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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春入歧途 (附耳来)


  他好像被彻底封印,不管怎样呼喊,四周都静寂无声。
  这种感觉非常可怕,让他全身不自主的抽搐,随即汗如雨下,在被窝里湿滑难忍。
  他最终惊醒过来,连声喘气,把外面的霜降也惊动了。
  “公子,可是身上有哪里不舒服?”
  “不要紧,你去叫人烧些热水,再搬浴桶进来,我要在房中沐浴。”
  霜降连声称是,又叫人换了一床棉被,本要伺候他沐浴,却被拒之门外。
  他彻底怕了,如今目不能视,当真任人欺凌。也不知道所谓的半个月就能复明是真是假,若是不能的话,与其苟且偷生,还是早点了断为好。
  想到这里,他决定这半个月好好过,之后若不见好转便把事情办了。
  那一日齐御风带给他的羞辱,在他的立场怕根本不算羞辱,不过是和旧情人重叙旧梦。
  接下来的每一天,张子初都和齐御风一起用膳,再也没一起沐浴过。静静地过了半个月,谁也没有打扰彼此,但是张子初每次独自在房内就能感觉到有一道视线对着自己。
  他几次试探,甚至气急败坏的喊齐御风的名字,辱骂他是胆小鬼之类的,却都不见吭声。
  最后他只能认为是自己太多疑,看不到总是会想太多的,以齐御风的身份有什么时间每天来看他呢?
  按照原文所写,齐御风在战场的威风太大,为了避免功高震主,皇帝早早把他调回京城。在很短的时间内,收回他的兵符,却又封他做羽林卫指挥使,还让帮忙训练十万禁军。
  他每天都起早贪黑,比谁都辛苦,一个天潢贵胄,弄得比农民工还要忙碌。
  就是这样,他有什么时间来偷看自己?何况陈三月也不是没见过张子初,都看了十二年,怎么都应该腻了。
  这一天,江了了如约前来,给他拆了最后一帖药。她很是不愿,只道:“三天之内,你就能看到,不过记得切不可行房事,否则一辈子都看不到了。”
  她一个女孩子,居然对他一个大男人吩咐这种事,还是在齐御风的面前。张子初的脸还没红,便听到她摔门而出,心中暗道她这话莫非是说给齐御风听的?难道齐御风和自己有一腿,呸,准确的说,他和原主的事被她知道了?
  这样看来,她定是喜欢齐御风的,真是可怜的姑娘。张子初叹了一口气,所以为什么这姑娘和书里这么不一样呢。
  书里她是一个名门庶女,被瑞王当做棋子,送原主做续弦。原主当时对齐御风心灰意冷,没有马上拒绝这件事,为此齐御风差点疯了。
  “咳咳,既然我眼睛快好了,不如将军送我回府。”经过上次那件尴尬的事情,他真的不想见齐御风,现在眼睛看不到还可以装死。
  “好,我让霜降送你回去。这五百两银子是我给你的补偿,你可以在京城再买一处宅子。”本以为他不会答应的,没想到这就同意了。
  张子初的心还没转过弯,就听到补偿两个字,心里很不是滋味。所谓的补偿,你不会想说那天晚上那件事的补偿吧,但……他也不是女子,而且原主的身体也不是第一次被陈三月伺候,根本不是大不了的事情。
  “将军当我是名伶小倌吗?”张子初不想再和他折腾,得罪就得罪,大不了互相伤害。这条大腿注意和他无缘,抱上了也许会死,还不如离远一点。
  “你的那处宅子是旁人借你的,如果你真喜欢,也随你吧。”齐御风的话带着一点酸意,说完就走了出去。
  这是什么情况,刚才不是他找这家伙算账,怎么好好的被反将一军?还有,他不收这五百两,怎么就变成喜欢林如晋借的宅子?
  等等,这意思不就是齐御风在吃林如晋的醋?照原书所写,确实如此,但到底收不收好呢?
  他有些犯难,这收了以后就更纠缠不清,但想到那天晚上的事情,就算不收也未必就能和他撇干净,不如还是收下为好。
  霜降非常舍不得他,央他再过几天等复明再走。
  张子初却是另有打算,这五百两银子先留着,如果京城待不下去就马上跑路。他打算逃到一个谁也找不到的地方,这样也就不怕这群人纠缠。
  他刚到府门口,常春就欢喜不已,扶着他进房,似乎非常高兴。
  这种欢喜不似做伪,但想到林如晋安插这个人在身边,让原主和齐御风在原书中生了数次误会就心有不喜。
  他思来想去,决定等下一个和吴满聚会之时,托他帮忙找宅子。吴满京城人士,清流人家,家底虽然不多,但人脉极广,是最佳帮手。
  这么想着,他决定等着眼睛复明就先去拜会一下吴满。岂料数日过去,他丝毫不见一点光明,心便一点点沉下去,这到底是不行。不管是何处有问题,自己这眼睛大约是真看不到。
  还好他是魂穿过来的,身体不是自己的,这样的话现代的他应该还在床上睡大觉。
  想到这里,张子初打定了主意,还在死法不难找,记得曾经在网上看到说菊花和鸡肉不能一起食用,否则会中毒而亡。
  他用过晚膳之后,自称还不够饱,让厨房炖了一整只鸡,又让人准备菊花茶在屋内,说晚上当做夜宵吃。
  等到屋内空空如也,张子初不免惆怅起来,别人穿越都运气极好,怎么自己就这么背呢!
  他狠狠的啃了一大口的鸡肉,又喝了大口的菊花茶,还挑了几个大嚼一番,便坐在那里等着发作。
  这么等着等着就睡着了,只感觉一个桃花眼的公子正看着自己,便懊恼起来:“早知道能看到,我就不死了。”
  那公子的眉宇与自己非常相似,只比他俊美了些,此时一脸凄苦,竟说道:“若早知你会寻死,在下决计不会拖延兄台复明的时机。”
  “我的眼睛是你搞的鬼?”
  “在下不曾下毒,不过是想让你慢一点恢复。”
  “这是为何!我和你有什么冤什么仇……”张子初的话刚问出来,忽然想起桃花眼这个特点,不就是原文里的张子初独有的吗?想到这里,他话也不利索,支支吾吾道:“你、你放我回去吧。你和陈三月继续折腾,我就不搅和你们了。”
  书中的张子初摇了摇头道:“你看的书其实是一个作者黑粉写的盗版,那个黑粉嫉恨我,这才故意写那么一篇同人让我和他受尽折磨。如今你穿进来的是原书,大可不必如此担心,只是我……”
  他听得跳脚:“你说什么,我在回去魂穿回去熬夜看完的那本真的是同人!”
  只见那桃花眼偷笑片刻道:“我走了,你好好享受书里原来的人生吧。”
  “喂!你走去哪里?”他彻底蒙了,什么情况,为什么这位原主要走啊。
  他刚想再说,但见原主的人已经不见,猛然惊醒过来,整个人连带椅子跌倒在地,还碰翻了桌上的茶壶。原来那茶虽然透着菊花的香气,里面放的却是另一种不知名的花。盘子里被啃了大半的也不是鸡腿,而是鸭腿,这让他大受打击。身为一个吃货,怎么可能鸡肉和鸭肉都分不出来呢。
  然而这些都不可怕,最让他惊悚的是有一双脚就在眼前,他不敢抬头,生怕看到原主的鬼魂。
  然而头顶上却传来一个恨恨的声音:“因为失明,便不想活下去吗?张子初,在你眼里我到底算什么!”


第14章
  “你在我眼里什么也不算啊,将军大人,你是赫赫有名的风将军,能有什么关系?”好了,既然眼睛恢复,不管刚才那个梦里的张子初是真是假,反正可以确认自己是本文主角。他也不想再想那么多,嚣张得一路怼下去,用尽力气破坏和齐御风的可能,也就行了。
  他丝毫没有发现自己就好像一个孩童一般,对齐御风产生逆反的心理。既然书里和梦里都在提醒我,老子活该被你睡,和你在一起,但抱歉老子不买账。我就是要踢翻说好的一切,看看会有怎么个结局。
  齐御风没想到他忽然张牙舞爪,一下子竟不知道怎么回应,只是怔怔的待在原地,忘记伸手拉他起来。
  然而这个嚣张的人已经站起来,眼睛直直的看着他,再也没有之前的忐忑畏惧。他继续说道:“你说得没错,我就是这样的人,如果眼睛瞎了,我绝对不会允许自己活在世上。否则的话,你要我求人庇护,摇尾乞怜吗?”
  原来的张子初确实是很有几分傲气的人,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他的话倒确实很像曾经的少爷。然而齐御风还是觉得陌生,眼前这个少爷,为什么好像和之前相处的时候不一样呢。
  三年前少爷确实是这样的,但自从他在京城遇到他,就发现他整个人消沉气馁,畏畏缩缩。哪怕考中榜眼,也仿佛只是完成任务,而几次被找茬,也只是逆来顺受。
  有时候齐御风也说不清,看到一脸颓丧的少爷,到底心疼多一点还是复仇的快意更强烈点。
  他以为是三年的时间,让少爷彻底改变,现在看来,其实什么也没有变。这样更好,他还是更熟悉一点不输给人的少爷。
  张子初怼完以后,忽然想起这个人武力值今非昔比,逞口舌之快怕是要吃亏,便又软了一点语气:“不知齐将军为何不经通传,擅闯在下的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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