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树后我和反派恋爱了[穿书] 完结+番外 (词赋)
小精灵上线,语调欢快:“救援陆沉任务完成,经验+50,距离升级还有10经验,加油吖!”
林蕴看着自己绿油油的头顶,还差一点点,经验条就全部蓄满。
没有任务,不能走路,现在的他想打野怪升级也办不到,只能百无聊赖瞎走神。
做为一棵树,林蕴是不需要睡眠的,他被自己想象中的逆袭打脸升级人生振奋到,又被现实打回魂,满脑子六个黑点的把附近草丛数了遍又一遍。
第三次数到100+时,蓦然察觉被“死亡”凝视。
林蕴毛骨悚然后背发凉(他没有背!)
这荒郊野外的,凶兽大多食肉动物,总不会馋我这颗脆弱小树苗吧?
视线三百六十度探查,发现附近连只兔子都没有!
说到兔子,林蕴想起穿越前每天的大鱼大肉山珍海味。
他已经不吃不喝好几天了,超级想念食物味道!
提到食物,林蕴看向上头陆沉方向,小家伙昨天到现在吃的都是水果,正是长身体年纪,营养不良怎么办?
小孩子家家的,没爹没娘,做为根正苗直好青年,这事必须管!
反正他也不知道我是人!以后黑化也好残忍也好,总不能满世界认一颗树吧!
林蕴这边给自己找到后路,黄昏时候使用移动能力捉了野鸡,顺便得了+1经验,又去部落顺来石头做的锅碗,使老大劲钻木取火,差点把自己给点着情况下才心酸烧熟一只卖相惨不忍睹烤鸡,而且还没盐。
流着口水把感官奇差流油烤鸡放在陆沉身边,对着小家伙睡颜父爱泛滥片刻,回到地面思考着未来规划。
准确来说对陆沉的规划。
看到这么弱小又可爱的小家伙,他生不出对反派boss害怕心情,反而满脑子正太养成!
老天给他升级流剧本,活生生被林蕴玩成老父亲心酸养成,还不自知。
在林蕴回归地面cos一动不动桃树,陷入小宝贝养成剧情的十分钟,陆沉睁开双眼。
他的眼睛没有睡意,清澈而明亮,眉眼弯弯,像蔚蓝深海倒映的一轮弯月。
陆沉吃掉半只野鸡,最后实在吃不下了,手掌放在圆滚滚肚子上俯视树底小桃树。
半晌,他解开身上活结,把绳子一端绑在树枝,然后顺着绳子滑下来。
林蕴被这波顺溜操作震惊了,平时肯定没少爬树吧?果然没人疼的孩子早当家!
林蕴这边父爱泛滥,那边陆沉飞快找到隐蔽地方解决人有三急,正当林蕴担心小家伙走远危险时,陆沉披着绚丽晚霞回归。
小家伙长相无害,白净皮肤被晚霞染上温柔色彩,和当初看小说时脑补的侵略性酷帅反派一点联系不上。
林蕴盯着小家伙,越盯越喜欢,千言万语化成一句话在脑子刷频:“我去,怎么这么可爱,想抱想揉脑袋!”
小家伙没有对陌生环境的害怕,大约早就习惯悲惨生活,一个人在荒郊野外,反而看起来格外开心。
林蕴注意到靠在自己身上的陆沉脸上一直漾着微笑。
小说里的陆沉不论小时候还是成年成王,给读者的感觉都是黑暗的,而此刻沐浴晚霞中的孩子就像盛开在阳光下最鲜艳的那朵花。
陆沉在旁边坐了很久,夜幕降临,兽吼此起彼伏,才终于起身爬回先前落脚的大树。
半夜三更,林蕴迎来自己穿越后第一个危机。
树林里出现两抹极淡的光,像是野兽眼眸,接着树叶踩踏声轻响,远方出现一个庞大黑影。
对于以前一米八三身高的林蕴来说,对手不足为惧,但架不住他现在矮,还没站起来的小家伙陆沉高。
对手近了,轮廓逐渐清晰,这是一只野山羊。
林蕴在心里大哭,小时候被自己骑背捏角,揉扁搓圆的种类,现在它想吃我!
别吃我,别吃我。
他在心里祈祷:我就是颗树,麻烦你吃草!
野山羊停在桃树三米远位置,机警侧耳倾听,一只蹄子悬而未落,这是警惕和随时准备跑路的标准动作。
“沙沙…沙沙…”
今晚的风不大,显得沉重沙沙声十分异常。
林蕴不敢分心,紧张注视野山羊,一道黑影随着飞来的绳子跳过来,陆沉重重落在地上,一声冷厉:“滚”字划破夜空。
野山羊是食素动物,受到惊吓拔腿就逃。
林蕴躲过一劫,怔怔望着比自己还高的陆沉,觉得这就是救人水火英雄!
下一刻被陆沉稚嫩小脸打回平常心,什么英雄?就是个胆大包天小屁孩!
林蕴真想把人捞腿上对屁·股一顿揍,:臭小子胆肥是吧?深更半夜危机四伏,没事下什么树!
陆沉撅着嘴,用很一言难尽的目光望着桃树,心里想:小蕴蕴小时候怎么这么脆弱,一个没长大的羊都能要小命!
林蕴很想揉眼睛,自己是不是看错了,刚才陆沉的眼神一点也不像孩子。
在他纳闷时候,陆沉找到树枝费劲的在桃树周围插了一圈。
被围在密实“栅栏”里的林蕴满脸懵:小家伙在干嘛?
陆沉忙完一切,看了看四周,确定桃树今晚安全,留下一个背影爬上树木。
林蕴流下感动的虚拟泪水:“我家宝宝又可爱又善良,看到小树苗即将被吃,挺身相救!什么残忍大反派?造谣,这是造谣,宝宝分明是神仙小天使!”
林蕴完全进入老父亲角色,坚定不移的打算未来好好照顾小家伙。
“儿砸,以后由老父亲林蕴保护你!”
林蕴胡思乱想,通宵做一大堆养成计划,在实现这些之前,首先得有一个安全落脚地。
用小说里的沉没基地?
《原始时代》这部小说,主角的第一个落脚地在水源充足,鳄鱼横行的湖泊。
主角有金手指,野狼山谷中不死,浪迹天涯努力生存时误入鳄鱼湖,不但没丢掉小命,还在落水的时候踩中一只吃的太饱,奄奄一息大鳄鱼。
这是一只帝鳄,大约十三米,布满利齿的巨口无限接近两米,是原始时代大部分凶兽噩梦。
在这样一群帝鳄湖泊,主角竟然好死不死落水摔到领头鳄鱼的背上!
帝鳄吃的太饱,对主角这小身板丝毫没有兴趣,就这么在水面飘着,好巧不巧使主角登陆湖中央最大的岛屿。
小说里把这片面积可观,地势复杂险峻岛屿作为主角基地,随着时间和事件不断积累,慢慢发展成只部落,取名“沉没”
顾名思义,所有敌人止步湖泊,生命沉没。
☆、第4章 陆沉目光跟看情人似的!
林蕴这边激情澎湃把《原始时代》回顾一遍,算算剧情,明天一早太阳升起时刻就是主角正式走向逆袭人生的开始!
大清早,万里无云,碧空如洗,林蕴沐浴阳光注视这个最终会走向金字塔顶端的冷酷男人。
男人毛线!冷酷毛线!他强行挥散滤镜,看着精致可爱的小家伙,哪里冷酷了?哪里!
如果有手有脚,他一定跑过去狠狠捏一捏小家伙脸蛋:小小年纪做什么这么老成?笑,必须笑!这才是小孩子该有的童真!
陆沉平静走向桃树,拔出昨夜亲手做的栅栏,垂眸看了桃树一会,折身走远。
林蕴注视孩童背影,这个背影此刻虽然瘦弱渺小,但终有一天会令整个时代震撼。
大约五六分钟,林蕴调转视线,附近荒野芒芒,无人可见,唯兽迹可寻。
他使用移动能力,悄悄跟上同是天涯沦落人。
在这个陌生时代,他想亲眼见证一段传奇。
前头陆沉小小身影若隐若现,他们一前一后行走在草木树丛,陆沉停在一个溪流旁,弯腰取水洗漱。
清澈水珠在指尖脸颊煜煜生辉,然后从阳光赐予的短暂绚丽下跌碎在水中,漾出几圈波纹。
溪边饮水的小兔小鹿受到惊吓,侧耳静止片刻,匆匆逃走。
这样危险的丛林,陆沉神奇的一只食肉野兽没有遇到,安安全全洗脸擦身,啃几口水果,低头注视自己发黑的不知名兽皮衣服。
从林蕴这个角度,清楚看到小家伙撇嘴略带嫌弃表情。
他乐了,吃不好睡不好,倒对衣服格外关注?没看出来这位从小就有自恋意识了。
不过也不怪陆沉嫌弃,这身邋遢衣服如果给林蕴穿,也是不情愿的。
陆沉对着衣服撇嘴几秒,就着溪水把衣服扒下来用力揉洗,染脏了一小片水域。
林蕴饶有兴趣看着前面白净的一小团,心里乐呵:看到没有!我就是这个时代唯一看过**osd浑身光·溜 ·溜的人!
陆沉洗完衣服,就地取火烤干,这件兽皮衣服还不错,洗干净烤干后毛茸茸的,看的出来是质量不错灰狼皮。
陆沉把衣服翻过来,盯着背面一个破洞惆怅,那里是狼尾位置,因为做成衣服不方便,尾巴切掉了,但留着一个小洞,穿在身上时,这个位置就有点尴尬。
林蕴在一旁“慈爱”关注小家伙一举一动,视线一转,注意到陆沉耳尖微红,原本只是一点点红,慢慢顺着细腻皮肤蔓上脸颊。
“脸红???”
为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