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炮灰替反派皇子养崽[穿书] 完结+番外 (冬月青)
“在顿珠之前,察木合有过很多女人,但没有娶妻,大王子图格是他之前的女人所生,没有位份。”
沈初:“这顿珠阏氏有自己的孩子吗?”
李狄:“察木合膝下有三子,都是在娶顿珠之前所生,娶了顿珠后,就再没生过孩子了。”
沈初心下了然,问道,“有传闻说宁国公世子的幼妹沈兰被北胡首领掳走了,便是先在北胡阏氏,你怎么看?”
李狄:“道听途说,不能凭信,但我们还是可以会会图格,说不定能得到什么意想不到的收获。”
沈初点点头。如果顿珠阏氏真的是沈兰的话,那万国朝会上的刺客会不会和北胡人有关?可是瞧那些刺客的身手,明显不是北胡人,但他觉得其中定有所关联。
一切的偶然必定不是巧合,当然,也不一定就是真相。
却说京城一座不起眼的民宅内,燕九坐在床榻前,脸色苍白,正在用唯一的一只胳膊吃白米粥。
一名黑衣人从外面闪进来,恭首抱拳道,“左使,门主召见你和沈少侠。”
听到动静进来的沈末,看了看他师父,不禁有些忐忑。
燕九给了他一个安抚的眼神,对黑衣人道,“请信使带路。”
西山一处悬崖上,一名白衣男子手背在身后,迎风而立、衣袍猎猎,目光看着远方。听见声响也未回头,清远的声音响起,“这次行动你们失败了。”语气没有丝毫起伏,但是了解他的人都知道他心情并不是很愉快。
沈末对这个门主并不是很了解,只知道他对前任门主李无归,也就是他的外祖感情很深。
李无归,曾是天下赫赫有名的第一剑客,创建了巨子门,江湖上无不是他的传说。如果现在还活着的话,应该五十出头。据说是因为得罪了朝廷,被天子派暗卫刺杀,所以现任门主慕容白一直隐忍蛰伏多年,就是想要杀掉皇帝。当然,皇帝不是这么容易杀的。
李无归年轻时风流好侠,年少时游历天下,到京城结识了当时的花魁,一夜风流后,没想到留下了笔风流债,便是李云娘。
花魁一人将李云娘养大,她也没想再找到李无归,就算想找,天下之大,也不知哪里去找。
李云娘继承了花魁的美貌,待到十六,也出落成京中有名的美人儿,花魁自是不想她走上自己的路,派人与李无归去信,但直到死后李无归才知道自己竟有个女儿。彼时,李云娘已经加入了宁远侯府,还生下了两个孩子。
在沈末幼时,燕九便一直教他练武,待到十四,沈末便跟着他浪荡江湖了,当然也是加入了巨子门门下。同时,也意味着他也承担起了为李无归复仇的责任。虽然,在他看来,这无异于以卵击石,但是他还年少血气方刚、头脑简单,认为自己一人死不足惜,成全大义也无妨。
但是上次的刺杀行动,他失手刺中了沈初,心中一直惴惴不安、自责不已,即使后来传来他哥康复的消息,也不敢回去看他。
他张口想说什么,被燕九眼神示意压下了。
燕九恭首冷声道,“是属下行动不利,望门主责罚。”
慕容白回过身来,赫然露出一张惊世美貌。虽然四十好几的年纪,但脸上完全看不出岁月的痕迹,只是眼神里充满了沧桑。如果沈初在的话,便能认出,此人正是他在坐船到扬州途中认识的李去来。
“这次行动失败不能怪你们,如果皇帝这么好杀,大概早已经死个千八百回了,而且你也已经失去了一只胳膊。”
门主的语气虽然很温和,沈末却不敢掉以轻心。整个巨子门中武功最高、最深不可测的便是门主慕容白,他曾亲眼瞧见他一道剑气处死了门中叛徒,脸上还带着仿若春风般的微笑,自此便在沈末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阴影。
燕九:“不知门主此番前来,可是另有计划?”
慕容白瞧了燕九和沈末一眼,“本尊要在京城呆一段时日,你与沈末回到门中主持大局,顺便养伤。”
燕九恭身回道,“是。”
······
等到休沐,沈初接到小厮传来的消息后,便和李狄去了明月楼见北胡大王子图格。
图格要了一个上好的雅间,桌上摆了一只烤全羊、一只烤乳猪,还有许多烤牛肉,酒也是一坛一坛地摆在那。
沈初他们到时,图格正在大口吃肉、大碗喝酒,毛团在他脑海里道,“要是崽崽看到这许多肉,肯定会很高兴,”
沈初无奈道,“这小家伙不缺吃不缺穿的,咋还这么馋?!”
毛团一副神哉哉的样子道,“那你就不知道了,吃货对于美食的追求是无止境的。”
“而且通过本啾的观察,崽崽的吃货本能很可能是遗传自你。”
沈初:······
图格身材魁梧高壮,满脸的络腮胡,眼神锐利,看着颇有一股子凶悍,有点像西伯利亚的熊,或者是西伯利亚高空飞翔的鹰,见了他俩也未起身,大笑道,“本王就知道肯定会有客人来,才点了这许多烤肉美酒,没想到竟是秦王殿下和沈大人。”
“秦王殿下的英名令我北胡儿郎闻风丧胆,沈大人也是才华横溢,今日能请二人共饮,真乃我图格的荣幸。”虽然并看不太出。
在来之前,沈初就和大李寺卿韩季报备过,觉得刺客一事,北胡人也逃脱不了嫌疑,有必要查查这个北胡大王子。韩寺卿便顺便将这任务交给了他,还再三叮嘱不要引起图格的怀疑,以免影响两国邦交,到时候因为他们办案引起更大的麻烦就吃不了兜着走了。
当然,现在实际上没有什么证据证明是北胡人是干的,他们也不过是排除嫌疑罢了,韩寺卿也没太放在心上,可能更多就是打发打发沈初罢了。
不过沈初不介意,有了大理寺的名头,便也不容易让人猜到他的真实目的。
沈初与李狄坐下,拱手道:“那边相请不如从命了。”
图格与二人和自己面前各倒了一碗酒,端起酒道,“祝我北胡与云梦人民友谊长存!”
沈初心道,还友谊长存,你北胡人不要常常来侵扰我云梦边关就是好事了,那时候就能友谊长存了,想着端起酒就要饮尽。
李狄连忙出手按住,迟疑道,“你的身子——”
图格见状面露一丝嘲讽,“怎么,二位这是瞧不起我图格了?”
沈初抵住了李狄,轻轻摇了摇头,他有毛团加持的BUFF,怀孩子跟没怀没两样,喝酒不会对肚子里的宝宝有什么伤害。
他仰起脖子一饮而尽,李狄面露担忧,也只能跟着一饮而尽。
图格又与三人面前到了一碗酒,敬道,“我们三人能再次共饮也是缘分,干!”
有了第一碗,第二碗都很干脆了。
喝完后图格又倒了第三碗,“为我可汗与云梦天子万寿无疆干杯!”
沈初算是看明白了,这人就是随便找的由头喝酒。
好在三碗饮尽,图格豪爽道,“爽快!”便招呼二人吃肉了。
在图格敬酒时,沈初便向毛团用财富值兑换了瞬时解酒散,并在第一碗就服下了,因而喝再多酒也不会有啥问题。而李狄和图格是酒量真好,三碗下去也无甚反应。
图格:“二位好酒量!”
“不知二位今日来寻本王何事?”
沈初看出这图格性格还是蛮直接豪爽的,便直接开门见山道,“不知大王子为何还没有回到北胡?到现在也只有你们和准备和亲的西山国王子没有回去了。”
图格瞧了他一眼,古怪笑道,“我图格就是个粗人,从前只知道在草原上骑马放鹰,不知道人间还有这许多繁华,这汴京城美人、美酒、美味不知凡几,一时倒让我有些流连忘返了。”
“怎么,你们还不欢迎我在这做客了?”
沈初才觉得他直爽,现在只想收回这句话,但口舌上是不愿落于下风的,“自然不会,只是在下还以为大王子也想留在我们云梦娶个公主做驸马呢。”
图格眼神一转,笑道,“本王倒是很愿意,只可惜听说长乐公主已经许人了。”
“不过长乐长公主要是愿意悔婚嫁给本王,本王倒是不介意的。嗯,其实安阳公主和平凉公主也可以。”
沈初都要被气笑了,敢情这人还真不挑呢。
李狄更是脸色难看,这些都是他妹妹,虽然他和太子关系并不好,和其他皇子也只是过得去,几个妹妹平常虽然和他也不怎么亲近,但也没怎么忽视过他,还是把他当哥哥的。他身为哥哥,又怎会愿意自己妹妹被这胡人不尊重。不由冷声道,“我云梦公主身份尊贵,天子更是视若珍宝,岂是你可随便肖想的。”
若说正适合亲,至少礼仪上过得去,即使天子舍不得自己女儿嫁那么远受苦,但也得正式答复。像这种轻言调戏的,只能视作登徒浪子行为。
图格倒是拿得起放得下,自己又干了碗酒道,“若是出言得罪了秦王殿下,还望见谅。”
李狄也干了碗,他也不能显得太没气度。
图格忍不住感叹了声,“秦王殿下和太子殿下真是不同性格,像我们北胡人,就爱和秦王殿下打交道,爽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