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相对而言的,高层公寓也建了不少,和于数的印象并不完全一致,所以他让司多绕了两圈,才终于找到了高同的家。
提着水果和营养品,于数走到那熟悉的门前,像小时候那样,熟练地按下高家的门铃。
“谁啊?”记忆的女声在门内响起,随即那人打开门,在见到于数的时候几乎立刻就认出他来了,“是小数啊!快快快,快进来,你说你一个孩子,来看我们怎么还带这么多礼物……”
于数客气地喊了声“伯母”,在门口换了鞋,进去后又跟坐在沙发上看报纸的高同的父亲打了个招呼。
“小数来了啊,你上班这么忙还抽-出时间来看我们,真是有心了。”高伯父乍一看外表有些严肃,但他其实是个很温和的人。
而高同的皮肤白则遗传自他的母亲,如果忽略高同那凶狠的眼神,他长得其实更像母亲多一点。
高伯母端了杯茶过来,于数双接过,像是随口问道:“高同呢,我最近已经很久没有见到他了,他不在家吗?”
“唉,你也知道那个孩子跟一匹孤狼似的,不爱回家,也不喜欢别人管束他,都不知道成天在外面忙什么。”高伯母提起高同来就忍不住抱怨,“要不是还有你能跟他玩到一块去,帮我们多看着他一点,我们恐怕他现在就更不着家了。”
于数笑了笑说:“他看起来很叛逆,其实是个重情的人,就算没有我,他也肯定会好好孝顺二老的。”
“你这孩子从话就讨人喜欢。”高伯母慈爱地看着他,惋惜道,“要不是你们小时候那次事情,让你们搬了家,现在说不定大家还是邻居,这样伯母每天都能看到你了。”
于数:“以后我也会经常来看二位的。”
高伯母笑着说:“用不着很经常,你们年轻人还是工作比较重要。现在逢年过节能见到你和阿同一起回来,我们就已经很满足了,那个臭小子要是真的五不时地回家来,我们还要觉得头疼呢!”
于数的微笑僵在脸上,他从高伯母的话听到了不太对劲的消息,心跳也骤然一乱:“我和高同……一起来看过你们?伯母,我可能是有点忙忘了,上次我来是什么时候?”
“就是过年的时候呀!”高伯母有点好笑地捏了捏于数的脸颊,“你还真是忙
忘了,才过了个多月就不记得,回去以后可要多吃点营养品补一补,不要只顾着给我们买,你们自己也要多注意身体。”
“嗯……好的。”于数应和着对方的话,内心却掀起了惊涛骇浪。
自从他跟父母一块搬离这座城市后,他就再也没去过高同家了。
那么,那个跟高同一块逢年过节来看望高同父母的“于数”,究竟是谁?
于数下意识地攥起左,一边跟高家两位父母寒暄,一边不着痕迹地问对方:“说起来,我跟高同从学以后就不在一块上学,他那时跟谁玩得比较好,是岳武吗?”
“岳武?”高伯母的脸上浮现出一丝疑惑,“没听过的名字,可能是阿同的同学吧,但是时间太久,我记不得了。”
这不可能!
岳武从小学起就是高同的跟班,他怎么可能没见过高同的父母?
别说后面那些于数无法参与的事,就说他还没搬家前,于数就曾见过高同带着岳武回家打游戏的。
双方的记忆,究竟哪边才是有问题的?
于数和他们聊得越深,就越觉得事情不简单。
他攥紧心,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再慢慢从对方的口打听他他知道的那些事,想要找到记忆有分歧的地方。
但很可惜,对方的记忆除了关于自己的以外,几乎无懈可击,不论是当年绑架事件的细节,还是他跟高同还穿开裆裤的小时候,高家父母的记忆都跟于数自己的、以及于数父母告诉他的并无差别。
他们唯独不记得岳武。
要是这世上真的没有岳武这个人,于数说不定就要怀疑是自己出了问题了,可许峰给他打电话的时候明确提到了岳武这个名字,可见许峰的记忆是没问题的。
但是于数也不好去问高同父母要他现在的联系方式,毕竟他可是那个逢年过节都会跟高同一块回来看望他们的“于数”,要是连对方的电话都不知道,不是显得很奇怪吗?
“哎呀,都要到饭点了!”高伯母看着墙上的时钟,站起身来,“小数今天吃完饭再走吧,多陪我们聊一聊。”
“好。”于数想想,就点了下头,“伯母,我可以上楼看看高同的房间吗?”
“可以啊,你要是不嫌弃,今晚干脆就别走了,直接睡高同房间。他的房间经常有阿姨打扫,很干净的。”高伯母说。
“那就不用了,我在酒店订的房间还没退,而且行李也在那边。”于数连忙推辞。
高伯母听了之后也只是遗憾,并没有强留他,反而对他说:“那端午节你们都会放假吧,到时候再过来住!你啊,以后要是出差到这边来,直接住在伯母这里,不要去住什么酒店了。”
“……好。”面对二十年如一日的热情的伯母,于数除了微笑点头以外,也不知道该做出什么反应。
高伯母得到于数的保证,高兴地进了厨房。高伯父对儿子的房间不感兴,把桌上的报纸扫到一边,翻出遥控器开电视看。
于数自己一人上了二楼。
高同的房间位置没变,布置也和以前差不多。只是小时候看,觉得他的房间挺大,现在再来,于数觉得这房间其实也没多大,就是东西少,显得宽而已。
他从来不在房间里摆照片,也没有男孩子小时候都爱玩的高达办,桌面上除了一个筒和一本便签之外,再没有其他的物品。
于数犹豫了一下,还是拉开的高同的抽屉,和预想的一样,里面也同样空空如也。
高同的保密心思很重,不会把重要的东西放在任何人都能碰到的地方。
“咦,这是……”于数正要关上抽屉,视线微微下移,就看见抽屉底部贴着一块什么,那东西露出了一角白边。
于数蹲下来,从下往上看,终于看到抽屉底部贴着的东西——那是一张CD。
CD上没有任何的字迹,看不出里面的内容。
于数在房间里看了一圈,发现一台旧提电脑,想着来都来了,总不能空而回吧?他打开电脑,把CD放了进去。
音乐响起的瞬间,于数愣了一下。
《南国玫瑰圆舞曲》,作者小约翰·施特劳斯。这首歌源于一出歌剧,歌曲是用来衬托女王和国王破镜重圆的喜悦氛围。
所以这首歌浪漫而又热情。
于数之所以会这么快能有反应,不是因为他喜欢歌剧,而是因为这歌他跳过。
没错,是跳。
而且是跟高同一块跳的。
小学的国庆节晚会,班级要出一个节目,剧本是艺委员写的,具体是个什么故事于数已经忘得差不多了,就记得里面有一幕是需要全班男女生跳交谊舞当过场背景,而当时选的就是这首《南国玫瑰圆舞曲》。
不是很大众的一首歌。
正式演出前大家都有自己的舞伴,不过在排练的时候,男女生都不想跟自己的搭档一起练习,总觉得别扭又害羞,感觉跟搭档在一起久了,就会被传两人是早恋,挺尴尬的。
所以大家商量来商量去,就男生和男生一组练习,女生和女生一组。
班上没人敢找高同一起练习,就连岳武也会在这个时候退避舍。
于数反而是大家争相邀请的对象,因为他不光学习好,运动也好,而且老师教过的舞步,他很快就能记住,还能准确纠正别人的错误。
反正不知道为什么,一来二去,就变成了于数跟高同在一组练习。
而由于高同那难搞的性子,于数在练习的时候只好跳了女步。
女步和男步,女王和国王……本来是没什么关联的两组词汇,现在被重新放到一块,于数总觉得有哪里不对劲。
“请宿主注意,我们马上要穿越了。”系统突然在这个时候提醒道。
“什么?”时间竟过得这么快吗?
于数还没来得及把电脑关上,熟悉的晕眩感再次向他袭来,几秒钟后,他就发现自己置身在一个类似蒙古包的地方。
他的面前也都是些穿北方少数民族服饰的胡子大汉,他们身上的衣服有点像蒙古袍,不过和后世的比起来要朴素得多,而且外面那层毛边的是真的兽皮。
为首一个大汉用蹩脚的汉语对于数说:“听说雅弦公子擅舞,你快跳来给本王看看!”
于数:“……”
这什么情况?
“宿主,你可能要想办法先混过这里,再找个安静的地方读取原主的记忆了。”系统的话里也充满了对于数的深深同情。
“……交谊舞在这里管用吗?”于数自我开玩笑道。
系统:“……”
它刚想说,系统商城里也出售民族舞的教学视频,但还没来得及说,就见于数张开双臂,起就是一个柔带刚的甩袖,肩部一蹂,侧身转了个干脆利落的圈儿。
“好!漂亮!”在场的大汉们纷纷拍着身前的桌案,两眼直勾勾地盯着于数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