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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尊,渡我![穿书] 完结+番外 (岚旎)


  林逸这人在现代热闹惯了,姑且还不能接受文里所谓‘清修’的设定。
  对于使用术法方面,林逸感觉自己幸运的多,好在当初设定的是
  “心念一起,万物随生。”
  虽然他初来乍到,也不算什么都不会,且他这个千年高龄的‘老东西’,是离飞升还差一步的渡劫期。
  原著里除了不能飞升踏破虚空外,所有的金手指可都是给了林逸,作为帮主角开挂的第一人。不能耐怎么行,说起来原著林逸其实也算一个少年天才,设定上和主角一样都是天灵根,只不过唯独卡在渡劫期太久,所以才会想到把主角养大了,夺灵根的想法。
  人物的命运,本身就是按照作者的想法来塑造的。其实林逸这个人一开始也不坏。
  后期完全是为了成全主角,才将设定改成——渡劫期迟迟不能突破,见主角后忘了本心,强行be。
  说起这事儿就心塞。
  要说之前,他觉得寝殿人之间人烟太过淡漠稀少,等到了林逸本人居住的角楼哦不,应该说宫殿。 简直是八百里了无人烟的既视感,打个比方,你在这里裸奔一天,都未必会有人看到你。
  此名为“凌霄仙宫”,凌霄而字足以看出此人的狂妄,未成大道却先住了这‘凌霄仙宫’若是他人,必然要贻笑大方,可林逸不一样,他担得起这样的名号。
  林逸对于此时的金手指自然是苏爽,可眼看着此为步天仙山的最高殿,开门抬窗皆是云,不见其他半分景色。心中也是难免不快。
  云这么好看,但一直看也难免有天会想呕吐。就好比你坐飞机,只需你看一天的云,你便会看够。
  再说位次于他的阁楼房舍。都是空的。因为林逸这人喜欢“清修”。又不需要假手他人照顾,更讨厌他人打扰。
  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态度,如果不是小说里金手指,那放在现代就整个一孤僻怪。
  虽然文中写他内里p性子孤高自傲,但面容永远上是空寂中带着祥和,是令人心生敬畏又大多是无端让人想亲近起来。他是山巅上不染尘埃的白雪,却比雪要温暖。
  林逸是修仙修道之人,所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剪发在古代是常事,但修仙之人对此并不多有见解,可林逸依旧选择了蓄发,发可以长至拖拽于地,黑更甚墨色,日常出行会用法术竖起,为至两股之间,肤白胜雪又多着灵气滋养所有的细嫩,面容柔和却不生女相,眸若寒星,反而不论是身高体型还是五官面貌,都充满了男性魅力。
  林逸觉得,这副面容不能称为‘帅’,倒多了几分‘美’才是。
  但这个男人再好看,也免不了林逸吐槽他就是个‘孤僻怪’和‘千年单身汪’的事实。
  除了他这一宫,尚有一共在初瞪步天的中央处,“大殿”,这没什么特别,便是这步天的正宫大殿,当初实在懒着想名字,索性叫了‘大殿’。
  还有一宫,“广寒仙居”就说来话了,现在虽然没人住,但就置在‘凌霄仙宫’下方很近的位置,是给当初读者心中的白月光住的。
  一位曾经险些升级为女主的女人——白子柔。
  林逸一生,除了轩辕坤外,就只收过白子柔一个徒弟,长了轩辕坤几百岁,男主还要称她一声师姐,不过修仙之人不在意年月,外貌总是会维持在最美好的时刻。
  白子柔如今涉世历练,现在仍未归来。要出个百年,约么要在前几个女人作过幺蛾子之后,她才能脱颖而出。
  小说的一开头便是外挂救男主,林逸没能遇见男主,一时间也不清楚现在究竟什么年月。白子柔外出,轩辕坤还未被他领上山。
  至于为什么一定要救轩辕坤。
  林逸盘坐在凌霄殿前,微风吹抚他白衣墨发,好似下一秒就隐入云中一般。这无人空寂徒剩辉煌的凌霄仙宫,总要找个人陪他度日。纵使他如今成了天外真人,可他却不是真正的修士,没有道心不说,更做不到无欲无求。如此孤寂清苦的日子,又有什么意思。
  当初创造这个师尊角色,唯一的意志和作用便是助男主成长。
  林逸嘴角带笑,身后是现在还未曾题字的偏殿。
  这世界一切源头皆是你,为何不救。
  这次他可以看着那孩子在他身边平安喜乐,青云直上。
  长安殿啊,总归是要住个人的。
  冬雪瑟瑟,薄冰湖畔。
  朦胧背影,踉踉跄跄的至湖边。雨水浇着他狼狈不堪,冲掉泥泞露出面容稚嫩,分明是个孩子,目光却充满戾气。
  眼见他还未张长的手脚一寸寸没入湖里,冰凉刺骨的水似乎令男孩打了寒颤,可男孩从未止步。
  那孩子这样说:“你怎么还不去死呢,轩辕坤……”
  或者,梦里。
  林逸大概是这一刻,不小心窥探了别人的世界,,那目光太令人熟悉,就像是他曾经绝望的模样。
  不为人所需,独为人所弃,无思也无念,断了悲与怨。
  后面再说的什么,林逸便听不大真,隐在雷声轰鸣和那雨水纷纷惊起的滴答里,梦里却真切的传来感受到那份无助和绝望感。
  而后一梦成书,他妄图做对方的神。
  ……


第3章
  青天白云朦胧间,一声鹤唳道破长空而至。
  凌霄仙宫不远处,水绿掺碧一抹清丽之色,上衣为裳下衣罗裙,头上双环髻,腰间玉笛傍身的女子,双眸顾盼凌霄仙宫,盘坐于朱丹白鹤之上缓至而来,此为灵集殿的弟子抚文。额间同她的那灵鹤一样,有着一点朱砂红,几分灵气几分惹眼。
  世间道心千万,这灵集殿,便是主灵兽万物生命大同的慈悲,和天外真人的无情无念的道心恰好相反。
  林逸不听鹤唳,便早已感知有人造访,这些天他早已习惯了这身体超自然的感知。
  观其相貌,抚文生了一张双八好年华的水灵相,带着几分少女该有的天真,
  因着道心不同,不像这里其他弟子大多超然物外的样子,有着俗世友善的可爱。
  虽然如此,林逸却知,实则现在的抚文就已经约莫百岁有余。
  不过他林逸这千年‘老东西’还有资格说什么?
  未来灵集殿的抚文长老,他笔下悲剧之一。
  “真人快来瞧瞧,您托灵集殿找的东西,抚文寻来了。”朱丹白鹤收羽,款款立足停于殿前,不亏为休仙之人最爱的灵兽品种之一。一行一立都是雅观之相。
  抚文拽着她碧水裙摆从白鹤脊背上一跃而下,有些欢快的将手之物递给林逸。
  “这是何物?”林逸不懈伪装,大大方方接过那白色精致的笼子,里面关着一只白棕色绒球一样可爱的物体,有些像一只养肥了的仓鼠。
  还是吃多了撑的跑不动的那种。窝在内一动不动。
  抚文却不吃惊的看着林逸,笑呵呵道 “抚文可是好生记着呢。不日前,真人去灵集殿要一只‘花球’兽,我们步天仙山那有这等俗兽,想来也是真人闲来无聊想养着玩儿玩儿,此次涉世历练,见着便顺手帮真人寻了一只。”
  这‘不日‘在搁在平常,是几天。搁在这儿,可能是几年前的事情。
  林逸前些天 ,正好在打坐的宫殿翻阅典籍时见到了花球一类的图样文字,不过匆匆一眼而已。
  想此,这便懂了,应当是原主看过后去灵集殿要的。
  俗兽?那就真是一只养肥的仓鼠球了。
  林逸将笼子提至眼前,细心观察下瞧着这毛茸茸的东西愈发可爱。
  成,虽然寿命短了点儿,养一只解解闷儿也没什么不好。
  该仓鼠球目前还不知道,它的命运并没有想象中跟着高人身边,吃吃睡睡那么简单。
  “这小兽瞧着颇有些眼缘,尚可留下,本尊这些日刚好练了些修炼的丹药,炉子里尚还有一些未成的,送你灵集殿,你明日来这自取便是。”
  抚文一听要送丹药给灵集殿,当下高兴不已,仿佛现在就破阶一般,天外真人的药都是丹中极品,却千金不能求,全凭心情。
  是个怪人,真人却甚少与人打交道,今日真是撞上运了。
  “真人出手如此大方,倒显得抚文刻意如此邀功了。抚文愚钝,真人当真要送丹药给灵集殿?”
  小姑娘心直口快一脸不相信,瞧着的林逸破无奈,屋子里一堆练废的药不知如何处理,都是灵珍奇材所化,就算练废了扔掉也未免太过可惜。
  瞧见抚文这才想到办法。便照实道
  “本尊可像戏言之人,不过是近日研究新丹,练废了一些,你若嫌弃,也可不要。”
  要不要,他赶明儿也得找个由头送出去。
  送不出去就撑死这只仓鼠算了,反正这么肥,要不怕再肥点儿。
  花球:可怜,弱小,又无助。
  真人这是帮她找台阶下呢,从凌霄仙宫出来的丹药怎会有废品。抚文从心里感谢,一时间在林逸不知道的情况下,形象高大徒然起来。
  大方,富贵。有气度。不愧是他们仙山的镇山之宝!
  “怎敢嫌弃,抚文求之不得,那抚文谢真人恩惠,明日再来。若再有用得着的地方真人吩咐便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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