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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门霸总想宠我[穿书] (郎二宝)


  高宇斌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老三,你回去吧,今晚我在这看着。对了,回去别跟爸顶嘴,他也是一时着急。”
  “我这两天不回家住了。”高煜琛抓起自己的外套,看都没看陆一辰。
  他走后,陆一辰忙问:“大哥,怎么了?”
  “你真的一点都没印象?你知道你自己昏迷多久了吗?”高宇斌问。
  “不知道,不是昨天被雷劈的吗?”陆一辰懵。
  “都四天了,你一点苏醒的迹象都没有,检查你身体没有任何问题,昏迷原因连医生都查不出来。你确定现在没事了?”高宇斌不放心地问。
  “没事了。”陆一辰自己也很懵逼,他突然想到了梦里的老头说这是他的命。
  是不是他的过去在跟他告别,那个世界他永远回不去了?
  “想什么呢?”老大问。
  “没什么,就是……”陆一辰想借此机会说他失忆了,省得老是说他变了性格,“我好像记不起来以前的事了,我只认得你们,记得这两天的事。”
  高宇斌皱眉,露出惊诧的目光:“一点印象都没有?”
  “没有。”陆一辰摇头。
  “没事,别怕,我去找医生问问,你饿了吧,先把饭吃了,都是你爱吃的。”高宇斌打开饭盒,饭菜都摆放的很精致,“吃吧,我去问问。”
  陆一辰是真饿了,拿起饭就开吃,毫无形象,还把不爱吃的猪肝全挑出去了。
  没过一会,高家人全来了,除了高煜琛,所有人围在床边关心他,左一句右一句地问他身体有没有不舒服。
  陆一辰吃掉最后一口饭,看着他们关切的眼神,心酸酸的。长这么大以来,还是头一次有这么多人关心他,这感觉真好,徐佳落真的很幸福。
  医生来了,带陆一辰去做检查,几个兄弟也跟去了。高夫人看着他剩下的猪肝,说:“他以前最爱吃猪肝,今天全挑出去了。”
  高董事长叹了口气:“这孩子怎么就全不记得了?”
  “佳落会没事的。”高夫人说。
  高董事长扫了一圈屋里,没看到老三,脸色不太好看:“老三又去哪了?这些兄弟就他对佳落不上心。”
  “你还说呢,还不是那天你打了他一巴掌。”高夫人不满地看他,“你对老三总这么严厉,对别人怎么不呢?”
  “哎呀,你别管了。”高政风不耐地皱眉,自己也后悔当时冲动。
  陆一辰检查各方面都很健康,医生给出的结论是雷劈造成的短暂性失忆,高董事长不放心,让陆一辰再留院观察一晚,当晚老大陪着,其余人都回去了。
  晚上的时候,陆一辰突然馋炸鸡了,在网上订了外卖。老大看他兴冲冲地打开盒子,笑了笑说:“你以前从来不吃这些垃圾食品,说这是穷人吃的。”
  “是吗?”陆一辰拿出一块炸鸡递给老大,老大摆摆手拒绝了。
  “我也不吃这些。”
  陆一辰露出一丝苦涩的浅笑:“因为这是穷人吃的?”
  “不是,这些食品都不卫生,油也不是好油,你也尽量少吃,你要是想吃,我可以找星级餐厅给你做,干净,还有保证。”高宇斌坐在了床边,笑了笑,“还想吃什么吗?”
  “不用了,我吃这些挺好。”陆一辰不大爱听他的话。以前他特爱搞仪式感,如今这仪式感听着有点讽刺。
  因为是路边摊所以这些称为垃圾,穷人吃的?以前他和小峰嫌炸鸡太贵,都舍不得买,在富人眼里,他连穷人都算不上。
  高宇斌看他情绪没刚才高涨了,问:“你是不是不爱听了?”
  “没有啊。”陆一辰又拿起一块吃。
  “你可记得,这些话都是你先说给我听的。你还说穷人和富人就该有差别,穷人永远想象不到富人的快乐。吃东西可以划分穷人和富人,人有钱,为什么还要当穷人?所以你吃包子一般都在醉仙阁买,那里一个包子三十块钱。”
  陆一辰不了解徐佳落到底是怎样的人,但从这话可以听出来,徐佳落不喜欢当穷人。
  “以前的事不提了。”陆一辰喝了口奶茶,“白天你说三哥和伯父顶嘴,怎么回事?”
  “你竟然叫他三哥了?”高宇斌笑了,说,“你这几天昏迷,所有人都来看你,在这陪你,就老三连问都不问,我爸生气他不关心你,让他来陪你,老三说了句‘他不还没死吗?’爸一生气,打了他一巴掌。”
  “他这么烦我?”陆一辰又去拿炸鸡吃,难怪高煜琛会来陪他,被逼来的。
  他买了不少炸鸡,带出了老大的份,看还不少硬是要给老大塞一块:“大哥,你尝尝,真的好吃。”
  高宇斌看他都送嘴边了,就拿了过来,尝了一口味道确实不错,是星级饭店做不出来的味道:“嗯,不错,但也要少吃。”
  陆一辰没再说什么了。
  第二天天气不好,从医院出来天在滴着淅淅沥沥的小雨,老大出来看陆一辰穿得少,把自己的外套脱下披在了他身上。
  “虽然是夏天,但是下雨天还是很冷。”
  陆一辰说:“大哥,公司忙你去忙吧,李成来接我,我有别的地方要去。”
  “好,有事打我电话,早点回家。”高宇斌拍拍他的肩,抬脚踏入了雨中,宽厚的背影给了人足够的安全感。
  李成没一会就来了,撑着伞下来接他,陆一辰跟着他上了车,说:“这回不用担心了,我说以前的事我不记得了,医生说是雷劈的,造成了短暂性失忆,我可以放心了。”
  “昏了几天,身体没事吧?”
  “没事。”陆一辰望着车窗外,“你带我去商场吧,我想买衣服,徐佳落的衣服我穿不合适。”
  “行。”李成启动了车,直奔商场去了。
  陆一辰穿衣服风格很简单,多数都是浅颜色的,阳光,青春,干净,这是他给人的第一感觉。李成在他身后跟着,看他换了一身又一身。
  不知道为什么,他感觉这个男孩给他的感觉越来越熟悉,太像少爷了。
  陆一辰买了一堆衣服和鞋,这种不用看钱买东西的感觉是很爽,只要相中就可以买:“你去车里等我吧,我要买点特殊的东西,你放心,我知道我是以徐佳落的名义买的。”
  “嗯。”
  李成走后,陆一辰钻进了男士内衣店里,李成下了楼看到他进的地方,不得一笑。
  晕了几天,陆一辰打算再也不作了,要在这安心的生活。他好好地欣赏了东城这个城市,很繁华的一个城市,街道也很干净,路边有很多枝繁叶茂的梧桐树。
  回了高家,只有高夫人在,和他聊了一会就去午睡了。陆一辰正好借机看看高家的装修。
  高家的法式庄园总共有四层,一楼是客厅和管家住的地方,除了厨房,全是开放式的装潢。二楼是高董事长和老大老二的卧房,以及一个露天天台,还有娱乐室,也就是健身房。
  三楼是他和高煜琛的卧房,也不知道是谁把两个冤家凑到一起的,三楼还有一个小客厅和多个客房,很少有人来。四楼是老四和高沐汐的卧房。
  高家的富豪是陆一辰想象不到的,楼梯把手是镶钻的,地毯全是进口的,连游泳池都大的超乎想象。从后院穿过幽静的小路是一大片草坪,可以打高尔夫和玩篮球,还有一间玻璃花房,从外面看进去,里面的鲜花五颜六色,非常漂亮。
  陆一辰走了进去,仿佛到了童话里的世界。
  这间花房的外框是白色的,透明的玻璃即华丽又清新,里面的鲜花种类繁多,百花争艳,还有他喜欢的向日葵。
  在花房一角有个复古式的小柜子,上面摆了很多咖啡豆,还有咖啡机,旁边是火炉,围着两张椅子。
  这算是高家唯一一处不炫富的地方,从花的种类可以看出只是单纯喜爱花。
  天啊,这里太美了。
  陆一辰喜欢花,尤其是向日葵。
  他给自己调制了一杯咖啡,坐在椅子上欣赏外面的小雨。
  这恬静的感觉太好了。
  忽然听到花房门开了,抬起头是高家的管家忠叔,看到陆一辰一愣:“佳落怎么在这?”
  “我看这太美了,忠叔这些花是你种的吗?”陆一辰站了起来。
  “李婶说你不记得事了,还真是,这都忘了。”忠叔笑了,拿着水壶看哪盆花干了就浇水:“不是我种的,我就是看着这些花,浇浇水。”
  “不是你种的?谁这么有情调啊?”
  “是煜琛,他从小就喜欢花花草草的。来,你看那盆月季,有十几年了,是他种的第一盆花。”
  陆一辰大吃一惊,高煜琛那么冷漠的人竟然喜欢花?这么有情调。
  “看这向日葵,煜琛最喜欢向日葵,可是盆栽的向日葵不太好养,他种了好久才开的这么灿烂。这粉玫瑰还是从国外运回来的种苗,运了很多,只有这两盆活了。”忠叔也喜欢这些花,所以说起来面带笑容,叨叨不停。
  陆一辰就跟在他屁后听,听得劲劲的,等两个人聊完,外面的雨都停了,隐隐的日落在云层中露了出来。
  “哎呦,老爷快回来了,我前院还没弄好呢。”忠叔说着要走,“佳落啊,趁你三哥没回来,赶紧回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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