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疯哥儿 完结+番外 (水金木/毛鸟)
- 类型:穿越重生
- 作者:水金木/毛鸟
- 入库:04.10
袁恒张口正要说话,突然一道声音又插了进来。
“你早就拒绝他了,有什么资格在这里闹!”
尖细的声音在人群中很是明显玥哥儿转身看着裕哥儿,眼神凶狠:“以前你骂恒哥哥的时候骂得那么难听,骂得我都跟你绝交了,你还说你死都不会跟恒哥哥在一起的,现在你哪里来的脸反悔?!指婚……”
玥哥儿就像破罐子破摔一样,出列站在袁恒的身侧道:“我跟恒哥哥才是有婚约的!当初狩猎赛,首领明明说了,谁赢了第一谁就娶我,恒哥哥明明赢了第一为什么娶得人不是我?而是那个疯子?!”
众人顿默,那次狩猎赛大家都知道……按理说,确实应该是玥哥儿嫁给袁恒的。
玥哥儿道:“恒哥哥娶我明明名正言顺!”
屋里的王金看热闹看到了现在,终于忍不住,打开了门。
门打开的声音,平时不算明显,但是此刻院子里安静得连针掉在地上都听得见,何况是突兀的门声。
众人都看了过去。
只见一位哥儿穿了一身奇怪的长袍,那长袍白色,是一种不知名的‘兽皮’做成,很贴身,忖出了那哥儿修长又极具吸睛的身材,但那衣服的袖子却与贴身的衣物不同,很是宽大,宽大的衣袖随着那哥儿的动作甩动,就像一片片漂浮的云朵……
那哥儿走来,从远处看,就像踩在了云朵之间,脚不沾地的朝众人飞身而来,令人震撼无比……
待那人走近了,再一看,皮肤白皙的宛如上好的白玉,五官精致得好像是一个手艺高超的雕刻师花费了毕生的精力在一块白玉上细细雕刻出来的,嘴唇娇嫩而粉红,发丝乌黑,一半被一根树枝固定在脑后,一半柔顺的披散至腰间,美得令人挪不开视线。
众人眼中皆流露出惊艳的目光。
“首领说得是,狩猎得了第一就娶部落的第一美哥儿。”王金说着,瞥了一眼玥哥儿,伸脚一踩,踩在他旁边的一块土地上,再一旋身,与玥哥儿一起并排站着,一起看向男人道:“难道我不比玥哥儿美吗?恒哥哥,你觉得‘第一美哥儿’的称号跟我配不配?”
故意放柔了声音去说,王金灵动的望着男人,眼睛仿佛会说话一般带着揶揄。
男人见到这样的小疯子,心兀然跳漏了一拍。
小疯子平时并不怎么打扮,头发总是随意的披着,经常遮住了半边的脸,即便是那样,也时常撩动男人的心弦。
何况此时,他竖起了一半的发丝,平时会遮住面貌的头发都被他往后笼了去,一张完美无暇的脸就这样暴露在浅色的眼瞳中……暴露在众人惊艳的目光中……
男人眼神暗了又暗,颤抖的指节缩了又缩,攥在指节里的兽皮布料被他拽了又拽,才勉强忍住没有将那哥儿揉进自己的怀里,将那张蛊惑众生的脸藏在只有自己看得见的地方。
“配,在我眼里,你最好看。”男人低哑着嗓音说着,眼神却温柔似水,他伸手牵过了那人的手。
那人柔顺的任他牵着,随着他的带动来到他的身边,乖巧得令人心动。
众人这才反应过来一般,不可置信的看着王金。
“这……这是那个疯子?”
“不可能吧,他不是很难看的吗?”
木哥儿反应了过来,忙上前走到王金的身边替王金反驳道:“阿金哪里难看了?!他之前只是有些脏好吗!洗干净当之无愧的部落第一美哥儿!”
王金听着,眼角抽了抽。
从未想过,他一个公子哥也有比美的一天……
这第一美哥儿的称号,从自己嘴里说出来和从别人嘴里听到的滋味还真是不太一样。
不过……
王金望了望身旁的男人,这还是他第一次在阳光下看见没了疤痕了的男人。
果真俊逸非凡,比他的所有客卿都要好看,怪不得这些哥儿都争抢着要这男人……
但这个男人是他的……只能是他的!
为了这男人,比美就比美吧!
王金伸出另外一只手,将抽搐的眼角压了回去,默认了木哥儿的话。
众人一阵缄默。
木哥儿却似打开了话匣,一个劲的夸王金。
第33章
“阿金不仅长的好看, 还会很多东西,比如这衣服, 就是阿金找得细线,也是他教我织出来的, 就连这衣服的样式。”
木哥儿指了指王金身上的衣服道:“也是阿金画给我看的。”
众人错愕。
有人问道:“这衣服不是兽皮做的吗?”
木哥儿昂首道:“当然不是, 是细线织出来的,阿金说了, 这叫‘布’, 之前阿金进部落前也带进来过,但被人抢了。”
木哥儿说着, 视线越过众人瞪着橘哥儿三人, 橘哥儿三人缩在人群后面,尽量压低存在感。
袁恒听闻了木哥儿所说,再扫了一遍王金身上穿着的衣服。
料子很薄,若是夏日穿, 定不会觉得热, 而且也很柔软,穿着会很舒适。
至于样式……虽然怪异,但却极为适合这小疯子。
好像小疯子与生俱来就该这么穿一样。
“除了衣服还有药泥呢!”木哥儿朗声道:“恒哥的脸还有华哥的伤都是阿金出的药泥方子治好的!”
熙哥儿一听到药泥, 就敏感的抬起了头。
那治好阿华和恒哥的是这人出的药泥方子?
这对部落来说可是大事……熙哥儿不由多打量了王金几眼。
长得确实好看,就连他一个哥儿看了都会舍不得挪开视线……
“裕哥儿你是看恒哥伤疤好了,来找他结亲,却不知道恒哥若是没有阿金,怎么可能恢复?!就凭这, 恒哥也绝不会赶走阿金!”
“……”裕哥儿听闻,想反驳却糯糯的说不出话,他只得咬了咬牙,暗骂了一声:“死疯子。”
“华哥当初的伤,熙哥儿你也知道。”木哥儿突然转向了熙哥儿,熙哥儿闻言点头道:“确实,那时候阿华的伤很严重,那只手臂我和师父都觉得救不回来了。”
木哥儿闻言,眉目间有些得意,他走向华哥道:“但是,现在华哥的手臂不仅救回来了,连疤都没有了!”
众人看了看华哥的手臂,华哥一下子接受到这么多视线,有些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肯定道:“确实是金哥儿的方子。”
说着,他看了一眼王金,王金感受到视线,回望了他一眼。
灵动的眸子就好像是会吸入魂魄的琉璃一样,勾得人心跳加速,华哥面色红了红。
男人眉头一皱,错身一步,挡住了二人对望的视线,华哥忙收回了目光,磕巴道:“金……金哥儿很好。”
男人目光一沉,敌意霎时在琉璃般的浅瞳中翻滚。
华哥忙摆手解释道:“我是说,金哥儿和……和恒哥在一起很好……金哥儿还很会做饭,有教给恒哥……”
“对对对。”身后的兽人听闻,忙上前一起夸道:“我们吃过恒哥做的那些肉,好吃极了,恒哥说是金哥儿会的!”
“这么说起来,其实金哥儿什么都会,而且脾气也不坏,那次跟着我们打巨蟒,九死一生,都没听他抱怨过一声。”身后的兽人陆陆续续出来为王金说话。
“阿金本来就很优秀,是最配得上恒哥的哥儿了!”木哥儿道。
王金有些懵。
这原身原本在部落里臭名远扬,他借尸还魂以后,众人对他还是那个态度。
但现在突然间他的风评就好了。
王金指节微微动了动,抬头看了看身侧的男人。
这人肯定在外面为他做了不少事,才让这些人对他的印象改观。
男人总是这样,什么都不说,做得每一件事却都是真心实意的为人着想的。
王金心中一暖,指尖微微一颤,蜷缩了起来,将男人的手握得更紧了。
相贴的掌心因此贴得毫无缝隙,男人掌心中的厚茧细细的摩擦着娇嫩的肌肤,王金感受到掌心微微刺痛,但更多的是一种难以言喻的酥麻,那酥麻直接从掌心那一块肌肤传到身体的各个地方,让全身都像被细微的电流过了一遍一样,透露着一股难以明说的爽利。
王金面上有些发烫,他在众人看不见的地方,动了动被男人紧握着唯一能动作的大拇指,用大拇指那娇柔的指肚,轻轻扫了扫男人的手背。
“……”那小疯子的触碰就像一支羽翎微妙的从手背扫过,带起了那片肌肤下的一粒粒鸡皮疙瘩,留下一阵钻心痒意……
男人指节发麻,手指微微发颤的攥紧了那人的手,指尖因为用力在王金的娇嫩的肌肤上掐出了一个个凹进去的洞,掐得那片肌肤泛起了青痕。
王金吃痛的低叫了一声,微微挣了挣,小声的靠近袁恒低声闹了一句:“痛~”
带着撒娇的声音就像奶猫儿的呜咽,叫得人浑身酥软,也让人如梦初醒。
这在众目睽睽之下,他们在干什么呢?!
男人手一抖,松开了王金,耳根渐渐升起了热度,王金不满的撇嘴,男人将手背在了身后,就似要压下脑中旖旎思想一般转开了视线。
“你们说了那么多有什么用啊,他还是一个疯子!他所做的一切或许都是碰巧,一个疯子哪里懂这么多,大家都忘了他之前疯病的模样了吗!只会攻击人……这样的他怎么好好过日子,怎么配上恒哥哥!”玥哥儿咬牙打断了众人的夸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