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虎哥?”疑似新手的歹徒嗓音略微有些发颤。
“发生什么事?”里面另有声音传来,既不是被步天踹中胃部现在直不起腰的,也不是被射中肩膀疼痛呻-吟的,而是另一名的同伙。
高壮歹徒直直和步天对视,似乎笃定他不敢开枪,手悄悄的往后腰摸去,他们这种亡命之徒,身上可不止揣一把枪。
然而,没等他摸上另一把枪,机枪枪口再次调转,紧接着是如疾风般袭向面门的枪托。
“唔……”歹徒顿时被砸得头破血流眼冒金星,连连后退几步,也让开了窗户的空间。
“哒哒哒哒哒——”步天不知何时又将机枪口对准了屋里,连开五枪,第一枪打中最后来的歹徒肚子……他第一次用机枪,准头不足。另外四枪倒是都命中膝盖,除却身材高壮的歹徒,另外四人皆倒地。
步天又跳回屋里,在高壮歹徒再次摸枪前给了他一脚,一个近乎两百斤的高壮男人被只有他一半身量的步天踹撞到墙上,发出沉重的撞击声,又因惯性摔趴在地。
高壮歹徒只觉五脏六腑都被踹的移了位,连呼吸都变得困难,心中没由来的生出了恐惧。
步天无心揣测歹徒的心思,他夺走了高壮歹徒的枪单手卸掉弹夹,手法娴熟。
“我劝你放下武器。”步天将枪口对准肚子和膝盖都中枪的歹徒,那是个倒三角眼长相刻薄的歹徒,瘦的只剩皮包骨,但那双倒三角眼中满是阴鸷狠厉,是个狠角色。
倒三角眼并未听劝,反而想出其不意袭击,但步天比他动作更快,直接送了他一颗子弹,这回用的是手-枪,起码命中率高。
子弹打在倒三角眼枪上,与枪身摩擦迸射出火花,直直射-进他的右胸,恰好避开了他的肋骨,从后背飞出。
捂着胃手同样摸到枪的歹徒对上步天转过来的视线,吓得浑身一僵,他是亡命之徒没错,但谁规定亡命之徒不怕疼不怕死呢?
他们因为手里有家伙而横,可即便横,开抢杀人时内心也并非毫无波动,眼前之人虽然没杀人,但开枪时却连眼睛都没眨一下,拿枪的手比他们这些亡命之徒还稳。尤其之前虎哥端着机枪来时,眼前之人用他的同伴当掩体,眼睁睁看着他的同伴被杀,动作却丝毫没迟疑,让他心底生出了恐惧——如果威胁到性命,这个人一定会毫不犹豫杀人。
他害怕了,收回了摸到抢的手。
步天转首,徒手将倒三角眼劈晕,又如法炮制,将除高壮歹徒外的另三人也都一一劈晕,收缴完他们的武器,又一把提起高壮歹徒,让他充当自己的掩护。
地下室一个,死了一个,昏迷四个,加上高壮歹徒,一共七个,也就是说,还有八个或九个,此时应该在和警方谈判,以及……等待他和伏侠这两个“人质”。
作者有话要说: 我天哥三观正的哈,不到万不得已不会轻易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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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擒贼先擒王
如步天所猜测,歹徒和警方的确在谈判,甚至分不出人去看地下室那边的情况。
这栋简陋搭建的平房是在山里,隐蔽性很好,但周遭却没有足够让直升机停下的空间,如果歹徒想要用直升机逃走,只能去十里之外直升机能停的地方,或者直升机放绳梯下来,他们挨个上去。
若让步天分析,直升机对这群歹徒而言其实非常鸡肋,他们如果真想逃去老挝或越南,应该挟持人质直接让边境放他们过去,直升机却是飞不过去,而且他们人数不少,三四架直升机等于是一个明确的目标,无论最终在哪降落,都是一个靶子。
不过,歹徒们要求直升机却恰好给了步天机会。
穿过两间差不多的空屋,最后是一间比较大的屋子,地上堆了很多食物包装袋,一前一后都有窗户,且同样涂黑,只余角落一个枪口可探出空间。走在前面的高壮歹徒比步天先一步看到窗前的人,他忽然放下了捂着鼻子的手猛地转身,想学步天的一手,抓住枪口召唤同伴。
“来……”他只张开嘴做出了这个口型。
步天洞悉了他的意图,先一步扣住了他的喉咙,也不知用的什么手法,高壮歹徒竟然连一个音也发不出。
高壮歹徒嘴巴大张,被血模糊的双眸也瞪得老大,眼中满是不可置信,他的呼吸越发艰难,他奋力想要扒开那只手,却发现那只手比钢铁还坚硬,手掌下的力量完全与手主人的长相身材不符。
很快,高壮歹徒因缺无法呼吸而休克。
步天将他放倒在地,几乎没有发出声音。
他吐出一口气,抬手,在束起的头发中稍一摸索,摸出了一条头足为红色,背部呈蓝色的蜈蚣,大约只有10cm左右,这是风蜈。
一般蜈蚣的毒性不会致人死亡,风蜈的毒性很强,被咬伤是会要人命的,但并非立即致死。事实上,死亡不是风蜈毒最可怕的,最可怕其实是疼痛,中风蜈毒的人,最大的可能是活生生被痛死。
步天想不打草惊蛇的解决这两人,只靠他一人显然不够,圣蝎的毒囊暂空,灵蛇、天蛛、玉蟾目标太大,即使得手估计也凶多吉少,而且它们毒性更强,中毒者基本救不回来,因此他选择风蜈,救治及时或许还能捡回一命。风蜈的多足能让它在各种奇葩地形游走,只穿衬衫的歹徒他不考虑,另一人却穿了外套,很是方便风蜈隐藏。
一分钟后,脖子被风蜈咬伤的人发出了痛呼声。
原本步天想等被咬伤的歹徒将衬衫引去,再出手同时将两人解决,但外面直升机似乎又靠近了一些,螺旋桨的声音几重奏,声音将歹徒的痛呼盖过,他立刻意识到这也是他的机会。
于是,步天提起内力,如燕子抄水轻盈的在地上点了两下,人已至六七米外,站到了衬衫身后。
衬衫被一手刀劈晕,同地下室那家伙一样,吭都没吭一声。
被咬伤中毒的歹徒倒是很快察觉异样并转身看到了步天,他倒是想给步天一枪,但风蜈的毒已经迅速蔓延至他的双臂,一种形容不出的疼痛占据了他所有的感官,他连枪都握不住,何谈给步天一枪?
终于到最后一间屋子,也是所谓的大本营。
这个贩毒团伙的头目是个将近两米高的光头,高鼻深目,肤色偏深,和传统意义上的华国人并不太像,看起来倒像是个外国人。不过他的确是纯血统华国人,名叫谢力,是个不折不扣的狂徒,生性多疑,阴险狡诈,心狠手辣,他利用偏欧美的外表骗了不少人,多次在边境国家活动,还和越南一个大毒贩称兄道弟,作奸犯科,也是越方头疼的人物。
步天认识谢力,或者说,他是在公安厅发布的悬赏通缉令中见过这人,算一算,应该是八年前的事了,竟然都没有落网。
屋外有人走动,还有抽抽噎噎的女音,应该是另外的人质,用来警示警方;屋里一共有五个人,除谢力外其余四人分守在大门和窗户位置,比较分散,也没可隐蔽的地方,想逐一击破而不被察觉,相当困难,尤其对方还有人质在手,一有变故死的绝对是人质。
此时谢力大马金刀坐在正对大门的地方,口中叼着烟,手里拿着无线通讯器,另一头连通的是警方。
“人质安全,等我们离开,自然放人。”谢力声音粗犷,正是在地下室听到说“把肉猪带上来”的正主。
“……”
“要见到步家那个?成,给老子等着,你们最好别耍什么花样,否则老子把步家那位少爷身上的肉一片片割下来。”谢力威胁完暂时结束了通讯,脸色阴沉的转向其他人,咆哮道:“人呢,都死了吗,带两个肉猪半天带不来?”
谢力一声吼,其他同伙都一愣,离他很近的满脸痘坑的歹徒道:“力哥,我之前好像听到了枪声,是不是条子耍花样?”
“敢耍花样老子立刻崩了他们,你去看看!”谢力额头突起一根青筋,心中忽的涌上一阵莫名的烦躁和不安。
痘坑脸听到吩咐立刻拔腿往隔壁去,但人刚踏进那道无门的门,一条手臂穿过他的脖子,给了他一个称得上是教科书级的裸绞,几秒后便因窒息而休克。
还剩五个。步天心中默数。
他没有守株待兔的意思,谢力要真没点本事,不可能在逃那么多年不被抓,他很快就会发现痘坑脸没回来,只要发现一点异常,即使明知道自己难逃一死,也会拉一个垫背。
步天决定主动出击,擒贼先擒王。
如果现在他拿起枪,能非常轻松的解决掉谢力,但不到最后关头,他不会选择这种方式。他之所以时隔八年还记得通缉令上的谢力,是因为他大哥步名跟他提过一嘴,谢力背后的贩毒团伙势力很关键,谢力只是一个知道些内情的小头目,若能活捉他,必能从他口中套出不少有用的信息。
八年前如此,八年后的谢力是否还有被活捉的意义,步天决定交给警方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