈肖放下手里的书,对坐在身前的年轻编辑微笑点头,说道:“就照这个版本出吧,一个字也别改,添一章序言就行。”
年逾古稀的陈肖眉眼还如年轻时一般隽秀,只多了些被岁月磋磨的痕迹,笑起来仍带着几分狡黠灵动,不愧街坊邻居送他的老顽童之名。
但编辑却因他这一笑莫名有些紧张,背脊挺得笔直,认真点头道:“好的,我一定会把您的话带给主编。对了,陈先生是否想过亲自为这本书写一篇序言呢?”
“不了不了,我这辈子为他的书都写了多少序言,现在真写不动了。”陈肖摆手拒绝,又面露怀念之色,“他那个人书写得好,偏偏性子懒惰,校对都不肯自己做,要不是我跟他从小一块儿长大,有几十年交情,才不做这种费时费力的事。”
编辑笑着附和:“是啊,文学界的人都知道陈先生与张先生关系好。”
“好什么好,说好一起长命百岁,他还不是失约先走一步?”陈肖轻叹一声,整理着桌上散乱的手稿,“他违背了跟小程的约定,也违背了跟我的约定。他那个人,号称守信,其实最没信用了。”
编辑不知道该如何接话,好在陈肖的话也不是说给他听的。
“行了,你去忙吧,最近没什么事就别往我这儿来了。”陈肖一边整理,一边对年轻编辑下逐客令,“回去吧。”
闻言,编辑连忙起身告辞。
送走来客,理好手稿,陈肖摘下架在鼻梁上的眼镜,慢条斯理地离开书房,走到院子里高大的杨桃树下,席地而坐,翻开早上看到一半就被搁下的《随笔集》。
这本书看上去很旧,页角还留有多次翻阅后的磨损,微微泛黄的纸张散发着陈旧的气味,隐约可见时光流逝的痕迹。
陈肖看了几页,忽然叹了口气,忍不住翻回封面,看著作者一栏“张玉凉”三个字,喃喃道:“当年帮你做校订的时候,我还说老了以后要跟你合出一部回忆录忆苦思甜,没想到你比我走得这么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