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是不是褪去了那层黑皮的缘故,黑金蟾妖怪完全抵抗不了外来的毒素,整只妖怪在混合毒的侵袭下妖力和之前吸收的鬼力骤然沸腾,体型瞬间膨胀到几层楼高,挤压得旁边的建筑物嘎吱作响——它发现了,左右它是逃不过雷劫了,既然如此,那么魂飞魄散之前多杀一个是一个,也算不亏!
这么想着,黑金蟾妖怪就张开嘴,灵活的猩红长舌就朝着欧姆弹射了过去!
别看舌头好像很柔软,但是它的舌头比铁还硬比钢还强,砰的一声,黑金蟾妖怪以为会欧姆铁定躲不过去,正准备将人给卷吧卷吧吃了,谁知道一抽舌头……我抽……嗯?抽不动?
烟雾散去,黑金蟾妖怪惊恐地发现自己那粗chang的舌头被看起来文文弱弱的欧姆单手抓住,不等他多想,就见对方手一扬,然后它立马调转了个儿,砰地一声面朝天背朝地地摔了个三脚朝天!
在黑金蟾妖怪的瞳孔里,清楚地倒映出欧姆缓缓地举起了手……
“等、等等我错了……”那黑金蟾妖怪还想垂死挣扎,但在欧姆拳拳到肉下,很快就从一个庞然大物被揍成了一块小饼干。
世界终于清静了……
偏偏这个时候,一直没有散去的黑云之中见缝插针地落下一道筷子粗细的闪电,非常迅速且精准地落在了黑金蟾妖怪的身上,然后在欧姆怒目圆睁中,那黑云像是捣乱了就跑的熊孩子似的,眨眼之间就消失了个干干净净。
欧姆顾不得这雷劫的古怪,连忙往那一小撮灰烬中寻找,终于找到了一颗……小金珠?
“这个能用吗?”欧姆还是第一次在妖怪那里得到实体的东西,他一边问,一边将小金珠按在了胸前的玉坠上。
“能用。”随着低沉的声音响起,那小金珠像是被高温熔化了似的,一点点消失在了玉坠之中。
“那就好。”欧姆松了一口气,“以前没有对付过妖怪,看来这个就是妖怪的妖丹了吧。”
“而且大概是经历过雷击,所以里面的邪性力量差不多都净化了不少。”玉坠里传来这个声音之后,便再没有动静了。
不过欧姆知道对方是在吸收和炼化,因此也不着急:“那看来那最后一击雷电还是做了好事?”
话音未落,欧姆突然觉得周围亮堂了起来,抬头一看,却发现天边泛起了鱼肚白,一线红光在地平线处晕染……这是,天亮了?
※※※
吴家之前呆在院子里的下人早在黑金蟾妖怪出现的时候见势不对跑了个精光,后来吴家三兄弟又惊又怕还被妖气熏晕,也没人有胆子在这边察看,愣是在院子里露天躺到烈日当头。
因为最后的当事人也晕了过去,所以他们并不知道后续发现了什么,但是看着几乎被毁了个彻底的大厅和院子,以及自己父亲那惨遭蹂·躏的尸体,吴家三兄弟也是有苦说不出——无论是妖怪还是那个莫名出现的青年,他们都不是惹得起的。
因此他们只能打落牙齿往肚里吞,先找了道士神婆和尚这些来作法念经,然后才为自家老太爷重新下葬——地点自然不是吴家老太爷生前提过的家里大厅,而是原本吴家的祖坟。
经此一事,他们是不敢将老太爷的尸体放在家里了,这要是哪天再招惹个什么来呢?
甚至担心再出现异状,在流行土葬的年代,三兄弟硬是达成一致,力排众议将老太爷的尸体烧成了灰。
他们确实不知道,吴家老太爷虽然用自己的肉身和黑金蟾妖怪做了交易,想以此来让对方度过天劫,却也是真心实意为子孙后辈们考虑过的。
一旦黑金蟾妖怪利用自己的身体渡劫成功,那么受了恩惠的黑金蟾妖怪就不能对家里后代做出什么不好的事情,不仅如此,埋在家中,还可以继续庇佑家中财富绵延。
但现在一来黑金蟾妖怪被欧姆和雷劫锤成了小饼干渣渣,二来他的尸首也被移了出去,那么家里那些他曾经发家时用盗墓财购置的家业便压不住森森阴气。
别说是人丁兴旺、财源广进了,在吴家老太爷死后不到两年的时间,吴家的家境便一落千丈,从此散个了干净。
不过,这些都不是欧姆所关注的了,在离开吴家大院之后,欧姆就没在当地多逗留,而是又前往了东北。
毕竟,他玉坠里的男人对于自己过往的记忆除了个模糊的姓氏外,唯一能记得的,也就是他似乎来自北方了。
第117章 怪力乱神第八天
在这个军阀混战的年代, 东北的军阀似乎要比其他地区的要更加霸道和土皇帝一些。
当欧姆踏上这片土地的时候, 感觉空气中的氛围都不一样。
在之前他所在的省会, 提起军阀的时候,百姓们的口吻大部分还带着惧怕和敬而远之, 以及对未来的惶然,但是在东北这个地界, 老百姓们说起军阀来的时候,更多的已经是将其当做他们这一方安宁的庇护者了。
不过, 据欧姆所知,现今这个时代,皇帝还是存在的。
说起来,这个世界和上一个世界有点儿类似,都是各方势力盘踞, 只不过在上一个世界,国王也有权力, 并且各地领主的权力和荣誉是由国王和王室赋予的;但是在这个世界, 龙椅上的那位更像是个吉祥物摆设, 而且这些各方势力占据的领土大大小小不尽相同,而且都是靠自己真刀真枪拼出来的。
大概也正是因为这样, 所以老百姓们才更加认他们,而不是龙椅上的那个徒有虚名的皇帝吧。
欧姆对于这些其实并不是很在意, 因此他心态很稳,见天色已晚,便先找了个客栈落脚。
他来到的这个客栈正好叫做“悦来客栈”, 欧姆想起自己在第二个世界的时候也有很多悦来客栈,不知道是这个体验项目的设计者偷懒的恶趣味还是这真的是偶然。
“来啦客官,打尖还是住店?”欧姆一踏进店里,就有一个清瘦的短衫青年笑意盈盈地迎上来。
欧姆:“住店。”
“好叻,客官,请随我来。”店小二手脚麻利地将欧姆往掌柜的那儿引。
在高高的柜子后面,一个带着圆圆眼镜的老者正在一边拨拉算盘,一边用毛笔在账册上写着什么,听着带过来的声响,他抬起头来,扶了扶快要啊滑到鼻尖的镜架,有些浑浊却不失精明的眼睛从镜片后看向欧姆,目光在对方那虽然不算华丽奢贵但整齐笔挺的长袍上,目光闪了闪:“客官是要住店?现在天号、地号和人号都还有空置,天号一间房五百文、地号一间房三百文、人号一间房一百五十文,请问客官要哪种?”
在这个年代,人与人之间是有贵贱之分,等级之分,在客栈里也不例外。
一般来说,客栈房间等级由高到低分为天号、地号、人号、通铺、柴房和马圈。别看最后一个好像是牲畜住的,但里面除了味儿有点儿大,没有铺盖卷儿得和马匹待在一起外,其实也很暖和,干燥的稻床也是不硌人的。
当然,掌柜的并没有给欧姆说出后三样选择,他一眼就看出对方不是个会和别人挤着休息的。
欧姆也的确没打算和陌生人待在一个房间,因此直接开口道:“就天号房间吧。”
掌柜的眼睛一亮,心想着自己果然没有看走眼,这是个隐藏的有钱公子,当下更不敢怠慢,吩咐一直守在旁边的小二道:“阿力,赶快带客人去天字二号房。”
小二利落地答应了一声“好咧”,正要给欧姆带路,却见欧姆盯着自己:“你叫阿狸?狸猫的狸?”
小二眼皮一跳,笑眯眯道:“哪儿呀客官,是力气的力,这年头哪儿有人取狸猫的名字呀!”
欧姆收回眼神:“说的也是,麻烦小二哥前面带路了。”
阿力笑道:“应该的,应该的,您请往这边走……”
※※※
天号房间果然干净整洁,而且还有淡淡的熏香,欧姆十分满意地看了看房间里的布置,点了点头。
“客官,还有半个时辰就是饭点儿了,您是选择在哪儿吃呢?”见欧姆满意,阿力又道。
欧姆:“这还有几种选择?”
阿力:“那可不,您可以选择在咱们这儿吃或者去外面吃——您若是在咱们这儿吃,还可以选择给您送到房间或者去大堂,每到晚上的饭点儿,咱们客栈都会有说书人说书,可热闹了!不过您若是嫌下面吵闹,选择在房间里就要亲近得多;而若是在外面吃,咱们这儿也有不少好去处,看您喜欢什么口味的。”
欧姆觉得有意思,这服务也忒周到了吧,于是他摸出一枚铜钱:“怎么,你们对这儿的美食了如指掌?”
一枚铜钱对于能住天号房的客人来说出手并不算大方,不过阿力并不会嫌弃就是了,只不过当那枚半新不旧的铜钱落到手里的时候,却蓦地睁大了眼睛,身体比意识更快地将那枚铜钱攥在手里——唉呀妈呀,这可是好东西呀!
等做完这一切,他才反应过来这儿还有外人在,有些忐忑地抬头一看,却见欧姆依然一副云淡风轻的模样。
虽然心里有诸多猜测,但阿力将这些纷杂的心思都压下去,然后露出一个比刚才更加真诚和热忱的笑来:“虽然没吃过,但是东家都让咱们背过,大部分的客官也都反馈滋味不错,您尽管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