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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人走茶凉 完结+番外 (玉修奈何)


  椿芽炒鸡蛋,闻着香,吃着却不怎么样。但耐不住苏玉绫喜欢,所以一大盘椿芽炒鸡蛋就这么进了苏玉绫的肚子。
  雁十三比较喜欢腌鱼腥草,也就是折耳根。鱼腥草的清香他一直都很喜欢,那种带着生命和泥土的芳香的野菜,是雁十三所爱。
  最后所有的菜都进了苏玉绫的肚子了。
  苏玉绫满足的摸着圆滚滚的肚子,舒服的呻了一口气,“雨湖先生真是厨艺了得!好满足啊!”
  雁十三收了碗筷,见苏玉绫这幅样子,便为她倒了一杯热茶,助消化。苏玉绫抬了抬眼,撇了撇嘴,还是端起来小啜了一口。
  两人聊了一会儿,苏玉绫便伸了一个懒腰,满足的离开了。
  就这么平平淡淡的过了几天,距离宫宴也越来越近。雁十三这时才想起原主的婚姻还没有解决。
  他找出当初两人合过八字的婚书与定亲信物,匆匆赶到当初的那户如今已飞黄腾达的人家。现在的雁十三除了名声什么都没有,加之那个当初订婚的女孩也已有了心上人,择日便要成婚。
  所以,这婚退的轻轻松松。
  “叮!支线任务三:与原主雁十三未婚妻解除婚约。完成!奖励发放中。”
  退了亲的雁十三心情极好,便来到京城最好的“国香楼”吃午饭。
  却不料见到了一个熟人。
  “唉唉唉!是你啊!”周作雪热情的招呼着雁十三,“坐这儿坐这儿!”
  雁十三见酒楼里的人都好奇的朝他们望了过来,便顶着那些人炙热而好奇的目光往周作雪坐的那一桌走过去,被周作雪拉着坐下。
  “哥!哥!这个就是我跟你说的那个救了我的人!”周作雪拉着雁十三跟他口中的“哥”介绍。
  “哥,他叫……哎?你叫什么?”周作雪这才想起来,他还不知道雁十三的名字,便问雁十三他叫什么名字。
  雁十三和那位周作雪口中的哥齐齐嘴角一抽。尤其是雁十三,他十分怀疑这个二货真的是未来能成为顶替苏玉绫的一代战神吗?
  “雁十三,字雨湖。”
  “哦哦哦!哥!他叫雁十三。恩人,这位是我哥——周青松。”
  雁十三打量着面前的这个人,一身黑色锦袍,容貌冷硬俊美,因为他脸上淡漠的神情,为他的俊美平添了三分拒人千里的冰冷,令人难以亲近。
  雁十三看出了这个人身上的杀气,这是只有染过鲜血和人命的人才有的,无论怎么掩饰,都会在不经意间泄露出去。
  看着他的时候眼中只有一丝淡淡的善意,更多的是防备和好奇。但看向周作雪的目光却满是温柔和溺爱,差别不是一丁点的大。
  “先生是那位倾酒居士雁雨湖?”周青松看着雁十三,淡然开口。
  雁十三为自己倒了一杯酒,“是。”
  “唉唉唉!你们就这么丢下我了!”周作雪嚷嚷着,却在雁十三笑着看过来的时候红了脸,支支吾吾的偏过头,嘀嘀咕咕着什么。
  “你呢?你叫什么名字?”雁十三笑着问道,给别人介绍却不介绍自己,还真是个奇葩。
  “我?我是……我是……”看着雁十三戏谑的眼神,周作雪愈发的结巴了。
  “周作雪!好好说话!”周青松皱眉,呵斥道。
  面对他哥,周作雪就有勇气了,他瞪着自己的哥,吼道:“这不能怪我!我一见到他就欢喜的连自己叫什么都忘了!”
  “你才认识他,就欢喜的连自己叫什么都忘了!”周青松面色不觑,语气平淡却有着不容置疑和危险,“你就那么喜欢他?”
  “当然!”周作雪道:“他可是救了我的命!”
  “那我还养了你十四年。”
  “那不一样!”
  “怎么不一样。”
  “他脾气比你好!”周作雪嚷嚷着,却被雁十三扯着坐下了。
  “好了好了,要吵回家关起门来慢慢吵。”雁十三笑着对周青松道:“他才十四,知道什么。多包容关心一点,不要总是打骂。”
  “哼!”周作雪抱胸轻哼了一声,“我回家了!”
  看着跑开的周作雪,雁十三看着一脸懊恼无奈的周青松,之前假设的那个念头又冒了出来。只不过这次他已经肯定了。
  “青松公子是喜欢作雪公子?”
  周青松双目微微瞪大,眼中的震惊一目了然,你怎么知道?”
  雁十三饮下一杯酒,笑道:“青松公子看作雪公子的眼神告诉我的。”
  周青松仰头灌了一口酒,道:“你知道又怎么样!反正这小子喜欢的是你。”
  雁十三笑着摇摇头,道:“青松公子,不若我们打个赌!赌作雪公子到底喜不喜欢你,如何?”
  “行。”周青松也想知道,自己在周作雪心中是什么样的存在。
  他当年在街头抱回还是婴儿的周作雪,一直养到了今天,真的不想放手。
  十四年前——
  大雪纷飞,那个时候便是街头小流氓的周青松在街角的狗窝里捡到了一个被冻的浑身青紫的婴儿。
  那个时候的周青松看尽了人世间的冷暖,他自己都养不活,如何养活这样脆弱的一个婴儿。他自己都没人可怜,哪有资格可怜这个孩子。
  当时的周青松是准备丢下这个孩子的,却在离开之际,被这个孩子抓住了破烂的袖子留了下来。
  周青松当时想的是,如果这个孩子不松手,他就把这个讨厌的孩子丢开,他不想管这个孩子的死活。
  可是当他蹲下来的时候,这个浑身被冻的青紫的孩子却咧开被冻的苍白的小嘴,冲他这个要对他下手的人,笑的欢快。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里面满是亮光的看着周青松,让他冷硬的心慢慢迟疑和软和。
  最后,周青松还是抱走了这个孩子。这个孩子也成了他的亲人,他唯一的“弟弟”。
  因为是下雪天捡到他的,就取了名字,随了他的姓,叫——周作雪。
  因为这个孩子,他吃了很多比以往更多的苦,也为了养活自己和他的弟弟,手段愈发狠辣。
  他可以为了一个馊了的馒头扭断一个乞丐的手,也可以为了两文钱与亡命之徒拼命。
  他因为这个孩子变得强大,变得狠辣。渐渐的,在周围这一块混出了名头。
  为了赚钱,他进了镖局,只因为这样来钱快。他学会这些保命的手段,就可以更好的保护他的弟弟。
  长大了,他见识到的多了,也逐渐明白了他对弟弟的不可言喻的感情。
  为了不让弟弟发现他龌鹾的心思,他跟着镖局去了更远的地方,他拜托了镖局的人保护他的弟弟,他把自己挣得钱都给弟弟寄了回去。他希望弟弟可以好好读书,不求他做官,起码不能像他这个哥哥一样拼了命来养活自己。
  他希望自己的弟弟可以开开心心的活下去,他想保护他的弟弟一辈子。
  因为,他是因为弟弟,变得强大,变得无所畏惧,变得无所不能。
  他的弟弟,就是他的命。
  他不否认他回来之后将那些欺负他弟弟的人打成了残废,他更不否认他听到那个救了他弟弟的人的第一想法不是感激而是想杀了那人。
  因为,他希望只有他,可以让弟弟崇拜和感激。
  他就是一个疯子,为了弟弟而疯的疯子。


第50章 第四十六章:舍弃一人为天下(6)
  “初见,把周青松的资料给我一份。”待周青松离开后,雁十三道:“我想知道,为什么能教导出战神的人却在这个世界没有痕迹。”
  “好的,宿主大人!”
  很快,周青松的资料就传了过来。不多,雁十三一目十行看完后,神色沉重。
  “宿主大人,是不是从未爱过总比曾经深爱过然后失去好多了吧?”初见看完周青松的资料后,喃喃道。
  雁十三却摇摇头,道:“初见。曾经深爱过到后来失去了总比不曾爱过的好多了。因为,曾经爱过,是因为都曾爱过。无论是哪种的爱,那都是爱过的。”
  放下茶杯,雁十三看着周青松离去的方向,叹了口气,转身离去。
  他和周青松是一样的人,他们或许还有心,却绝不会为了其他多余的人留。
  ——周青松,望安。
  宫宴如期而至。
  雁西风派人去请雁十三一并同他参加宫宴,他知道雁十三的才华与能力,他会为他保驾护航。
  所以,他希望他可以踏上仕途,施展才华,风光两无。
  结果回来的人却告诉他,雁十三早就离开摄政王府去寻苏玉绫小姐了,大概是会与苏玉绫小姐一起入宫参加宫宴吧。
  雁西风脸迅速黑了下来,他想不明白,为什么雁十三不来寻求更近势力也更强大的他的帮助,反而是去找一个入京不就的野丫头。
  因为心情不爽,以至于他没心情吃宫宴上的东西,错过了雁南俞为他下在他最喜爱的桃花羹里的药。
  这也算是无心插柳柳成荫吧。
  雁十三没有换衣服,一袭青衫腰间挂着一块代表荣太傅嫡亲弟子身份的玉佩,一根青色发带挽尽发丝束于身后。
  这具身体今年不过十七,未及冠,只得这样,礼数不可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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