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当炮灰被万人迷穿了! 完结+番外 (叶叶之秋)
这是他的谈衣,他们会一直一直在一起。
裴羿的梦做得很长,好像把他与谈衣的一生都过尽了,醒来的瞬间,他甚至有点分不清梦境与现实。
他迷迷糊糊地摸了摸身侧的位置,发现是一片冰凉,顿时清醒过来。
谈衣不见了。裴羿心头猛跳,发现旁边的床头柜上放着一张纸条,“我去楼下吃早饭。”
他松了口气,看看手机,已经9点了。
租房的时候他看过周边,小区门口就有几家早餐店,谈衣应该会在那里。
可是等到他走到那里,他却只看到一群人围聚在一块马路上,旁边停着一辆救护车。
裴羿本来不在意,可是当人群分开的时候,他却看到有一个人躺在担架上,精致的面庞上沾满粘稠的血,紧闭着眼,好像已经失去生机。
裴羿的心一咯噔,眼睛霎时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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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衣回到系统空间,略过一切滴滴滴的结算语音,稍微瞄了一眼结算界面,看到总积分是五位数,然后就把下个世界剧情拉出来看。
下次穿越的是武侠世界,穿越人物是个为复仇卧底魔教十年,却被一名青楼女子毒杀的可怜小白菜。
系统抓抓谈衣的衣角,“主人你不仔细看看自己的成果吗?”
谈衣道,“反正都攻略完了,没什么好看的。等到了足够我复活的时候再告诉我。我是文艺工作者,不喜欢看数字。”
系统:……
谈衣一目十行地看完,就点击了穿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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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衣醒来的时候,感觉到怀里有一团绵软的身躯。
他在一间卧房之内,一身身着红衣的女子半趴在他怀里,身体柔弱无骨,面庞精致美艳,宛如一只勾人魂魄的妖孽。
妖孽一手勾着他的发丝,正慢慢地放在指尖缠绕。
谈衣皱着眉头,看了看房间的陈设,结合门外传进来的靡靡之音,他判断——他约莫是在青楼里,怀里的这位,大概还是头牌。
穿越时空需要耗费大量能量,此时系统还在沉睡中。
虽然谈衣很喜欢女孩子,可他的性别与性向都是男。因此,这场艳福,他是无福消受了。
谈衣想推开身上的人,可是花魁姑娘不乐意,看似软绵绵没有力气,其实却是借着姿势又歪进了他怀里。
谈衣左推右推都推她不开,正想使用杀手锏,手肘却无意间蹭到了此人的胸部。
然后,谈衣顿住了——因为那里,是硬的。
对女人没什么经验的谈衣沉默了,开始认真地思考女孩子的胸部在正常情况下会不会有这样的硬度。
这样的硬度,这样的手感,比起胸部,反而更像是——胸肌。
谈衣忍不住多瞧了这位花魁姐姐几眼,花魁立马状似羞涩地撇过脸,留给他一个完美的侧脸,嘴里娇嗔道,“讨厌。”
谈衣全身抖了抖。心里感叹,花魁不愧是花魁,一句简简单单的“讨厌”,竟然被她说出了一波三折之感,一般男人听到,估计身子都要酥了半边。
可惜他不是一般男人。
谈衣握住花魁想要戳到他胸口的手指,他看不到“她”的脖子,无法判断那里是否有喉结,于是视线下滑,想去探究下那个最关键的部位。
可是花魁的衣服很宽松,谈衣一下子也看不出那里有没有东西,正犹豫着要不要直接上手,反正他是嫖客。
这时,房门被人一脚踹开了。
花魁姐姐突然受惊,一下子窜到谈衣身后,瑟瑟发抖地抓着谈衣一片衣角,不敢探出头来。
随着房门的打开,一阵冷风也随之灌入,直接把满室的旖旎都冲散了。
一位身材高挑的青年站在门口,他身穿黑衣,面容英俊,眉眼间却凝聚着刀刃般的锐利,好像随时都要把人刺穿两个洞。
他瞧了谈衣一眼,就移开目光,说道,“该走了。”
虽然青年只看了他一眼,可是谈衣还是从他的目光中看出了丝丝毫不掩饰的嫌弃。
第101章 性转总裁文37
这是陈瑾最不可思议的一天。
在他回国的那天, 有一个少年撞到他。他横冲直撞, 慌里慌张,把他的第二根肋骨撞得生疼。
从此, 这个少年就走进了他的心里,成为他最瑰丽美好的记忆, 成为他最锥心刺骨的伤口。
陈瑾永远都无法忘记这一幕,少年从黑色棒球帽下露出一双晶亮的眼眸, 他纯黑的瞳孔宛如宣纸上铺开的水墨, 一层一层美得醉人;他根根纤长的睫毛仿佛燕尾的黑羽,一颤一颤地撩得他的心不受控制。
但最让他无法忽视的,还是谈衣眼里那片闪动在天真之中的狡黠。
谈衣的身上有一种独特地气质,既神秘又单纯, 既复杂又天真。初次见面时, 他就觉得这个少年好像简单得一眼就能被看穿,却又小心翼翼地隐藏着很多不为人知的秘密。
其实从小到大, 陈瑾自己都是一个比较沉闷的人。他没有特别喜欢的东西,也没有特别不喜欢的东西,对所有事物,他都一直淡淡的。
他所走的路是家里早早就规划好的, 他没有意见,不会排斥,虽然也谈不上多么喜欢。
他一直以为, 或许他的人生也会这么一直平淡下去。
——直到他遇到了谈衣。
他就好像一汩鲜活的泉水, 横冲直撞来势汹汹地冲进他心里, 他还来不及反抗,就已经被他占据了整个心神。
在谈衣面前,他的所有感情都无所遁影。在机场的小角落里,谈衣笑眯眯地问他为什么看他,当时他紧张得手心都是汗,胸口的心跳快得失去控制,他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么紧张。
在他手足无措的时候,谈衣却很快转移了注意力,确定“安全”了,就把他推开,径直离开,除了扔给他一副墨镜,再没有丁点留恋的痕迹。
或许,他对谈衣是一见钟情。从第一次见面起,他的灵魂就已经先他一步,认出了这个他最无力抵抗的人,从此弥足深陷。
第二次见面的时候,他记得谈衣和他说,“我们好有缘分啊,小哥哥。”
他原本也是这么以为的。他们的每一次相遇都巧合得好像被上天安排好了一样,他们顺理成章地互相吸引,他看到谈衣眼里真真切切的快乐,就像他一样。
但他却忽视了每次见面时谈衣眼中转瞬即逝的尖锐。后来,他才知道,原来那些都是对他的恨。他知道谈衣有很多秘密,却从来没想过,原来他恨他。
他恨萧律在意的人是他,尽管他对此一无所知。
在那之前,陈瑾一直幻想着两人在一起的美梦。
谈衣像一个小孩子,其实就他们的年龄差来说,谈衣的确就是一个小孩子。
在他成年之时,谈衣才在小学的课堂咿咿呀呀学着拼音;在他第一次正式工作之时,谈衣才刚刚放下高考的重担,步入全新的领域,成为一名大学学生……
这也没什么不好。他比他提早九年来到这个世界,提早经历这整整九年的光阴,他可以用他多出的九年经历替他避开那些将来可能的伤害与挫折。
他唯一遗憾的只有他没有早点认识谈衣。这样,他就可以更早地呵护他,保护他,爱护他。
谈衣说,他没有家,他是在孤儿院里长大的。
尽管他的语气淡淡的,好像不太在意一样。可是有一次,当他送谈衣回学校的时候,他知道,他是在意的。
他们走过一条居民街,有一个妈妈牵着自己的孩子从身边经过,孩子手上拿着一根麦芽糖。谈衣的目光久久地停留在他们身上,他看到他眼里有不明显的羡慕与丝丝隐忍的失落。
那时,陈瑾觉得自己的喉咙就像被什么东西哽住了一样,心脏也像被一根根小小的刺扎着。
“我没有家啊,我是孤儿院里长大的,不过大概是因为长得好看,有人资助我。”陈瑾想起谈衣说这话时的笑容,就更加心痛得无以复加。
也就是从那时候起,他决定要带谈衣回家。
谈衣没有家,可是他可以给谈衣一个家。一个完整的,温馨的家。他的爸爸妈妈也是他的爸爸妈妈,他所有的回忆都可以与他分享,未来,他也想牵着他的手一起走下去。
接受一直以来循规蹈矩的儿子要带一个男孩子回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可陈瑾还是在一直尝试,时不时提起谈衣的一些事情,慢慢让他们改观。
他做的事情终于有了一些成效,然而,他还来不及把这些消息告诉谈衣,他却得知了让他无力承受的“真相”。
在那天的夕阳下,他骑着单车,谈衣坐在车后座上,他真的想永远都这么带着他。
可是谁能知道,没过多久,萧律就出现了。他竟然说,谈衣真正喜欢的人是他,他们才是真正的恋人,而谈衣——没有否认。
刹那之间,曾经构想好的未来碎落一地,他清楚地听见自己的心轰然破裂的声响。
他不知道当时他是怎么回家的,只记得自己走过的每一步都像踩在锋利的刀刃上,一寸一寸都是刺骨连心的痛楚。
更讽刺的是,在他回家之后,妈妈忽然打来电话,说让他把谈衣带回去,他们想看看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