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户又被打开了!
到底是谁?
常盛走到窗户旁,仔仔细细地检查了一遍,没有发现任何可疑迹象。
窗户没有被撬开的痕迹,明显是从里面打开的。
他冰冷的目光在屋里逡巡了遍,确认过屋里的物品没有被翻动过的痕迹,也没有少什么。
常盛拧眉,眸色沉沉。大门还锁得好好的,并没有人从外面进来,而屋里只有两个活物,他和一只小奶兔。
他梦游了还是对方成精了?
常盛一点也不觉得自己的想法荒谬。得了梦游症的人睡着之后做了什么他自己也不知道,至于后者,他都能死后从别人的身体里活过来,对方是一只成精的小兔子半夜跑去院子里玩耍也不是什么让人难以接受的事。
但到底如何,还得去证实。
心里有了计较,常盛转身去把自己打理好,今日他得把昨日抓到的野鸡和野兔拿去镇上卖了。
白图图醒来的时候,常盛穿着一身宝蓝色的粗布长衫在忙活,地上还放着昨日背上山的背篓。
今天还上山?白图图蹦跳到床边,好奇地看着常盛。
男人面色如常,应该没有对昨晚的事情起疑,白图图心里松了一口气。
小团子睁着黑溜溜的大眼睛一眨也不眨地看着自己,常盛走过去摸摸他的小脑袋:“今日我得去镇上,你和大花就留在家里吧。”
去镇上?白图图眼睛一亮。他也想去!
可常盛没有听到他的心声,直接把他抱回干草窝里,给他吃青菜萝卜:“别吃撑着,我会尽快回来的。”
他想把小兔子关进笼子里,但小兔子一直很抗拒住笼子,尤其想到这小兔子有成精的嫌疑,常盛就歇了这个想法。
吃完早饭的大花“喵”地一声跑进屋,围在常盛脚边喵喵叫。常盛撸了它两把:“回来给你带好吃的,照顾好小白。”
“喵!”大花摇摇尾巴叫道。那语气那神态简直就是在说:好!
白图图:“……”到底是我成精还是它成精?
眼看常盛就要出门,白图图不再纠结这个问题,趁常盛不注意的时候,跳进了背篓里。
要不是变成人走路太累,他都想变成人的样子和常盛一起去镇上赶集了!
第14章 进城
今日起得晚了,常盛没能坐上村人的牛车,幸好常山村离县城不远,常盛脚程快,半个时辰就走到了城门口。
把斗笠摘下,常盛抹了把脸上的汗。他现在身强体健,走远路并不觉得累,就是太不方便了,有机会得弄匹马来。
今日是赶集的日子,有不少周边村子的那户人家把自家的农产品拿去西市卖。西市住的都是普通百姓,每逢集市日都会拖家带口上街逛逛,整条街上充斥着买东西的吆喝声、讨价还价声、小孩的嬉笑声,十分热闹。
常盛要去的是与西市相对的东市。东市住的大多是富户,酒楼、客栈、银楼、书坊等都集中在东市。
常盛买的是野物,很多富贵人家对常见的鸡鸭鱼肉已经失去兴趣,反而对各种野味颇为青睐,所以常盛没有去酒楼,而是直接往那些门口了摆放了两只威武的石狮子的大户人家的后门走去。
用力敲了敲门,片刻后有小厮来开门:“谁啊?”
常盛说明来意,把背篓放下,那野鸡扑棱着翅膀咕咕直叫。小厮看了两眼,让常盛等着,他去叫人。
过了一会,一个穿着体面长着八字胡的中年男人来见常盛:“哟,真是活的?”
常盛把野鸡提起来,正想说这野鸡挺肥的,谁想他一提起野鸡就看到一团白色的毛茸茸缩在他逮的野兔旁边。
常盛:“……”
被野鸡踩了几脚的白图图:“……”
皱了皱眉,常盛捏住白图图的后颈把他提起,然后塞进怀里。
中年男人问:“这小兔子不卖?”
“不卖。”常盛把野兔提起,“大兔子要不?”
“都要了。”中年男人让小厮提着野鸡野兔,给了常盛一两多银子,“下回若有野物大可都送到我们王府来。”
西市农户买的家养的母鸡十八文一斤,野鸡比家鸡贵,一斤得五六十文,一只野鸡三到四斤,约摸能卖到两百文。这有四只野鸡,虽说都是活的,可再加上两只肥壮的野兔,也不值这么多。对方给这个价,看来这是想做长期买卖。常盛点了点头:“好。”
“那小兔子挺可爱的,我们家小姐喜欢小动物,下回你带两只过来。”
常盛:“只有普通的小兔崽子。”
中年男人好奇道:“敢情那不是只普通的小兔崽子?”
普通的小兔崽子白图图急忙支起耳朵,男人厚重的嗓音传过来:“那是我的爱宠。”
白图图松了一口气。男人声音平静,应该没有生气!
常盛当然没有生气,只是心里对白图图的怀疑又加重了。
离开李府,常盛把他捧在手心抱着走:“怎么跟来了?”
一双黑亮的大眼睛忙着左右张望的白图图抬头看他,抖了抖小耳朵,在心里说道:进城这么好玩的事情,他当然要跟来了!
常盛也没指望他能说话,抱着他往城里最大的书肆走去。
书肆里头除了卖笔墨纸砚,还兼售琴棋书画,甚至还售卖历届科举的优秀文章,因此店里有不少读书人光顾。
这些读书人一般穿着儒雅的长衫,身材瘦弱,言行举止间文绉绉的,而常盛这么一个背着背篓穿着粗布衣裳全身上下散发着农家气息的汉子一出现,对比之下非常引人注目,进出的书生都好奇地看他一眼。
常盛也不在意别人异样的目光,径自去找店里的书童。站在柜台后的书童看是常盛,便道:“是你呀?你上回说要的书里刚补了货……”
书童言语间颇为熟稔的样子,让留意的书生诧异不已。一方面是诧异书童的态度,一方面是诧异这个农夫居然真是来买书,难不成他还识字?
“有劳。”
书童去取书,常盛便在店里逛了圈。书肆里充斥着淡淡的墨香,让人心神宁静。
书架上文武类的书籍都有,但常盛对这些没兴趣,转头去看笔墨纸砚。
他有时候得记些东西,得买些纸。
这时候的纸金贵着,一沓粗纸得要三十文,而装订成册的本子要五十文。更别说好些的砚台、墨块、毛笔之类的文具,没有上百文是买不来的。
常盛看了眼,最后挑了两沓粗纸和一块墨条。他不会写毛笔字不需要毛笔和砚台,回家把墨条弄成墨水,再找根鹅毛来弄根鹅毛笔就行了。
为了方便拿东西,常盛把白图图塞到怀里。男人的胸膛宽厚温暖,还散发着好闻的味道,白图图舒服得在他怀里滚了两圈才扒着他的衣襟,露出个小小的脑袋瓜子。
小小的兔子,一双黑溜溜的大眼睛骨碌碌地转呀转,小耳朵一翘一翘的,可爱得不得了!
书童一抬头就看到这么个惹人怜爱的小东西,眼睛一亮,乐道,“你这兔子也忒喜人了!”
常盛低头看了眼,摸摸白图图的小脑袋,“嗯”了声。
白图图学着大花猫的样子蹭蹭常盛的手心,一副乖巧的模样。
书童越看越喜欢:“我可以摸摸吗?”
这书童也就是个十几岁的少年,第一次常盛来书肆找书的时候并没有因为常盛一副农家汉子的打扮就怠慢他,而是好脾气地询问常盛需要买什么书,是个不错的人。
若是寻常兔子,常盛说不定答应了,可这兔子可能是成精的,他没拿它当普通兔崽子对待,便摇了摇头:“它怕生。”
书童眼里有些失望,但也不强求,看着灵气逼人的白图图,问常盛:“这小兔子真可爱,你家里还有兔子吗?能否卖两只给我?下个月我家小妹生辰,我想送给她。”
常盛:“……”
这是第二个看到小白就想要养兔子的人。
常盛再次回道:“只有普通的小兔崽子。”
书童:“行啊,劳你带过来。要一公一母。”
“好。”常盛应下,拿过自己要的书,准备给钱。
这时候一个身材高瘦,衣着富贵还带着个小厮的年轻人走上前,手里的折扇“哗”地打开把常盛挡在身后。把几本书朝柜台一扔,年轻人对书童道:“结账!”
书童皱了皱眉:“凡事讲究个先来后到,我先给这位大哥结算,您请稍等。”
众目睽睽之下,这又是书肆,不是旁的做买卖的店铺,年轻人不好发作,便迁怒常盛,不满地横他一眼:“啧,一个农夫也来买书?”待看清常盛买的是两沓粗纸和最便宜的墨条,眼中的不屑更甚。
常盛面不改色,拿出买野鸡野兔得的一两银子并一吊铜板数给书童。
“拿铜板来买书?果然是穷鬼!”年轻人神色鄙夷,挥了挥折扇,不耐烦催道:“数快点!”
常盛神色平静,似是没听到年轻人的话,可他胸口的白图图就不干了,竖起耳朵,皱着小鼻子,瞪了年轻人一眼,心里骂道:无礼的讨厌鬼!
玉雪可爱的小兔子就是摆出一副凶狠的模样也还是可爱得很,被他盯着的年轻人“哗”地一声收了扇子,挑了挑眉:“兔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