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让渣攻怀了我的孩子[快穿] (叫我胖大海)
- 类型:穿越重生
- 作者:叫我胖大海
- 入库:04.10
“我已经不是神仙了。”秦飞舟轻声回答。
“那不是正好?”墨问把自己的下巴搁在秦飞舟的肩膀上,温热的吐息狡猾地钻进他衣领,“以前你不接受我,我认了,毕竟神魔殊途。但现在你已经不是神了,再也没有什么能阻止我们在一起。宝贝,你明明也很爱我,为什么不肯面对自己的内心呢?”
秦飞舟有一瞬间的失神,理智告诉他必须到此为止,感情却如星火燎原,一发不可收拾。
他转过身,对上墨问眼中执拗的血色,他好不容易搭建好的心防顷刻崩塌,摧枯拉朽。
“我已经不是神了,”他重复了一遍,眉宇间凝结了几分郁色,“我能活着,是月对我最后的馈赠。百年之后,当新的月神归位,我也将灰飞烟灭。”
“什么?”墨问愕然,“怎么会这样?不,一定有办法的!飞舟,我一定替你找到续命的办法,你相信我!”
说着,他的眼底飞快闪过一抹暗光。
“墨问,没用的。我知道你想除掉新的月神,好让月神神位一直空缺,让我能苟延残喘。可你想过吗,我能活下来是依靠月的馈赠,它能让我生,便能让我死。”
他嘴角微扬,一向清冷的眼眸中泛着暖光:“这一百年,已经是我偷来的,我很知足。”
“我不同意!”墨问咬牙。
“能看着女儿长大,能多陪你百年,我真没有什么遗憾。你不是希望我一直待在你身边吗?好,我会一直在你身边守着你,不论人间还是九霄界,我都不会再去了。”秦飞舟道。
墨问将唇抿成一条直线,头也不回地离开大殿。
【何必呢,我们当初直接离开这个世界,就不必面对这样的场面。你给了他希望,又让他绝望,这对他来说太残忍了。】
“可如果一声不吭就走,他会自责一辈子的吧。”秦飞舟轻叹,“一百年后,女儿也长大了,有墨娟陪着他,至少他不会孤单。”
*
翌日。
墨问一声不吭地抱着墨娟,站在秦飞舟面前。
“你这是怎么了?”秦飞舟好笑地接过墨问手里的宝宝,“一大早就板着张脸。”
“秦飞舟,你还记得你去人间是为了什么吗?”
秦飞舟一愣,回答道:“游历啊,成年的神都要历练,直到实力足以匹配月神之名。”
话虽如此,他却永远也达不到这个目标了。
墨问别过脸,似乎有点不太高兴,又带着些许希冀:“我答应过你,会在你游历之时护你周全。我可不是跟你和好,更不是放你离开,我只是在兑现我的诺言!”
秦飞舟看着他略带扭捏的神情,忍不住笑了。
他的男人啊,不论用何种方式,都是在用生命爱他。
*
秦飞舟和墨问,还有墨娟宝宝,走遍了人间界的五湖四海。墨娟一天天长大,秦飞舟却在不断衰老。
终于,他老得走不动路了,意识也开始涣散。
墨娟站在一旁,似乎察觉到了什么,红着眼睛不知所措地看向墨问。墨问张了张嘴,却发现自己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第一个开口的,竟然是满脸皱纹的秦飞舟。
“墨问,我有话要对你说。”秦飞舟干瘪的手早已失去了年轻时的鲜活和柔软,墨问却毫不在意,温柔而虔诚地将它轻轻握在手中。
“我在。”墨问低喃。
秦飞舟嘴角露出一个清浅的微笑:“我走以后,你要好好活着,如果遇到……”
“秦飞舟!”墨问低吼一声,又怕惊到对方,自发降低了音量,“我只要你一个,你不准,不准丢下我!”
“傻瓜,你还有很长很长的路要走,我只是你无数个百年之中的一个。你现在觉得痛苦,但很久很久以后,当你再想起我,或许就不会有诸多感触。答应我,好好活着,我们还有女儿呢,你得替我好好照顾她。”
说到这里,秦飞舟已经很吃力了。
墨娟再也忍不住,跪了下来:“爹!娟娟不要你走,你别走好不好,呜呜……”
“傻孩子,别哭。能看着你长大,我已经很知足了。”秦飞舟慈祥地笑道。
知足,又是知足。
墨问咬紧牙关,双目充血。他一点也不知足,他不止要一百年,他还要一千年,一万年!他要小神仙永生永世跟他在一起,一刻都不分离。
“墨问,答应我。”
时光流转,岁月在秦飞舟的脸上刻下无数痕迹,唯独那双眼睛,依旧绝代风华,一如初见。
墨问痴痴地看着秦飞舟,在他一遍一遍的催促中缓缓点了点头。
寒夜将至,天边的夕阳逐渐沉沦,大片大片的霞光被暮色所代替。远处传来乌鸦的啼哭,宛如悼曲哀歌。
秦飞舟听到了令他满意的答案,他嘴角绽放出一丝笑容,随后缓缓闭上了眼睛,再也没有睁开。
墨问轻轻抱着他,似乎怕搅了他的安宁。他转过头,轻声对墨娟说:“小娟,假如有一天,你遇到了喜欢的人。记住,一定要学会隐忍。你要布下绵密的网,直到他心甘情愿被你所俘获。大爹就是太心急,才忘了顾及你小爹的感受。”
墨娟泪眼婆娑望向墨问,心底的不安愈发扩大。
墨问却不再理会她,只用炙热的目光,注视着眼前沉睡的老人。晚风掀起他的黑色长袍,将他们笼罩在了黑色之中。
“小神仙,我可跟你说过,千万别相信魔说的话啊。”
作者有话要说:
宝贝日记part2:墨娟篇。
一:
我叫墨娟,今年十岁。
我父王是墨问,他是魔族的魔王。我的母后是秦飞舟,是月孕育而生的月神。大多数时间,我都跟父王母后在人间界游玩。
说实话比起阴暗不见天日的地域间隙,我更喜欢待在山高水长、空气清新的人间界。这里的阳光温暖,一年有四个季节,每个季节又有不同的景色。哪像地域间隙,除了昏暗还是昏暗,太单调了。
只是父王经常得回地狱间隙处理事务,每次我都很不想回去。可他太坏了,威胁我不回去就把我丢在人间界,不让母后来见我。
我只得屈服在他的淫威之下。
我不喜欢地狱间隙。
父王根本不考虑我的感受,让我小小的心灵受到了极大的创伤。有时候我在想,如果能把地狱间隙和人间融合在一起就好了,让地狱间隙的魔族们也能享受到灿烂的阳光。
但母后告诉我,不要那么做,因为我所认为的对他们好,未必就是他们想要的。我不是很理解,但我还是答应了母后,不再想这件事情。
父王不知道怎么知晓了我的想法,他把我叫到宫殿,问我为什么会有这样的野心。
野心?我只是想让大家都享受到阳光。
父王听完我的解释,脸上的表情有点严肃。他笑得有些狡猾,然后让我下次出门带上地狱间隙的魔物,看他们喜不喜欢阳光。
我答应了。
二:
原来,不是所有的事物都热爱阳光。
我选了好久,选了一只雪魔兔带走。它是一种比较温顺的动物,生长在地狱间隙的野外,以魔草为生。我带它去人间的第一天,它就一直在痛苦地哀嚎。我看到它身上黑色的皮毛都被烧焦了,露出血红的皮肉。
太可怕了,也太可怜了。我恳求父王帮我把雪魔兔带回地狱间隙,但是父王嫌麻烦,直接把那只雪魔兔宰了。
哼,我讨厌父王!
哦,忘记了,在人间的时候,父王和母后让我喊他们大爹小爹。我多聪明啊,一下子就明白了他们的想法。财不露白,在外人面前,还是低调些好。
忘了,我还在讨伐大爹呢!
我哭得很伤心,雪魔兔是我带来人间的,可是我的行为却给它带来了灾难。明明阳光这么温柔,为什么雪魔兔会因为阳光而痛苦?
我呆呆地抱着膝盖,躲在屋子里的角落。
那里太阳照射不到,我就可以欺骗自己,阳光没有过来,雪魔兔也好好的。
晚上,大爹和小爹把我拉出来吃晚饭,有我爱吃的肉肉和鱼汤。我哭得太累了,肚子又饿,尽管还在生大爹的气,但为了能有力气继续生气,我还是选择了吃饭。
咦?今晚的肉肉真好吃啊,肉质鲜嫩可口,我还从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肉肉!
这是大爹向我示好和道歉吗?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勉强可以看在小爹的份上原谅他。
吃过晚饭,大爹对我说:“晚饭好吃吗?你吃的是雪魔兔,就是你带到人间的兔子。”
我惊呆了,都忘记了呕吐。
从那天开始,我记住了,原来每个人对同一件事物的感知是不同的。此之甘露,彼之砒霜,大抵就是这个意思吧?
还有,兔肉真香。
三:
大爹和小爹有小秘密不告诉我,我好难过。
我已经是十八岁的大姑娘了,小爹都说我已经长大了,可是他们还是偷偷自己玩,不带着我。什么游园会啊,灯会啊,能把我甩掉,就绝对不会带上我!
太过分了,难道我是累赘吗?我明明是大爹和小爹的宝贝啊!
我郁闷极了,眼看大爹和小爹又趁机去牡丹花会上赏花,陪着我的就剩下李元叔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