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骷髅之王[穿书] 金推完结+番外 (leonie)


  艾斯:“他有没有说过,剑圣小时候,他们从零突破到四级用了多久?”
  安吉莉卡越来越觉得莫名了,“吟游诗人没有讲过这个,也可能是我没有听到。”
  艾斯心里充满了绝望,说好的初学者很难感受到气的呢?!!那此刻,他丹田里那一团热乎乎的、到处乱窜的气体是什么?!!
  安吉莉卡不明白艾斯为什么不开心,她只是继续读着,满心希望小少爷能早日成为一级剑士,“斗气的修行从……”
  艾斯躺倒在床上,把头埋进枕头里,“不用读了。”他一点都不想听。
  他恍惚听到了死神的脚步声。


第5章
  诺依曼子爵除了重要的节日,很少回巴特索登庄园,他不是出门完成威斯特法伦行省总督交给他的任务,就是去佐治亚行省打猎,然后往庄园里寄大把魔兽的皮毛、角,还有一些珍贵的花种。
  这些不是被诺依曼子爵夫人当作普通的花草养死了,就成了她晚宴上的新披肩,还有的,则被她送去拍卖,换来珍贵的珠宝。贵族夫人们羡慕依曼子爵夫人,其他贵族则嫉妒诺依曼子爵,因为他有一个如此美艳的妻子。
  然而,诺依曼子爵夫人还在世的时候,他很少回巴特索登庄园,像是那些丑陋的魔兽比他娇美的妻子要有吸引力得多。但是,现在子爵夫人不在了,诺依曼子爵倒是出乎所有人意料的在巴特索登庄园待了一个月。
  庄园里的仆人都在传,诺依曼子爵留在巴特索登是为了教小少爷武技。子爵大人不仅是个仁慈的贵族老爷,还是一个爱护孩子的好父亲!
  可是,诺依曼子爵对他的教学成果不是很满意,“已经快三周了,你还是没有感觉到气吗?”
  艾斯很是沮丧的样子,“抱歉,父亲大人。”
  诺依曼子爵:“你回去之后有好好修炼心法吗?”
  艾斯小声道:“我每天都有修炼。”
  诺依曼子爵:“说谎!”
  艾斯被诺依曼子爵突然的严厉吓到了,他僵直着身体,诺依曼子爵绕着他走了两圈,“你绝对没有好好修炼!管家告诉我,他在安吉莉卡的房间里发现了我给你的心法,你每周才拿过去看一天,三周你最多就看了三天吧。你知道什么样的人看3天就能感受到斗气吗?各大行省骑士团的骑士长,现在都是8级骑士,他们小时候学这个肯定用不了3天。”
  诺依曼子爵一开始的声音还是很凶狠的,后面却平缓了起来,像是下定了决心,“威斯特法伦行省的总督,在骑士团的时候,和我是一个小队的,我们关系不错。他拜托我去尼德兰海岸边的两个村子看一下,传言那里有亡灵再世。我本来想把你留在巴特索登,不过我走了,庄园里更没有人管得住你,你还是跟我一起去吧。”
  艾斯:父亲大人,现在告诉你,我已经感受到了斗气,还来得及吗?
  不管怎么样,艾斯还是没有告诉诺依曼子爵他感受到斗气的事,他可不想哪一天一不小心就突破4级剑士,更不想让诺依曼子爵空欢喜一场,以为自己儿子是一个绝世天才。
  两天后,艾斯就跟着诺依曼子爵去了尼德兰海岸。尼德兰海岸发生了一件不大不小的事,三色堇帝国最大的商会凯撒商会会长的独子在这里失踪了。
  凯撒商会的会长联系了威斯特法伦行省的总督,希望他能派人寻找。威斯特法伦行省的总督姓格拉芙,他们家族每年最多的收益都来自于和他们家族同名的商会——格拉芙商会,而凯撒商会每年都会主动让出不少商品的市场份额给格拉芙商会,来维持两家商会之间的友谊。
  这个时候,为了家族的利益,威斯特法伦行省的总督也不能对凯撒商会会长的求助置之不理。
  威斯特法伦行省的总督先派出了一小队骑士前往尼德兰海岸,他们带回的消息是:当地的村民看到亡灵降世,带走了凯撒少爷。
  威斯特法伦行省的总督把回来复命的骑士长骂了个狗血淋头,“你要我怎么跟凯撒会长说?哦,我亲爱的会长,国王陛下没能保佑您,您的儿子在尼德兰海岸被亡灵带走了,您只能去亡界找他了。你这个白痴!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你这样的蠢货!亡灵只会待在亡界,他们不会出现在现世!不然这个世界早就乱套了!”
  “除非消失千年的亡灵法师又出现了。”威斯特法伦行省的总督自顾自嘀嘀咕咕了一句,又跟手下的骑士长说,“村民都是愚昧的,就算他们没有故意欺骗你,他们亲眼看到的也不一定是真的。那个该死的凯撒家族的小子,可能只是被尼德兰海岸的某个女人迷了眼,或者想玩玩失踪,引起他父亲的注意力。听说他才15岁,这个年纪的年轻人总喜欢做一些傻事。”
  就算他真的想死,也不能死在威斯特法伦行省,总督在心里默默补充道。
  最后,威斯特法伦行省的总督吩咐道:“你去巴特索登找诺依曼子爵,他虽然只是一个3级骑士,但他是一个聪明人。刚好可以均匀一下你们这些愚蠢的脑袋。”
  威斯特法伦行省总督手下的骑士长虽然对总督如此信任一个武力值不如他们的人,有些不满,但想都有人接手了这个棘手的任务,他还是暗暗松了一口气。
  就这样,诺依曼子爵带着艾斯来到了尼德兰海边一个的村庄。他把艾斯放到酒馆里,自己去了凯撒少爷失踪的地方。
  这是村子里唯一的酒馆,诺依曼子爵的随从给艾斯买了一大块面包和几片白香肠,端到他面前。
  艾斯看着面前的食物,食欲全无,脸上也露出便秘一般的表情。在艾斯看来,这片大陆上贵族的食物,也比不上他前世5块钱在路边买的盒饭,这里不是面包,就是香肠和土豆,唯一带叶子的蔬菜,还是路边的野菜,吃起来既干瘪瘪的,还很酸涩。
  要不是诺依曼子爵最近盯艾斯训练盯得严格,他休息的时候必须尽快补充能量,他早就得厌食症了。
  艾斯今天赶了一天的路,虽然也很疲劳,但毕竟比不上平常训练的时候。他勉强自己啃了一口面包,就不想再碰了。
  “小少爷,尝尝这个吧。”突然,一小盘番茄酱被放到艾斯面前。艾斯转过头去,看见酒馆的老板已经从吧台后面走出来,刚刚的番茄酱就是他递过来的。
  酒馆老板又像是自豪,又像是哄孩子,“白香肠切片,夹到面包里面一起吃,是我们这里的特色,在附近不少村都有名气,小少爷可以再试试。如果您觉得味道单调,还可以加点番茄酱。”
  艾斯道:“谢谢。”他不是对这间酒馆不满,他是对威斯特法伦行省、甚至整个大陆的食物不满,如果他们都只吃香肠、面包和土豆的话。不过,艾斯不想辜负老板的好意,他按照老板的说法,把面包切开,放进白香肠,抹上番茄酱。他咬了一口,是比之前好多了。
  酒店老板高兴道:“哦,小少爷,很少见到您这么客气的贵族。”
  艾斯有点囧,他问道:“你见过很多贵族吗?”
  酒馆老板:“小少爷,您别看这是个小地方,可还是来过一些大人物的。这家酒馆是我父亲传给我的,我从出生就在这里,快有50年的时间了。不过要说见到排场最大的,竟还不是一个贵族。”
  艾斯有点好奇了,他让侍从拉开椅子,对酒馆老板说:“你坐下说。”
  有贵族少爷对自己说的话感兴趣,酒馆老板高兴不已,他说道:“我知道令尊——诺依曼子爵为什么要来这里,是因为卡尔少爷吧。卡尔凯撒,凯撒商会会长的独子,我说的就是他。他到村里的时候,也来过我们酒馆,我的天哪,只是随从就快占满我们整间酒馆了,他至少带了8个男仆、8个女仆,外面还守着不少剑士。不说他身上穿的戴的,我从来没见过,就是他身边仆从穿的,也是我们新年才舍得穿的料子。卡尔少爷一进酒馆,他的仆从就在椅子铺了丝绸,我的天哪,那绣工只有芬格帝国的人才有吧,还有他的餐具……”
  艾斯等酒馆老板感慨完了以后,问他:“凯撒少爷为什么会来这里?你们村子里有他认识的人,还是有他需要的东西?”
  酒馆老板又是炫耀又是疑惑地说:“我们村里有人出海捕到了一只蚌,我的天哪,我从来没有见到过这么大的蚌,它至少有6英尺长,大概只有魔法师才能算清里面有多少珍珠。小少爷,您可能不明白,但对我们而言,这可是一个发财的机会。那只蚌太大也太重了,还好这次出去捕到它的是大船,不然它怎么都不可能被带回来。”
  可是,酒馆老板摊摊手,“并不是每个人都有福气做个有钱人的。当时几个村民合伙把那只蚌从船上搬上岸,但当他们走到乱石滩的时候,那只蚌突然变得其重无比,他们想歇一歇再把它搬起来……”酒馆老板的眼神突然变得有些惊恐,“可是他们再也搬不起来了。”
  艾斯心里一紧,他问道:“为什么?”
  酒馆老板摊摊手,“大概我们村的人天生就是穷人命吧,那个蚌就搁在乱石滩,没人搬得动它。一开始,还有人日夜不停地在那里守着,后来,我们宁愿有个贼把它偷去了,也好叫全村人一直这么记挂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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