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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有渣必还 完结+番外 (乔清越)


  石人族的人告诉他,这石笔曾经失踪过一段时间,后来它在鸿蒙之中漂浮的时候,被他们找了回来。
  那个跟他说话的石人族小伙子似乎并没发现傅乐书与别人有什么两样,毕竟他看起来也是一个石人的样子——他看不透傅乐书的伪装。
  傅乐书在长久的努力之后,获得了一份打扫宗祠的工作。
  同样负责打扫的石人族兄弟在背后传言说他是一个怪胎,他总是花费很多的时间在打扫正中间久黎王的那支笔上面,就连真正的久黎王都被他忽略了。
  知道的以为他在打扫石器,不知道的可能以为他在照顾自己的情人呢。
  不然为何他每次看那支笔的眼神都那么哀伤呢?就像失去了什么很重要的人一样。
  那个古怪的人负责打扫,一扫便是几万年。
  伴青灯,万念空,也不过如此了。


第168章 傲娇仙尊爱上我(二十五)
  “哪里来的野孩子,居然也敢自称为修仙者。”两个锦衣少年拿着剑,对着面前那个小少年叫嚷道。
  穿着素白衣服的小少年抱着一张跟他人差不多高的琴,睁着大大的眼睛看着他们。
  其实他一点都不怕他们,他只是看着弱,实际上他随便弹弹手指都可以打败他们。毕竟他的师父可比他们的师父厉害多了。
  年幼的傅乐书眨巴眨巴眼,看似懵懂怯弱,实际上早已神游天外,去想念他飘然若仙的师父了。
  师父教他本领,给他制琴,对他最好的就是师父了。
  “话都不会回,别是个傻子吧。”其中一个少年道。
  另一个说:“管他是不是,打了再说。”
  他们自然是心高气傲的,见傅乐书主动挑衅,便想给他个下马威。
  傅乐书看他们气势汹汹的,都没留意,他只是抬头四处张望了一番,猜测他的师父现在应该藏在哪里。
  师父说,修真者就要敢于挑战,所以让他去打打灵云城的弟子,磨练磨练。
  傅乐书觉得这很无聊,因为他一个照面,就知道对面的人打不过他。比起将时间花在这种无谓的争斗上,他更想回去跟师父玩。
  他走了这么一会神,小少年们便拿着剑攻了过来。
  傅乐书细白的手指按在琴弦上,就等着打他们个前仰马翻呢。
  他自己倒没在意情况的紧张,后头却有人看不过去了。
  在剑即将挨到傅乐书身上的时候,少年们只觉得身体被一阵风挤了开来,推得他们离了很远。再一看,前面哪还有刚刚那个野孩子的影子。
  不远处一棵大树的树冠里,穿着同色衣服的云珩将小傅乐书抱到自己腿上坐着,帮他收了对他来说有些过分沉重的琴。
  “乐书怕了么,为什么不打败他们呢?”云珩神情温柔,语气里尽是关心。
  傅乐书却干脆一把钻进他怀里,半真半假地撒娇道:“师父,乐书抱琴抱累了,手手酸。”
  云珩失笑,捉住他的小胳膊,给他揉手臂。
  “那需不需要我再给你炼一张轻一点的。”他的每一句话云珩都会认真对待,要星星绝不给月亮的那种。
  傅乐书马上摇头,道:“不用了,乐书再长大一点就拿得动了。”他一本正经的,生怕云珩会真的炼制的模样。他可还记得上次为了炼制这张琴,他师父连着一个月没能休息,整个人都憔悴了很多。他舍不得云珩再遭那样的罪。
  云珩也听出了他的弦外之音,搂着他腋下将他抱起来,笑道:“乐书会心疼师父了,真好。”他一边说,一边往傅乐书额上脸上连亲了好几口,亲得小少年的脸都燥热了起来。
  傅乐书想,他喜欢师父,师父是对他最好的人。他要一辈子都跟师父在一起。
  他知道师父最喜欢他乖巧懂事的模样,也知道师父喜欢好看的孩子,所以他完美地利用了自己的这两大优势,让云珩越发喜欢自己。
  他的醋劲那么大,以至于他不想让任何人分走云珩的喜爱。
  云珩也曾想过再收几个徒弟,被他撒泼打滚地闹没了。
  他眨巴着眼睛掉几滴眼泪,哭得眼眶红肿,对着云珩控诉:“师父你不喜欢我了么?”
  “怎么会呢,师父最喜欢乐书了。”
  “师父要收新弟子了。”
  “有个新师弟不好么,乐书也有人陪着一起玩了。”
  “不要,师父有了新弟子就不会喜欢我了。”
  云珩总是那么宠着他,他不让他收,他就真的不收了。
  师父是他的,谁也抢不走。傅乐书越是长大,这个想法便越是在他心中根深蒂固。
  傅乐书很会利用自己的资源,即使长大,云珩对他的疼爱也丝毫不减。
  不过疼爱却还不够,他想要师父彻底属于他,不管是身还是心——做到这一点出乎意料地容易,毕竟师父那么疼他,而且他也明示暗示了那么久。
  就连云珩撰写功法的时候,他也会毫不担心他发火地去打扰他。
  比如抽走他的纸,迫使他只看着自己什么的。
  云珩拿着笔,有些无奈地扭头看自己的弟子,自己的爱人,已经长大成人的傅乐书。
  傅乐书将那写满字的纸往旁边一放,脑袋往云珩肩上一蹭,整个人跟没骨头一样,粘在他身上。
  “师父,夜深了,不要再写了。”傅乐书撒娇道。
  云珩用没拿笔的那只手摸摸他的脑袋,道:“乐书乖啊,师父写完这一页就去睡。”
  “不行,现在就睡。”傅乐书说着,咬住他后颈肉,拿牙齿轻轻碾压。他这个动作的意味已经有些暧昧了,勾得云珩浑身便是一软。
  云珩只好放了笔,反身抱住他。
  傅乐书满意了,抱住他好一通亲吻,直吻得云珩满脸都是口水。
  “睡觉?”傅乐书眼里燃着一团火,一团仿佛要将云珩吞噬殆尽的火。
  云珩哪里不知道他的心思,自从心软答应与他成为道侣之后,傅乐书便仿佛一夕之间成了一条没有吃过肉的恶狼,恨不得时时刻刻拐他上床。
  但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他也喜欢傅乐书,便满足他好了。
  两情相悦,不就是要互相宠着么。
  可那么宠他的师父,却就那么没了。
  傅乐书睁开眼睛,在许久的茫然之后,才终于辨明了自己的所在。
  不远处灯烛静静地燃烧着,将这整个宗祠映照得分外亮堂。
  那些石人族的先人们,皆是盘膝坐在蒲团之上,睁着眼。这些人都已经死了,但他们的眼睛似乎总在看着外头,让人心头没来由地发凉。
  所幸傅乐书不是第一次来了,他在这里待了许久,早就不畏惧了。
  久黎的石像是其中最高大的一座,而他手中横亘着的那支笔,便是云珩的真身。
  傅乐书觉得难受,每次看到那再无半点意识存留的石笔,他都会难受。
  久而久之,便成了心疾。
  仿佛他心口生生被人挖去了一块,从此再无法被任何东西填补。
  他用凝视爱人的眼神凝视着那支笔,他对他说:“师父,我想你了。”
  为了来到这里,他付出了很多努力。
  在从位面之中穿梭而过的时候,他的身体被反反复复地撕裂,他一路硬抗了下来,几乎是遍体鳞伤地来到了这里。
  他初来的时候,便直奔这宗祠。
  他看到那石笔的时候,觉得自己所有的努力都有了结果。
  他冲着那石笔呼喊云珩的名字,想将他唤醒。
  可他看到的时候有多欣喜,发现它里面再没有丝毫灵魂的时候,就有多绝望。
  他闹的动静太大,以至于引来了石人族的守卫。
  他被当成盗贼带了出去,被压在刑石上锉碎了双手。
  他几次痛得昏了过去,甚至差点维系不了石质的伪装。
  他痛得狠了,迷迷糊糊喊云珩名字。那一瞬间他似乎又变回了那个小小的少年,每次他伤了痛了,师父都会冲出来,帮他教训所有敢伤害他的人。
  他身居高位太久了,久到再也没有敢对他不敬,久到他几乎忘记了疼痛是什么滋味。
  受了委屈的时候,他第一个想到的还是那个人。
  可那个人再也不会帮他出头了,他死了,被他亲手杀死的。
  如果能回到过去,他会恨不得亲手掐死当年的自己。他要有多蠢,才会相信一个陌生人,却不愿意将自己的担忧告诉对他最好的师父。
  他相信了荒泽的谎言,一次又一次背叛了最爱他的师父。
  最终云珩帮他吞下了所有的恶果,最后一次挡在了他的面前,帮他挡去了所有的苦难。
  傅乐书知道,云珩并没有原谅他所做的一切,他只是习惯了保护他。
  当云珩偷偷找任锋成交代好后事的时候,其实他就已经选择要放弃他了。最后的那一次云雨,也不过是他所做的一场道别而已,为了让自己放松警惕,好放倒自己抽身离去。
  无关是非,无关情爱,只是两个字,算了。
  他不想跟自己计较,他已经做好了牺牲的准备,仿佛这是他的宿命一样。
  可没有他傅乐书的话,他何须要做这些呢。他可以开开心心平安喜乐地过一辈子,或许还会遇到一个更好的人,保他一世无虞,陪他天长地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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