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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人走茶凉 完结+番外 (玉修奈何)


  但这个念头一起,雁十三就想起了那个在北疆战场上救了他一命却自己丧命与澹台军剑下的副将。
  那位副将从一开始就一直陪伴在他身边,虽说是皇命难违,但却是也没像雁十三刚到北疆军营时,人人都瞧不起歧视厌恶违奉雁十三一样对待雁十三。他是少有的忠臣,在那个已经散成沙且蛀虫侵蚀了根基的北疆军里,少数的愿意听从这位京城来的从五品“文野将军”的命令。尤其是在大司马掌权之下,除了一些忠君爱国的老臣和热血的兵蛋子外,军中也就这位比较年轻的副将愿意听从雁十三的调遣。
  后来雁十三雷厉风行用堪称残暴的手段将大司马、护军校尉、副都统等人的势力一一推倒,更是在掌权不久后便将整个北疆军血洗了一番后,所有人才看清这位被皇帝派来的以读书人出身的“文野将军”并非是他们眼中的文弱书生和贪生怕死之辈。
  明明是第一次上战场,却比他们这些在战场上厮杀了几十年的士兵下手更果断狠辣。他们训练的那些士兵还不如他一个第一次上战场的读书人更勇敢强大,甚至在战事结束后都没有像普通人一样呕吐反胃和恐惧。
  副将说:“文野将军生来就是属于战场的。”
  副将是一个近九尺高的大块头,长的憨头憨脑,膀大腰圆,行动更是雷厉风行,是一个忠臣,也是愚忠之辈。
  奉皇命为天,杀敌他是冲锋,他是将保家卫国当做此生信仰,也因此有了一往无前的勇气.。
  却在半年前的那场泄密围剿行动中,为了保护雁十三,死在了一位叛徒手里。
  近九尺高,一百七十来斤重的汉子,足以顶天立地,那么轻易的就倒在了雁十三的面前。
  雁十三这辈子都忘不了他接过副将倒下的躯体感受到的重量,那是生命、信仰、忠诚的重量。只有一百七十来斤,却重的像是整个世界的重量。
  那么重,那么沉,像一般铁枷套在身上,压的雁十三喘不过气。
  永远都忘不了,副将临死前对自己说的话:“将军,我李忠国是个目不识丁的大老粗,这段日子难为您了。”
  副将姓李,是军户,所以,他的父亲为他取名——“忠国”。他的爷爷死在战场上,他的父亲死在战场上,现在,他也要死在战场上。他们一家都是忠君爱国的忠臣,只是不惜命,都死在了战场上。
  李副将是个大老粗不错,但他却能察觉感受到雁十三的些许想法,于是到死,他都紧握着雁十三的手,强撑着将他想说的话都说与雁十三听:
  “您眼睛里‘爱国’的光太浅了。您确实是不会叛国,可您对符国却并无太深的感情。所以我晓得,您将来绝对会做一件大事,让天下的害怕的大事。我活不长久,晓不得您会做什么。但,我李忠国!李家三代皆为忠臣,忠君报国。在此请愿,望文野将军,莫伤我符国百姓、君王一分!莫毁我符国江山、土地一毫!李忠国感激不尽!”
  话音未落,这位忠臣便死在了雁十三怀里,死前眼睛瞪得大大,死死的望着雁十三,他来不及听到雁十三的回答,死不瞑目,眼睛怎么也合不上。
  雁十三答应了他,这才将他的眼睛合上,让他入土为安。
  也在那一天,雁十三想要大闹的心熄灭了。
  他不会真的死亡,这里的一切对他来说只是一个任务,死了还可以回到系统空间。
  且,他的这具身体本死于二十,现在也已近二十,死于战场于他于原主都是最好的归宿。却不料这死劫却让一个漠不相关的爱国忠臣替他挡了。
  他的这条命是被李忠国救回来的,而李忠国却不知道自己救得是一个不知因何而疯魔的人,他的死,无意间救了整个符国。
  因着这,他只能拼尽全力,浴血奋战,不敢负了他这条命,也不敢再起一丝于这符国不好的心思。
  源华说雁十三眼中的光散了,没了以前的疯魔桀骜与肆意。整个人也变得平和了许多,只是对他,还是那么凶残。
  雁十三当然不会告诉源华,他对他不好,只是因为他是他国来的间谍。他不敢对源华好,只是因为心中的不好受。
  军营里的叛徒,被安插的间谍,一桩桩一件件,都与这位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莫不是这几年的情谊和他对符国与薛沉吟的帮助,雁十三早就与他一刀两断,老死不相往来。
  他知道源华手段高明,做事不留一丝痕迹,他一个只知道挥剑杀敌的士兵,再来十个也斗不过一个源华。而他唯一能做的,也只是让源华安分,好让自己的心,不那么难受。


第103章 第九十九章:微尘里,爱与憎(17)
  这种逃避的心态,不是第一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逃避就好像系统的防御数据,会将一切对于系统有损害的数据防御或清除,然后重新下载入新的数据模糊去之前的数据。
  雁十三没看见,坐于前排的源华的余光一直都围绕在他身上,当源华看见那个小宫女引诱雁十三时,他手里握着的金镶玉酒杯已经让他捏出了几道不易见的裂痕。
  尽管如此,源华也没有做出任何反应,他只是死死盯着那个宫女和雁十三,怕是只要两人有什么亲密接触,他当场就能跳起来把两人分开。
  但还没等那个宫女有所行动,一个同样身披战甲,面容冷峻的将领端着酒杯来到了雁十三面前,他对雁十三说:“西江军指挥同知方志毅,敬北疆军文野将军。”说着,就当着雁十三的面将手里的酒一口闷了。
  雁十三下意识起身,将手里的酒也一齐饮尽。
  而这位西江军指挥同知方志毅同志,敬完这杯酒就迈着严谨的步子回了自己的位置。
  雁十三对于方志毅同志莫名其妙的介绍和莫名其妙的敬酒有点摸不着头脑,但他也没有多想,笑着举杯,隔着人流再敬了方志毅一杯酒。
  他也是保家卫国的英雄,值得他尊重。
  雁十三参加过很多次的宫宴,在过去的那些时而清晰时而模糊的记忆中,皆是这般繁华,仿若这世间的人都是像这般的醉生梦死,活在这样的盛世之中。
  繁华盛世也有不少冻死饿殍,硝烟乱世中也不缺荣华富贵。
  但人们都只看到完美的好或极致的坏,他们只愿意以自己的眼光评判标准世间的一切,而“正常人”的标准就是由大众来决定的。
  王孙贵戚喜好美色便是荒淫无度,读书人喜好美色便是风流,凡家平民喜好美色便是痴心妄想。
  王孙贵戚能做出一番事业,就是依仗家族;读书人能做出一番事业,就是理所应当;凡家平民能做出一番事业,就是勤勤恳恳。
  不同的事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看法,但负面的想法是遏制不住的,人们总是忍不住找出错漏来批判,以此来让自己好受些。
  人都只看到,也只能看到自己想看的一面,能接受真实的人毕竟是少数。
  比如善恶,人会明确的分出“好人”、“坏人”,“好人”的代表是圣人,而“坏人”的代表就是强盗。
  好就是好,坏就是坏。
  圣人做错了一件事,他就是个伪善的骗子,就是坏人。而强盗做了一件好事,他就是改过自新是好人。这便是对比,九十九件好事会承托出一件小事的恶劣,而九十九件坏事同样承托出一件好事的伟大。
  人们似乎都是这样想的,好人就应该是好人,做错事了他就是骗子,觉得他不应该做错事,觉得他应该大度,他绝不能有私心且做错的选择。但对坏人却不一样,坏人不一定要做坏事,他可能是有什么苦衷,他可能还有良知,说不定还能改过自新。
  对“好”人们总是严苛的,而对“坏”人们却带着包容。
  只因为每个人都会犯错,都会受到诱惑,“坏”是轻而易举,而“好”则是需要强大的自制力及拒绝所有的诱惑。
  “坏”比“好”要来的容易,所以人们不允许“好”犯错,却允许“坏”做好事。
  但这世界上大部分人都是普通人,处于“好”与“坏”之间的灰色地带,在善良与邪恶之中挣扎。
  谁都会犯错,谁都能容忍自己犯错,却绝不允许自己喜欢的人犯错,只因为自己将自己做不到的及对世间渴望的美好都一一赋予了喜欢的人。一旦美好被染上污点,人就会忽略所有的美好,只盯着污点看。然后咒骂、难过、愤怒……,但没有人反省,别人为什么不能犯错?
  一场宫宴,一直舞到了深夜。
  雁十三接过了赏赐,就随着源华二人回丞相府。
  半夜时,雁十三因着今晚饮了酒,被渴醒在了床上。却发现桌子上的茶壶里滴水都没有,想来是来的匆忙,没有来得及备好才是。
  “初见,帮我查查厨房的位置。”雁十三披上外衣,叫醒了初见。
  “好的。地图下载中。宿主大人你先往北走两百米。之后我再提醒你。””初见打了个哈欠,他虽然是系统,也是需要休息的,而任务者需要系统时喊一声就可以重新启动系统。
  却在抄近路去厨房绕过一栋院子时,雁十三与初见同时听到了若有若无的,急切的喘息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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