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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运之子[快穿] (mijia)


  发现年氏的强颜欢笑,孟晖在心里叹了口气,也有些不忍心继续刺激对方——他能看得出,年氏对于那个抛弃妻子的渣男丈夫依旧心存眷恋,再加上她一直接受从一而终、以夫为天的女德教育,倘若孟晖想要按照原身的愿望,为她重新找一个依靠,估计还是有些难度的。
  所以,拉红线什么的,还是得在年氏的思想转变后才能开始考虑。当然,如果年氏对于年翔飞死心塌地的话,孟晖姑且也能把年翔飞抓过来,费一番手段将他彻底催眠,让他成为一个居家好男人——不过,这样的做法对于可怜的年氏而言,未免有些太过敷衍了,也着实让人感到恶心。
  于是,转了一圈,一切又回到了最初的起点——该如何教导排斥新文化、新思潮的年氏。
  孟晖十分头疼,视线落在自己誊写的诗词上,突然灵光一闪,露出了一丝羞涩的笑容:“其实,娘,儿子私下里也偷偷仿照着父亲,写了一首新体诗呢……娘要不要看?”
  “当真?”听孟晖这样说,年氏眼睛骤然亮起,连连点头,“要的,要的,乐儿快给娘看看!”说着,她也忘了自己刚刚想催促儿子上床休息的事情,亲手帮他润笔蘸墨。
  孟晖重新铺了张宣纸,接过年氏递来的毛笔,开始写诗。
  他天生就没有文化细胞,这首诗自然不是他做的,而是剽窃了第五个位面的一位文学大家。
  这位文学大家的诗文同样以辞藻优美著称,其意境却比之年翔飞一类年轻人浅薄的思想更加深邃悠远。不仅读起来令人心驰神往,还带着忧国忧民的仁心,带着对于祖国未来的思考与展望,值得人一遍又一遍品味反思。
  身为一名维护者,对于剽窃这样一位令人敬重的文学大家,孟晖是没有什么心理负担的。维护者并不在乎自己在一个世界中取得了怎样的功名利禄,这些对于他们而言无非过眼烟云,也更不会在意自己取得成功的方式途径是否合理合法。一切都要以最快、最有效的完成任务为准。
  在孟晖写诗的时候,年氏一直站在他身边认真看着,似乎想要将将每一字每一句都刻在脑海中那般。
  待到孟晖收笔,年氏捂着胸口,目光灼灼的看着他,毫不掩饰自己的自豪与赞叹:“我儿写的诗可真好!”顿了顿,词汇匮乏的她不知该如何赞美自己的儿子,只能采取最为平实的比较法,“比你父亲写的还要好!”
  ——在曾经的年氏心里,自己的丈夫是最聪慧、最有才华的人,但现在,这个位置要让给自己的儿子了。
  听到年氏的夸奖,孟晖心里没有任何波动,苍白的脸上却带上了羞涩的红晕:“娘能看懂我的诗吗?”
  “看不太懂。”年氏面对自己的儿子十分诚实,“但就算娘看不懂,读着也觉得顺畅开心,像是一首歌儿似的。”
  诗歌诗歌,这两者是不分家的,诗词的韵律之美与音乐相通,哪怕不解其意,诵读时也会觉得顺耳贴心。
  孟晖微笑起来,将诗的大意向年氏讲述了一遍,随即有些扭捏的望着刊登有年翔飞诗词的《新文学》杂质:“娘,儿子想将这首诗投给《新文学》,您觉得怎么样?”顿了顿,他满面羞红,眸光闪亮,“儿子想要登上刊载着父亲诗文的杂志,想让父亲也看到儿子做的诗。”
  做儿子的对父亲抱有期待与憧憬,这实在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哪怕这位父亲对待家人很渣,但在外界的形象却经营的不错,儿子听多了对于父亲的赞誉,自然也想要向父亲看齐,想要得到父亲的赞许。
  ——都是她没用,被丈夫不喜,也带累自己的儿子得不到父亲的关爱,只能依靠这种方式追逐父亲的脚步。
  年氏心里一酸,抬手摸了摸儿子枯黄的发丝,差点哽咽的落下泪来,却还是强笑着点头:“好,娘这就帮你将这首诗寄出去。乐儿的诗做得那么好,肯定会被杂志刊登的。”
  孟晖仿佛松了口气那般,展颜而笑。
  说实话,孟晖选择这位文学大家剽窃,不仅是因为其在遣词造句上与年翔飞有着一丝共通之处,同样也是由于对方在第五世时声名大噪,哪怕是在一片战火纷飞中东奔西走的孟晖与气运之子贺晨,也同样品读、谈论过他的大作。
  ——如果这个世界的气运之子早早恢复了身为贺晨的记忆,那么看到杂志上刊登的诗文,也许会被唤起些许熟悉之感。而只要有了一丝疑惑,只要还对孟晖有所执念,凭借气运之子缜密的思维与强大的控制欲,他必然会想方设法的顺着这一条线索找来,与孟晖重新相见。
  当然,如果对方没有看到诗文、或者是没有想起什么的话,孟晖也算不亏。经过刚刚的试探,他发现年氏虽然十分抗拒新的思潮,但在面对她在乎的人时,这种抗拒却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哪怕年翔飞抛弃了她,年氏却依然想要读他的诗,而当写诗写文的人变成她最为在意的儿子时,这份爱屋及乌的喜欢便更加强烈了。
  孟晖觉得,想要让年氏放下成见、仔细品读学习这些蕴含有新思想的文章,最好的方法就是这些文章是出自被她挚爱着的、渴望了解的人之手。孟晖自己文学素养不高,写不出那些惊采绝艳的诗文,只能参考其他人的作品,而他方才剽窃的这位文学大家,便是呼吁女性要独立自主的女性解放者之一。
  利用他的文章来转变年氏的思想,也算是恰如其分。
  接到孟晖的命令,光球立刻找出第五个世界的记录,将这位文学大家的作品搜集整理出来,方便自家宿主随时使用。
  而自己的两个任务终于有了些许着落,孟晖也终于松了口气,心中安定不少。
  接下来,就是一边养病,一边剽窃文章教母,顺便再等待气运之子自己找上门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 Ashley 亲爱哒扔的地雷=333=


第七十六章
  这日晌午,从镇里回来的小厮捧着一封厚厚的信件, 喜气洋洋的回了年府, 刚一进门,就迫不及待的大声报讯:“老爷、夫人!杂志社回信了!好厚一封呢!”
  这一句呼喊, 顿时惊动了整个年府。
  虽然答应儿子要帮他将诗文寄给杂志社, 但年氏大门不出二门不迈, 还是需要将此事禀告公婆,由他们出面派小厮去送信。
  而得知自己唯一的宝贝孙子也写了诗, 想要像是年翔飞一样投稿,原身的爷爷奶奶自然惊喜万分, 十分支持。这样一来, 消息就传了出来, 年府上下都知晓他们的小少爷和少爷一样, 也是个有才气、会写诗的。
  得知杂志社来了回信, 年老爷与年老夫人迫不及待的拆开信封,一眼就看到随信寄过来的汇款单,立刻便知道孙儿的诗文被杂志社录用了。
  “快!快去唤小少爷与少夫人过来!”年老夫人迭声唤道, 而年老爷则迫不及待的展开信纸,仔细读了起来。
  对于杂志社的回信, 孟晖没有半点激动。毕竟,就连年翔飞那种无病呻吟、只有辞藻而没有思想的文章都能被杂志录用, 这首出自名家之手的诗篇自然没有理由会落选。
  不过,不知内情的年氏却没有这般淡定了。她由于缠足,行动不便, 平时走路都十分稳当,今日听到消息,却忍不住小步奔跑起来,要不是身边丫鬟手疾眼快扶了一把,差点都要崴到脚踝。
  匆匆来到客厅,众人大老远就听到年老爷子正在大声朗读杂志社的回信,一边读,一边还大笑两声、赞一句好。而丫鬟小厮们也凑在两位老人面前说些讨趣儿的吉祥话,衬得客厅内一片笑语欢声。
  ——自从原身不久前那一场没有熬过去的大病之后,年府的气氛已经很久没有这般轻松愉快过了。
  见孟晖到来,年老夫人“哎呦”一声,伸手将他揽进怀里,笑得合不拢嘴,连声夸赞他聪明厉害。而一向严肃的年老爷也兴高采烈,望着孟晖的目光又是骄傲又是赞赏:“乐儿当真是不错!你瞧瞧,杂志社给了你十个银元的稿费呢!乐儿一篇诗文收到的稿酬,就顶得上你那个不孝爹发上三四篇了!杂志社的编辑还言辞恳切的向你继续约稿呢!”
  曾经,为了向自己的父母证明自己的能力,年翔飞说过自己发一篇文章所能得到的稿酬,一篇诗文2-3银元,散文略高一些,4-5银元。年翔飞每篇文的质量不算高,但数量却还不错,每个月单靠稿酬,起码能有一二十银元的收入。
  这笔钱放在普通人家里,稍稍拮据一些的话,差不多能够养活一家人了,不过年翔飞从小就没吃过苦,花钱大手大脚,再加上还谈着一场风花雪月的恋爱,开销极大,至今仍旧还不得不靠着家中二老接济。
  年老爷虽然读过不少书,却没研究过这些新体诗,自然分不出什么好坏。由于年翔飞抛弃妻子的行为,年老爷子看他极不顺眼,更加不会去读过杂志上对于年翔飞诗文的评价,如今自然也无从比较。不过,他却能够从杂志社付出的稿酬来判断诗文的质量。
  年翔飞大约是没有想过,自己曾经告知父母自己的稿酬,本意是想要炫耀,如今却成为了自己不如儿子的如山铁证,直让年老爷有种出了口恶气的心满意足。更何况杂志社的编辑在信中还说,由于投稿者新人,所以给的价格偏低,倘若作者下一次还来杂志投稿,稿酬待遇肯定会有相应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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