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干件大事[快穿] (废柴薄荷软糖)
- 类型:穿越重生
- 作者:废柴薄荷软糖
- 入库:04.10
蛮族攻城,守城的将领跑了,这像话吗
“半个时辰前就走了带了一千四百名骑兵往南边去了”
“半个时辰前”何正戚震怒,“你怎么现在才和我说我不是只给了他两千个步卒吗,他哪里来的骑兵”
“仲副将吩咐我半个时辰后再来告诉您这件事”小兵的声音在一片兵荒马乱中异常清晰,“马匹是仲副将领了您的大印调来的”
“我是不是该夸他还记得给我留点兵守着城门”
何正戚眼睛瞪得和铜铃一样大,气的差点把剑摔了。
“格老子的又偷老子的印”
“大将军,仲副将没留兵剩下的六百个步卒十几天前就派出去了”
何正戚脑子嗡的一下,他遥遥的往南城门看去,但却见上面模模糊糊的还有人人影。
“这些人哪里来的”
“也是您的大印调来的”小兵顿了顿,道,“是喂马的兵”
一个时辰前,越城南城门。
“都看好了,这是何大将军的大印”仲文琢让兵卒拿出白玉大印,狠狠展示了一番,“一千四百匹马,我这就领走了”
“但”小校搓搓手,脸色有些为难,“您要是走了,南城门谁来守呢”
仲文琢抬了抬下巴。
小校不解其意。
仲文琢勉为其难解释:“你,带着你手下的兵,守城去。”
小校目瞪口呆:“仲副将,您是开玩笑吧,我我不会守城啊。”
“没事,大将军既然决定了你来守城,那你就能守”
仲文琢带着兵马出了南城门,身边亲卫不无担忧道。
“仲副将,真不和大将军说一声蛮族今天攻城,北城门打的正狠呢”
“那行,你留下来,半个小时后通知何正戚一声。”
亲卫顿时苦了脸。
“现在是什么时辰”
仲文琢又问。
“午时三刻”
“糟了。”少年将领眉眼间的得意被收敛一空,他摸了摸怀中锦囊,眼角流露出狠厉之色,“我们晚了一个时辰。”
现在只能寄希望于运粮队伍严格按照顾言蹊的命令行事了。
“现在就出发”
两千名骑兵齐齐应道。
“是”
与此同时,越城城南三公里,山间小路。
莫日根王子抬了抬手,立刻有人凑了过来。
“斥候们怎么说”
“庆军已经走了三个时辰,再有一个时辰就到这里来了。”
莫日根点点头:“叫人去把路面打扫一下,别让庆人看到我们来了。”
他环视四周,不由有些焦虑。
其实五天前他就已经绕过越城到达这里了,可没想到再往前庆人的防守就严密了许多,带着兵马,蛮族已经不能再往前走了。
这样一来,他就只能守着这段唯一足够骑兵施展手脚的路段,等着运粮部队过来。
他的手指在弓弦上缓慢的抚摸着,如鹰一般的眼睛直勾勾的盯着路面,时刻等待着运粮队的到来。
一个时辰后,他终于等到了。
庆人长长的运粮部队走进这片宽阔的路面,他们慢悠悠的停下来休息,只有一个小校还有些警惕心,从前到后仔仔细细查看着粮车。
莫日根搭弓上箭,瞄准那小校,在对方最放松的时刻,射了出去。
箭矢毫不留情的射穿那小校头颅,庆人的粮队混乱起来,莫日根深吸一口气,高声呼道。
“杀”
未时,越城城南三公里,山间小路。
箭矢如雨一般落下,处处都是中箭之人惨烈的哀嚎声。
民夫抽出长剑,既不逃走也不杀敌,而是拖着身旁不知所措的同伴冲入那一个个排列整齐的粮车之中。
他动作敏捷的根本不像个民夫,更像是战场上的士兵 而如他一般的人,起码有六百,占据运粮队的一大半人 “列阵”
民夫们扯着嗓子喊道,而后将最外层的粮车一个个首尾相接,组成密不透风的圆形。
眨眼间,七八个圆形车阵就此形成。
“这是在做什么”有民夫慌乱的问着。
而另一些民夫扯下外层粮车的罩布,暴露出其上运载的东西。
那是如山一般的、捆绑好的箭矢与长弓
“立起墙来”
敏捷的民夫将箭矢与长弓拿了下来,从车的最底部搬起厚实的木板,插在车中部留出的缝隙之中 眨眼间,这松散可欺的运粮车队,就成了一个个牢不可破的圆形堡垒 直到此时,民夫们才一把抓下身上碍事的衣服,从车上物资里抽出庆军衣甲,迅速穿好 他们竟是早已埋伏好的庆军
而正是此时,蛮族骑兵已然彻底冲出山林,冲到这一个个圆形堡垒之侧 他们射出的弓箭被木墙挡住,劈下的刀剑砍不中墙内的人,分明是一场埋伏战,却硬生生打得像是攻城战 蛮族失策了
莫日根王子险些呕出血来
这样下去,别说抢粮食了,就连杀人都做不到
可他这次行动若是失败,父汗为吸引越城注意的攻城之举就毫无意义了 要走吗要留下来吗
莫日根王子抓着长刀,咬得牙根出血
他狠狠的问自己。
留下来,他能不能在越城援兵未到之前抢先攻下运粮队 逃走,他要怎么和父汗交代
但是
不能留
他带来的都是大单于亲兵是格尔斯大单于最信任也最强大的部队,这支部队要是折损在这里,会直接损伤格斯尔王族部落的实力 北方,大草原某处。
“哈欠”
顾言蹊突然掩住口鼻,小小的打了个喷嚏。
“着凉了”
穆璟关切的看了过来,目光从他冻得通红的鼻头上略过,不经意的显露出些许心疼。
顾言蹊却毫无所觉。
他骑在马上向远处眺望,盘算着此时的位置。
“殿下,明天我们就应该能到了。”
仔细算一算,他们进入大草原竟已经有半个多月的时间,五六百人的小部落打了二十几个,千人以上规模的大部落也打了不下十五六个,平均一天的时间,就能打下两三个部落。
井重锦兴致勃勃的凑了上来:“顾公子,这回到了地方,我们是不是又能大喝一顿了”
顾言蹊歪头看他,闯进目光里的却是一张黝黑的面孔,平时梳得整整齐齐的头发也乱糟糟的束在脑后,身上穿着的早就不是大庆护甲,换成了蛮族最常见的服饰。
乍一看,还以为是哪里漏网的蛮族人。
顾言蹊对此却颇为适应。
百年来大庆在对蛮人的战争中泰半处于劣势地位,就连国土都丢了一大半,这不但让庆人仇恨蛮人,也让庆人畏惧蛮人。
顾言蹊第一次带他们打仗,靠的是穆璟的威慑力,后来靠的是复仇之心,现在靠的却是人类本性里的一股子狠劲。
五千名骑兵,经过大大小小四十多场战斗,每个人手底下至少有三五条蛮族战士的人命,这一连串的胜利已经彻底激发了他们心底的凶性,也令这些之前还不擅长野战的骑兵们,如今一个个都成了骁勇善战的蛮族勇士。
这不是贬义词。
他们的确像是蛮族人。
因为没有军粮装备的支援,吃喝都靠着抢夺,护甲穿坏了直接换成蛮人的,皮肤被晒得黑黝黝的,就连马匹也从一人一骑,变成现在一人双骑。
他们已经成了草原上的狼群,所向睥睨。
顾言蹊很满意这个结果。
因为他与穆璟的约法三章,直接夺取了整个军队的控制权,也令他成为让这支军队运转的核心。
他确信,每一场酣畅淋漓的胜利,每一晚酒肉充足的晚宴,都足以令这些战士们忠心自己甚于穆璟。
“酒肉管够,但只有这一天。”顾言蹊笑道,“明天晚上,我们要给这片草原留下一些永远不会磨灭的痕迹”
“噢噢噢”
骑兵们高声应和着他们的首领,高声呼喊着他们的名字。
“恭王殿下恭王殿下顾言蹊顾言蹊”
顾言蹊没想到自己的名字竟与穆璟并列,他偷偷看向穆璟,却发现对方仿佛很享受一般。
搞不懂这个人。
他收回目光,思绪飘向遥远的南方。
不知道仲文琢那里做的如何,会不会如他想象一般迟到。
未时,越城城南三公里,山间小路。
弓箭用尽,提前准备的火箭也难以燃烧车阵中的粮食,勉强杀了两三百庆军,终于是打不动了。
“撤”
莫日根王子忍住私人情绪,果断下了命令
这场战争还不足一个时辰
庆军只能眼睁睁看着蛮族遁走
他们知道留下这只部队能给前线带来多少好处,领头的那个人可是莫日根大王子,格斯尔单于唯一一个儿子,是草原之王唯一正统的继承人 抓住他,就能让格斯尔投鼠忌器杀了他,也能叫蛮族元气大伤。
可惜他们有余力防御,却没有办法追击
莫日根太过聪明果断,见事不成,竟就此撤退
如此大好时机,只能白白放过
骑兵在统一命令下调转马头,想要进入遍布山间的狭窄小路,沿着最初定好的计策离开此处。
正是此时,只听得前方有人爆喝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