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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总在被甩后 (甘笔)


  就像安锐说的那样,找外援。
  明明有更好的表现力,偏偏只能选次一些的,这对皮仪夏来说,其实很不甘心。既然堂哥开了口,他当然不会端着。
  “好。”他说。
  “不过,我现在这衣服不太合适吧?”皮仪夏又说。
  他现在身上穿一身普通的悠闲装,如果平时训练没什么,但用来斗乐,尤其还是《轩辕》这首曲子,难免显得不太庄重。
  穿透乐队可都为此准备了新的服装呢。
  “没事,皮哥已经把你那套准备好了,就等你去呢。”谈茜说。
  她没说的是,那套衣服其实是为林文准备的,因为皮仪春一直盼着林文能够回去,他们一起训练一起演出。
  没想到最后这个队友给了他致命一刀。
  要不是有皮仪夏在,整个穿透乐队就完了。
  林文和皮仪夏的身量差不多,服装本身又不是紧身的,不存在明显不合身的情况。


第23章 第一个世界(二十三)
  虽然只是公园斗乐,但赤龙那边有备而来,来时都穿着服装,甚至还化了妆,做了造型。
  穿透这边也一样,除了皮仪夏。
  他本来就是凑热闹当啦啦队打气的,没想到自己还能上场。
  服装穿好了,妆容却没上。他倒不在意,直接把柔顺的头发用手指插着往上梳了几下,让它看起来有种活泼热情的动感,这才走了过去。
  谈茜往他脖子上挂了把吉它。
  架子鼓只有一个,谈茜要用,其他队员也各有各的位置。皮仪夏对这些西方乐器的熟练度仅限于开始学习现代音乐之时,上手没有大问题,精通真谈不上。
  在皮仪春等人看来,他这把吉它除了偶尔和下音,装样子的成份更大些。
  毕竟事先编排时有几个动作是需要吉它配合的,而皮仪夏上场成为主唱,皮仪春就单纯是主音吉它手了。
  赤龙这边的人一直用看笑话的目光看着他们,眼见皮仪夏上去,有人打了个口哨,不屑之情溢于言表。。
  “老皮,没想到你也请了外援,这么一来,我们两边就扯平了哈,谁也不欠谁的。”林立大喊了一声,明显是得了便宜还卖乖。
  皮仪春理都没理他。
  “老皮,你们要用什么歌啊?也说来听听呗。我们这《春光四射》,可是第一次演奏,说起来新奇感是有了。你们呢?”
  皮仪春看了喋喋不休的林立一眼,眉头微皱,脸色有些不好看:“《轩辕》。”
  林立先是一顿,接着哈哈大笑起来。
  他还以为穿透这边会用《春光四射》。毕竟把李文拉过来之后,这些人一起分析了一下,得到的结论就是一旦比乐,穿透有九成可能选它。
  但李文当初为了平衡团队成员,稳固自己的鼓手地位,刻意收缩了架子鼓在其中占的比重,这虽然让曲子难度降低些许,观赏性和感染力却也大大下降。
  林立他们这段时间紧赶慢赶,就是为了恢复鼓手在这个曲子中的地位,让它更上一个台阶。
  这样一旦进行比乐,赤龙抢先出场,不管穿越队员们再怎么超常发挥,都只算拾人牙慧。
  什么?侵权?
  开玩笑!曲子的原作者都在他们乐队里呢,这算什么侵权?
  再说清吧那边的活动马上就开始,穿透就算想利用侵权跟他们扯皮,等尘埃落定,清吧的单也早就结了。
  说来说去,这是很早之前赤龙针对穿透就设下的一个局。
  甚至还在清吧邀约之前。
  清吧只是给了赤龙一个发难的合适理由。
  赤龙乐队里不是没人担忧过穿透会不会用《轩辕》,毕竟那是穿透最出名的曲子了,甚至连他们赤龙都找不到能与之匹敌的。
  “不可能,”当时回答的是李文,“知道为什么那曲子这几年都再没出现过吗?因为谈茜离开后,皮仪春一个主唱根本hold不住这首歌,其他人的演奏也有些配合不好,这个缺点一直没有克服过。”
  听在林立耳中,《轩辕》无法再现是皮仪春的问题,就信了。他却不知道,身为鼓手的李文同样是症结所在。
  某些方面,李文的水准比不上谈茜。
  《轩辕》中为了表现战况激烈,有一小段单独由鼓音支撑,再由乐队里的吉它手进行衔接。这段鼓音纯是飙速度的滚奏,并不是什么复杂的复合节奏,完全体现了对鼓手的技巧考验。
  谈茜的速度明显优于一般小乐队里的鼓手,她能从头打到尾,李文却不行。
  当初李文对皮仪春他们私下说过,真正大牛的鼓手其实靠的并非速度,而是脑子的节奏。毕竟肉体有其上限,速度真正练到极致,彼此间相差并不大。这时候真正拉开差距的,就是对音乐的感悟力。
  这话当然没错。但他于当时说出来,其实只是为了告诉队友们,谈茜就算手速比快,也不见得比他厉害。
  大家当兄弟相处这么多年,感情还是有的,谁也不会刻意去揭别人的短。不过彼此水平心里都有数,平心而论,谁都隐约感觉得到,李文不如谈茜。
  林立身为外人,当然不明白穿透乐队里面的是是非非。李文为了自己的脸面着想,也不会在他面前自曝其短,以至于林立竟然不明白《轩辕》这首歌真正的短板在于李文。
  现在谈茜站在架子鼓后面,皮仪春刚说出《轩辕》两个字,李文的脸色就有些变了。
  不过再想到《春光四射》是他们修改了那么长时间才出的成果,总比皮仪春他们三两天急匆匆赶制的强,李文的心总算定了一些。
  “老皮,《轩辕》可不是什么新歌啊,你这都没什么新奇感。”林立也不觉得穿透乐队会演奏得多好,却习惯性地要膈应一下对方。
  皮仪春看他一眼,淡淡地说:“《春光四射》也不是新歌,还不是被你们赤龙拿过去改了改就用了?”
  他这话一说,有围观的好事者恍然大悟:“对哦,我说觉得耳熟嘛。《春光四射》本来就是穿透乐队的。”
  “这个就是穿透乐队?冷不丁白天看到,我都认不出来了。”另一个人说。
  “我想起来了,穿透的成名作就是《轩辕》,可惜好长时间没听到了,没想到这次竟然有耳福又能再听听!”第三个人插嘴说。
  “讲真,我觉得《春光四射》赤龙乐队的更好些。”有人把改编前后的曲子比较了一下,中肯地说。
  “《轩辕》我只听别人叨叨过好听,可惜没亲耳听过,现在总算有机会听现场了。”
  “我们有改动。而且这曲子本来就是李文的,现在李文是我们队员,不算侵权吧?”林立分毫不让。
  “随便你,”皮仪春说。经过先前的震惊,他的情绪已经平复了很多,“我们的《轩辕》同样是改动过的。”
  林立嗤笑一声:“啊,那我就洗耳恭听了。”说着还做了一个挖耳朵的动作。
  皮仪春不再理他,对自家队员做了个手势。
  全场瞩目之下,皮仪夏……打了个呵欠,开始揉眼睛。
  “……”
  “……”
  “……”
  皮仪夏放下手,睁眼四面看看,一脸无辜。
  这不怪他,昨天晚上写曲子,一不小心就忘了时间,要不是后来安锐发现他房里灯还亮着,过来强逼他上了床,他还不知道要写到几点去。
  他也不知道今天自己不是观众,是演出的一份子啊。
  安锐看着要迸发出来的□□味就这么被自己看中的人轻描淡写化去,唇角的笑意怎么也遮掩不住。
  还真是……让他越看越喜欢。
  当初注意到皮仪夏,是因为年轻人出色的外表,但并没给他留下太深的印象。直到这人以世所未有的精力和热情全身心投入到音乐里,才让同样热爱音乐的他为之震动。
  更让他另眼相看的则是皮仪夏的天赋以及对古曲音乐的造诣,而真正动心……则是在国外“同居”那些天。
  这个年轻人心思难得的纯良澄澈,脑子里除了音乐再无其他,没有蝇蝇苟苟地把音乐当成获取名利的敲门砖,也不把其视为消遣的手段。
  日常生活,一举一动,无论思想还是言行,都和他那么合拍,以至于让他渐渐萌生了连他自己都意想不到的念头。
  不过意识到喜欢上皮仪夏,还是在年轻人回华国之后。面对空荡荡的房间,他才知道自己对这人一直以来抱有的到底是什么感情。
  他喜欢对方,皮仪夏看样子对他也不反感,两人都是单身,又有共同的追求。越想,安锐越觉得两人相配。
  唯一需要考虑的,就是华国人在同性感情这方面始终有些保守,虽然《婚姻法》里早就增加了关于同性结婚的条款,却仍有些刻板的老古董们吹胡子瞪眼睛地反对。
  据皮仪春说,皮仪夏父母过世得早,是皮祯夫妻把他养大的。
  安锐悄悄观察过这夫妻俩……唔,好像也算是刻板一派。
  偏偏皮仪夏看着和他二叔二婶感情好得很,从没违逆过他们的话。
  不知道爱乐乐团来华国演出这事,能不能在皮祯夫妻那里刷一刷好感度?
  安锐眼睛看着台上的穿透乐队,心却早飘到了和某人相关的其他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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