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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派师侄对我过分宠爱[穿书] (明识)


  其实,季春来长得很英俊,可谓玉树临风,英姿飒爽,不言不笑站在那里的时候,光风霁月,渊渟岳峙,怎么看都像名门正派的大侠,正直,清越,令人信服。
  但只要他那么邪魅一笑,整个画风便完全变了,瞬间从正直大侠变成花花公子。
  他再那么一开口,又从花花公子变成了登徒子,臭流氓。
  云昭斜他一眼,刚想开口,便被林思阳一把扯到了一边。
  只见林思阳手一扬,腰间银光一闪,随着一声“啊啊啊”的惨叫,季春来不见了。
  过了好一会儿,山脚下才传来“噗通”一声,紧接着,便是季春来的叫骂声,“昭美人儿,你是我的,林思阳,我跟你没完——”
  云昭摇头,季春来身为魇门右护法,修为怎的如此不济了?难不成是干活累的?真为魇门门主操心。
  季春来今年二十三岁,本应是修为精进,如日中天之时,可他却整日寻花问柳,不思进取,若非是魇门门主的义子,早被人从护法的位置上踢下来了。
  不等耳根清净,语天宗的少宗主赵天冲又飞身而来,刚想黏到云昭身边,又被林思阳打飞了。
  这次,林思阳连开口的机会都不给他。
  只听赵天冲的身体在半空中翻滚,还不忘喊道:“昭哥,我还会再回来的——”
  很快,山脚下又传来“噗通”一声。
  赵天冲今年才十六岁,身材都还没发育好,长得矮矮小小,跟个小姑娘似的,没想到于感情一事倒是挺开窍,整天嚷嚷着娶云昭。
  原书中,这两人可都是旷世奇才,精明能干,一个从良后接管了魇门,并将其带上征途。一个长大后接管了语天宗,并将其发扬光大。
  怎么如今变成这样?
  云昭扶额,心想,这两人是不是脑袋被门挤坏了?缠着他一个大男人干什么?难不成知道他百花族人的身份?
  若当真知道,云昭倒能理解这两人纠缠他的原因。
  因为百花族人本是凤翔帝君院中的花草树木,被凤翔帝君点化成人,下凡而来,怎么说也算半个神仙。
  加之百花族人个个倾城绝色,聪慧异常,且体带花香,天然脱俗,除了被祥威国人当成神仙宝贝,也被其他国家的人觊觎争抢。
  百花族人生育子嗣的方式与寻常女子不同,生育的宝宝个个健康漂亮,而且长得飞快。
  天生聪明,机敏,过目不忘,学什么会什么,长大后都能成就一番大事业。
  正因为如此,很多人都希望能取到百花族人,生下聪明优秀的孩子。
  凡是求娶到百花族人的男子,以及他的家庭,在别人眼中瞬间地位提升,人人敬仰羡慕。
  难不成这两人......
  “砰——”云昭正想东想西,脑袋上被轻轻敲了一下,一扭头,正对上林思阳那张狷狂的脸。
  他又用剑鞘敲了一下云昭的脑袋,警告道:“呆子,忘了那两个蠢蛋。”
  云昭一脚踹过去,“混蛋,我才没想他们。”
  瞎子见林思阳要跟云昭说话,非常识趣地凑了过来。而花斑则不耐烦地抖动了一下身体,示意云昭老实点。
  同样是坐骑,怎么差别这么大呢?
  走到山脚下,发现季春来和赵天冲两人还在,正面对面跪着,互相磕头呢。
  但脸上的表情一点都不友好,反而恨不得立刻杀掉对方。
  小弟子们惊诧不已,不解地看向云昭,“师叔,他们这是怎么了?”
  云昭哭笑不得,瞪向林思阳,发现这混账正无辜望天,假装自己什么都不知道。
  原来,他偷偷对这两人施展了新学的法术,让两人变成了磕头虫。
  这种法术会让中招的人一直磕头一直磕头,直到累晕过去。
  云昭突然有点同情这两个可怜人,真希望他们早点晕过去。
  云仙门十一人,外加黎国派来的三人,一行十五人,走在路上,格外引人注目。
  人群慢慢围拢过来,虽不敢靠太近,却也移不开眼。
  为首一人虽俊美无双,却面恶如修罗,邪肆,强悍,令人畏惧,不敢直视。而他的坐骑黑熊更是一脸凶恶,好像随时会将人扑倒,撕扯吃下。
  山下百姓有些认识林思阳,有些不认识,无论认不认识,都下意识低头,避开他的视线。
  等他过去了,才敢抬头。
  紧跟其后的便是云昭,他乍一出现便令人眼前一亮。一身清浅的鹅黄色纱罗衫,轻柔透气,飘逸秀美,远远看去,犹如神仙下凡。
  所有人的目光都不由自主地追随着他,只想多看一眼,再看一眼,纷纷在心底叹息:这人当真天姿国色,倾绝华贵,优雅而慵懒,看上去纯良无害,令人心动。
  尤其是他眉间的一点心形朱砂,让他绝美的容颜中染了一点媚,一点俏,顾盼神飞间,勾魂摄魄。
  他的坐骑花斑懒洋洋地打着哈欠,半眯着眼,毛色亮丽,顺滑柔软,虽然是一头威武的金钱豹,却莫名想让人摸一摸,揉一揉。
  除了他二人,九名小弟子也都长相不俗,各有各的迷人之处,再加上多年修炼,多少有些仙风道骨,看上去更是人中龙凤,天人之姿。
  尤其是九个美貌少年站成一列,先不说本领如何,只看相貌便能让人惊艳赞叹,啧啧不已。
  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云仙门招收弟子只看相貌,以貌选人呢。
  山下百姓虽然欣赏云仙门弟子的风姿容貌,但也只是远远围观,不敢靠近半步,更不敢出声滋扰,以免妨碍他们办正事。
  一进黎国国界,情况完全变了。
  他们刚一踏入国界线,黑压压的人群便呼啦啦围上来,挤在道路两旁,星星眼,青蛙嘴,大喊大叫,疯狂向一行人丢东西。
  香巾,手帕,鲜花,腰带,鞋子,甚至还有肚兜......还非要往人脸上扔......
  总之,场面一片混乱。
  这些人,无论男女老幼,都戴着花,擦着粉,穿着漂亮飘逸的衣服,戴着精致招摇的首饰,打扮得像一只只蝴蝶。
  那名太监和两名侍卫不停呵斥,想阻止这疯狂的场面,奈何嗓子都喊破了,一点用都没有,囧得低着头,无脸面对云仙门弟子。
  只听两侧的男男女女毫无顾忌地讨论着:
  “我喜欢最前面骑大黑熊的那个,你们看他的身材,好威猛哦,一定很有安全感。而且一张脸长得俊美阳刚,魅惑霸道,一看就是狂野随性之人。”
  “我喜欢他旁边骑豹子的那个,那脸蛋长得也太好看了,比咱们王上还要美艳动人。我敢说,这天底下没有比他更好看的男人了。”
  “我觉得那个小可爱也不错,小脸蛋儿白白嫩嫩的,摸上去一定很柔滑。”
  “那个木然转动脖子的也好看,你看他的动作,好像木偶似的,好好玩。”
  “我不管,我就要骑豹子的那个,只要每天能看着他的脸,我可以永远不吃饭。”
  “我就要骑大黑熊的那个,好想靠在他坚实的怀抱里,好想跟他嗯嗯嗯......”
  九名小弟子被突如其来的人群和尖叫声吓到了,瞪大了眼挤到云昭身边,如一只只惊弓之鸟。
  小百的脸颊通红似火,侧身躲过丢向他的绣花肚兜儿,小声道:“云昭师叔,这些人是怎么了?好可怕。”
  只见其他弟子们也都脸颊通红,眼珠乱转,手脚无措,不知道该看哪里,该听什么。
  在他们周围,飞舞着数不清的香巾手帕肚兜儿绣花鞋。
  见这群小魔鬼如此窘迫,云昭忍不住乐了,好心解释道:
  “黎国人民崇尚美貌,不但自己爱美,更爱欣赏各类美人儿。这里的百姓一见到美人儿便会疯狂不已,乱丢东西,没把你们抢回家已经算客气的了。”
  “原来是这样。”小百又躲过一只绣花鞋,嘟着嘴闷闷道:“师叔,我看这里的人也不像很富裕的样子,他们怎么这些舍得丢东西?”
  云昭失笑,“黎国人非但不富裕,还很贫穷,每年都要饿死很多人,即便如此,也阻挡不了他们爱美的喜好。跟好我和你们大师兄,千万别落单,否则,贞操不保。”
  “是——”
  九名小弟子听得目瞪口呆,干脆躲到花斑和瞎子中间,闷头走路,不听不看,任由香巾肚兜在身边飞来飞去。
  当初看这本小说时,云昭对黎国可谓印象深刻,因为这个国家的人,为了追求美丽,不但把自己的国家拱手让给大岚国,成为大岚国的属国,最后还被大岚国利用完后,无情灭国。
  为了追求美,全国上下不思进取,不事生产,仿佛只看着美人的脸便不会觉得饿。
  事实上,是人就要吃饭,不吃饭就会饿死,所以,这个国家越来越穷,人口越来越少。即便如此,这里的人依然爱美,注重打扮,追求华而不实。
  林思阳和云昭到底年长一些,对黎国风情多有了解,因此并不在意他们的热情和疯狂。
  见几个漂亮姑娘用力将手中香巾丢过来,云昭粲然一笑,得意道:“她们肯定是丢给我的。”
  林思阳毫无正形地仰靠在瞎子背上,扫了云昭一眼,哼笑道:“这可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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