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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给暴君的男人[穿书] 完结+番外 (乔陛)


  方天灼神情冷峻,杀气肆意:“都退下。”
  下人战战兢兢的退下,何筝也下意识把头上的手缩了回来:“陛下怎么又……”
  方天灼突然吻住了他,这个吻又急又猛,狂风骤雨似得,何筝好不容易跟他分开,脚下一个不稳晃了晃,脸蛋绯红:“陛下?”
  方天灼抚着他的脸颊,语气低沉:“朕的善首,朕还未看呢。”
  何筝:“……”
  差点儿就忍不住笑了。
  他板起脸道:“好了,可以出去了。”
  出宫之前,他突然又想起了那个谣言,思来想去,又返回来拿了纱帽,方天灼相当意外他的乖巧,但方才要杀人一样的脸色却好了一点。
  何筝在车内没有戴纱帽,他觉得头上簪子有点歪,总想扶一下,折腾了一会儿,突然发现身边的男人一直盯着他看。
  他放下手扭过脸,对上男人深邃的眸子,愣了愣,眨眼问:“好看吗?”


第53章
  方天灼眸色转深,还未回答,何筝又觉得头上不舒服,于是指使他:“帮我重新弄一下,怎么总觉得歪了。”
  方天灼沉默的捧起他的脸,把被他弄松的长发重新挽了一下,用簪子固定,又吻了吻他的唇。
  车子在闹市停下,方天灼率先跳下去,张臂把何筝抱了下来。何善首这段时间被养的珠圆玉润,一天恨不得吃好几顿,搭配着身上因为怀孕而浓郁的香味,说是温香软玉也不为过。
  何筝落了地,方天灼却半天都没放开他,疑惑的看去一眼,他推了推,道:“咱们去哪儿呀?”
  “筝儿想去哪儿?”
  何筝左右瞅瞅,心里想到第一次遇到的破事,怂唧唧牵他的手,悄声说:“哪儿哪儿都想看看。”
  方天灼学着他的话道:“那咱们就哪儿哪儿都去看看。”
  何筝上回来的时候没能好好玩,如今仔细看起来才发现皇城集市也并非那么无趣,这里有叫卖的餐馆,懒洋洋的当铺,还有各大商店:碑帖,书刊,画册,珠宝,首饰,文玩等一应俱全,除此之外还有药铺布铺花鸟市场,挑着便当行走的杂货商,抱着插满糖葫芦的杆子叫卖的小贩,只用一张布铺在地上的编绳大婶……热热闹闹,繁荣无比。
  今日天气凉爽,逛街走走再好不过,何筝东张西望,忽然又凑过来:“我今天还叫您主上么?”
  方天灼眸子闪了闪,欲言又止,低声道:“随你。”
  何筝突然起了坏心,几乎贴到他手臂上,语气软的像撒娇,腻腻歪歪:“叫你相公好不好?相公?夫君?孩儿他爹?”
  方天灼红着耳朵尖侧头,隔着纱帐看不清他的脸,问:“筝儿戴帽子舒服么?”
  “当然不舒服啦。”何筝左右歪头,道:“看相公都看不清楚,碍眼的很。”
  方天灼道:“那便不戴了。”
  “?”
  帽子被拿掉,何筝得以重见天日,有些高兴:“那您可不许挖人眼睛,小皇子会害怕的。”
  方天灼忽然又吻住了他,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何筝脸皮再厚也腾地红了,他能感觉到周围看过来的视线,那眼神让他浑身发烫,呼吸不顺。
  方天灼的唇离开,抚了抚他耳畔滑下来的头发,道:“吃糖葫芦?”
  何筝下意识点头,默默被他牵着手朝前走,方天灼放开内息,朝四方施压,周围人纷纷不自觉的低头,没几个敢朝这边儿看得。
  一串糖葫芦被递到了何筝手上,何筝舔了一下上面的糖衣,忍不住弯起眼睛:“以前我爸也经常给我买,就是我爹。”
  方天灼愉快的心情略略低沉,他淡淡“嗯”一声,问:“糖人呢?”
  “我小时候没见过卖糖人的手艺人,出去旅行的时候遇到过,我哥给我买的。”何筝一口咬掉一个裹着糖衣的山楂,入口酸甜混杂,他微微眯起眼睛,鼓起腮帮子咀嚼,又道:“我跟你讲,我在我家地位特别高,因为我比我哥小七岁,小时候又生过一场病,差点儿把我妈吓着,所以在家他们什么都不让我做,我每天就吃吃喝喝睡睡,然后就长这么大了,我这样的其实不好找对象……毕竟我是人人嫌弃的那种妈宝。”
  他倒是挺有自知之明。
  方天灼垂眸看他,何筝说的随意,但话里话外却能感受到他对父母与兄长的思念之情,方天灼沉默的带着他走到捏糖人的摊位前,这边儿挤了一堆小孩子正眼巴巴的排着队,何筝忍俊不禁,道:“我们不买了,反正又不吃。”
  他哥当时给他买的其实都没吃,毕竟对于现代很多人来说,糖人可能会有吹糖人的口水,不卫生。
  “还想吃什么?”
  “烧饼!”何筝吸气,道:“最好先从熟肉铺买点肉,夹进去最好吃了。”
  方天灼左右看了看,道:“酒肆有肉。”
  “那我去买烧饼,你帮我买肉。”
  “一起。”
  等到何筝买了烧饼去酒肆,忽然发现对方的招牌菜上头有一个爆款菜名:“天宠鲜鸡爪”。
  他让伙计去夹肉,觉得那天宠二字有点夸张,好奇问:“你们这儿的鸡爪有这么好吃?”
  伙计原本被方天灼看得畏畏缩缩,乍然对上他的脸,猛地晃神片刻,才道:“这一个人一个口味儿,咱也不能保证人人都爱吃,不过我可以跟你说说咱们店这个主打款的秘密。”
  “什么秘密?”
  伙计神神秘秘道:“看你这小娘子长这么好看,肯定没怎么出过门儿,我们这个鸡爪呀,是宫里传出来的方子。”
  何筝:“?”
  “不知道吧,最近宫里有个绝色美人何善首,那可是天上有地上无,那长得,就跟……”他看了一眼何筝,拍手道:“你看你长得就跟神仙下凡似得了,那何善首,得比你还好看一半儿,他呀,就爱吃这鲜卤鸡爪,我们这方子,就是从御膳房里传出来的。”
  这天宠,原来指的就是何善首。
  他刚说完,边儿上就有客人来喊:“来一份儿善首鲜爪,打包。”
  “哎,稍等哈。”伙计赶紧答应,又问何筝:“怎么样小娘子,您也来一份儿尝尝,咱们店童叟无欺,绝对跟何善首吃的一个味儿!说不准啊,您多吃些日子,也能沾了何善首的仙气,越来越漂亮。”
  何筝看了一眼方天灼,接过自己的烧饼,忍笑道:“那成,借你吉言,我也试试。”
  他啃着烧饼跟方天灼找了个地方坐下来,睫毛闪了闪,道:“相公知道这事儿么?”
  “听人说过。”方天灼道:“也因此,有人在皇城郊外圈了地,开了养殖场,如今已经初具规模。”
  何筝被烧饼渣呛的咳了咳,道:“养殖业发达,这是好事啊。”
  这是不是代表他以后又可以肆无忌惮吃鸡爪了?至少御膳房不会再把注意打到丘水洛桌上的鸡上。
  “挂的也是善首的招牌。”
  何筝:“……”
  他怎么能想到自己吃个鸡爪还能吃出来一个风向标,这可真是无心插柳,何筝那个被商人老哥与老爸熏陶的脑子逼着他立刻做出反应:“我觉得,我得要代言费。”
  方天灼伸手擦了擦他嘴上的烧饼屑,道:“你相公已经着人在交涉。”
  何筝一愣,忽然明白过来。方天灼从一开始放任人家挂他的牌子就是想看这个“善首鸡爪”能发展到何等地步,如今既然真的打成了金招牌,就是时候由皇家人插手分红了。
  太奸了。
  鸡爪很快上来,何筝迫不及待啃了一口,眼皮抽了抽:“骗子,根本没有御膳房做的好吃。”
  难怪老北京炸酱面还分正宗不正宗呢。
  方天灼弯唇,忽然失笑,道:“上次出行,朕也有派人四处考察,养殖场已在各地建设,店铺这两天也在陆续开业,只等挂牌,朕倒是要瞧瞧,善首能不能给朕把那千金牌匾吃回来。”
  何筝眨眼,咳了咳,把烧饼递到他跟前:“您尝尝这个,要不咱们再开个善首肉夹馍?”
  民以食为天,自古以来吃这个行业都是最发达的,长盛不衰,但何筝从来都没有想过,自己会成为这个行业的领头羊。
  从酒肆离开,他心情开心到极点,如果不是肚子大着,恨不得要围着方天灼转几圈表达自己的喜悦之情。
  他看了看方天灼的脸色,心里忽然有了灵感,用欢快的语气道:“相公相公,你看,我也有价值,我能给你挣钱,为国库做贡献了!”
  方天灼颔首。
  何筝扯住他的手臂,身子几乎挂在他身上,轻声道:“那咱们皇城是不是也要开几家正宗的店?不过也不好抢百姓生意,不如相公把酒肆老板这样的人叫过来,跟您合作,把御膳房配方给他,否则咱们一开起来,他们倒闭了,没饭吃怎么办?”
  “筝儿考虑的有理。”
  何筝忍不住嘴角上扬,激动的把脸在他手臂上蹭,心情激荡,深呼吸平静一下。
  他之前在船上想看书,想练字,雄心壮志,结果其实并没有坚持多久,他总觉得自己在这个世界除了给方天灼生孩子就没有其他作用了,可如今才发现,原来他吃鸡爪居然吃出来了一个产业链!而且如今看来还前景相当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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