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饭也简单,林宝熬了一锅浓稠的红薯棒子面粥,这粥天冷的时候喝最好,香甜的玉米粥喝进肚子里暖烘烘的。
红薯粥熬好了,林宝见林玉还没有起床的动静, 打算叫他起来一起吃早饭,他往屋子里走,林玉红着脸拿着团成一团的衣服从屋子里出来,俩人正走个对脸,差点撞在一起。
林玉吓了一下,往后退了一步,顺手把手里的脏衣服身后藏去,脸微红发烫,眼神闪躲,就像一个做了坏事的孩子被现场抓包的样子。
林宝也往后退了一步,“哥,你睡醒了啊,我正想要去叫你起床吃饭呢。”
说话间,林宝打量了一下林玉,就发现自家哥哥的脸蛋红红的,不由得有些担心,“哥,你脸怎么那么红,是不是着凉发热了。”
林玉深呼一口气,平复了一下心情,此时已经镇静下来,摇摇头,赶忙道,“我没事的,没有发热的,大概是睡的时间有些长了。”
“哥,你身体不舒服一定要告诉我啊,昨天我就见你脸红红的,那时候你也说没事,今天你的脸还是这么红,你要是不舒服,咱们就去郎中那里抓几副药吃一下。”林宝关心道。
林玉心中窘了一下,“真的没事的,我身体好的很呢,没有生病。”
“没生病就好,哥你手里拿的什么东西啊,为什么还藏在背后不让我看见。”林宝好奇道,刚才他光注意了自己哥哥的脸色,这会儿才注意林玉手里拿的东西。
“啊,是我的脏衣服,我打算拿去洗了的。”林玉把手里的衣服从背后拿出来,也意识到自己刚才反应有些大了。
“你这会儿就要洗吗,这会早上天正冷的时候,水也凉,会冻着你的,等吃完饭,我烧锅热水,你用温水洗吧。”林宝道。
“那好吧,我先把衣服放回去。”林玉转身把脏衣服拿回去,找个角落塞好。
早饭,林玉兄弟二人一人喝了两碗热乎乎的红薯粥,整个人都暖烘烘的,没等林玉动手呢,林宝麻利的收拾碗筷,把锅刷了,烧上一锅热水,林玉几次想去帮忙,都没有成功。
“哥,你坐着等着就行,这点小活我能干的。”林宝挥挥手拒绝了林玉的帮忙。
如今的林宝已不是几个月前那个瘦骨嶙峋的少年了,自从周泽来到他家之后,林家的生活条件一点点的提高了很多,从最开始的吃杂粮吃不饱,到如今能吃上白面馒头,隔几天还能割斤肉吃。
肚子能填饱了,营养跟上了,再加上林宝每天都跟着周泽打拳锻炼身体,几个月的时间,林宝身上肉眼可见的发生了很大变化,最明显的就是,他窜个子了,原来他的个子只到林玉的肩头处,现在呢,却已经长到林玉的下巴处了,林宝不但身体长高了,身体变得很壮实,再也不是当初那个干瘦的少年郎了。
除此之外,那便是曾经脸上总是一片阴郁不爱说话的少年变得爱笑了,爱说了,低着的头抬起来了,浑身上下充满了少年郎应有的朝气,这是让林玉感到最欣慰的地方。
林玉坐在桌前,拖着下巴,看着忙碌的少年,心中感概着少年的变化,许是察觉到了林玉的注视的目光,林宝回头看向自家哥哥,“哥,你怎么这么看我,是我身上的衣服脏了吗?还是我的衣服穿反了?”
林玉笑了一下,“没有啊,你的衣服好好的,既没有脏,也没有穿反,我就是在想,我家的小宝长大了,可以说媳妇了。”
林宝烧火的手一顿,猛抬头正对上自家哥哥带笑的眼睛,他也跟着笑了,他也没脸红,直接道,“我都想好了,等哥哥你和周大哥成了亲,我就让周大哥去托人向冬哥儿家里提亲去。”
听林宝这么一说,林玉坐直身子,收回拖着下巴的手,有些惊讶自家兄弟的想法果决,“小宝,过了年你才十三,这么早定亲会不会太早了?”
林宝却是摇摇头,“不早了,冬哥儿长得好看,手也巧,村子里不少小子打他主意呢,我喜欢他,他也喜欢我,我要赶紧把这门亲事定下来,不能让别人占了先。”
“你也不怕羞,啥也敢说,可别在外面到处乱说啊,喜欢放在心里就好了。”林玉道。
林宝挠挠后脑勺,笑了,“我就是跟哥哥你说说,外人我才不说呢,反正我就认准了冬哥儿了,别人我也看不上。”
“嗯,既然你喜欢,哥会帮你留心的,尽早帮你把亲事定下来。”林玉道。
如果是之前,他是没有底气这么说的,几个月前,他们兄弟二人孤苦无依相依为命,连肚子都填不饱,就算知道自家弟弟喜欢元冬哥儿,他们也是不敢肖想的,人家元家也不会乐意把自家小哥儿,嫁到他家这样的穷苦人家的,而如今他家的日子因为周泽的到来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村里人多少人家看着他家眼热。
林玉想起了村里的一些小哥儿和姑娘家动了心思,跑过借着买东西和周大哥套近乎的,还在村子里传他的闲话,想让他名声坏了,幸亏周大哥提出来要早点成亲,不然他还不知道如何应对呢,人言可畏,不然村里的人的吐沫就能把人淹死,想到周泽做的好多事情,林玉是心怀感激的,他更是喜欢他的,他想要嫁给他,和他过一辈子。
周泽明明刚离开了一天,林玉已经开始想念他了,林玉想周泽想的愣了神。
“哥!哥!”林宝见和林玉说话没有反应,不由喊了他两声。
“啊?啊!小宝你叫我干什么?”林玉回神。
“我刚才跟你说水烧好了,你可以洗衣服了,可是你没理我,我就叫了你两声,哥,你刚才想什么呢,想的那么入神。”林宝道。
林玉脸微红,敷衍道,“没想什么。”
“我知道你想什么呢,在想周大哥,对不对?”林宝一脸我看穿了你的表情,“明天周大哥就回来了,你很快就能见到他了。”
林玉看了一眼自家弟弟,“我知道。”可我还是很想。
***
被人想念的周泽此时正带着刘强,在府城街道上一个小吃摊子上吃早饭,一人要了一碗混沌,就着买来的烧饼一起吃。
刘强第一次进府城,看着什么都新鲜,两只眼睛睁得大大的,看不够似的看着繁华的府城,连吃饭的时候都在看。
周泽无奈摇摇头,抄起筷子在他的碗上敲了一下,“别看了,快吃饭,当心把馄饨吃进鼻子里去了。”
刘强也觉得自己的表现过头了,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收回目光,低头吃馄钝,馄饨个头不大,皮薄肉嫩,汤汁也是十分鲜美,他觉的比曾经在县城里的好吃太多了。
刘强往嘴里填两个馄钝,再喝一口汤,那感觉真是太美了,小声对周泽道,“泽哥,我发现这府城的东西就是好吃,这馄饨看着和咱们县城里的差不多,可吃起来味道就是好。”
周泽喝了一口馄钝汤,“嗯,是味道不错,不过这价钱也贵呢。”
“这倒也是。”刘强道,不再说话,麻利的吃啃烧饼吃混沌。
二人吃过饭,周泽带着刘强去了他上次去的那家保草堂,因为之前来过,这次补血草也卖的很顺利,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并没有耽搁太多时间。
出了保草堂,走出很远后,一脸震惊的刘强拉了一把周泽袖子,“泽哥,这补血草在府城能卖这么高的价钱呢,我都不知道呢,怪不得泽哥你非要跑这么远来卖补血草,还是泽哥你聪明,村里人没一个想到的,不过现在他们知道也没啥用,村子里的人已经很少有人挖到补血草了,要想挖到补血草就要去那大山里面,没人敢去的,我也不敢去。”
刘强现在的心情大起大落的很,一方面知道了在府城里补血草能卖高价钱,就想着以后挖到补血草来这里卖,可又想到自己根本没有本事挖到补血草,大好的挣钱机会儿和自己擦肩而过,好比被兜头泼了一盆凉水,心情急转而下,太泄气了。
周泽看着刘强脸色由一开始的斗志昂扬,到一瞬间的低头丧气,觉得这小子的表情还真是挺丰富。
周泽伸手在刘强的肩膀上拍了一把,“你小子,就算挖不倒补血草,不是还有别的东西吗,你忘了咱们带什么来了吗,现在咱们就去找地方把东西卖掉。”
刘强被周泽已提醒,低下的脑袋又抬起来,他怎么把那一车子山货忘了呢,这山货是他和周泽一起向村子里的人收购的,他们给的价钱比县城里的价钱高上一文钱,村里人都精得很,又不用费力跑到县城卖,还能多得一文钱,这么划算的买卖,自然争着过来卖给他们。
这次他们过来就是拉着一车山货过来的,主要是山核桃,山栗子,晒干的山蘑菇,干枣子,冻柿子,柿饼子,满满当当拉了一车。
“泽哥,你说咱们的山货能卖出去吗?府城的人能看上这个吗?”刘强还是有些不相信他们的山货能卖出去,毕竟这些东西在他们村子里并不值钱,一般给孩子当个零嘴吃,再者拿到县城里的集市上,在那蹲半天也卖不了几个铜板,当然县城里也有铺子收购,价钱也不高,这点辛苦钱并不好挣到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