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当个锦鲤O 完结+番外 (叫我胖大海)
- 类型:穿越重生
- 作者:叫我胖大海
- 入库:04.10
“你就不考虑一下我的感受吗?”宋彬彬咬牙。
郑二垂首:“你还年轻。”而且,你可以喜欢女孩,不像他,一颗心都落在了一人身上,难以自拔。
宋彬彬气得好几天没理他,他已经成年了,为什么郑二还把他当做小孩子?他单方面和郑二冷战,直到小锦鲤死了,他看到他哥像疯了一样捧着小锦鲤的尸体。
那是他第一次见到他哥如此崩溃,如此疯狂。
好几次,他看到郑启巍就坐在为小锦锦买的专属鱼缸前,一发呆就是一整天。深夜,那抹孤独的身影像是一把刀,狠狠刺伤他的视线,划开了许多他想粉饰的真相。
他第一次体会到什么叫做世事无常。
“郑二,有什么办法能劝劝我哥?”宋彬彬红着眼眶,“他已经好几天没合眼了,再这样下去,他的身体会吃不消的。”
郑二沉沉叹了口气:“老大的性格你不是不知道,他认定的东西,谁也无法改变。那条锦鲤是他的命,它死了,老大的心也死了。”
“可它只是一条锦鲤啊,我哥那么有钱,他想要什么没有?”
“对于某些人来说,一旦认定了,管他是人是鱼,都变不了了。”
郑二的眼神无比深邃,像是星空,缥缈明亮。里面蕴藏着许多宋彬彬看不懂的东西,他就像一只渺小的航船,在星河中寻觅,却终寻不得他想要的东西。
半晌,宋彬彬回过神,问他:“假如有一天,我和小锦锦一样……”
郑二脸色一变:“住口!”
宋彬彬怔然。
“不准你这么说,”郑二冷着脸,“没事不要咒自己。”
“……”宋彬彬心想,自己肯定是疯了。
不然为什么郑二一句没什么其他意思的话,他都能听得心花怒放。
“你那么聪明,肯定有办法帮我哥吧……他一直这么消沉,我看着真心难过。”宋彬彬情绪低落道,他长这么大,见惯了郑启巍强大威风、严肃沉着的一面,却从未见过他脆弱如斯的模样。
他害怕。
害怕小锦锦的死,会摧毁了那个一向强大的男人。
郑二沉默地看着他,在宋彬彬期待的目光中摇了摇头:“这种事,旁人的劝慰没什么用,只能靠老大自己走出来。多给他点时间吧,一蹶不振可不是他的风格。”
宋彬彬将信将疑地挠了挠头,很快,他嗯了一声:“我相信你。”
我怎么忘了,郑二哥哥是不会错的。
他的话,我都该相信。
宋彬彬以为郑启巍消沉许久,未曾想短短数日,他哥又变回来了。
这让他惊喜之余,又对原因颇感好奇。
在他自以为隐蔽的探查之下,终于发现了萧锦离这座宝藏。原来他哥和他一样,都喜欢男人!
宋彬彬惊诧之余又有点窃喜,如果老郑也喜欢男人,那对他喜欢郑二的事情应该更好接受才对。那岂不是说,他跟郑二之间的障碍又减少了许多!
喜大普奔!
“这个送你。”郑二打开礼盒,内里是一枚精致的手表。
宋彬彬接过礼盒端详,这块手表和郑启巍送给嫂子的那块都属于限量版手表,表盘和零件用的都是最好的材料,没有三百万下不来。
他皱了皱眉:“为什么突然给我送这个?”怪贵的。
郑二淡淡道:“我看你喜欢,就买了一块。不过和老大跟嫂子的情侣表不是同一款,免得你被老大误会对嫂子抱有非分之想。”
“你想得真周到。”宋彬彬嘴角抽抽,嫂子是很好,但他对他一丁点非分之想都没有,天地可鉴!日月可鉴!
他把手表戴上,翻转手腕仔细打量。
嘴上说道:“我很喜欢,谢谢二哥。”心里却思绪万千。
郑二送过他很多东西,起初是手工玩具和玩具赛车,后面是各种他喜欢的模型机器人。再后来,在他成年那天,送了他一双限量球鞋。
虽然不比郑启巍和宋长风的礼物的值钱,却是他最喜欢的礼物。
仔细想想,他似乎还没怎么送过郑二东西。
明明算起来,郑二才是工薪阶级,反倒成了对方倒贴他这个富二代。
宋彬彬被自己的想法逗笑了,他倒是想倒贴,郑二未必肯要,唉。
“你有什么想要的东西吗,我送你。”宋彬彬问。
郑二摇头,说他没什么需要的。
宋彬彬假装听不见,托人给他买了一块和这块同款的手表送给郑二。
郑二没有拒绝,也没见他戴过。
宋彬彬失落了好久。
却不知他送的手表,一直躺在郑二最宝贝的保险箱里。
纸包不住火。
宋长风对宋彬彬的虚情假意,最后还是暴露出来了。宋彬彬虽然早有猜测,可当真相被揭开的时候,他还是感觉到了难以抑制的痛苦。
他们是血脉相连的亲人。
却过得连仇人都不如。仇人尚且可以把厌恶写在脸上,坦然相对。宋长风却偏要藏着掖着,时时刻刻对他挂着一副虚假的嘴脸,不累吗?
“别哭了。”郑二不知道该怎么安慰这个男孩,心里把宋长风骂了个遍。
他宠了这么多年的少年,却被旁人伤得这么深。
他实在无法容忍。
“二哥。”宋彬彬哭着喊他,“为什么人们不能正视自己的情感,为什么一定要虚情假意?他讨厌我可以和我直说,何必装成慈父,骗我这么多年?”
郑二嘴里有难言的苦涩,昏黄的路灯下,他几近悲哀地看着眼前泣不成声的男孩:“谁不想敞开心扉,遮遮掩掩的人,大多有自己的苦衷。”
“什么苦衷?”
“说不得、爱不得、恨不得……你还小,等你长大了就明白了。”
宋彬彬又哭又怒:“我不小了!”
郑二为了安慰他,附和道:“是是是,不小了。”
却惹得宋彬彬更加不满。
他擦掉眼角的泪水,一言不发地拉着郑二去了宾馆,开房。
郑二由着他去,以为他要像以前那样撒泼,自己哄哄就完事了。
不料,他闷不做声地跑进了浴室,再出来却□□。
“你干什么!”郑二忙背过身去。
宋彬彬身上还挂着水珠,他从身后抱住郑二,带着哭音:“我不想再忍下去了,二哥,我喜欢你,从我第一次梦遗那天,我就知道我喜欢你。我爸欺骗我、怨恨我、不把我当儿子看,连你也要拒绝我、甩开我吗?”
郑二僵住了。
宋彬彬知道自己很卑鄙,他其实对跟宋长风的父子情谊没有太多的留恋,毕竟他逐渐长大,多多少少能感觉到宋长风的虚情假意。
可他却利用自己的悲惨博取郑二的同情。
如此卑劣的手段,宋彬彬向来不齿。
可如果能留住郑二,多无耻他都可以一试。
“把衣服穿起来,”郑二哑着嗓,“别这样作践自己,不值得。”
“什么不值得,我心里清楚得很,你就是不想要我!”宋彬彬又哭了,“你不爱我,你只把我当弟弟看待,我在你眼里就只是个小少爷……唔!”
郑二忍无可忍,转身狠狠攫住了他的唇瓣,堵住他喋喋不休的念叨。
谁说我不爱你,我只是太爱你了,生怕因此毁了你。
“惹了我就别想跑了。”郑二的语气多了几分隐忍,“现在反悔还有机会。”
回应他的是更加炙热的亲吻。
第114章 穿成锦鲤的第一百一十四天
郑二到底没把持住, 放纵了自己,把宋彬彬从里到外吃了个遍。
大战结束,他抱着昏沉的宋彬彬去浴室清洗。
看着宋彬彬微张着嘴任他施为, 郑二脸上流露出满足的微笑。他爱死了宋彬彬一边哭一边抱着他颤抖的模样, 简直比星河破碎还要耀眼夺目, 令他迷恋。
温暖的水流滑过少年的皮肤,宋彬彬半睡半醒地呢喃着:“不要了,你要弄死我了……”
“还疼吗,难道我伺候得不舒服?”郑二缓慢按摩着宋彬彬酸软的腰部。
怀中人嗯嗯地回应, 像只撒娇的小猫。
郑二极尽温柔地为宋彬彬清洗干净, 抱着他回到床上。他注视着对方沉静的睡颜,心中的满足几乎要满溢出来。
他从未想过会有这么一天,直到现在还感觉头重脚轻的。可拥有宋彬彬的感觉那样真实, 怀抱着心爱的人, 他的脑海里反复回响着那句话。
“我喜欢你。”
那是他听过最好听的声音。
和宋彬彬确定关系之后,郑二完全展露出了他善于学习的天赋。
每一次做不可描述的事情, 都能解锁出新的姿势。
宋彬彬觉得,这家伙完全是把不可描述的事情当做科学研究去探索,并全情投入、乐在其中。
嗯, 虽然过程无比刺激, 事后回味无穷。而且郑二很照顾他的感受,每次都让他爽上天。
唯一让他不满意的是, 郑二严格要求了次数——每周只能做三次。
才三次啊, 两天一次, 一周还带一天休息日。
对血气方刚的年轻人来说,和喜欢的人ML,一天一次都不嫌多。郑二正值壮年,居然忍得住,他都佩服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